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1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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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ite testing of masonry engineering
GB/T 50315-2011


主编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3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08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15-2011,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原《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7月29日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00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采纳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的最新成果;开展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方法的专题研究;对各项检测方法进行了推广至烧结多孔砖砌体的验证性试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原位轴压法、扁顶法、切制抗压试件法、原位单剪法、原位双剪法、推出法、筒压法、砂浆片剪切法、砂浆回弹法、点荷法、烧结砖回弹法、强度推定。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将标准的适用范围从主要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砌体扩大至烧结多孔砖砌体;
    2.新增了切制抗压试件法、原位双砖双剪法、砂浆片局压法、烧结砖回弹法、特细砂砂浆筒压法等检测方法;
    3.取消了未能广泛推广的砂浆射钉法;
    4.统一了原位轴压法和扁顶法的砌体抗压强度计算公式;
    5.为适应《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关于砌筑砂浆强度等级评定标准的变化,对检测的砂浆强度推定方法作了调整;
    6.进一步明确了各检测方法的特点、用途和限制条件。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砌体工程现场检测工作的实施,注意总结经验,积累检测数据、资料、检测方法的创新做法,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5号;邮编:610081;网址:www.scjky.com.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
                    南充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 体  张 静  王永维  王庆霖  施楚贤  侯汝欣  林文修  雷 波
                        李双珠  周国民  顾瑞南  崔士起  陈大川  曾 伟  张 涛  甘立刚
                        李 峰  蒋利学  唐 军  凌程建  肖承波  高永昭  梁 爽  王耀南
                        孔旭文  王 枫  颜丙山  赵歆冬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邸小坛  严家熺  张昌叙  刘立新  程才渊  苑振芳  向 学  张 扬
                        韩 放  张国堂  王增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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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 0. 1 为在砌体工程现场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做到技术先进、数据准确、安全可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砌体工程中砖砌体、砌筑砂浆和砌筑块体的现场检测和强度推定。

1. 0.3 砌体工程的现场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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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 1 检测单元 test unit
    每一楼层且总量不大于250m³的材料品种和设计强度等级均相同的砌体。

2.1.2 测区 test zone
    在一个检测单元内,随机布置的一个或若干个检测区域。

2. 1.3 测点 test point
    在一个测区内,按检测方法的要求,随机布置的一个或若干个检测点。

2.1.4 原位轴压法 the method of axial compression in situ
    采用原位压力机在墙体上进行抗压测试,检测砌体抗压强度的方法。

2.1.5 扁式液压顶法 the method of flat jack in situ
    采用扁式液压千斤顶在墙体上进行抗压测试,检测砌体的受压应力、弹性模量、抗压强度的方法,简称扁顶法。

2.1.6 切制抗压试件法 the method of test on specimen cut from wall
    从墙体上切割、取出外形几何尺寸为标准抗压砌体试件,运至试验室进行抗压测试的方法。

2. 1. 7 原位砌体通缝单剪法 the method of shear along one horizontal mortar joint in situ
    在墙体上沿单个水平灰缝进行抗剪测试,检测砌体抗剪强度的方法,简称原位单剪法。

2.1. 8 原位双剪法 the method of shear along two horizontal mortar joint in situ
    采用原位剪切仪在墙体上对单块或双块顺砖进行双面抗剪测试,检测砌体抗剪强度的方法。

2.1.9 推出法 the method of push out
    采用推出仪从墙体上水平推出单块丁砖,测得水平推力及推出砖下的砂浆饱满度,以此确定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方法。

2.1. 10 筒压法 the method of compression in cylinder
    将取样砂浆破碎、烘干并筛分成符合一定级配要求的颗粒,装入承压筒并施加筒压荷载,检测其破损程度(筒压比),根据筒压比推定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方法。

2.1.11 砂浆片剪切法 the method of shear on mortar flake
    采用砂浆测强仪检测砂浆片的抗剪强度,以此推定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方法。

2.1.12 砂浆回弹法 the method of mortar rebound
    采用砂浆回弹仪检测墙体、柱中砂浆表面的硬度,根据回弹值和碳化深度推定其强度的方法。

2. 1. 13 点荷法 the method of point load
    在砂浆片的大面上施加点荷载,推定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方法。

2.1. 14 砂浆片局压法 the method of local compression on mortar flake
    采用局压仪对砂浆片试件进行局部抗压测试,根据局部抗压荷载值推定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方法。

2.1. 15 烧结砖回弹法 the method of fired brick rebound
    采用专用回弹仪检测烧结普通砖或烧结多孔砖表面的硬度,根据回弹值推定其抗压强度的方法。

2. 1. 16 槽间砌体 masonry between two channels
    采用原位轴压法和扁顶法在砖墙上检测砌体的抗压强度时,开凿的两个水平槽之间的砌体。

2.1. 17 筒压比 cylindrical compressive ratio
    采用筒压法检测砂浆强度时,砂浆试样经筒压测试并筛分后,留在孔径5mm筛以上的累计筛余量与该试样总量的比值,简称筒压比。

2.2 符号



2.2.1 几何参数
    A——构件或试件的截面面积;
    b——宽度;试件截面边长;
    h——高度;试件截面高度;测点间的距离;
    l——长度;
    d——砂浆碳化深度;
    r——半径;点荷法的作用半径;
    t——厚度;试件厚度;
    H——砌体抗压试件的高度。

2.2.2 作用、效应与抗力、计算指标
    N——实测破坏荷载值;
   fm——砌体抗压强度平均值;
  fv,m——砌体抗剪强度平均值;
   τ——砂浆片的抗剪强度;
   f1——砖的抗压强度值;
   f2——砌筑砂浆抗压强度值;
f2'——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
  σ0——测点上部墙体的平均压应力。

2.2.3 系数
    ξ1——原位轴压法、扁顶法测定砌体抗压强度的换算系数;
    ξ2——推出法的砖品种修正系数;
    ξ3——推出法的砂浆饱满度修正系数;
    ξ4——点荷法的荷载作用半径修正系数;
    ξ5——点荷法的试件厚度修正系数。

