《灯用附件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性能要求 GB/T1965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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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灯用附件 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性能要求


Auxiliaries for lamps-Starting devices(other than glow starter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EC 60927:2007,IDT)
GB/T 19655-2016
代替GB/T 19655-2005

发布日期:2016年4月25日
实施日期:2016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9655-2005《灯用附件 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 性能要求》,与GB/T 19655-2005相比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删除第1篇、第2篇、第3篇的标题(见2005年版);
    ——本标准修改为7章,各章节序号全部调整(见全文,2005年版全文);
    ——对第1章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注2”(见第1章);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标准有所改动(见第2章,2005年版1.1;)
    ——对“启动辅助件”定义进行了修改(见3.6,2005年版2.6);
    ——对“试验的一般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增加标题,增加“相关灯标准”要求内容(见第4章,2005年版第3章);
    ——对“表1启动辅助件要求”的“注”内容进行修改(见6.1.3.1中表1,2005年版6.3.1中表1);
    ——对“荧光灯用启动器(辉光启动器除外)的性能要求”中的“装有机械开关部件的启动器”中的“工作速度”和“非重复启动电平”章节内容进行修改;
    ——对“触发器的性能要求”中的“启动试验”中的“开关速度”章节内容进行修改(见7.1.4,2005年版10.4);
    ——对“截止频率”修改为“带宽”,“脉冲电压”条款中的“带宽:≥10MHz”修改为“带宽:≥50MHz”(见6.1.4.3、7.1.5和7.1.6,2005年版6.4.3、10.5和10.6);
    ——对“附录A”内容有修改(见附录A,2005年版附录A);
    ——对“附录B”的B.4.1增加了注(见B.4.1,见2005年版B.4.1);
    ——增加“参考文献”的内容。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927:2007《灯用附件 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 性能要求》(英文版)。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 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IEC 60598-1:2003,IDT)
    GB/T 10682-2010 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IEC 60081:2005,NEQ)
    GB/T 13259-2005 高压钠灯(IEC 60662:2002,NEQ)
    GB/T 14044-2008 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IEC 60921:2006,MOD)
    GB/T 15042-2008 灯用附件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IEC 60923:2006,IDT)
    GB/T 17262-2011 单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IEC 60901:2007,NEQ)
    GB/T 18595-2014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IEC 61547:2009,IDT)
    GB 19510.1-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EC 61347-1:2007,IDT)
    GB 19510.2-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IEC 61347-2-1:2006,IDT)
    GB 19510.10-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IEC 61347-2-9:2003,IDT)
    GB/T 23126-2008 低压钠灯 性能要求(IEC 60192:2001,MOD)
    GB/T 24457-2009 金属卤化物灯(稀土系列) 性能要求(IEC 61167:1998,NEQ)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柯柏权、聂李迅、区志杨、赵秀荣、郑燕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9655-2005。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不大于1000V、50Hz或60Hz交流电源的管形荧光灯及其他放电灯用的启动装置(启动器和触发器)的性能要求,这种启动装置能产生不大于5kV的启动脉冲。
    本标准与IEC 61347-1和IEC 61347-2-1一起使用。
    注1:荧光灯及其他放电灯用的所有辉光启动器(包括热敏继电器/断路器)的要求在IEC 60155中给出。
    注2:关于灯具和独立控制装置类的终端产品的EMC要求的条款是区域性的标准。在灯具中,控制装置在EMC方面是起主要作用。控制装置和其他部件宜符合这些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EC 60081 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Doub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IEC 60192 低压钠灯性 能要求(Low-pressure sodium vapour lamps-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IEC 60598-1:2003+AMD1:2006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实验(Luminair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1))+修改单1(Amendment 1)
    IEC 60662 高压钠灯(High-pressure sodium vapour lamps)
    IEC 60901 单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IEC 60921 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Ballasts for tubular fluorescent lamp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EC 60923 灯用附件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Auxiliaries for lamps-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tubular fluorescent lamp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EC 61167 金属卤化物灯(Metal halide lamps)
    IEC 61347-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Lamp controlgear-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IEC 61347-2-1 灯的控制装置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Lamp con-trolgear-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tarting devices(other than glow starters)]
    IEC 61347-2-9 灯的控制装置 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Lamp controlgear-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
    IEC 61547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Equipment for general lighting purposes-EMC immunity requirements)
    1) 已有6.1的综合版本,包括IEC 60598-1(2003)及其修订(2006年)。

