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资源编号:
资源类型:.zip
资源大小:154.62K
资源类别:工程监理
资源ID:199874
免费资源

资源下载简介

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监理细则是针对建筑电气照明系统施工质量控制而制定的具体指导文件,旨在确保照明系统安装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及使用功能需求。以下是关于该监理细则的500字左右简介:

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监理细则主要包括对施工准备、材料设备验收、施工过程控制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科学、系统的监理措施,保障照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节能性。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细则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并检查现场条件是否满足施工需求。同时,需确认设计图纸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特别是对照明灯具布置、线路敷设方式及配电箱设置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材料设备验收方面,监理人员需严格把控进场材料的质量经典建筑市政道路施工工艺大全,包括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及附件等。应核查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证书,确保其规格型号与设计一致且符合国家标准。必要时可进行抽样送检以验证性能指标。

施工过程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涵盖管线预埋、桥架安装、接线端子连接及调试试验等多个工序。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执行操作,如确保导线绝缘层完好无损、接地保护系统可靠连接以及避免交叉干扰等问题。此外,还需关注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所有隐蔽部位均经过检查并记录存档。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细则要求全面检验照明系统的功能性与安全性,包括照度测试、功率因数测量及应急照明切换时间评估等项目。同时,需整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形成准确的竣工图和技术档案,为后期维护提供依据。

总之,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监理细则通过明确各方职责、细化质量控制要点,有效提升了照明工程的整体水平,为建筑物的安全运行和使用者的舒适体验提供了重要保障。

本节适用于干燥室内的电气照明配线工程。

4.8.2 程序及要求

(1) 安装单位对所用塑料线槽等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2) 检查现场预埋的保护管,木砖及预留孔洞的位置、 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有无遗漏现象。

4.8.3 施工阶段 操作工艺

弹线定位→线槽固定→线槽连接→槽内放线→导线连接→线路检查绝缘摇测

4.8.4 监控要点及质量标准

按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导线间及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兆欧。

槽板敷设紧贴建筑物的表面,布置合理,固定可靠,横平竖直。直线段的盖板接口与底版接口应错开,间距不小于100mm。

槽板线路穿过梁、柱、墙和楼板有保护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断开,导线家套保护软管并留有余量,保护软管应放在槽板内。

导线连接应牢固、绝缘良好,不伤芯线,槽板内 无接头。

水平或垂直敷设的直线段平直程度允许偏差5mm,垂直度5mm。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分开敷设,同一电压等级可设在同一线槽内。

线槽内导线截面和根数不允许超过规定。

4.8.5 验收阶段

(1)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实测检查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2) 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3) 验收顺序: 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单》。

(4) 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

验收不合格: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 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重新检查验收。

4.9 灯具、吊扇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室内,外电气照明,灯具及吊扇安装工程,不适用于特殊场所,如矿井,船舶等地的电气照明灯具及吊扇安装工程。

4.9.2 程序及要求

安装单位对所用的灯具、吊扇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管线安装工程已通过验收。

检查现场应预埋的螺栓的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有无遗漏。

施工阶段 操作工艺

检查灯具、吊扇→组装灯具、吊扇→安装灯具、吊扇→通电试运行

4.9.4 监控要点及质量标准

按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灯具、吊扇的规格、型号及使用场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吊扇和3KG以上的灯具、必须予埋吊钩或螺栓,予埋件必须牢固可靠。

低于2.4M以下的灯具的金属外壳部分应作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吊扇的防松装置齐全可靠,扇叶距地不应小于2.5米

灯具、吊扇安装牢固端正,位置正确,灯具安装在木台的中心。器具洁净干净,吊杆垂直,吊链日光灯的双链平行、平灯口,马路弯灯、防爆弯管灯固定可靠,排列整齐。

导线进入灯具、吊扇处的绝缘保护良好,留有适当余量。连接牢固紧密不伤芯线。

器具成排安装的中心线允许偏差5mm。

4.9.5 验收阶段

(1)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隐蔽工程记录,通电检验和尺量检查。

(2) 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3)验收顺序: 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单》。

(4)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

验收不合格: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 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重新检查验收。

.10 开关、插座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室内电气照明的开关,插座安装工程。

4.10.2 程序及要求

(1) 安装单位对所使用开关、插座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2) 线路绝缘导线均已穿完,并已做绝缘摇测通过验收合格。

4.10.3 施工阶段 工艺流程

清理→接线→安装

按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插座连接的保护地线措施及相线与中性线的连接导线位置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

插座使用的漏电开关动作应灵敏可靠。

开关、插座的安装位置正确。

开关切断相线。导线进入器具处绝缘良好,不伤芯线。插座的接地线单独敷设。

开关、插座安装的高度差为0.5mm。

同一场所的高度差为5mm。

面板的垂直偏差为0.5M。

开关、插座箱内拱头接线,应改为鸡爪接导线总头,再分支导线接各开关或插座端头。

4.10.5 验收阶段

(1)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安装记录,通电检查。吊线、尺量检查。

(2) 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3)验收顺序: 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单》。

(4)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

验收不合格: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 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重新检查验收。

4.11 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建筑电气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4.11.2 程序及要求

(1) 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的配电箱(盘)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报。

(2)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暗装配电箱(盘)的预留位置或预埋件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11.3 施工阶段 工艺流程:

4.11.4 监控要点及质量标准

按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绝缘摇测:配电箱(盘)全部电器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自检以后,通知现场监理人员,用500V摇表对线路进行摇测,并做好记录,做为技术资料存档。

低压配电器具的接地保护措施和其它安全要求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中性线经汇流排连接,无绞接现象;油漆完整,盘内外清洁,箱盖、开关灵活,回路编号齐全,结线整齐,PE保护地线不串接安装明显牢固,导线截面、线色符合规范规定。

导线与器具连接牢固紧密,不伤芯线。压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

保护接地支线应连接紧密牢固,截面选用正确,线路走向合理,色标准确,涂刷后不污染设备和建筑物。

4.11.5 验收阶段

(1)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安装记录,通电检查,吊线,尺量。

(2) 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3)验收顺序: 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单》。

(4)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

验收不合格: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wm_2015至2018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历年真题, 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重新检查验收。

.12 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重复接地及屏蔽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db15/t 1208.2-2017 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交通4.12.2 程序及要求

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的扁钢、角钢、园钢等主材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接地体连接处钢筋已绑扎完。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