2.2.4 其他
    B——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
    η——筒压法中的筒压比;
    R——砖或砂浆的回弹值;
   n1——同一测区的测点(测位)数;
   n2——同一检测单元的测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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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 1 适用条件


3. 1. 1 对新建砌体工程,检验和评定砌筑砂浆或砖、砖砌体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9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本标准检测和推定砌筑砂浆或砖、砖砌体的强度:
      1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 对砖强度或砂浆试块的检验结果有怀疑或争议,需要确定实际的砌体抗压、抗剪强度。
      3 发生工程事故或对施工质量有怀疑和争议,需要进一步分析砖、砂浆和砌体的强度。

3. 1.2 对既有砌体工程,在进行下列鉴定时,应按本标准检测和推定砂浆强度、砖的强度或砌体的工作应力、弹性模量和强度:
      1 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及其他应急鉴定。
      2 抗震鉴定。
      3 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
      4 房屋改变用途、改建、加层或扩建前的专门鉴定。

3. 1. 3 各种检测方法的选用应按本标准第3. 4节的规定执行。

3. 2 检测程序及工作内容


3. 2.1 现场检测工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图3. 2. 1)


3. 2.2 调查阶段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图纸、施工验收资料、砖与砂浆的品种及有关原材料的测试资料。
      2 现场调查工程的结构形式、环境条件、砌体质量及其存在问题,对既有砌体工程,尚应调查使用期间的变更情况。
      3 工程建设时间。
      4 进一步明确检测原因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5 以往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3. 2.3 检测方案应根据调查结果和检测目的、内容和范围制定,应选择一种或数种检测方法,必要时应征求委托方意见并认可。对被检测工程应划分检测单元,并应确定测区和测点数。

3. 2.4 测试设备、仪器应按相应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保养和校准,必要时尚应按使用频率、检测对象的重要性适当增加校准次数。

3. 2.5 计算、分析和强度推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测试数据不足时,应及时补充测试。

3.2.6 检测工作完毕,应及时出具符合检测目的的检测报告。

3.2.7 现场测试结束时,砌体如因检测造成局部损伤,应及时修补砌体局部损伤部位。修补后的砌体,应满足原构件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的要求。

3.2.8 从事测试和强度推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合格后,再参加测试和撰写报告。

3.2.9 现场检测工作,应采取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仪器损坏的安全措施,并应采取避免或减小污染环境的措施。

3.2.10 现场检测和抽样检测,环境温度和试件(试样)温度均应高于0℃。

3.3 检测单元、测区和测点


3.3.1 当检测对象为整栋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时,应将其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分析的结构单元,每一结构单元应划分为若干个检测单元。

3.3.2 每一检测单元内,不宜少于6个测区,应将单个构件(单片墙体、柱)作为一个测区。当一个检测单元不足6个构件时,应将每个构件作为一个测区。
    采用原位轴压法、扁顶法、切制抗压试件法检测,当选择6个测区确有困难时,可选取不少于3个测区测试,但宜结合其他非破损检测方法综合进行强度推定。

3.3.3 每一测区应随机布置若干测点。各种检测方法的测点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原位轴压法、扁顶法、切制抗压试件法、原位单剪法、筒压法,测点数不应少于1个。
      2 原位双剪法、推出法,测点数不应少于3个。
      3 砂浆片剪切法、砂浆回弹法、点荷法、砂浆片局压法、烧结砖回弹法,测点数不应少于5个。
      注:回弹法的测位,相当于其他检测方法的测点。

3. 3. 4 对既有建筑物或应委托方要求仅对建筑物的部分或个别部位检测时,测区和测点数可减少,但一个检测单元的测区数不宜少于3个。

3.3.5 测点布置应能使测试结果全面、合理反映检测单元的施工质量或其受力性能。

3. 4 检测方法分类及其选用原则


3.4.1 砌体工程的现场检测方法,可按对砌体结构的损伤程度,分为下列几类:
      1 非破损检测方法,在检测过程中,对砌体结构的既有力学性能没有影响。
      2 局部破损检测方法,在检测过程中,对砌体结构的既有力学性能有局部的、暂时的影响,但可修复。

3.4.2 砌体工程的现场检测方法,可按测试内容分为下列几类:
      1 检测砌体抗压强度可采用原位轴压法、扁顶法、切制抗压试件法。
      2 检测砌体工作应力、弹性模量可采用扁顶法。
      3 检测砌体抗剪强度可采用原位单剪法、原位双剪法。
      4 检测砌筑砂浆强度可采用推出法、筒压法、砂浆片剪切法、砂浆回弹法、点荷法、砂浆片局压法。
      5 检测砌筑块体抗压强度可采用烧结砖回弹法、取样法。

3. 4.3 检测方法可按表3.4. 3选择。

表3.4.3 检测方法


3.4.4 选用检测方法和在墙体上选定测点,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原位单剪法外,测点不应位于门窗洞口处。
      2 所有方法的测点不应位于补砌的临时施工洞口附近。
      3 应力集中部位的墙体以及墙梁的墙体计算高度范围内,不应选用有较大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
      4 砖柱和宽度小于3.6m的承重墙,不应选用有较大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

3. 4. 5 现场检测或取样检测时,砌筑砂浆的龄期不应低于28d。

3. 4.6 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时,取样砂浆试件或原位检测的水平灰缝应处于干燥状态。

3.4. 7 各类砖的取样检测,每一检测单元不应少于一组;应按相应的产品标准,进行砖的抗压强度试验和强度等级评定。

3. 4.8 采用砂浆片局压法取样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时,检测单元、测区的确定,以及强度推定,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测试设备、测试步骤、数据分析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择压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4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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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原位轴压法


4. 1 一般规定


4.1.1 原位轴压法(图4.1. 1)适用于推定240mm厚普通砖砌体或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


