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因“挂证”被住建部通报,3年内不准注册!

原标题:2人因“挂证”被住建部通报,3年内不准注册!

来源:住建部官网

建督撤字〔2020〕20号

孙*晖:

经调查核实,你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工作期间, 违规将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注册在中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4月1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0〕17号),你于2020年4月2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 撤销你的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崔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督撤字〔2020〕21号

尹*:

经调查核实,你在河北省三河市审计局工作期间, 违规将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西藏佳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4月28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0〕23号),你于2020年7月2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决定 撤销你的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许可之日起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阳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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