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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是针对会议厅、剧院、礼堂、多功能厅等场所的音响扩声系统设计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其目的是确保扩声系统的音质清晰、覆盖均匀,满足不同用途的需求,同时避免声学缺陷和干扰。以下是关于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的简要介绍:
二、设计依据1.国家标准:如《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4959)和《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为扩声系统的设计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2.国际标准:参考ITU(国际电信联盟)、AES(音频工程学会)等相关标准,确保设计与国际接轨。3.场地需求:根据厅堂的实际用途(如演讲、演出、电影播放等),选择合适的扩声模式和技术参数。
三、设计内容1.声学环境分析:对厅堂的建筑结构、吸声材料、混响时间等进行评估,优化声学条件。2.扬声器布局:根据厅堂形状、座位分布及使用需求,合理布置主扬声器、辅助扬声器和补声扬声器,确保声音覆盖均匀。3.功率匹配与信号处理:选择适当的功放设备【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2009,确保扬声器功率匹配;通过均衡器、延迟器、分频器等设备优化音质。4.噪声控制: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和外界干扰,确保扩声系统的信噪比符合要求。5.调试与验收:按照相关标准对系统进行调试,测试语言传输指数(STI)、最大声压级、频率响应等指标,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四、注意事项1.个性化设计:不同类型的厅堂(如剧院、教堂、会议室)对扩声系统的要求各异,需结合具体功能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2.冗余设计:为应对突发情况,系统应具备一定的冗余能力,如备用电源、备用通道等。3.节能环保: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设备。
总之,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为扩声系统的规划、实施和验收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助于提升厅堂内音质表现,满足多样化应用场景的需求。
扩声系统在最大可用增益状态时,厅堂内各测量点稳态声压 级平均值与扩声系统心型(R(0)=(1+cos0)/2)传声器处稳态声
压级的差值,单位:dB
2.0.8声场不均匀度
2.0.9声反馈acousticfeedbacl
扩声系统中的扬声器系统放出的部分声能反馈到传声器的效
.0.10系统总噪声级systemtotalnoise
扬声器系统发出猝发声衰变过程中,厅堂内各测量点80mls 以内声能与80ms以后的声能之比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10, 单位:dB
式中p(t)一瞬时声压(Pa)。
=10 lg p²(t)dt p"(t)dt 4
用数字技术对信号进行采集、储存、传输、变换等的方法和技 术
2.0.13调音控制工作位置mixingcontrolposition
操作人员的工作位置,简称工位,泛指扩声控制室、现场调音 位和监听调音位等
3.1.1从方案设计开始,扩声系统设计就应与建筑声学设计、建 筑设计和其他有关工程设计专业密切配合。装修设计时,在控制 厅内混响时间、房间体型、反射声分布和避免声缺陷等问题时,应 将扬声器系统位置作为主要声源点之一。
3.1.2扩声系统应保证听众有足够的声压级,声音清晰、声场均匀。
1观众厅的扩声系统。 2舞台(会议时的主席台)的扩声系统;服务于舞台上演职员 的监听系统。 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服务于演职员的舞台监督系统。 4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3.1.4扩声系统信号,对模拟传输其电气互连的优选配接值应满 足国家标准《声系统设备互连优选配接值》GB/T14197及《会议 系统电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B/T15381的规定,系统设备之间宜 采用平衡传输方式;数字传输及接口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多 通路音频数字串行接口》GY/T187的要求。 3.1.5扩声系统设计应提供完整的图纸及说明文件。包括管道 图、设备布置图、系统原理方框图、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及接线图。 3.1.6扩声系统的设计可采用先进的技术作为辅助设计手段,但 应给出分析结果的适用范围。
3.2.1系统宜配置足够数量的传声器。
3.2.2传声器的类型应满足适用本厅堂不同类型声源信号的拾音。 3.2.3主要传声器宜选用有利于抑制声反馈的传声器。 3.2.4应分别在台口、乐池、侧台附近和观众席等处按功能需要 设传声器插座。 3.2.5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若现场多个工位同时需要传声器信 号,宜设置传声器信号分配系统。 3.26传声器信号接线应采用带展蔽的平衡电缆
