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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招标投标(本人只发精品,超值品)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的共同条件如下: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t/jfpa 0001-2019 浮力消防水带(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工程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工程标底和草拟工程合同等。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转让代理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被代理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利益关系。
(二)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发包初步方案)。项目审批后,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所确定的招标方式和范围等情况。
(三)对于招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四)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按现行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筑市场的日常行政管理
建筑市场的日常行政管理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或制定建筑市场管理法规。
2.总结交流建筑市场管理经验,指导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
3.根据需求和供给形势,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4.审核工程发包条件和承包方的资质等级,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管理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执行情况。
5.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并组织推行和指导使用;对合同的签订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调解合同纠纷。
6.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1.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草拟或制定建筑市场管理法规,宣传并监督执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2.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依法核发勘察设计单位和建筑业企业的营业执照。
3.依法审查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经营资格,确认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4.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纠纷进行仲裁。
5.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建筑市场行为管理是市场日常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作用在于为建筑市场参加各方制定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共同或各自遵守的行为规范,并监督检查其执行,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正常运行。
一、工程发包(招标)单位的行为规范
符合规定条件的工程发包(招标)单位,就是建筑市场上的合法买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其他合法方式自主发包工程。建筑施工及有关的其他任务,不得发包给不符合规定的资质等级和承包范围的承包单位承担,更不得利用发包权索取或收受贿赂及回扣,有此行为者将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二、工程承包(投标)单位的行为规范
工程承包单位即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上必须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承包工程,才能成为合法的卖方,不得无证、无照或者越级承揽任务,非法转包工程,出卖、出借、出租、转让、涂改、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银行账号等,以及利用行贿、回扣、给“好处费”等手段招揽任务,或者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用。有此等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处以罚款。在工程中指定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因设计、施工不遵守有关标准、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按有关的法规处理。
三、中介机构和人员的行为规范
中介机构和人员是在建筑市场上为工程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专业知识服务的,主要有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等咨询服务单位。这些单位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才能在建筑市场上从事中介服务活动,而且不得超越核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提供中介服务,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服务费用,没有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按合同执行。中介服务单位不得同时接受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委托。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正直、公平、尽心竭力地为客户和雇主服务,不得收取客户和雇主以外的他人支付的酬金,不得泄露或盗用由于业务关系得知的客户的秘密,不得使用施加不正当压力、行贿受贿或自吹自擂、抬高自己、贬低他人等不正当手段,在同行中进行承揽任务的竞争。
四、建筑市场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建筑市场管理人员要悟尽职守,依法秉公办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询私舞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此等行为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五、建筑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筑市场参加者的违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进行查处。有构成犯罪的行为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业协会和学术团体是专业性的社会团体,在市场经济中,它们是各自会员利益的代表者和自律组织,又发挥为相关行业提供专业知识服务以及作为本行业和相关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的作用。
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分会
1.组织研究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以及有关合同的理论、方针、政策;
2.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单位的综合素质;
3.组织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招标投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4.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标准;
5.以多种方式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的业务宣传工作,协助会员开拓招标代理业务;
7.举办建筑市场、招标代理、合同等相关的培训班、研讨班,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8.组织编制、发行有关建筑市场、招标投标、招标代理和合同的教材、书刊、音像资料以及软件开发;
9.协助会员单位做好质量体系贯标认证工作;
10.组织国内行业之间的联系,开展业务交流;组织会员单位赴国外考察;
11.开展建筑市场、招标投标、招标代理和合同的业务调查研究工作陕京二线输气管道工程陕西段水工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听取会员单位意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业务建设的建议;
12.完成建设部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交办的有关建筑市场、招标投标、招标代理以及合同方面的工作。
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现有来自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团体会员,而且一个国家只允许有一个会员单位代表该国参加联合会。中国参加联合会的代表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联合会的目的是促进会员协会的共同专业利益,传播对各全国性协会的会员有益的信息。联合会安排研讨会、会议及促进其目标的其他事项,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交流观点和信息,讨论协会会员和国际金融(财务)社团代表之间共同关心的问题,以及发展中国家工程咨询产业的开发。联合会的出版物包括各种会议和研讨会的会刊,咨询工程师、项目业主及国际开发机构的信息,资格预审标准格式,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的协议等。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颇具权威性而被广泛应用的“FIDIC”合同条件就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重要出版物之一。
三、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及相关团体
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是在英国本土和英联邦成员国土木建筑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专业团体。1975年,该会与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及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共同组成“合同条件常设联合委员会”监督原由土木工程师协会制定的《ICE合同条件》(第5版)的施行,同时,制定了《土木工程承包招标投标指南》,推荐在英国施行。1991年发行《ICE合同条件》第6版,1993年出版勘误表,对第6版进行某些必要的修订。在土木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土木工程师协会还接受当事人的申请,执行仲裁职能。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施工工艺标准四、美国建筑师协会(AIA)
美国建筑师协会也有系列合同文件,在美国施行。主要有A201《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和A401《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标准合约文本》。前者经美国总承包商协会核准;后者经美国分包商协会和联合专业承包商协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