4. 1. 2 测试部位应具有代表性,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试部位宜选在墙体中部距楼、地面1m左右的高度处;槽间砌体每侧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5m。
      2 同一墙体上,测点不宜多于1个,且宜选在沿墙体长度的中间部位;多于1个时,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2.0m。
      3 测试部位不得选在挑梁下、应力集中部位以及墙梁的墙体计算高度范围内。

4.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4.2.1 原位压力机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 2.1的要求。


4.2.2 原位压力机的力值,应每半年校验一次。

4.3 测试步骤


4.3.1 在测点上开凿水平槽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上、下水平槽的尺寸应符合表4.3.1的要求。


      2 上、下水平槽孔应对齐。普通砖砌体,槽间砌体高度应为7皮砖;多孔砖砌体,槽间砌体高度应为5皮砖。
      3 开槽时,应避免扰动四周的砌体;槽间砌体的承压面应修平整。

4.3.2 在槽孔间安放原位压力机(图4.1.1)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上槽内的下表面和扁式千斤顶的顶面,应分别均匀铺设湿细砂或石膏等材料的垫层,垫层厚度可取10mm。
      2 应将反力板置于上槽孔,扁式千斤顶置于下槽孔,应安放四根钢拉杆,并应使两个承压板上下对齐后,应沿对角两两均匀拧紧螺母并调整其平行度;四根钢拉杆的上下螺母间的净距误差不应大于2mm。
      3 正式测试前,应进行试加荷载测试,试加荷载值可取预估破坏荷载的10%。应检查测试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以及上下压板和砌体受压面接触是否均匀密实。经试加荷载,测试系统正常后应卸荷,并应开始正式测试。

4,3.3 正式测试时,应分级加荷。每级荷载可取预估破坏荷载的10%,并应在1min~1.5min内均匀加完,然后恒载2min。加荷至预估破坏荷载的80%后,应按原定加荷速度连续加荷,直至槽间砌体破坏。当槽间砌体裂缝急剧扩展和增多,油压表的指针明显回退时,槽间砌体达到极限状态。

4.3.4 测试过程中,发现上下压板与砌体承压面因接触不良,致使槽间砌体呈局部受压或偏心受压状态时,应停止测试,并应调整测试装置,重新测试,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测点。

4.3.5 测试过程中,应仔细观察槽间砌体初裂裂缝与裂缝开展情况,并应记录逐级荷载下的油压表读数、测点位置、裂缝随荷载变化情况简图等。

4.4 数据分析


4.4.1 根据槽间砌体初裂和破坏时的油压表读数,应分别减去油压表的初始读数,并应按原位压力机的校验结果,计算槽间砌体的初裂荷载值和破坏荷载值。

4. 4.2 槽间砌体的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4. 4. 3 槽间砌体抗压强度换算为标准砌体的抗压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4.4.4 测区的砌体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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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扁顶法


5.1 一般规定


5.1. 1 扁顶法(图5. 1.1)适用于推定普通砖砌体或多孔砖砌体的受压弹性模量、抗压强度或墙体的受压工作应力。



5. 1. 2 测试部位应按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执行。


5.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5. 2. 1 扁顶应由1mm厚合金钢板焊接而成,总厚度宜为5mm~7mm,大面尺寸分别宜为250mm×250mm、250mm×380mm、380mm×380mm和380mm×500m。250mm×250mm和250mm×380mm的扁顶可用于240mm厚墙体,380mm×380mm和380mm×500mm扁顶可用于370mm厚墙体。

5. 2.2 扁顶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2.2的要求。

5.2.3 每次使用前,应校验扁顶的力值。

5. 2.4 手持式应变仪和千分表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 2.4的要求。


5.3 测试步骤


5.3. 1 测试墙体的受压工作应力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选定的墙体上,应标出水平槽的位置,并应牢固粘贴两对变形测量的脚标[图5. 1.1(a)]。脚标应位于水平槽正中并跨越该槽;普通砖砌体脚标之间的距离应相隔4条水平灰缝,宜取250mm;多孔砖砌体脚标之间的距离应相隔3条水平灰缝,宜取270~300mm。
      2 使用手持应变仪或千分表在脚标上测量砌体变形的初读数时,应测量3次,并应取其平均值。
      3 在标出水平槽位置处,应剔除水平灰缝内的砂浆。水平槽的尺寸应略大于扁顶尺寸。开凿时不应损伤测点部位的墙体及变形测量脚标。槽的四周应清理平整,并应除去灰渣。
      4 使用手持式应变仪或千分表在脚标上测量开槽后的砌体变形值时,应待读数稳定后再进行下一步测试工作。
      5 在槽内安装扁顶,扁顶上下两面宜垫尺寸相同的钢垫板,并应连接测试设备的油路(图5.1.1)。
      6 正式测试前的试加荷载测试,应符合本标准第4.3.2条第3款的规定。
      7 正式测试时,应分级加荷。每级荷载应为预估破坏荷载值的5%,并应在1. 5min~2min内均匀加完,恒载2min后应测读变形值。当变形值接近开槽前的读数时,应适当减小加荷级差,并应直至实测变形值达到开槽前的读数,然后卸荷。

5. 3. 2 实测墙体的砌体抗压强度或受压弹性模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完成墙体的受压工作应力测试后,应开凿第二条水平槽,上下槽应互相平行、对齐。当选用250mm×250mm扁顶时,普通砖砌体两槽之间的距离应相隔7皮砖;多孔砖砌体两槽之间的距离应相隔5皮砖。当选用250mm×380mm扁顶时,普通砖砌体两槽之间的距离应相隔8皮砖;多孔砖砌体两槽之间的距离应相隔6皮砖。遇有灰缝不规则或砂浆强度较高而难以凿槽时,可在槽孔处取出1皮砖,安装扁顶时应采用钢制楔形垫块调整其间隙。
      2 应按本标准第5.3.1条第5款的规定在上下槽内安装扁顶。
      3 试加荷载,应符合本标准第4.3.2条第3款的规定。
      4 正式测试时,加荷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 3.3条的规定。
      5 当槽间砌体上部压应力小于0. 2MPa时,应加设反力平衡架后再进行测试。当槽间砌体上部压应力不小于0.2MPa时,也宜加设反力平衡架后再进行测试。反力平衡架可由两块反力板和四根钢拉杆组成。

