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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是为了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该规范主要针对村镇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旨在提高供水设施的建设质量与运行效率,确保供水安全可靠。
首先,在水源选择方面,规范强调应优先考虑水质优良、水量充足且便于保护的水源地,并对不同水源类型(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取水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为避免水源污染,需划定保护区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其次,关于供水系统设计,规范要求根据当地人口规模、用水需求以及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管网布局、管材选用及水厂处理工艺等关键参数。此外,还特别指出要充分考虑节水节能原则,在满足用户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能耗。
再者,在施工阶段国家重点公路xx至xx线xx奉节至云阳高速公路xx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对于竣工验收环节,则明确列出了一系列检查项目和技术指标,只有全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最后,运行管理部分也是整个规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安排,还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以及定期监测评估机制建立等内容,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闭环管理体系。
总之,《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通过科学严谨的规定指导实践操作,为实现我国广大乡村地区长期稳定的清洁饮用水供应提供了有力支撑。
1 井径,应根据设计取水量、施工条件和经济比较确定。
2 井壁材料和厚度,应根据井深、井径、施工工艺、当地材料和经济比较,通过受力计算确定:
式中 δ—井壁厚度,m;
D —进水段井筒外径,m;
C1—材料系数,砖、石井筒为0.10,混凝土井筒为0.06;
C2—经验系数,砖砌井筒为0.10m,石砌井筒为0.18m,混凝土井筒为0.08~0.10m。
2)采用沉井法施工的大口井,应在井筒下端设钢筋混凝土刃脚;刃脚外径应比井筒外径大100~200mm,刃脚高度可为1.2~1.5m。采用钢筋混凝土井筒,井径小于4m时,壁厚宜为350~400mm;井径大于4m时,壁厚宜为400~500mm。
3 进水方式,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宜采用井底进水或井底、井壁同时进水。
4 井底进水结构要求:
1)卵砾石含水层井底可不设反滤层,其他含水层井底应铺设3~5层凹弧形反滤层,每层厚200~300mm,弧底总厚度600~1500mm,刃脚处应比弧底加厚20%~30%;
式中 DI—与含水层相邻的第一层反滤料的粒径,mm。
db—含水层颗粒的计算粒径。当含水层为粉细砂时,db=d40;中砂时,db=d30;粗砂时,db=d20(d40、d30、d20分别为含水层颗粒过筛重量累计百分比为40%、30%、20%时的最大颗粒直径),mm。
3)两相邻反滤层的粒径比,宜为2~4。
5 井壁进水结构要求:
1)混凝土井壁宜采用直径为50~100mm的圆形进水孔,浆砌砖、石井壁宜采用矩形进水孔或插入短管进水;进水孔应交错布置,孔隙率宜为15%~20%;进水孔滤料宜分两层填充,总厚度与井壁厚度相同,滤料粒径应符合本条第4款规定。
2)在中砂、粗砂、卵砾石含水层中,进水段可采用无砂混凝土透水井壁或干砌砖(石)利用砌缝进水,但应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6 井口应高出地面500mm,并加盖;井口周围应设不透水的散水坡,宽度宜为1.5m;在透水土壤中,散水坡下面应填厚度不小于1.5m的粘土层。
4.1.5 辐射井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集水井井径,应根据辐射管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尺寸确定,且不宜小于2.5m。
2 集水井井底,应比最低一层辐射管低1.0~2.0m。
3 集水井井筒,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壁厚和配筋应通过受力计算确定。采用沉井法施工时,可参照本规范4.1.4大口井设计的有关规定;采用漂浮下管法施工,壁厚可为150~200mm。
4 辐射管(孔)的布置,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集取浅层地下水时,辐射管(孔)应均匀对称布置;含水层较厚或间有隔水层且设计取水量较大时,可设多层辐射管(孔);每层可布置6~8条。
集取地表渗透水时,集水井应设在岸边,辐射管伸向河床或库床的良好含水层。
5 辐射管(孔)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1)粗砂、卵砾石含水层,辐射管宜采用预打孔眼的滤水钢管,外径90~150mm,长度10~15m,开孔率3%~8%,孔眼直径6~8mm。
2)粉、细、中砂含水层,辐射管宜采用双螺纹无毒塑料滤水管,外径60~70mm,长度15~50m,开孔率1.4%~3.0%,并外包40~80目的尼龙网套。
