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70-2019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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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137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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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15.1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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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70-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1370-2019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GB 51370-2019《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是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主要针对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提供规范和指导。该标准的实施,旨在提升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质量和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促进薄膜太阳能电池产业的健康发展。

该标准的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总则:规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和基本术语定义。 2. 厂址选择:对工厂的选址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水资源、电力供应、交通运输等因素。 3. 建筑设计:对工厂的建筑设计给出指导,如建筑结构、防火、防爆、防尘、防潮等。 4. 生产工艺流程设计:对薄膜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规范,包括设备选型、工艺参数设定等。 5. 安全与环保设计:强调工厂的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如安全设施设置、废弃物处理、能源利用效率等。 6. 辅助设施设计: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调、通信、监控等系统的规划与设计。 7. 施工与验收:对施工过程和工程验收提出具体规定,以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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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具体细节请参照标准原文,因为标准的内容可能随着技术进步和政策调整进行更新。

GB 51370-2019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9.3.4PVB切割装配间净化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9.3.4PVB切割装配间净化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围护结构、人员、设备、物料等进行散湿计算; 2 应进行湿负荷的平衡计算; 3 净化空调系统的处理机组及除湿机组宜贴近生产车间: 净化空调系统的设备、风管及配件应采取密闭措施; 净化空调系统不宜采用回风夹道、地沟等方式回风 6 净化空调系统的回风管宜在低湿空间内敷设。 3.5 洁净室的送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翔

9.3.5洁净室的送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

JC∕T 525-2007 炉渣砖.3.0侣净至的课月 标准《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

标准《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

9.4.1厂房中防烟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当不 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防烟系统; 2厂房中不具备自然排烟的疏散走廊,应设置机械排烟 系统。

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防烟系统; 2厂房中不具备自然排烟的疏散走廊,应设置机械排烟 系统。 9.4.2洁净室(区)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 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当有洁净度等级要 求的房间内人员密度小于0.02人/m?,且安全疏散距离小于80m 时,洁净室(区)可不设机械排烟设施。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当有洁净度等 的房间内人员密度小于0.02人/m,且安全蔬散距离小于 十,洁净室(区)可不设机械排烟设施

9.4.3洁净室(区)的排烟系统应有防止室外气流倒灌的

10.1.1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的室内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洁净室内不宜穿过与该洁净室无关的给水排水管道,当必 须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渗漏、防结露措施; 2洁净区内的排水管道不宜直接理地敷设。 10.1.2水质、水温、水压、水量及给水系统应根据工艺生产要求 确定。

10.2.1下列场所应设置紧急冲身洗眼器,冲身洗眼器的服务半 经不应大于15m: 1毒性、腐蚀性特种气体的储存间及其他可能产生泄漏,并 对人员造成伤害的区域; 2危险化学品储存、配制及其他可能产生泄漏,井对人员造 成伤害的区域。 10.2.2给水、排水管道的管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管道的材质及接口应满足生产工艺对水质、水压、水 温等的要求; 2排水管道的材质及接口应满足生产废水水质的要求。 10.2.3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系统应分别设置。 10.2.4生产废水收集系统宜设置通气管,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

10.2.5生产厂房屋面雨水排水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雨水排水管道的排水设计重现期不宜小于10年; 2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50 年重现期的雨水量; 3雨水管道不宜穿越洁净室,必须穿越时应采取防结露保温 措施。 10.2.6洁净室(区)内地漏等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 10.2.7对能溶于水且形成危害物的特殊气体间的消防排水,应 设置收集设施并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10.2.8当设有废水收集槽且采用提升泵输送废水时,废水提升 泵宜设置应急电源。

10.3.1纯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纯水系 统设计规范》GB50685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纯水系统循环回流水量不宜小于设计供水量的20%: 2 纯水系统的回收率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3 纯水系统的管路布置应确保用水点的水质和水压。 10.3.2 纯水制备区域排水管道的管径应按照纯水制备设备的瞬 时最大排水量确定,