5. 3. 3 当测试砌体受压弹性模量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在槽间砌体两侧各粘贴一对变形测量脚标[图5. 1.1(b)],脚标应位于槽间砌体的中部。普通砖砌体脚标之间的距离应相隔4条水平灰缝,宜取250mm;多孔砖砌体脚标之间的距离应相隔3条水平灰缝,宜取270mm~300mm。测试前应记录标距值,并应精确至0.1mm。
      2 正式测试前,应反复施加10%的预估破坏荷载,其次数不宜少于3次。
      3 测试时,加荷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 3. 3条的要求,并应测记逐级荷载下的变形值。
      4 累计加荷的应力上限不宜大于槽间砌体极限抗压强度的50%。

5. 3. 4 当仅测定砌体抗压强度时,应同时开凿两条水平槽,并应按本标准第5. 3.2条的要求进行测试。

5. 3. 5 测试记录内容应包括描绘测点布置图、墙体砌筑方式、扁顶位置、脚标位置、轴向变形值、逐级荷载下的油压表读数、裂缝随荷载变化情况简图等。

5.4 数据分析


5. 4. 1 数据分析时,应根据扁顶力值的校验结果,将油压表读数换算为测试荷载值。

5. 4. 2 墙体的受压工作应力,应等于按本标准第5.3. 1条规定实测变形值达到开凿前的读数时所对应的应力值。

5. 4. 3 砌体在有侧向约束情况下的受压弹性模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9的有关规定计算;当换算为标准砌体的受压弹性模量时,计算结果应乘以换算系数0. 85。

5. 4.4 槽间砌体的抗压强度,应按本标准式(4.4.2)计算。

5. 4. 5 槽间砌体抗压强度换算为标准砌体的抗压强度,应按本标准式(4.4.3-1)和式(4.4.3-2)计算。

5. 4. 6 测区的砌体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按本标准式(4.4.4)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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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切制抗压试件法


6.1 一般规定


6. 1.1 切制抗压试件法适用于推定普通砖砌体和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检测时,应使用电动切割机,在砖墙上切割两条竖缝,竖缝间距可取370mm或490mm,应人工取出与标准砌体抗压试件尺寸相同的试件,并应运至试验室,砌体抗压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9的有关规定执行。

6. 1. 2 在砖墙上选择切制试件的部位,应符合本标准第4. 1.2条的要求。

6.1.3 当宏观检查墙体的砌筑质量差或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低于M2.5(含M2. 5)时,不宜选用切制抗压试件法。

6.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6.2.1 切割墙体竖向通缝的切割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
      2 切割机应操作灵活,并应固定和移动方便。
      3 切割机的锯切深度不应小于240mm。
      4 切割机上的电动机、导线及其连接的接点应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
      5 切割机宜配备水冷却系统。

6.2.2 测试设备应选择适宜吨位的长柱压力试验机,其精度(示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预估抗压试件的破坏荷载值,应为压力试验机额定压力的20%~80%。

6.3 测试步骤


6.3. 1 选取切制试件的部位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9的有关规定,确定试件高度H和试件宽度b(图6.3.1),并应标出切割线。在选择切割线时,宜选取竖向灰缝上、下对齐的部位。


6.3.2 应在拟切制试件上、下两墙各钻2个孔,并应将拟切制试件捆绑牢固,也可采用其他适宜的临时固定方法。

6.3.3 应将切割机的锯片(锯条)对准切割线,并垂直于墙面,然后应启动切割机,并应在砖墙上切出两条竖缝。切割过程中,切割机不得偏转和移位,并应使锯片(锯条)处于连续水冷却状态。

6.3.4 应凿掉切制试件顶部一皮砖;应适当凿取试件底部砂浆,并应伸进撬棍,应将水平灰缝撬松动,然后应小心抬出试件。

6. 3. 5 试件搬运过程中,应防止碰撞,并应采取减小振动的措施。需要长距离运输试件时,宜用草绳等材料紧密捆绑试件。

6. 3.6 试件运至试验室后,应将试件上下表面大致修理平整;应在预先找平的钢垫板上坐浆,然后应将试件放在钢垫板上;试件顶面应用1:3水泥砂浆找平。试件上、下表面的砂浆应在自然养护3d后,再进行抗压测试。测量试件受压变形值时,应在宽侧面上粘贴安装百分表的表座。

6.3.7 量测试件截面尺寸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9的有关规定外,在量测长边尺寸时,尚应除去长边两端残留的竖缝砂浆。

6.3.8 切制试件的抗压试验步骤,应包括试件在试验机底板上的对中方法、试件顶面找平方法、加荷制度、裂缝观察、初裂荷载及破坏荷载等检测及测试事项,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9的有关规定。

6. 4 数据分析


6. 4. 1 单个切制试件的抗压强度,应按本标准式(4.4.2)计算。

6. 4. 2 测区的砌体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按本标准式(4.4.4)计算。

6. 4.3 计算结果表示被测墙件的实际抗压强度值,不应乘以强度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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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原位单剪法


7.1 一般规定


7.1.1 原位单剪法适用于推定砖砌体沿通缝截面的抗剪强度。检测时,测试部位宜选在窗洞口或其他洞口下三皮砖范围内,试件具体尺寸应符合图7.1.1的规定。


7.1.2 试件的加工过程中,应避免扰动被测灰缝。

7. 1.3 测试部位不应选在后砌窗下墙处,且其施工质量应具有代表性。

7.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7.2.1 测试设备应包括螺旋千斤顶或卧式液压千斤顶、荷载传感器及数字荷载表等。试件的预估破坏荷载值应为千斤顶、传感器最大测量值的20%~80%。