3 术语和定义


    IEC 61347-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带机械开关部件的启动器 starter with mechanical switching element
    通过机械装置(例如:热部件或磁部件)提供阴极预热电流和灯的启动脉冲的启动器。

3.2
    带电子开关部件的启动器 starter with electronic switching element
    通过电子装置提供阴极预热电流和灯的启动电压或脉冲,并且未装有活动部件的启动器。

3.3
    去激活灯 deactivated lamp
    其一个或两个阴极已失去发射材料,但有一个阴极尚未损坏的灯。

3.4
    非重复工作电平 non-re-operating level
    能使启动装置在完成启动过程后不再工作而灯仍在正常工作的低电平的电压和/或电流。

3.5
    最大异常电流 maximum abnormal current
    当线路处于异常状态(例如:去激活的灯或灯已被移开时),流经镇流器的,并且在启动周期结束时不应被超过的连续电流有效值。

3.6
    启动辅助件 starting aid
    指有助于灯的启动,可是固定在灯的外表面上的条形导电部件,或是安装在与灯相距适当的距离之内的片形导电部件。
    注:启动辅助件只有在其与灯的一端之间存在足够的电位差时才起作用。

3.7
    异常状态下的最大外壳温度(tc+X) maximum case temperature(tc+X)
    触发器和金属卤化物灯配套工作处于异常状态时,触发器的最大允许外壳温度。
    (tc+X)的值由生产者声称。

4 一般要求


4.1 环境条件、测试数量和测试顺序
    本标准只包括型式试验要求。
    各项试验均应在10℃~3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但另有规定时除外。
    试验应按照本标准的条款的顺序进行。
    应按照以下数量要求提供样品:
    ——6只3.1和3.2所定义的启动器样品;
    ——4只触发器样品(必要时,包括进行试验所必需的线路部件)。

4.2 电源电压
    电源电压的总谐波含量应不超过3%,谐波含量定义为各个谐波分量的有效值之和,基波为100%。应注意,此项要求适用于测量期间发生的所有情况。
    注:即电源具有足够的功率,并且与镇流器的阻抗相比,处在电源频率和脉冲频率下的电源线路具有足够低的阻抗。将一大约2μF的电容器并联连接在电源上便可获得脉冲频率下的校正阻抗。

4.3 相应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启动装置均应符合IEC 61347-2-1的要求。

4.4 抗扰度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启动装置均应符合IEC 61547的要求。
    注:IEC 61547中关于启动装置的要求正在研究中。

4.5 相关灯标准
    灯的性能标准中已给出了“触发器设计资料”。为确保灯能正常工作,应符合这些资料规定的要求。但本标准不要求将灯的性能测试作为触发器型式试验的一部分。

5 标 志


    采用IEC 61347-2-1的标志要求以及下述标志要求,均应清晰地标在启动装置上,或注明在生产者的产品目录或类似文件中。
    a) 生产者应按照3.1和3.2的定义说明开关部件的类型;
    b) 生产者应说明能使触发器匹配工作的最大负载电容;
    c) 生产者应说明在异常状态下,触发器的最大允许外壳温度(tc+X)。

6 荧光灯用启动器(辉光启动器除外)的性能要求


    本章规定了与管形预热阴极荧光灯及其相关镇流器配套使用的启动器(辉光启动器除外)的性能要求(见IEC 60081和IEC 60921)。

6.1 启动试验

6.1.1 启动试验样品数量
    启动试验样品数量由未进行过IEC 61347-2-1所规定的试验的6只新启动器构成。

6.1.2 合格条件
    如果6只启动器都能达到6.1.4~6.1.8中规定的相应试验的要求,则该类型启动器被视为符合本章的要求。如果有一只启动器试验失效,应另外再挑选6只启动器进行试验,并且应全部符合试验要求。如果有一只以上的启动器试验失败,则该类型启动器被视为未达到本章的要求。

6.1.3 试验条件

6.1.3.1 线路
    启动器应在生产者所说明的线路中进行试验。
    应采用符合表1要求的启动辅助件,但启动器上或生产者的产品样本中另有规定时除外。
    如有疑问,应按照检验机构与生产者之间的共同协议进行选择。


