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砌筑工程规范,看看大公司是怎么做的!

 一、针对有代表性部位砌体的砌筑方法,有如下规定:

规范【GB50203第5.1.11条】规定:竖向和横向缝砂浆饱满,勾缝均匀,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防止抹灰层开裂、渗漏。

规范【GB50203第5.2.4条】规定: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大于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保证墙面的整体性、稳定性,防止抹灰层开裂。

规范【GB50203第3.0.4条】规定:施工洞口侧面离交接处墙面不小于500mm,洞口净宽不超过1m,按规范要求留设过梁、阳搓及拉结筋,保证施工洞口填堵后墙面的整体性、稳定性,防止抹灰层开裂。

规范【GB50210第5.3.3条】规定:金属门窗框和副框必须牢靠。预埋件的数量、位置、预埋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建议采用预制混凝土块补槎,便于门窗安装的固定,保证门窗的稳定性。

二、针对有代表性的门、窗洞口的处理,有如下规定:

摘自碧桂园《防渗漏、防开裂重点控制》:过梁设置、截面和配筋均按设计要求。两端搁置长度:当墙厚≤24cm时,为37cm;当墙厚≥37cm时,为24cm 。门窗过梁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

三、针对填充墙底部、顶部的处理,有如下规定:

摘自碧桂园《防渗漏、防开裂重点控制》: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顶砖高度宜为200mm,倾斜角度在45°~60°之间,“倒八字”砌筑,采用三角形混凝土预制块收口,保证顶砖砂浆饱满,防止梁底通长裂缝的出现。

四、针对构造柱、圈梁、过梁的处理,有如下规定:

规范【GB50203第3.0.7条】规定: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防止上部墙体荷载施加在电箱上,导致电箱变形。

摘自碧桂园《防渗漏、防开裂重点控制》:1、填充墙高大于4m时,设置水平系梁一道,系梁宜位于墙半高处,宜与门窗过梁结合设置;2、高度不宜小于18㎝,保证墙面的整体性,防止墙面拉裂。

规范【GB50203第8.1.2条】规定:为了保证构造柱砼的强度和两次浇捣时结合面的密实和整体性,一般采用漏斗型模板浇筑,浇捣前润湿砌体留搓部位和模板,有利于构造柱的成型质量。

规范【GB50203第8.2.3条】规定: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搓,先退后进按要求施工,并沿墙高每500mm设置2根φ6的拉结筋。构造柱的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墙面的整体性、稳定性,防止抹灰层开裂。

规范【03ZG003结构构件图集第37页】规定:砌体填充墙净高>4.0m时设置拉梁;砌体填充墙长>2H时设构造柱,砌体填充墙长>5m时亦可采用中间加设构造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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