7.2.2 检测前,应标定荷载传感器及数字荷载表,其示值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

7.3 测试步骤


7.3.1 在选定的墙体上,应采用振动较小的工具加工切口,现浇钢筋混凝土传力件(图7.3. 1)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7.3.2 测量被测灰缝的受剪面尺寸,应精确至1mm。

7.3.3 安装千斤顶及测试仪表,千斤顶的加力轴线与被测灰缝顶面应对齐(图7. 3. 1)。

7.3.4 加荷时应匀速施加水平荷载,并应控制试件在2min~5min内破坏。当试件沿受剪面滑动、千斤顶开始卸荷时,应判定试件达到破坏状态;应记录破坏荷载值,并应结束测试;应在预定剪切面(灰缝)破坏,测试有效。

7.3. 5 加荷测试结束后,应翻转已破坏的试件,检查剪切面破坏特征及砌体砌筑质量,并应详细记录。

7.4 数据分析


7.4. 1 数据分析时,应根据测试仪表的校验结果,进行荷载换算,并应精确至10N。

7.4.2 砌体的沿通缝截面抗剪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7. 4. 3 测区的砌体沿通缝截面抗剪强度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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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原位双剪法


8. 1 一般规定


8. 1. 1 原位双剪法(图8. 1.1)应包括原位单砖双剪法和原位双砖双剪法。原位单砖双剪法适用于推定各类墙厚的烧结普通砖或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剪强度,原位双砖双剪法仅适用于推定240mm厚墙的烧结普通砖或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剪强度。检测时,应将原位剪切仪的主机安放在墙体的槽孔内,并应以一块或两块并列完整的顺砖及其上下两条水平灰缝作为—个测点(试件)。


8. 1.2 原位双剪法宜选用释放或可忽略受剪面上部压应力σ0作用的测试方案;当上部压应力σ0较大且可较准确计算时,也可选用在上部压应力σ0作用下的测试方案。

8. 1.3 在测区内选择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区应随机布置n1个测点,对原位单砖双剪法,在墙体两面的测点数量宜接近或相等。
      2 试件两个受剪面的水平灰缝厚度应为8mm~12mm。
      3 下列部位不应布设测点:
       1)门、窗洞口侧边120mm范围内;
       2)后补的施工洞口和经修补的砌体;
       3)独立砖柱。
      4 同一墙体的各测点之间,水平方向净距不应小于1. 5m,垂直方向净距不应小于0.5m,且不应在同一水平位置或纵向位置。

8. 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8. 2.1 原位剪切仪的主机应为一个附有活动承压钢板的小型千斤顶,其成套设备如图8.2.1所示。


8. 2.2 原位剪切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8. 2. 2的规定。


8.3 测试步骤


8. 3. 1 安放原位剪切仪主机的孔洞,应开在墙体边缘的远端或中部。当采用带有上部压应力σ0作用的测试方案时,应按图8.1.1所示制备出安放主机的孔洞,并应清除四周的灰缝。原位单砖双剪试件的孔洞截面尺寸,普通砖砌体不得小于115mm×65mm;多孔砖砌体不得小于115mm×110mm。原位双砖双剪试件的孔洞截面尺寸,普通砖砌体不得小于240mm×65mm;多孔砖砌体不得小于240mm×110mm;应掏空、清除剪切试件另一端的竖缝。

8. 3.2 当采用释放试件上部压应力σ0的测试方案时,尚应按图8.3. 2所示,掏空试件顶部两皮砖之上的一条水平灰缝,掏空范围,应由剪切试件的两端向上按45°角扩散至灰缝4,掏空长度应大于620mm,深度应大于240mm。


8.3.3 试件两端的灰缝应清理干净。开凿清理过程中,严禁扰动试件;发现被推砖块有明显缺棱掉角或上、下灰缝有松动现象时,应舍去该试件。被推砖的承压面应平整,不平时应用扁砂轮等工具磨平。

8. 3. 4 测试时,应将剪切仪主机放入开凿好的孔洞中(图8.3.2),并应使仪器的承压板与试件的砖块顶面重合,仪器轴线与砖块轴线应吻合。开凿孔洞过长时,在仪器尾部应另加垫块。

8. 3. 5 操作剪切仪,应匀速施加水平荷载,并应直至试件和砌体之间产生相对位移,试件达到破坏状态。加荷的全过程宜为1min~3min。

8.3.6 记录试件破坏时剪切仪测力计的最大读数,应精确至0.1个分度值。采用无量纲指示仪表的剪切仪时,尚应按剪切仪的校验结果换算成以N为单位的破坏荷载。

8. 4 数据分析


8.4. 1 烧结普通砖砌体单砖双剪法和双砖双剪法试件沿通缝截面的抗剪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8.4. 2 烧结多孔砖砌体单砖双剪法和双砖双剪法试件沿通缝截面的抗剪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8. 4.3 测区的砌体沿通缝截面抗剪强度平均值,应按本标准式(7. 4. 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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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推 出 法


9. 1 一般规定


9.1.1 推出法(图9.1.1)适用于推定240mm厚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或蒸压粉煤灰砖墙体中的砌筑砂浆强度,所测砂浆的强度宜为1MPa~15MPa。检测时,应将推出仪安放在墙体的孔洞内。推出仪应由钢制部件、传感器、推出力峰值测定仪等组成。


9.1.2 选择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点宜均匀布置在墙上,并应避开施工中的预留洞口。
      2 被推丁砖的承压面可采用砂轮磨平,并应清理干净。
      3 被推丁砖下的水平灰缝厚度应为8mm~12mm。
      4 测试前,被椎丁砖应编号,并应详细记录墙体的外观情况。

9.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9. 2.1 推出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9.2. 1的要求。


9. 2. 2 力值显示仪器或仪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最小分辨值应为0. 05kN,力值范围应为0kN~30kN。
      2 应具有测力峰值保持功能。
      3 仪器读数显示应稳定,在4h内的读数漂移应小于0.05kN。