表1 启动辅助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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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 镇流器
    所用镇流器应符合IEC 60921中相关的要求。其额定电压应与电源电压相等,或与启动器的设计所要求的电源电压范围的最小值相等。
    所选用的镇流器的额定功率应能为启动器所适用的若干类型的灯提供最不利的启动条件。如果有疑问,镇流器的额定功率应与启动器所适用的主要的灯类型相一致。
    如果设计要求启动器能与不同类型的镇流器(例如:电容式或电感式镇流器)一起工作,则这两种镇流器都要在试验中使用。

6.1.3.3 灯
    灯应是预热阴极型的,并应符合IEC 60081中相关的要求。灯的额定功率应与所用镇流器的额定功率相同。
    对于3.1中所定义的机械式启动器,所适用的灯通常是“带启动器”型的。对于3.2中所定义的电子式启动器,所适用的灯通常是“无启动器”型的。如果生产者表明可选择“有启动器”型的灯或“无启动器”型的灯,则应使用“有启动器”型的灯。

6.1.4 装有机械开关部件的启动器

6.1.4.1 工作速度
    a) 电流控制的启动器
    将与IEC 60081中相应灯的参数表所述最小预热电流相等的电流接入线路。
    对于装有断路器的启动器,在30s的试验期间至少应启动一次。对于可连续启动的启动器,在30s的试验期间至少应启动两次。
    试验时要使用去激活的灯,或使用与IEC 60081中相应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两个串联阴极等效的电阻;
    b) 电压控制的启动器
    施加0.92倍的镇流器额定电压在线路上。
    对于装有断路器的启动器,在30s的试验期间至少应启动一次。
    对于可连续启动的启动器,在30s的试验期间至少应启动两次。
    试验时要使用去激活的灯,或使用与IEC 60081中相应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两个串联阴极等效的电阻。

6.1.4.2 阴极预热
    施加0.92倍的镇流器额定电压在线路上。
    启动器应能使灯的阴极充分加热。预热电流应符合IEC 60081中相应灯的参数表的规定,或符合灯的生产者关于预热电流和加热时间的要求。

6.1.4.3 脉冲电压
    测量脉冲电压的线路如图1所示。
    施加0.92倍的镇流器额定电压在线路上并持续30s。在此期间,至少应出现一次不低于IEC 60081中相应灯的参数表“启动器设计参数”一栏给出的最大脉冲电压值(由两个电压表中的一个显示)。如果按设计要求启动器可用于一系列的灯,则应注意采用该系列灯的参数表所述最大电压值。
    注:图1所示静电电压表可用一存储示波器代替,该示波器要和具有下述特性的高电压探头一起在线路中使用:
    输入电阻≥100MΩ;
    输入电容≤15pF;
    带宽≥1MHz。
    如有疑问,以采用静电电压表测量值为准。

6.1.5 装有电子开关部件的启动器

6.1.5.1 概述
    关于试验说明和试验方法,见附录B。
    可预计,符合本条款要求的启动器与符合IEC 60081和IEC 60901的要求的灯,在环境温度为10℃~35℃以及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2%~106%的情况下一起使用时,启动器能使灯顺利地启动。
    对于6.1.5.2、6.1.5.3和6.1.5.4的合格性要求,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检验:
    a) 用与IEC 60081和IEC 60901中相应灯的参数表所述替代电阻值相当的电阻来代替灯的每只阴极;
    b) 电源电压为镇流器额定电压的92%~106%。

6.1.5.2 启动速度
    对于装有断路器的启动器,在30s的试验期间,应至少启动一次。
    对于连续启动式启动器,在30s的试验期间,应至少启动两次。

6.1.5.3 阴极的预热
    启动器在启动时应能使最小总有效加热电流符合相应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时间/电流极限值要求(见图8.2)。
    绝对最短预热时间应不低于0.4s,但相关灯的参数表另有规定时除外。
    在任一时间t时的最大有效加热电流不应超过相关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极限值。

6.1.5.4 开路电压
    在预热期间,任何一组灯的替代电阻之间的开路电压不应超过相关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最大值。
    在预热周期之后,该电压不应小于相关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灯的最小启动电压。
    如果在灯达到所规定的最小启动电压之前流经6.1.5.3所述的替代电阻的电流被断开,电压应在小于0.1s的时间之内上升至最小启动电压(见图B.3)。
    如果电压上升所需时间超过0.1s,则流经替代电阻的电流不应降至相关的参数表所规定的绝对最小值以下(见图B.4)。