10.4工艺冷却循环水

10.4.1工艺设备冷却循环水的水质、水温、水压应根据生产设备 要求确定。 10.4.2工艺冷却循环水系统应根据用水设备的布置情况、进出 口温度、使用压力和水质等要求确定。

口温度、使用压力和水质等要求确定。 10.4.3工艺冷却循环水系统的管材及配件应根据水质、水压要 求确定。

10.4.4当工艺冷却水系统的水温与洁净室的环境温度不同时, 布置在洁净室内的工艺冷却循环水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10.4.5工艺冷却水循环水泵宜采用应急备用电源水泵应采用 N十1备用,并应采用变频控制。

10.4.6工艺冷却水的补水水质应满足工艺设备的要求。

(10. 4. 7)

式中:V有效一集水箱(池)的有效容积(m"); K一一安全系数,取1.1~1.2; D一未充满水管道的直径(m); L一未充满水管道的长度(m)。 2集水箱(池)的最低液位应满足水泵吸水口需要的最小淹 没深度。当水泵吸水管的流速小于或等于0.6m/s时,最小淹没 深度不应小于0.3m;当水泵吸水管的流速为1.2m/s时,最小淹 没深度不应小于0.6m。 3停泵时因重力流入集水箱(池)的管道水容量应有溢流排 水的技术措施。

10.4.8工艺冷却循环水系统的管道流速应经水力计算确定,任

10.5.1 废水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环境保护 设计规范》GB50814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应根据废水水量、水质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意见确 定处理流程; 2废水处理设施及未端排放口宜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废水输送管道不宜直接理地敷设。 10.5.2 生产废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污染物的生产废水宜分别设置: 2 废液与生产废水应分别设置; 3 含有重金属污染物的生产废水应设置单独的收集和处理 系统。

1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范》GB50016、《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自 水火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 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火规范》GB50016、《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 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洁净室生产区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2洁净生产区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 8L/(min·m),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m; 3洁净室向下气流区域内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4布置在高温设备区顶部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应根据该 区域局部环境温度确定。 10.6.2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 统设计规范》GB50370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的有关规定。 10.6.3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GB50151的有关规定;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

11.2.1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的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 求和动力设备布置综合考虑。 11.2.2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内应选择不易积尘、便于擦拭的 配电设备。

11.2.1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的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

11.2.3技术夹层内的电气配管宜采用电缆桥架或金属管。洁净

区的电气管线宜采用暗敷设,当采用明敷设时,宜采用不锈钢等不 燃且易擦拭的管材材料作为其保护管

燃且易擦拭的管材材料作为其保护管。 11.2.4穿越洁净区隔墙的电气管线管口及安装于墙上的各种电 器设备与墙体接缝处,应采取保证气密性要求的密封措施。 11.2.5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主要生产用房间一般照明的照度值 不宜低于3001x,辅助用房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和《电子信息行业人工照明设计 标准》SJ/T11665的有关规定。

11.2.6洁净区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可作为正

CJJ/T 289-2018标准下载11.2.9洁净区内一般照明灯具宜采用吸顶明装、不易集尘、便于

11.2.9洁净区内一般照明灯具宜采用吸顶明装、不易集尘、便于 清洁的洁净灯具。当采用嵌式灯具时,其安装缝隙应有可靠密 封措施

11.3.1 厂房内通信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便于洁净区内外联系的语音通信装置; 2 可设置数据通信装置; 3 系统布线宜采用综合布线系统: 4 通信机房、配线间不宜设置在洁净区内。 2 动报散及消险联动控生业白动圾

1.3.2厂房应设置火火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火自动报 警及消防联动控制及显示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GB/T 19812.5-2019标准下载11.3.3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洁净区内。

11.3.4洁净区火灾报警后宜手动控制关闭相关部位的电动防

11.3.4洁净区火灾报警后宜手动控制关闭相关部位的电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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