9.3 测试步骤


9.3.1 取出被推丁砖上部的两块顺砖(图9.3.1),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使用冲击钻在图9.3.1所示A点打出约40mm的孔洞。
      2 应使用锯条自A至B点锯开灰缝。
      3 应将扁铲打入上一层灰缝,并应取出两块顺砖。
      4 应使用锯条锯切被推丁砖两侧的竖向灰缝,并应直至下皮砖顶面。
      5 开洞及清缝时,不得扰动被推丁砖。


9. 3.2 安装推出仪(图9. 1. 1),应使用钢尺测量前梁两端与墙面距离,误差应小于3mm。传感器的作用点,在水平方向应位于被推丁砖中间;铅垂方向距被推丁砖下表面之上的距离,普通砖应为15mm,多孔砖应为40mm。

9. 3. 3 旋转加荷螺杆对试件施加荷载时,加荷速度宜控制在5kN/min。当被推丁砖和砌体之间发生相对位移时,应认定试件达到破坏状态,并应记录推出力Nij

9. 3. 4 取下被推丁砖时,应使用百格网测试砂浆饱满度Bij

9.4 数据分析


9. 4. 1 单个测区的推出力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9. 4.2 测区的砂浆饱满度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9. 4.3 当测区的砂浆饱满度平均值不小于0.65时,测区的砂浆强度平均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9.4.4 当测区的砂浆饱满度平均值小于0.65时,宜选用其他方法推定砂浆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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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筒 压 法


10. 1 一般规定


10.1.1 筒压法适用于推定烧结普通砖或烧结多孔砖砌体中砌筑砂浆的强度,不适用于推定高温、长期浸水、遭受火灾、环境侵蚀等砌筑砂浆的强度。检测时,应从砖墙中抽取砂浆试样,并应在试验室内进行筒压荷载测试,应测试筒压比,然后换算为砂浆强度。

10. 1. 2 筒压法所测试的砂浆品种及其强度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砂浆品种应包括中砂、细砂配制的水泥砂浆,特细砂配制的水泥砂浆,中砂、细砂配制的水泥石灰混合砂浆,中砂、细砂配制的水泥粉煤灰砂浆,石灰石质石粉砂与中砂、细砂混合配制的水泥石灰混合砂浆和水泥砂浆。
      2 砂浆强度范围应为2.5MPa~20MPa。

10.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10.2.1 承压筒(图10.2.1)可用普通碳素钢或合金钢制作,也可用测定轻骨料筒压强度的承压筒代替。


10.2.2 水泥跳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 2419的有关规定。

10.2.3 其他设备和仪器应包括50kN~100kN压力试验机或万能试验机;砂摇筛机;干燥箱;孔径为5mm、10mm、15mm(或边长为4.75mm、9.5mm、16mm)的标准砂石筛(包括筛盖和底盘);称量为1000g、感量为0. 1g的托盘天平。

10.3 测试步骤


10. 3.1 在每一测区,应从距墙表面20mm以里的水平灰缝中凿取砂浆约4000g,砂浆片(块)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5mm。各个测区的砂浆样品应分别放置并编号,不得混淆。

10.3.2 使用手锤击碎样品时,应筛取5mm~15mm的砂浆颗粒约3000g,应在105℃±5℃的温度下烘干至恒重,并应待冷却至室温后备用。

10.3.3 每次应取烘干样品约1000g,应置于孔径5mm、10mm、15mm(或边长4. 75mm、9.5mm、16mm)标准筛所组成的套筛中,应机械摇筛2min或手工摇筛1.5min;应称取粒级5mm~10mm(4.75mm~9.5mm)和10mm~15mm(9.5mm~16mm)的砂浆颗粒各250g,混合均匀后作为一个试样;应制备三个试样。

10.3. 4 每个试样应分两次装入承压筒。每次宜装1/2,应在水泥跳桌上跳振5次。第二次装料并跳振后,应整平表面。
    无水泥跳桌时,可按砂、石紧密体积密度的测试方法颠击密实。

10.3.5 将装试样的承压筒置于试验机上时,应再次检查承压筒内的砂浆试样表面是否平整,稍有不平时,应整平;应盖上承压盖,并应按0.5kN/s~1.0kN/s加荷速度或20s~40s内均匀加荷至规定的筒压荷载值后,立即卸荷。不同品种砂浆的筒压荷载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泥砂浆、石粉砂浆应为20kN。
      2 特细砂水泥砂浆应为10kN。
      3 水泥石灰混合砂浆、粉煤灰砂浆应为10kN。

10.3.6 施加荷载过程中,出现承压盖倾斜状况时,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应检查承压盖是否受损(变形),以及承压筒内砂浆试样表面是否平整。出现承压盖受损(变形)情况时,应更换承压盖,并应重新制备试样。

10.3. 7 将施压后的试样倒入由孔径5(4.75)mm和10(9.5)mm标准筛组成的套筛中时,应装入摇筛机摇筛2min或人工摇筛1.5min,并应筛至每隔5s的筛出量基本相符。

10.3.8 应称量各筛筛余试样的重量,并应精确至0.1g,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的试样重量相比,相对差值不得超过试样重量的0. 5%;当超过时,应重新进行测试。

10.4 数据分析


10.4.1 标准试样的筒压比,应按下式计算:


10.4.2 测区的砂浆筒压比,应按下式计算:


10.4.3 测区的砂浆强度平均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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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砂浆片剪切法


11.1 一般规定


11. 1. 1 砂浆片剪切法(图11. 1.1)适用于推定烧结普通砖或烧结多孔砖砌体中的砌筑砂浆强度。检测时,应从砖墙中抽取砂浆片试样,并应采用砂浆测强仪测试其抗剪强度,然后换算为砂浆强度。


11.1. 2 从每个测点处,宜取出两个砂浆片,应一片用于检测、一片备用。

11. 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11.2.1 砂浆测强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1. 2.1的要求。