6.1.6 非重复启动电平
    本条要求适用于带机械开关部件和电子开关部件的启动器。
    进行下述试验应采用6.1.3中所规定的线路和镇流器,并按正常使用要求连接上灯。

6.1.6.1 对于用电压控制的启动器
    施加电源电压为镇流器的额定电压在线路中,灯应能正常启动和工作。
    在灯工作30s之后,在5s之内连续地将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值的85%,并保持90s。此时灯仍应保持发光状态而不受启动器的干扰。

6.1.6.2 对于用电流控制的启动器
    施加电源电压为镇流器的额定电压在线路中,灯应能正常启动和工作。
    在灯工作30s之后,在5s之内连续地将灯的电流降低到IEC 60081中相关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灯标称工作电流的80%,并保持90s,此时灯仍应保持发光状态而不受启动器的干扰。

6.1.7 最大预热电流(灯不能启动)
    如果一只完好的灯不能启动,为了防止灯的阴极受到过量预热电流的加热,应对带机械开关部件和电子开关部件的启动器进行下述试验。
    将启动器按照正常工作要求连接,并施加106%的镇流器额定电压在线路上。将开关闭合后60s之内,流经阴极的总有效加热电流不应超过IEC 60081和IEC 60901中相关灯的参数表中灯的标称工作电流的115%。
    进行本试验时应使用去激活的灯或两个独立的带有真实阴极的灯端。

6.1.8 启动器的中断功能
    如果生产者和销售商声称启动器上装有能使启动器与线路断开的辅助断路器,则应进行下述试验。
    电源电压等于镇流器的额定电压,并用去激活的灯或两个独立的带有真实阴极的灯端来代替灯,将电源电压施加在线路上,在5min之内辅助断路器应当工作。

6.2 耐久性试验

6.2.1 试验样品数量
    试验数量由3只已经通过6.1所述试验的启动器组成。

6.2.2 试验条件
    在进行试验时将启动器按正常使用要求连接,并使其在最大外壳温度tc的条件下与其所适用的最大额定功率的灯和适用的镇流器一起工作。该镇流器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试验电压应与镇流器的额定电压相等。
    在试验期间,如果灯发生故障,则应立即将其更换。

6.2.3 不用工具就可更换的启动器
    试验时间应为6000个周期,每个周期为4min。在每个周期之内,电压施加在线路上的时间应为90s±30s。
    在每12h试验期间,应停止试验30min。

6.2.4 非更换式启动器
    试验时间应为25000个周期,每个周期为4min。在每个周期之内,电压施加在线路上的时间应为90s±30s。
    在每12h试验期间,应停止试验30min。

6.2.5 合格条件
    在本试验完成之后,要重复进行6.1.4~6.1.7中所述试验。
    如果有一个启动器不合格,则应再用三个启动器进行试验,而且应当全部符合要求。

6.3 去激活灯试验

6.3.1 试验样品数量
    试验样品数量由已经通过6.1所述试验但尚未进行6.2所述试验的3只启动器组成。

6.3.2 试验条件
    在进行本项试验时,将启动器按正常使用要求连接,并使其在最大外壳温度tc下与适用的去激活阴极的灯一起工作(在6.3.5中所述情况下除外)。试验中应使用启动器适用的最大额定功率的灯和适用的镇流器。
    镇流器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试验电压应与镇流器的额定电压相等。
    允许使用替代电阻来代替灯的每个阴极。每个电阻的值应与IEC 60081中相应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目标值相等。

6.3.3 带机械开关部件而不带断路器的启动器
    在使用启动器连续工作3h之后,使其进行6.1.4~6.1.7中所述试验。
    在继续使启动器连续工作5h之后,开关的触点不应熔接在一起,电容器也不应发生故障。

6.3.4 带电子开关部件而不带断路器的启动器
    对于不使用工具就能更换的启动器,应使其在连续工作8h之后进行6.1.4~6.1.7中所述试验。
    对于不应更换的启动器,应使其在连续工作40h之后进行6.1.4~6.1.7中所述试验。

