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339-2018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

DL/T 5339-2018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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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533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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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71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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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339-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5339-2018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简介:

DL/T 5339-2018《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是中国电力行业的一项重要设计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发布,旨在指导和规范火力发电厂的水工设计工作,保证工程的安全、经济、环保和可持续性。

该规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原则:规定了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性、经济性、环保性、适用性等。

2. 水源与供水:对发电厂的水源选择、供水系统设计、水质处理等做了详细规定,确保发电厂的正常运行。

3. 水工建筑物:包括冷却水塔、泵房、水池、水渠、堤坝等的设计要求,保证其结构稳定、功能完善。

4. 水质与水处理:对火力发电厂的冷却水、工艺水等的水质标准、水处理设备的选择与设计等做了规定。

5. 环境保护:强调了火力发电厂在设计过程中的环保要求,如废水处理、噪声控制、固废处理等。

6. 安全防护:对防火、防洪、防震、防冰冻等安全防护措施的设计做了规定,确保发电厂在各种极端条件下的安全运行。

7. 施工与验收:规定了水工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8. 运行与维护:提供了水工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指导,以延长设施寿命,保证发电厂的长期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DL/T 5339-2018是一个全面、系统的设计规范,对火力发电厂的水工设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DL/T 5339-2018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 有关规定。冷却池的排水损失水量应根据对循环水水质的要 算确定,

1用于凝汽器等表面管式热交换设备的冷却用水应采取去 除水中杂物及水草的措施;当水中含砂量较大,且砂粒较粗、较硬 时,宜对冷却用水进行沉砂处理; 2带冷却塔的湿式循环供水系统的补充水中悬浮物含量超 过50mg/1,时宜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悬浮物含量不宜超过 20mg/L,pH值不应小于6.5且不宜大于9.5;

3间接空冷系统的补给水宜为除盐水; 4工业用水中转动机械轴承冷却水的碳酸盐硬度宜小于 250mg/l(以CaC(),计).pH值不应小于6.5且不宜大于9.5.悬 浮物的含量宜小于50mg/L 5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的要求; 6生活杂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利用城 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的要求; 7回用水水质应根据回用水用途确定;当回用水系统的供水 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标准应按最高要求确定。

4.3.1火力发电厂设计中的水务管理除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 的法律法规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等的规定,并 应满足火发电广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897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等的规定《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 JGJ/T449-2018》,并 应满足火方发电厂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3.2火力发电厂设计应对各类供水、用水、排水进行全面规划 综合平衡和优化比较.应严格控制耗水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厂址地区的水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火力 发电厂主机冷卸系统和辅机冷却水的冷却方式; 2除各1.艺系统采取合理的节水工艺和用水设备外,应优化 用水流程,提高复用水率和废水回收率;各种废水宜按照水质条件 优先考直接回用,不能直接回用的废水·应根据各工艺系统对水 质的要求·选择适宜的废水处理方式经处理后回用; 3火力发电厂应根据水源条件及环保要求确定废水排放方 式;燃煤发电厂在受纳水体没有纳污条件下宜采用废水零排放.在 严重缺水地区或环保不充许外排水的情况下.应采用全厂零排放

4.3.2火力发电厂设计应对各类供水、用水、排水进行全面规划

4.3.3火力发电厂节水设计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发

4.3.4火力发电厂的设计耗水指标宜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

用的相关工艺方案计算确定。对于单机容量为125MW及以 火力发电厂,其设计耗水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发电厂节水 计规程》DL/T5513的规定。对于单机容量为125MW以下的 力发电厂,其设计耗水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 设计规范》GB50049的规定。

4.3.5火力发电厂的设计取水流量及年取水量应按现行

。火力发电厂水量计量装置的设置部位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发电厂节水设计规程》DL/T5513的要求。水量计量装置和小 监测装置应根据火力发电厂用水和排水的特点、介质的性质、便 场所和功能要求进行选择。

5.1.1发电厂湿冷系统的选择应根据水源条件和规划容量,通过

统,否则直来用循环或混合供水系统。 5.1.2当采用直流或混流供水系统时,汽轮机的额定背压宜对应 冷却水全年平均计算温度。冷却水全年平均计算温度宜根据多年 逐月平均水温统计资料,在修正无效低温后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确定;冷却水的最高计算温度应按多年水温最高时期频率为10% 的日平均水温确定,多年水温最高时期可采用夏季3个月,并应将 温排水对取水水温的影响计算在内;混流供水系统还应按多年最 小月平均流量时的运行工况进行校核计算。 5.1.3当采用循环供水系统时,汽轮机的额定背压宜对应冷却水 全年平均计算温度。冷却水全年平均计算温度宜为经修正无效低 温后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的冷却塔年均出塔水温;确定冷却 水的最高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按湿球温度频率统计方法计算的频率为10%的日 平均气象条件;主要用于夏季调峰的电厂宜留有适当的裕度: 2气象资料应采用最近5年炎热时期的逐日平均值,每年最 炎热时期可以3个月计算。

5.1.4当采用混合供水系统时,汽轮机的额定背压宜对应冷却水

水温及与河流枯水时段相应的最高月平均气温时的气象条件计算 得到的高值确定。

5.1.5当采用冷却池循环供水系统时.汽轮机的额定背压对应的

1深水型冷却池宜采用多年平均的年最热月月平均 温和相应的气象条件: 2浅水型冷却池宜采用多年平均的年最炎热连续15 自然水温和相应的气象条件。

5.1.6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宜采用单元制或扩

大单元制供水系统。每台汽轮机可配置2台或3台循环水泵,其总出 力应为机组的最大计算用水量。在设备条件许可,并经技术经济比较 合理时,水泵可采用静叶可调或采用变速电动机驱动。采用单元制或 扩大单元制供水系统时,每台汽轮机宜采用1条进、排水管沟。

