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搅拌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深层搅拌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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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搅拌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深层搅拌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针对采用水泥土深层搅拌桩工艺构建地下连续防渗屏障的专项技术管理文件。本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及设计文件、合同条款等编制,旨在规范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与进度控制。

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目标:确保墙体连续性、均匀性、抗渗性(渗透系数≤1×10⁻⁶cm/s)及强度(28d无侧限抗压强度≥0.8MPa)满足设计要求。重点管控环节包括:施工前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设备标定(如搅拌头直径、喷浆系统计量精度)、配合比验证及试桩成果;施工中实行旁站监理,严控“四要素”——桩位偏差≤50mm、垂直度≤1%、提升速度≤0.8m/min、水泥掺量(一般12%~15%)及浆液水灰比(0.45~0.55),实时记录每桩的喷浆压力、电流、深度与复搅次数;对断桩、缩径、冒浆异常等及时叫停并督促补桩处理。同步加强原材料(P.O42.5级水泥、外加剂)见证取样与平行检测,墙体成墙后按1%比例进行开挖检查、钻孔取芯及注水试验,验证防渗效果。

此外,细则强调环保与安全监管,要求泥浆不外溢、废浆合规处置,落实临边防护与机械作业安全交底。通过事前审核、事中严控、事后检验的闭环管理,保障深层搅拌防渗墙成为结构可靠、性能达标的隐蔽性关键防渗工程。(全文约498字)

(2)施工准备及其完成情况(包括材料和水电供应、清障和施工场地等)。

锦华新领域2#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期保证交通畅通措施。

(4)施工设备(包括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时生产率、机组性能使用说明及易损件备品、配件供应情况)。

(5)搅拌成桩施工方法(包括搅拌叶片外径、浆液配比及制备、搅拌工序及施工工艺措施)。

(6)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7)生产人员的编制和素质。

(8)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方法。

(9)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根据不同型号机组的生产能力配置每台机组工作量、作业面的分段等)。

2.4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站检查认可。

2.5 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2.6 测量控制网点移交。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2.7 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配套和完好、完整(包括深层搅拌机、灰浆拌制机、集料斗、灰浆泵、输浆管路,并应配备流量计、压力表、配电装置等设备及水、浆流量与压力的自动记录仪及相应的转速、提升速度自动记录议);检查施工设备的计量、钻机的垂直度校准装置是否经过率定;检查进场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时生产率能否满足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原材料进场检验。在生产试验和施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水泥进场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复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或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审批生产试验成果。在施工前,为掌握地层性状及防渗墙底高程,施工单位应沿防渗墙轴线每间隔50m布设一先导孔,局部地段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部位沿应适当加密。先导孔应取芯样进行鉴定,并绘制出地质剖面图报监理审查;根据探明的地质情况,确定搅拌生产试验方案(包括浆液水灰比、搅拌成墙工艺、水泥掺入量、搅拌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桩间套接长度等),报监理审批;根据试验方案进行生产性试验、确定施工控制参数和检测方法,提交试验成果报告,报监理批准。监理工程师在审批生产试验方案和生产试验成果报告时,应对浆液水灰比、单桩搅拌次数、水泥掺入量、搅拌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桩间套接长度等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参数严格审查。

2.8 下达工程开工令。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站,监理站在3d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站报送开工审请报告,监理站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h内下达工程开工令。

2.9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三、施 工 过 程 控 制

3.1 桩位、桩径及桩机架倾斜度控制:

(1)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防渗墙墙体轴线和桩位放样成果单,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放样成果进行审查和现场校验。校验桩位时应重点检查桩间套接长度是否满足设计最小墙厚的要求(桩间套接长度应考虑桩位偏差和桩倾斜对墙厚的影响)。校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证,准予下道工序施工。

(2)机具就位、试运转或开机生产前,施工单位机组负责人(机长)、各操作工和质检人员必须上岗到位,否则,监理人员可现场指示不予开工。

(3)每天开机生产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备品。每个班次应对搅拌桩轴外径进行检测,凡桩径负偏差大于3%的必须予以更换,对生产不到一个班次就磨损达4%的搅拌头,不得使用。

(4)每次桩机移位时,桩位偏差应小于5cm,桩机架倾斜率应小于0.5%,否则,不得进行搅拌施工。

3.2 浆液质量控制:

