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005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HN-005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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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005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简介:

《HN-005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 51-2002)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于2002年发布的一项工程技术规程。该规程主要针对轻骨料混凝土的生产和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轻骨料混凝土,又称轻质混凝土,是由轻质骨料(如泡沫混凝土、空心玻璃珠等)与水泥、水、掺合料等组成的一种特殊混凝土类型,其密度较低,具有自重轻、保温隔热、吸音好、抗震性能好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建筑结构、道路、桥梁、墙体、隔墙、屋面、地下工程等领域。

JGJ 51-2002规程内容包括轻骨料的选用、配合比设计、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性能检测、施工工艺、验收标准以及安全与环保等方面,旨在确保轻骨料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提高其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效果。该规程是我国轻骨料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的重要技术依据,对规范行业行为,推动轻骨料混凝土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HN-005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部分内容预览:

Pa=1.15 m.+ m, + m

5.3.3采用绝对体积法计算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设计要求的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密度等级和 混凝土的用途,确定粗细骨料的种类和粗骨料的最大粒径; 2测定粗骨料的堆积密度、颗粒表观密度、筒压强度和1h 吸水率,并测定细骨料的堆积密度和相对密度; 3按本规程第5.1.2条计算混凝土试配强度; 4按本规程第5.2.1条选择水泥用量; 5根据制品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要求的混凝土稠度指标, 按本规程第5.2.3条确定净用水量; 6根据轻骨料混凝土的用途,按本规程第5.2.4条选用砂 率, 7按下列公式计算粗细骨料的用量:

,=11 ife ÷1000 Pe Aw m,= V,X ps Ps m,= V,X pa

式中V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绝对体积(m); m。—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 P—水泥的相对密度CJ∕T 370-2011 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整流机组技术条件,可取 p.=2.9~3.1;

Aw—水的密度,可取Ps=1.0; V一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轻粗骨料绝对体积(m); P 细骨料密度,采用普通砂时,为砂的相对密度,可 取=2.6;采用轻砂时,为轻砂的颗粒表观密度 (g/cm); Psp———轻粗骨料的颗粒表观密度(kg/m)。 8根据净用水量和附加水量的关系,按下式计算总用水量:

m.t = mn + m.a

附加水量的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5.3.4条的规定。 9按下式计算混凝土干表观密度,并与设计要求的干表观 密度进行对比,当其误差大于2%,则应重新调整和计算配合 比

Pa=1.15m.+m.+mg

5.3.4根据粗骨料的预湿处理方法和细骨料的品种,附加水量 宜按表5.3.4所列公式计算。

注:1. α、α, 分别为粗、细骨料的 1h 吸水率。

2.当轻骨料含水时,必须在附加水量中扣除自然含水量

1基准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计算应按本规程第5.3.2条 或第5.3.3条的步骤进行;

粉煤灰取代水泥率应按表5.3.5的要求

注:1.表中值为范围上限,以32.5级水泥为基准; 2.>LC20的混凝土宜采用I、Ⅱ级粉煤灰,

3.在有试验根据时,粉煤灰取代水泥百分率可适当放宽。 3根据基准混凝土水泥用量(m)和选用的粉煤灰取代水 泥百分率(β),按下式计算粉煤灰轻骨料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m.):

4根据所用粉煤灰级别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粉煤灰的超 量系数()可在1.2~2.0范围内选取,并按下式计算粉煤灰 掺量(m):

5分别计算每立方米粉煤灰轻骨料混凝土中水泥、粉煤灰 和细骨料的绝对体积。按粉煤灰超出水泥的体积,扣除同体积的 细骨料用量; 6用水量保持与基准混凝土相同,通过试配,以符合稠度 要求来调整用水量; 7配合比的调整和校正方法同本规程第5.3.6条。

3.7配合比的调整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以计算的混凝土配合比为基础,再选取与之相差士10% 的相邻两个水泥用量,用水量不变,砂率相应适当增减,分别按 三个配合比拌制混凝土拌和物。测定拌和物的稠度,调整用水 量,以达到要求的稠度为止,

Oe=ma十m十me十m十m Po m Poc

T 校止系数; Pee 按配合比各组成材料计算的湿表观密度 (kg/m); 混凝土拌和物的实测振实湿表观密度 (kg/m); mm 分别为配合比计算所得的粗骨料、细骨 料、水泥、粉煤灰用量和总用水量 (kg/m)。

构用轻骨料混凝土的高强轻骨料,还应检验强度等级。 6.1.3轻骨料的堆放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轻骨料应按不同品种分批运输和堆放,不得混杂; 2轻粗骨料运输和堆放应保持颗粒混合均匀,减少离析。 采用直然级配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并应防正树叶、泥士 和其他有害物质混入, 3轻砂在堆放和运输时,宜采取防雨措施,并防止风刮飞 扬。 6.1.4在气温高于或等于5℃的季节施工时,根据工程需要,预 显时间可按外界气温和来料的然含水状态确定,应提前半大或 一天对轻粗骨料进行淋水或泡水预湿,然后滤干水分进行投料。 在气温低于5℃C时,不宜进行预湿处理。

3.2.1应对轻粗骨料的含水率及其堆积密度进行测定。测定原 则宜为: 1在批量拌制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前进行测定; 2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抽查测定; 3雨天施工或发现拌和物稠度反常时进行测定。 对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可不测其含水率,但应测定其湿堆