11. 2.2 砂浆测强标定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1.2.2的要求。


11.3 测试步骤


11. 3. 1 制备砂浆片试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从测点处的单块砖大面上取下的原状砂浆大片,应编号,并应分别放入密封袋内。
      2 一个测区的墙面尺寸宜为0.5m×0.5m。同一个测区的砂浆片,应加工成尺寸接近的片状体,大面、条面应均匀平整,单个试件的各向尺寸,厚度应为7mm~15mm,宽度应为15mm~50mm,长度应按净跨度不小于22mm确定(图11.1.1)。
      3 试件加工完毕,应放入密封袋内。

11. 3. 2 砂浆试件含水率,应与砌体正常工作时的含水率基本一致。试件呈冻结状态时,应缓慢升温解冻。

11.3. 3 砂浆片试件的剪切测试,应符合下列程序:
      1 应调平砂浆测强仪,并应使水准泡居中;
      2 应将砂浆片试件置于砂浆测强仪内(图11. 1.1),并应用上刀片压紧;
      3 应开动砂浆测强仪,并应对试件匀速连续施加荷载,加荷速度不宜大于10N/s,直至试件破坏。

11. 3.4 试件未沿刀片刃口破坏时,此次测试应作废,应取备用试件补测。

11.3.5 试件破坏后,应记读压力表指针读数,并应换算成剪切荷载值。

11. 3. 6 用游标卡尺或最小刻度为0.5mm的钢板尺量测试件破坏截面尺寸时,应每个方向量测两次,并应分别取平均值。

11.4 数据分析


11. 4. 1 砂浆片试件的抗剪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1. 4. 2 测区的砂浆片抗剪强度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11.4.3 测区的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11.4.4 当测区的砂浆抗剪强度低于0.3MPa时,应对本标准式(11.4.3)的计算结果乘以表11.4.4的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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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砂浆回弹法


12.1 一般规定


12.1.1 砂浆回弹法适用于推定烧结普通砖或烧结多孔砖砌体中砌筑砂浆的强度,不适用于推定高温、长期浸水、遭受火灾、环境侵蚀等砌筑砂浆的强度。检测时,应用回弹仪测试砂浆表面硬度,并应用浓度为1%~2%的酚酞酒精溶液测试砂浆碳化深度,应以回弹值和碳化深度两项指标换算为砂浆强度。

12.1.2 检测前,应宏观检查砌筑砂浆质量,水平灰缝内部的砂浆与其表面的砂浆质量应基本一致。

12.1. 3 测位宜选在承重墙的可测面上,并应避开门窗洞口及预埋件等附近的墙体。墙面上每个测位的面积宜大于0.3㎡。

12.1.4 墙体水平灰缝砌筑不饱满或表面粗糙且无法磨平时,不得采用砂浆回弹法检测砂浆强度。

12.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12.2.1 砂浆回弹仪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2.2. 1的要求,其示值系统宜为指针直读式。


12.2.2 砂浆回弹仪的检定和保养,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回弹仪的检定标准执行。

12.2.3 砂浆回弹仪在工程检测前后,均应在钢砧上进行率定测试。

12.3 测试步骤


12.3.1 测位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 粉刷层、勾缝砂浆、污物等应清除干净。
      2 弹击点处的砂浆表面,应仔细打磨平整,并应除去浮灰。
      3 磨掉表面砂浆的深度应为5mm~10mm,且不应小于5mm。

12.3. 2 每个测位内应均匀布置12个弹击点。选定弹击点应避开砖的边缘、灰缝中的气孔或松动的砂浆。相邻两弹击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mm。

12.3.3 在每个弹击点上,应使用回弹仪连续弹击3次,第1、2次不应读数,应仅记读第3次回弹值,回弹值读数应估读至1。测试过程中,回弹仪应始终处于水平状态,其轴线应垂直于砂浆表面,且不得移位。

12. 3. 4 在每一测位内,应选择3处灰缝,并应采用工具在测区表面打凿出直径约10mm的孔洞,其深度应大于砌筑砂浆的碳化深度,应清除孔洞中的粉末和碎屑,且不得用水擦洗,然后采用浓度为1%~2%的酚酞酒精溶液滴在孔洞内壁边缘处,当已碳化与未碳化界限清晰时,应采用碳化深度测定仪或游标卡尺测量已碳化与未碳化砂浆交界面到灰缝表面的垂直距离。

12.4 数据分析


12.4. 1 从每个测位的12个回弹值中,应分别剔除最大值、最小值,将余下的10个回弹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应以R表示,并应精确至0. 1。

12.4.2 每个测位的平均碳化深度,应取该测位各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应以d表示,并应精确至0.5mm。

12.4.3 第i个测区第j个测位的砂浆强度换算值,应根据该侧位的平均回弹值和平均碳化深度值,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2.4.4 测区的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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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点 荷 法


13. 1 一般规定


13. 1.1 点荷法适用于推定烧结普通砖或烧结多孔砖砌体中的砌筑砂浆强度。检测时,应从砖墙中抽取砂浆片试样,并应采用试验机或专用仪器测试其点荷载值,然后换算为砂浆强度。

13. 1.2 从每个测点处,宜取出两个砂浆大片,应一片用于检测、一片备用。

13.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13.2.1 测试设备应采用额定压力较小的压力试验机,最小读数盘宜为50kN以内。

13.2.2 压力试验机的加荷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质加荷头应为内角为60°的圆锥体,锥底直径应为40mm,锥体高度应为30mm;锥体的头部应为半径为5mm的截球体,锥球高度应为3mm(图13. 2.2);其他尺寸可自定。加荷头应为2个。
      2 加荷头与试验机的连接方法,可根据试验机的具体情况确定,宜将连接件与加荷头设计为一个整体附件。