3.2.2传声器的类型应满足适用本厅堂不同类型声源信号的拾音。
3.2.5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若现场多个工位同时需要传声器信
3.3.1根据不同的功能和服务对象,设计相应的扬声器系统: 1根据厅堂具体条件选用集中式、分散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 三者中的较佳方案。 2根据声道模式的不同可选择单声道、双声道和三声道(左 中/右)系统中的一种。 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设置独立的次低频扬声器系统。 4主扬声器系统对部分观众席无法提供足够的直达声或直 达声方位太高时,应设置补充或辅助扬声器系统,并配备能对其馈 给信号进行时间和频率特性调整的信号处理设备。 5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设置效果声扬声器系统。根据使用要 求和实际情况,扬声器系统安装在观众厅的顶棚、侧墙、后墙或舞台上。 6舞台(主席台)扩声扬声器系统宜安装在靠近台口的位置 该扬声器系统由声控室的操作人员操作控制。 7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应设置服务于演职人员的舞台返听扬声 器系统。舞台返听系统宜包括固定安装返听扬声器系统、流动返听扬声 器系统和返听耳机
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 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 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
3.3.3扬声器系统的安装,无论明装或暗装,均应减少安装条件
3.3.3扬声器系统的安装,无论明装或暗装,均应减少安装条件 对扬声器系统声辐射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暗装时,开口足够大;所用饰面材料和蒙面装修用格 栅的尺寸(宽度和深度)宜小于等于20mm。 2扬声器系统安装处的空间尺寸足够大,并进行声学处理。 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同一声道扬声器的数量及布置宜有 利于减轻服务区内的声波干涉。
3.3.4功率放大器与主扬声器系统之间的连线功率损耗应小于
3.3.4功率放大器与主扬声器系统之间的连线功率损耗应小于
主扬声器系统功率的10%·次低频扬声器系统的连线功率损耗宜 小于5%。
3.4调音及信号处理设备
3.4.1扩声系统应配置独立的调音台,调音台的输入通道总数不 少于最大使用输人通道数。调音台应具有不少于扩声通道数量的 通道母线。
3.4.1扩声系统应配置独立的调音台,调音台的输人通道总数不 少于最大使用输人通道数。调音台应具有不少于扩声通道数量的 通道母线。 3.4.2扩声系统应设系统信号处理设备。信号处理设备宜具有 增益、分配、混合、均衡、压缩、限幅、延时、分频及滤波等功能中的 项或多项。
3.4.2扩声系统应设系统信号处理设备。信号处理设备宜具有 增益、分配、混合、均衡、压缩、限幅、延时、分频及滤波等功能中的 项或多项
3.4.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配置各种类型和足够数量的供调音台
3.4.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配置各种类型和足够数量的供调音台 通道插入使用的效果器、压缩器、限幅器和噪声门等信号处理设备福鼎市某大桥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3.5舞台监督及辅助系统
3.5.1在技术用房(主要是声控室、灯光控制机房和舞台机械控 制机房)、化妆间和演职员休息室等需要调度或现场扩声信号的房 间区域,宜设置小型广播扬声器系统,系统做分区广播,主控设备 应设置于舞台监督位或导控室,并进行集中控制。 本广播系统在服务区的最大声压级宜大于等于90dB。
等用房设置内部通讯台分站。 2舞台、乐池、追光位、面光桥、现场调音位及功放机房等技 术用房设置内部通讯插座面板。 3以有线系统为主,以无线系统作为补充。 4系统主机设置在舞台监督位或导控室。 3.5.3宜设置独立的视频监视系统,监视系统的观察范围包括主 舞台、上下场口、后舞台、乐池、主要观众席和主要观众休息厅、观 众人口处等区域;化妆间、演职员休息室及迟到观众人口处等宜设 置监视点;监视系统的主控设备宜设置于舞台监督位或导控室,声 控室内设置分控点。
统。背景音乐公共广播系统可与本章3.5.1条的广播系统相结合。
3.6.1厅堂应设置扩声控制室,并符合如下技术要求: 1扩声控制室宜设置在便于观察舞台(主席台)及观众席的 位置。 2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应面向舞台及观众席开设观察窗 窗的位置及尺寸确保调音人员正常工作时对舞台的大部分区域和 部分观众席有良好的视野。观察窗可开启,操作人员在正常工作 时能够获得现场的声音。 3声控室面积应满足设备布置、设备操作及正常检修的需 要。地面宜铺设活动架空地板某h大13#住宅楼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31p),或设置有盖电缆地沟。 4声控室内若有正常工作时发出干扰噪声的设备(如带冷却 风扇的设备、电源变压器等),宜设置设备室;设备室不应对声控室 造成噪声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