5.1.7采用母管制供水系统时,当达到规划容量时,集中安装在 循环水泵房中的循环水泵不应少于4台,且可不设备用,可根据工 程情况分期安装。水泵的总出力应满足冷却水的最大计算用水 量。达到规划容量时的进、排水管、沟不宜少于2条,可根据工程 情况分期建设。当其中一条停用时,其余母管应能通过75%的最 大计算用水量。

5.1.7采用母管制供水系统时,当达到规划容量时,集中安装在

5.1.8冷却塔可不设备用。单机容量为300MW级及以上的汽

轮发电机组,每台机组宜配1座自然通风冷却塔。

布置和水泵性能采用液压缓闭止回蝶阀或电动蝶阀,且水泵和出 口阀门的电动机应有联锁装置,

5.1.10直流供水系统的排水在不影响发电厂经济运行条件下,

水泵切换系统应遵循阀门 、管路系统最简单、阻力最 设置原则。当其中任一联络阀门发生故障时.通过阀门的切

小的设置原则。当其中任一联络阀门发生故障时.通过阀

换,系统还应保证供水量不小于最大计算用水量的50%。 5.1.12直流供水系统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凝汽器宜采 用低位布置。

5.1.13凝汽器或凝汽器出口管的顶部应设有放空气的装置;直 流供水系统及冷却池循环供水系统中,凝汽器的顶部宜设有抽真 空的管路及装置。

5.1.13凝汽器或凝汽器出口管的顶部应设有放空气的装置;直

5.1.14当循环水压力母管及排水沟为

管、沟时,凝汽器进出水管路暂以单母管系统连接,另一条进水管 应装上阀门。初期按单管路系统运行引起水泵水量的变化应进行 校核.并应满足最大计算用水量的需要。

5.2湿冷系统的优化计算

5.2.1湿冷系统的优化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结合系统布置,采用对各个可变参数的不周组合,通过 水力、热力及经济计算·进行多方案的比较; 2汽轮机背压以及凝汽器和水泵参数的优选应与制造广密 切配合; 3在冷即水最高计算温度的工况下.应保证汽轮机的背压不 超过满负荷运行的最高充许值·计算时,凝汽量宜采用汽轮机在相 应背压时的数值: +直流、混流供水系统应根据多年月平均的水位、水温和温 排水影响,件结合汽轮机特性和系统布置进行优化计算,确定凝汽 器面积、冷却水量、循环水泵和进排水管沟的经济配置: 5循环或混合供水系统应根据多年月平均的气象条件,并结 合汽轮机特性和系统布置进行优化计算,确定凝汽器面积、冷却水 量、循环水泵、进排水管沟、冷却塔的选型及经济配置。

5.2.2湿冷系统优化计算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下列

取水地点及取水方式:

3水能回收方式; 4补给水水源的选择; 5冷却塔的塔型和位置等。 5.2.3 湿冷系统的优化计算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对下列主要参 数在一定变化幅度内作为变量进行组合计算: 1冷却水量; 2凝汽器的换热面积、流程数、壳体与背压个数.凝汽器内冷 却水管的材质、管径、壁厚、根数和长度等; 循环水泵及所配电动机的规格、台数; + 进排水管、沟的材料、断面尺寸、条数; 5取、排水建筑物的规模; 6白然通风冷却塔的高度、淋水面积、进风门高度等主要几 何尺寸.机械通风冷却塔的风机规格、格数和有关几何尺寸.冷却 塔塔内供水高度、填料型式、填料高度及布置

5.2.3湿冷系统的优化计算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对下列主要参

5.2.+优化过程的水力、热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直流或混流供水系统时的水文条件和当采用循环 或混合供水系统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应按本规范第5.2.1条第1 款的要求进行计算:

5宜采用汽轮机在额定进汽量下的排汽参数;计算背压对微 增功率的影响时《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 50832-2013》,汽轮机出力宜采用铭牌功率作为基准; 6进排水管、沟的流速范围可按本规范第10.1.6条的规定 选取。

5.2.5优化过程的经济计算宜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年费用最小法.年费用计算方法宜符合下列规定 1)年费用宜按下式计算:

NF=P(AFCR)+L

式中:i一投资回收率,可取电力工业投资回收率,8%~10%; n一一工程的经济使用年限(a),n可取20。 4)当工程在经济使用年限完了后尚有残值时JIS A1122-2005 使用硫酸钠的集料稳定性试验方法,可以增加运 行年限。 2对工程投资、投资回收率、发电成本等可能影响方案经济 性较大的因素,宜进行敏感性分析; 3经济比较可按现价考虑; 4汽轮机微增出力引起的补偿功率,在未经充分论证时不宜 考虑; 5有条件时宜结合发电厂经济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5.3.1冷却塔在厂区总平面规划中的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冷却塔宜靠近汽机房前布置,但与主厂房之间的净距不宜 小于50m; 2具备扩建条件的工程.冷却塔不宜布置在主厂房扩建端; 3冷却塔的布置位置应考虑冷却塔的飘滴和雾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 4冷却塔宜远离液氨区,并宜布置在液氨区全年主导风向的 上风侧。

5.3.2冷却塔与其周围设施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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