6.3.5 带机械开关部件和热断路器的启动器
    启动器应在最低温度为—20℃和最高温度为80℃的条件下5min闭合和10min断开为一个周期进行试验,但生产者已规定了不同的温度范围时除外。
    上述温度只对启动器实施。灯和镇流器仍保持在室温条件下。
    在5min“闭合”期间,断路器应处于工作状态。断路器不应自动复位。
    对于带手动复位断路器的启动器,应使其在上述最低温度条件下进行20次试验,在上述最高温度条件下也进行20次试验。
    对于带自动复位断路器的启动器(例如通过驱动电源开关使断路器自动复位),应使其在上述最低温度条件下进行500次试验,在上述最高温度条件下也进行500次试验。
    在此试验结束之后,再使启动器进行6.1.4~6.1.7中所述试验。

6.3.6 带电子开关部件和电子断路器的启动器
    启动器应进行4min周期试验。在每个周期之内,试验电压应持续施加90s±30s。
    另一方面,试验周期可由检验机构和生产者相互协商确定。
    总的周期试验时间应至少由500个完整的周期组成,在每一次“闭合”期间,断路器均应工作。
    在周期试验结束时,应使启动器进行6.1.4~6.1.7中所述试验。

6.3.7 合格条件
    如果有1只启动器不能达到6.3.3~6.3.6中所述相应的试验要求,应再用3只启动器进行试验,并且应全部合格。

7 触发器的性能要求


    本章规定了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用的触发器的性能要求。本章应和这些灯及其镇流器的相应标准一起使用(见IEC 61347-2-9、IEC 60192、IEC 60662、IEC 60923和IEC 61167)。

7.1 启动试验

7.1.1 试验样品数量
    试验应在2只尚未进行过任何试验的触发器上进行。

7.1.2 试验条件
    在本项试验中,触发器要按照正常使用要求进行连接。
    触发器应与其所适用的灯和镇流器一起进行试验。对于适用于几种类型的灯或适用于几种功率的灯的触发器,需对每种灯的类型中的各个功率的灯进行试验。
    所用镇流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要求,并且应与触发器所启动的灯的类型或功率相一致。

7.1.3 合格条件
    当2只触发器均符合7.1.4~7.1.7中所规定的试验要求时,这类触发器被视为符合本章要求。
    如果有1只触发器在任一项试验中失效,则应另外用2只触发器进行试验,并且2只应全部达到试验要求。

7.1.4 开关速度
    进行本试验时不连接灯。
    施加0.92倍的镇流器额定电压在线路上。
    在30s的期间应至少发生一次启动动作。

7.1.5 脉冲电压
    将触发器按照7.1.2中要求进行连接,但不要连接灯,采用图1所示线路测量脉冲电压。
    在额定温度范围之内(如果有此规定)以及在最大负载电容为1000pF(生产者另有规定时除外)和所用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的0.92倍的条件下,(由触发器或触发器/镇流器组合体产生的)灯的脉冲电压不应小于生产者所声称的值。
    注:图1所示静电电压表可用一存储示波器代替,该示波器要和具有下述特性的高电压探头一起在线路中使用:
    输入电阻:≥100MΩ;
    输入电容:≤15pF;
    带宽:≥50MHz。
    如果有疑问,以采用静电电压表测量值为准。

7.1.6 同步触发器的启动脉冲的重复率,脉冲位置、宽度和幅度此要求正在研究中。
    进行本项试验时要使用示波器和高电压探头。这种组合体应具有下述特性:
    输入电阻:≥100MΩ;
    输入电容:≤5pF;
    带宽:≥50MHz。

7.1.7 非同步触发器的触发能量
    非同步触发器的触发能量应采用图2所示线路进行测量。所要求的能量数值正在研究中。
    对于低压钠灯用触发器,试验线路和参数正在研究中。

7.2 非重复工作电平
    在灯已经启动之后,触发器不应再工作。
    符合7章所规定的试验要求的2只触发器还应进行下述试验。
    将与触发器匹配的灯按正常使用要求进行连接,并使其启动和工作,直至达到稳定状态。
    对于其功能取决于灯的电压的触发器,要在不中断电源线路的情况下将电源电压连续降低到额定电源电压的85%。
    在1min之后,流过触发器线路的电流不应超过灯的额定电流(为保护镇流器),并不应出现灯的功能受到干扰的现象。
    对于其功能取决于灯的电流的触发器,要在不中断电源线路的情况下将灯的电流降低到灯的额定电流的80%。
    在1min之后,流过触发器线路的电流不应超过灯的额定电流(为保护镇流器),并且不应出现灯的功能受到干扰的现象。
    如果按照生产者的声明,触发器除能完成启动功能之外还能完成灯的正常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功能,则不必进行本项试验。
    但是,如果出现不合格的灯,1min之后,通过触发器线路的电流不应超过灯的额定电流。