6.2.2轻骨料混凝土生产时,砂轻混凝土拌和物中的各组分材 料应以质量计量,全轻混凝土拌和物中轻骨料组分可采用体积计 量,但宜按质量进行校核。 轻粗、细骨料和掺和料的质量计量充许偏差为土3%;水、 水泥和外加剂的质量计量允许偏差为士2%

6.2.3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

6.2.6外加剂应在轻骨料吸水后加入。当用预湿处理的轻粗骨

6.3.1拌和物在运输中应采取措施减少落度损失和防止离析。 当产生拌和物稠度损失或离析较重时,浇筑前应采用二次拌和, 但不得二次加水。 6.3.2拌和物从搅拌机卸料起到浇入模内止的延续时间不宜超 过45min。

6.3.3当用搅拌运输车运送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因运距过远 或交通问题造成落度损失较大时,可采取在卸料前掺入适量减 水剂进行搅拌的措施,满足施工所需和易性要求,

6.3.3当用搅拌运输车运送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因运距过远

B.4拌和物浇筑和成型

6.4.1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浇筑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 1.5m。当倾落高度大于1.5m时,应加串筒、斜槽或溜管等辅助 工具。 6.4.2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应采用机械振捣成型。对流动性大、 能满足强度要求的塑性拌和物以及结构保温类和保温类轻骨料混 凝士拌和物,可采用插捣成型。 6.4.3干硬性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浇筑构件,应采用振动台或 表面加压成型。

6.4.5浇筑上表面积较大的构件,当厚度小于或等于200mm时, 宜采用表面振动成型;当厚度大于200mm时,宜先用插入式振 捣器振捣密实后,再表面振捣,

6.4.6用插入式振器振捣时,插入间距不应天于棒的振动作 用半径的一倍。连续多层浇筑时,插入式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拌和 物约50mm。

6.4.7振捣延续时间应以拌和物捣实和避免轻骨料上浮为原则。 振捣时间应根据拌和物稠度和振捣部位确定,宜为10~30s。 6.4.8浇筑成型后,宜采用拍板、刮板、辊子或振动抹子等工 其,及时将浮在表层的轻粗骨料颗粒压入混凝士内。若颗粒上浮 面积较大,可采用表面振动器复振,使砂浆返上,再作抹面。

B.5养护和缺陷修补

6.5.1轻骨料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及时覆盖和喷水养护。 6.5.2采用自然养护时,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矿 渣水泥拌制的轻骨料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用粉煤 灰水泥、火山灰水泥拌制的轻骨料混凝土及在施工中掺缓凝型外 加剂的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轻骨料混凝土构件用 塑料薄膜覆盖养护时,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保持膜内有凝结 水。

6.6.1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8.6.1轻骨料混凝王拌和物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检验拌和物各组成材料的称量是否与配合比相符。同 配合比每台班不得少于一次;

2检验拌和物的落度或维勃稠度以及表观密度,每台班 每一配合比不得少于一次。 6.6.2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其检验评 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执行。 1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 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 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6.3混凝土干表观密度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其检验结 果的平均值不应超过配合比设计值的士3%。 1连续生产的预制厂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对同配合比的 混凝土,每月不得少于四次; 2单项工程,每100m混凝土的抽查不得少于一次,不足 者按100m计。 6.6.4轻骨料混凝土工程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7.1.1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性能、力学性能、收缩和徐变等长 期性能,以及碳化、钢锈和抗冻等耐久性能指标的测定,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GB50080)、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50081)和《普通混凝土长 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50082)的有关规定。 7.1.2与轻骨料特性有关的干表观密度、吸水率、软化系数、 导热系数和线膨胀系数等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测定应符合本章的规 定

7.2.1配合比中各组分材料的质量计量允许误差:粗、细骨料 和掺和料为士1%;水、水泥和外加剂为士0.5%。 7.2.2试验室拌制轻骨料混凝土时重庆渝北花园A、C型别墅,拌和量不应小于搅拌机公 称搅拌量的三分之一。

1采用干燥或自然含水的轻粗骨料时,先将轻粗骨料、细 骨料和水泥加入搅拌机内,加入二分之一拌和用水,搅拌1min 后,再加入剩余拌和水量,继续拌2min即可; 2采用经过淋水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时,先将轻粗骨料滤 去明水,与细骨料、水泥一起拌和约1min后,再加入拌和用水 量,继续拌和2min即可。

1在做抗压试验前,先将立方体试件表面水分擦干。用称 量为5kg(感量2g)的托盘天平称重。求出该组试件自然含水时 混凝土的表观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Pa——自然含水时混凝土的表观密度(kg/m); Tm一自然含水时混凝土的质量(g) V一一自然含水时混凝土试件的体积(cm)。 2将做完抗压强度的试件破碎成粒径为20~30mm以下的 小块。把3块试件的破碎试料混匀,取样1kg,然后将试样放在 105~110℃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3按下式计算出轻骨料混凝土的含水率

式中W。一混凝土的含水率(%),计算精确至0.1%; m一所取试样质量(g), mo一一烘干后试样质量(g)。 4按下式计算出轻骨料混凝土的干表观密度:

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麻江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pdfPa=1+w. Ph

式中——轻骨料混凝土的干表观密度(kg/m),精确至 28

一轻骨料混凝土的干表观密度(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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