(1)原材料质量控制:

深层搅拌压浆用的浆液主要材料为泥。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号(强度等级为C32.5)。搅拌水泥浆液所用的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的标准。压浆用水泥浆液可根据工程需要加入适量的外加剂及掺合料。外加剂及掺合料应符合现行规程规范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建立原材料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水泥按每批200~400t取样复检一次,每批量不足200t的也应进行一次复检。水泥应新鲜无结块,储存期超过3个月的不得进入工地。监理工程师可对施工单位的复检采取见证取样、送样或对水泥进行抽样检测试验。监理采取见证取样、送样的应在送检单上留下见证记录。任何未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方法、检测内容与检查频率进行检验的材料和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使用。

水泥浆液应按生产试验确定的经监理批准的水灰比配制。每次配浆均须用比重计测量浆液比重,并作好记录。无论采用何种水灰比泥浆,应保证桩墙的水泥平均掺入比达15%。

水泥浆液应做到随配随用。为防止水泥浆液离析,灰浆搅拌机应不断搅动。水泥浆液存放的有效时间和浆液温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当气温在10℃以下时,不宜超过5h。

当气温在10℃以上时,不宜超过3h。

浆液存放时应控制浆液温度在5~40℃范围内。

如超出上述规定应按废浆处理。

施工单位对不同批号的水泥及各种不同配比的浆液均应留样制作试件进行浆液性能试验和浆液凝固的力学性能试验。浆液性能试验内容为比重、粘度、稳定性和初凝及终凝时间;浆液凝固体的力学性能试验内容为抗压和抗折强度。水泥浆液检查用标准试模采集试样,其数量每种主要地层不应少于6组,每组3件。

3.3 搅拌施工工艺控制:

(1)深层搅拌机下沉和提升速度、搅拌次数应符合生产试验确定的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工艺要求。

(2)当深层搅拌机下沉到设计深度后,应在桩底喷浆30s,使浆液完全达到桩端;当喷浆口提升到达设计桩顶时,应停止提升,搅拌5s,以保证桩头搅拌均匀密实。施工停浆面必须高出桩顶设计标高0.5m,在墙体凝固后将高出部分挖除。

(3)水泥浆液应严格过滤,供浆必须连续。一旦供浆中断,应将喷管下沉至停供点以下0.5m,待恢复供浆时再旋喷提升。当因故停机超过0.5h时,应对泵体和输浆管路妥善清洗。

(4)当采用悬挂式搅拌桩成墙时,桩深不得小于设计深度;当采用阻断式搅拌桩成墙时,桩深嵌入相对隔水层或设计地层内的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偏差应小于10cm。

(5)在施工作业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将随时检查浆液质量、桩径及桩位偏差、机架垂度、桩深、各自动记录仪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和施工人员施工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6)现场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上、下立架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7)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严格控制弃浆和污水的排放。

滑模施工工艺简介3.4 防渗墙接头部位和施工不良情况处理:

(1)对于要求搭接的桩,桩与桩的搭接间歇时间不应大于24h,如因特殊原因超过上述时间,应对最后一根桩先进行空钻留出榫头以待下一批搭接。如间歇时间过长,与后续桩无法搭接,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和设计认可后,采取局部补桩或注浆措施。

(2)在成桩过程中,遇到地下埋设的涵洞、涵管、钢管、电缆等穿堤构筑物或漂石、木头、砾石等障碍物时,应查明该构筑物或障碍物的尺寸及埋设高程,在其两侧的搅拌桩完成后,采用高喷注浆或其他措施对其周围及上下地层进行封闭处理。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溢浆量过大时,在保证水泥掺入量的前提下,应适当变动水灰比和搅拌、压浆参数。如经上述调试仍不能达到要求,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员,必要时由设计方提出处理方案。

(4)施工单位在搅拌桩成桩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搅拌头未到底、提升过快、旋转过快或过慢等任何一种不良情况db11/t 1687-2019标准下载,应视为不合格桩墙。完成的搅拌桩应补孔重新搅拌压浆,补浆措施和补桩情况资料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5)施工单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成桩偏差超过规定值都必须加补搅拌桩或采用其他工法补桩,以确保搅拌桩墙的墙厚满足设计要求。加补措施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5 施工及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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