7.3 耐久性试验

7.3.1 试验样品数量
    试验样品数量应由已通过7.1和7.2所述相关试验的2只触发器以及7.3.2第三段规定的试验所要求的2只补充触发器组成。

7.3.2 试验条件
    在本项试验中,将2只触发器按照正常使用要求进行连接,每只触发器各与一只适宜的镇流器连接。试验电压应是镇流器的额定电源电压的1.06倍。触发器应按照其标志的要求在最大外壳温度tc条件下不带灯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一只触发器上的带电连接引线上承载有最大允许负载电容,而另一只触发器的连接引线则无负载。
    用于寿命试验的镇流器应符合附录A规定的要求。对于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失效的镇流器,应将其更换。
    对于可与放电灯串联连接使用的触发器,如果这类灯按照其技术要求会导致镇流器/触发器过度发热,则这种触发器还应在最大外壳温度为(tc+X)℃的条件下并采用IEC 60598-1中12.5和附录C所述整流效应试验线路进行补充试验。

7.3.3 不带可更换开关部件的触发器
    使触发器连续工作30天(720h),然后使其进行7.1.4~7.1.7和7.2所规定的试验。

7.3.4 带不用工具就可更换的开关部件的触发器
    使触发器连续工作30天(720h),然后使其进行7.1.4~7.1.7和7.2所规定的试验。
    对此试验期间失效的开关部件,可更换6次。如果有7个开关部件失效,则认为此试验不合格。
    在触发器完成这些试验并安装上新的开关部件之后,再使其进行7.1.4~7.1.7和7.2所规定的试验。

7.3.5 带辅助断路器的触发器
    使触发器在额定电源电压下不带灯工作,一次在最低温度为—20℃的条件下工作;一次在最高温度为+80℃条件下工作。但生产者已规定了不同的温度范围时除外。
    断路器应在20min之内开始动作。
    对于带人工复位断路器的触发器,应使其在上述最低温度下进行20次试验,再在上述最高温度下进行20次试验。
    对于带自动复位断路器的触发器(例如,通过驱动电源开关使断路器复位),应使其在上述最低温度下进行500次试验,再在上述最高温度下进行500次试验。
    在触发器完成这些试验之后,再使其进行7.1.4~7.1.7和7.2所规定的试验。

7.3.6 合格条件
    如果所有的触发器在顺利通过7.3所述耐久性试验之后仍能达到7.1.4~7.1.7和7.2所规定的试验要求,则该类型触发器符合本章的要求。
    如果有一只触发器在试验中失效,应再用另外两只触发器进行试验,并且应全部试验合格。
    在进行耐久性试验之前和完成此试验之后,应按照7.1.5要求测量脉冲电压。所测数值的变化应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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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高压二极管;
    反向击穿电压URM≥25kV;
    额定电流IFAVM≥1.5mA;
    周期峰值电流IFRM≥0.1A;
    阳极/阴极电容Ca/k≤2pF。
    注:例如,适用的部件为彩色电视机用的GY501型高压整流管。
    2——高压电容器;
    电容C=500pF;
    额定电压U≥6.3kV;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10kHz时)tanδ=20×10-3
    3——高压测量仪;
    静电电压表0kV~6kV;
    全偏转角度时的电容<15pF;
    击穿电压>10kV;
    精度1级或高级;
    4——放电电阻,为1MΩ;
    5——放电用的短路装置;
    6——高压引线;
    7——中性线。
    注:A和B之间以及C和D之间的泄漏电阻不小于1013Ω。

图1 启动装置的脉冲电压的测量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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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隔直流电容器;

    电容0.1μF;

    电容公差±5%;

    额定电压≥1000V;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10kHz时),tanδ=20×10-3

    脉冲负载容量≥100V/μs。

    2——适用于高频的电流测量仪;

    电流范围0mA~150mA;

    全偏转角度时的指示误差<3%;

    测量仪器的内阻Ri≤10Ω;

    3——高压引线;