3)黄土裂隙含水层中的辐射孔,可不安装滤水管,孔径可为120~150mm,长度80~120m。
4.1.6 渗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集水管(渠),宜按非满流设计,流速为0.5~0.8m/s,充满度为0.5,纵坡不小于0.2%。
2 集水管(渠)的进水孔,应交错布置在设计过水断面以上,孔眼直径和密度应根据管(渠)的结构强度、设计取水量确定,孔眼流速不大于0.01m/s,孔眼净距不小于孔眼直径的2倍。
3 集水管(渠)外侧应设3~4层反滤层,每层厚200~300mm,总厚度不小于800mm,集取地表渗透水时,反滤层应根据地表水质情况适当加厚。
4 人工清理的集水管(渠),应在端部、转角和断面变化处设检查井,间距可为50m;管(渠)内径(或短边长度)不应小于600mm。
5 集水井宜分为两格,一格为沉砂室,一格为清水室;容积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20%确定。
6 集取地下潜流的渗渠应与截潜流工程相配套;截潜流防渗体应嵌入相对隔水层,并有防止侧向绕渗措施。
4.1.7 泉室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泉室,应根据地形、泉水类型和补给条件进行布置,并有利于出水和集水,尽量不破坏原地质构造。
2 泉室容积,应根据泉室功能、泉水流量和最高日用水量等条件确定。
泉室与清水池合建时,泉室容积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5%~50%计算;与清水池分建时,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算。
3 布置在泉眼处的泉室,进水侧应设反滤层,其他侧应封闭。
侧向进水的泉室,进水侧应设齿墙;基础应不透水。
4 泉室结构应有良好的防渗措施,并设顶盖、通气管、溢流管、排水管和检修孔。
5 泉室周围地面,应有防冲和排水措施。
4.2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
4.2.1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根据下列基本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 位于村镇上游等水源水质较好的地带;
2 靠近主流,枯水期有足够的水深;
3 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稳定的岸边和河(库、湖等)床;
4 易防洪,受冲刷、泥砂、漂浮物、冰凌的影响小;
5 靠近主要用水区;
6 符合水源开发利用和整治规划的要求,不影响原有工程的安全和主要功能;
7 施工和运行管理方便。
4.2.2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应根据设计取水量、水质要求、水源特点、地形、地质、施工、运行管理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 河(库、湖等)岸坡较陡、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岸边有足够水深、水位变幅较小、水质较好时,可采用岸边式取水构筑物。
2 河(库、湖)岸边平坦、枯水期水深不足或水质不好,而河(库、湖)中心有足够水深、水质较好且床体稳定时,可采用河床式取水构筑物;
3 水源水位变幅大,但水位涨落速度小于2.0m/h、水流不急、枯水期水深大于1m、冬季无冰凌时,可采用缆车或浮船式取水构筑物;
4 在推移质不多的山丘区浅水河流中取水,可采用低坝式取水构筑物;在大颗粒推移质较多的山丘区浅水河流中取水,可采用底栏栅式取水构筑物。
5 有地形条件时,应采取自流引水。
4.2.3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的防洪,除满足本规范3.5.1要求外,应不低于水源的防洪标准。
4.2.4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采取防止下列情况发生的保护措施:
1 泥砂、漂浮物、冰凌、冰絮和水生物的堵塞;
2 冲刷、淤积、风浪、冰冻层挤压和雷击的破坏;
3 水上漂浮物和船只的撞击。
4.2.5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最低运行水位的保证率,严重缺水地区应不低于90%,其他地区应不低于95%;正常运行水位,可取水源的多年日平均水位;最高运行水位,可取水源的最高设计水位。
4.2.6 取水泵房或闸房的进口地坪设计标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浪高小于0.5m时,应不低于水源最高设计水位加0.5m;
2 浪高大于0.5m时,应不低于水源最高设计水位加浪高再加0.5mjg∕t 430-2014 无粘结预应力筋用防腐润滑脂,必要时尚应有防止浪爬高的措施。
4.2.7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进水孔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进水孔距水底的高度,应根据水源的泥砂特性、水底泥砂沉积和变迁情况、以及水生物生长情况等确定。侧面进水孔,下缘距水底的高度应不小于0.5m;顶面进水孔,距水底的高度应不小于1.0m。
2 进水孔上缘在最低设计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进水水力学要求、冰情、漂浮物和风浪等情况确定db61t 1398-2021 陕西省公路千枚岩路基施工技术规范,且不小于0.5m。
3 在水库和湖泊中取水,水质季节性变化较大时,宜分层取水。
4.2.8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进水孔前应设置格栅,并符合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