13. 2. 3 在符合本标准第13. 2.2条要求的前提下,也可采用其他专用加荷附件或专用仪器。

13. 3 测试步骤


13.3.1 制备试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从每个测点处剥离出砂浆大片。
      2 加工或选取的砂浆试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厚度为5mm~12mm;
       2)预估荷载作用半径为15mm~25mm;
       3)大面应平整,但其边缘可不要求非常规则。
      3 在砂浆试件上应画出作用点,并应量测其厚度,应精确至0.1mm。

13. 3.2 在小吨位压力试验机上、下压板上应分别安装上、下加荷头,两个加荷头应对齐。

13.3.3 将砂浆试件水平放置在下加荷头上时,上、下加荷头应对准预先画好的作用点,并应使上加荷头轻轻压紧试件,然后应缓慢匀速施加荷载至试件破坏。加荷速度宜控制试件在1min左右破坏,应记录荷载值,并应精确至0.1kN。

13. 3. 4 应将破坏后的试件拼接成原样,测量荷载实际作用点中心到试件破坏线边缘的最短距离,即荷载作用半径,应精确至0.1mm。

13. 4 数据分析


13. 4.1 砂浆试件的抗压强度换算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3. 4. 2 测区的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按本标准式(12. 4. 4)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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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烧结砖回弹法


14.1 一般规定


14. 1. 1 烧结砖回弹法适用于推定烧结普通砖砌体或烧结多孔砖砌体中砖的抗压强度,不适用于推定表面已风化或遭受冻害、环境侵蚀的烧结普通砖砌体或烧结多孔砖砌体中砖的抗压强度。检测时,应用回弹仪测试砖表面硬度,并应将砖回弹值换算成砖抗压强度。

14.1. 2 每个检测单元中应随机选择10个测区。每个测区的面积不宜小于1. 0㎡,应在其中随机选择10块条面向外的砖作为10个测位供回弹测试。选择的砖与砖墙边缘的距离应大于250mm。

14.2 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


14.2.1 烧结砖回弹法的测试设备,宜采用示值系统为指针直读式的砖回弹仪。

14.2.2 砖回弹仪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4.2.2的要求。


14.2.3 砖回弹仪的检定和保养,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回弹仪的检定标准执行。

14.2.4 砖回弹仪在工程检测前后,均应在钢砧上进行率定测试。

14. 3 测试步骤


14.3.1 被检测砖应为外观质量合格的完整砖。砖的条面应干燥、清洁、平整,不应有饰面层、粉刷层,必要时可用砂轮清除表面的杂物,并应磨平测面,同时应用毛刷刷去粉尘。

14.3.2 在每块砖的测面上应均匀布置5个弹击点。选定弹击点时应避开砖表面的缺陷。相邻两弹击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mm,弹击点离砖边缘不应小于20mm,每一弹击点应只能弹击一次,回弹值读数应估读至1。测试时,回弹仪应处于水平状态,其轴线应垂直于砖的测面。

14.4 数据分析


14.4.1 单个测位的回弹值,应取5个弹击点回弹值的平均值。

14.4.2 第i测区第j个测位的抗压强度换算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4. 4.3 测区的砖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14.4.4 本标准所给出的全国统一测强曲线可用于强度为6MPa~30MPa的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的检测。当超出本标准全国统一测强曲线的测强范围时,应进行验证后使用,或制定专用曲线。

15 强度推定


15.0.1 植测数据中的歧离值和统计离群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T 4883中有关格拉布斯检验法或狄克逊检验法检出和剔除。检出水平α应取0.05,剔除水平α应取0. 01;不得随意舍去歧离值,从技术或物理上找到产生离群原因时,应予剔除;未找到技术或物理上的原因时,则不应剔除。

15. 0.2 本标准的各种检测方法,应给出每个测点的检测强度值fij;以及每一测区的强度平均值fi,并应以测区强度平均值fi作为代表值。

15. 0.3 每一检测单元的强度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5.0.4 对在建或新建砌体工程,当需推定砌筑砂浆抗压强度值时,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5. 0. 5 对既有砌体工程,当需推定砌筑砂浆抗压强度值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及之前实施的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修建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 按《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的有关规定修建时,可按本标准第15.0.4条的规定推定砌筑砂浆强度值。

15.0.6 当砌筑砂浆强度检测结果小于2.0MPa或大于15MPa时,不宜给出具体检测值,可仅给出检测值范围f2<2.0MPa或f2>15MPa。

15. 0. 7 砌筑砂浆的推定值,宜相当于被测墙体所用块体作底模的同龄期、同条件养护的砂浆试块强度。

15. 0. 8 当需要推定每一检测单元的砌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或砌体沿通缝截面的抗剪强度标准值时,应分别按下列要求进行推定:


(Mpa)。

      3 每一检测单元的砌体抗压强度或抗剪强度,当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δ分别大于0.2或0.25时,不宜直接按式(15.0.8-1)或式(15.0.8-2)计算,应检查检测结果离散性较大的原因,若查明系混入不同母体所致,宜分别进行统计,并应分别按式(15.0.8-1)~式(15.0.8-4)确定本标准值。如确系变异系数过大,则应按式(15.0.8-3)和式(15.0.8-4)确定本标准值。

15. 0. 9 既有砌体工程,当采用回弹法检测烧结砖抗压强度时,每一检测单元的砖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变异系数δ≤0. 21时,应按表15.0.9-1,表15. 0.9-2中抗压强度平均值f1,m、抗压强度标准值f1k推定每一检测单元的砖抗压强度等级。每一检测单元的砖抗压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2 当变异系数δ>0.21时,应按表15. 0.9-1、表15. 0. 9-2中抗压强度平均值f1,m、以测区为单位统计的抗压强度最小值f1i,min推定每一测区的砖抗压强度等级。

15. 0.10 各种检测强度的最终计算或推定结果,砌件的抗压强度和抗剪强度均应精确至0.01MPa,砌筑砂浆强度应精确至0.1MPa。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
2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9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6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 2419
7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T 4883
8 《择压法检测砂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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