    4——中性线。

图2 非同步式启动装置的脉冲能量的测量线路

附录A 寿命试验用镇流器


    用于启动装置的寿命试验的镇流器应符合下述要求:
    a) 镇流器的所属类型应符合相关IEC镇流器的技术要求,并与灯的启动条件相符;
    b) 当镇流器在其额定电压下与一只其灯端电压与相应IEC灯标准所规定的目标值的差异不超过±2%的灯一起工作时,灯所消耗的功率与其额定功率的差异应不超过±4%;
    c) 此外:
    1) 对于带预热阴极的灯,其在额定电压下的预热电流(短路电流)与IEC 60081中第2章相应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标称值的差异应不超过±10%。
    2) 对于不带预热阴极的灯,在额定电压下的短路电流与IEC 60923中相应章节所规定之值的差异应不超过X%。
    注:X的值正在研究中。

附录B 关于带电子开关部件的电子启动器的启动条件的说明


B.1 前言
    6.1.5中给出的启动条件要求以及IEC标准中相应灯的参数表给出的相关数据,均用各种使用电子启动器的灯的启动方法。
    由于这些启动方法比传统的辉光启动器线路的启动方法更复杂,所以制定本附录作为对本标准中要求和相关灯的参数表所规定参数的说明。

B.2 影响灯启动的特性
    主要有五种物理特性会影响荧光灯的启动。

B.2.1 阴极的加热:预热电流和施加电流的时间。

B.2.2 开路电压:在预热期间和灯被触发时施加在灯和启动辅助件两端的电压。

B.2.3 环境条件:环境温度、相对湿度。

B.2.4 灯的物理条件:填充气体的类型及其压力,灯的尺寸,包括内部导电涂层。

B.2.5 电源和灯具条件:工作频率,启动辅助件的尺寸及间距。
    所有这些特性均以复杂的方式相互作用。如果针对某一选定的启动方法而言不能对这些特性进行正确的组合,则会导致灯的性能降低(例如,使灯的寿命缩减;使给定的灯寿命之内的启动周期数量减少;使灯的末端过度发黑)。

B.3 使用启动器的灯的启动方法
    IEC 60155所规定的辉光启动器是依靠其本身气体放电的热效应使两个金属触点闭合来进行工作的。
    每当辉光启动器的触点闭合时,短路电流(即开路电压与线路阻抗之比)就会通过灯的阴极。由于此电流的直流成分的影响,此电流大致呈饱和状态。
    当辉光启动器的触点闭合时,灯两端的开路电压不应超过镇流器的开路电压(通常等于电源电压),该电压通常要低于能使灯内产生辉光电流的电压,因为辉光电流会损坏未被加热的阴极。
    当辉光启动器的触点处于断开状态时,由于镇流器中磁通量的突变,灯的启动电压便以脉冲的形式产生,因此,直到预热电流已经通过灯的阴极时,灯的两端才会产生“高”电压。
    电子启动器在设计上能够以多种方式提供阴极电流和灯的启动电压。例如,单向电流或电压、高频电流或电压等。
    由于电子启动器能采用技术较高的部件,因此往往需采用经过修改的方法来确定、测量和评价启动特性。
    下述参数需加以控制:
    a) 阴极的总加热能量;
    b) 在阴极加热期间之前和之后,灯两端的电压;
    c) 下述基本要求应当遵守:
    d) 在阴极达到发射状态之前,灯两端和/或由灯至启动辅助件的开路电压需保持在低于其所产生的辉光电流引起灯阴极损坏的电压;
    e) 在阴极已达到发射状态之后,开路电压需足够大,以便灯快速启动,而不需重复启动;
    f) 如果需将开路电压上升到能使灯启动的程度,那么一旦阴极达到发射状态,开路电压应迅速由低升高,而阴极仍处于发射温度;
    g) 在阴极预热期间,加热电流需足够大以便确保热发射;但是加热电流不应大到使阴极上的发射材料由于过度加热而被损坏的程度;
    h) 如果在灯启动期间以及灯启动后的任一时间有加热电流连续通过阴极,则采用后一条要求。

B.4 灯的参数表所示要求和数据的说明

B.4.1 最小有效加热电流
    使给定类型的阴极达到最小发射温度所需要的总热量可用时间、电流和由该给定类型的阴极的物理特性所决定的常数来表示。这种关系可用式(B.1)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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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te——发射时间,单位为称(s);
        注:发射时间少于0.4s通常是不被进行的,因为经验显示在实际应用中满意的阴极预热并不是总是能实现的。
        a——特定类型的阴极所对应的常数;
        ik——时间te所需要的最小有效加热电流,单位为安(A);
        im——在施加电流的时间足够长的情况下(例如时间≥30s,从冷态算起),达到发射状态所需要的有效加热电流的绝对最小值,单位为安(A)。
    常数“a”的值和绝对im以及阴极替代电阻的值均在相应灯的参数表中给出。
    有效加热电流ik可通过将所测得的te值代入各灯参数表所给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B.4.2 最大有效加热电流
    经验表明,可在短时间内(≤0.4s)施加相对大的有效加热电流而不使阴极损坏,但是这种大电流需以长于0.4s的时间逐渐降低,直至使该电流在2.0s或更长的一段时间未超过一个与50Hz/60Hz辉光启动器线路的规定电流完全不同的电流值。
    最大有效加热电流以及试验所需要的替代电阻的值均在相应灯的参数表中给出。
    关于这些要求的示意图在图B.1中给出。

B.5 开路电压和跃迁时间(ts)
    对于需要启动辅助件的系统和不需要启动辅助件的系统在相应灯的参数表中给出了具体数据。
    在试验开始之前,需确定出合适的系统。
    开路电压可通过多种方式产生,例如,单向脉冲、高频振荡等。因此,需注意要根据IEC标准中相应灯的参数表所规定的极限值来计算这些特性。
    在te升高开路电压时,如果阴极的加热是在te时结束,则te应不超过100ms。
    跃迁时间大于100ms是允许的,但是在该跃迁时间内阴极需保持发射状态。
    由于在te期间内灯的阴极会达到发射状态,因此在跃迁/灯启动期间,只需确保有效加热电流不低于绝对最小值im
    在达到te之前的最大开路电压和在达到te之后的最小开路电压,均在相应灯的参数表中给出。
    对于某些类型的灯,相应灯的参数表可规定在达到te之前的最大开路电压值,该值要大于或等于在达到te之后的规定开路电压的最小值。
    设计用于这些类型的灯的启动器不必为了使这些灯正常启动而升高开路电压。
    有关这些要求的示意图在图B.3和B.4中给出。

B.6 测量要求
    由于电子启动器的预启动和启动特性未必能提供稳定状态的正弦波电压和电流,因此,需提供能适应这些条件的测量装置或技术。
    术语“有效加热电流”用来说明t时的热效应(即t时的总能量),并且通过求电流平方的积分可使变化着的有效值电流的包络线与处在同一时间的稳定的有效值电流相等。
    在许多情况下,可根据变化着的有效值电流包络线来推断是否符合此要求,简单地说就是与能给出相同的总热效应的最小稳定状态的有效值电流进行比较。此项方法的示例在图B.2中给出。

B.7 电子启动器产生高频电压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的保护措施

B.7.1 启动辅助件的间距
    在由所采用的频率决定的灯启动期间,开路电压中的高频成分能感应出相当大的电流并流向启动辅助件。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启动辅助件的电流增大,需使灯和启动辅助件之间的最小间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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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 带电子开关部件的电子启动器的阴极加热电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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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2 有效加热电流的说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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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3 当开路电压升高时能消除预热电流的启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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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4 能使开路电压跃迁时间大于100ms的启动器

附录C 产品寿命和失效率的评定方法


C.1 为了使用户对不同电子产品的寿命和失效率做出有意义的比较,建议生产者在其产品目录中给出C.2和C.3中所规定的参数。

C.2 电子产品的最大表面温度,符号为t1(t-lifetime),或会影响产品的寿命的最大局部温度。这些温度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以及在标称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最大电压下进行测量,在这种温度下产品的寿命可达到50000h。
    注:在某些国家,例如,日本规定40000h寿命。

C.3 如果失效率是电子产品以t1(由C.2中规定)连续工作时的失效率,该失效率应标为单位时间的失效(fit)。

C.4 根据需要,生产者应提供为获取C.2和C.3所给定的数据而采用的方法(数学分析法、可靠性试验等)的综合数据资料的详细说明。

参考文献


   [1] IEC 60155,Glow-starters for fluorescent lam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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