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zip
资源大小:362.49K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218847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是我国针对污水处理中气浮技术应用所制定的一项重要工程技术标准。该规范旨在科学指导和统一气浮工艺在各类污水处理工程中的设计、施工、运行与管理,提升污水处理效率与资源化利用水平。

气浮技术是一种通过微小气泡将悬浮物、油脂等污染物带至水面进行分离的物理处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及污泥浓缩等领域。本规范结合我国实际工程经验与最新科研成果,对气浮工艺的适用条件、工艺流程、设备选型、设计参数、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并提出了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

此外,规范强调了根据不同水质特征选择适宜的气浮方式,如溶气气浮、涡凹气浮等,鼓励采用智能化控制手段提升运行效率。同时,也明确了工程验收标准和监测要求,确保处理效果稳定达标。

作为一项指导性技术文件,该规范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气浮技术在污水处理领域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为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8.2.1变电所低压配电室的配电设备布置,应符合GB50053的规定。 8.2.2工艺装置的变、配电室宜设在负荷较集中的鼓风机房附近。 8.2.3工艺装置的污泥泵等现场控制设备应采用户外防腐、防雨型控制箱,安装在操作平 台上便于手动控制。 8.2.4反应池进气管上的阀门等控制设备宜选用防腐、防潮型电气设备,

8.2.1变电所低压配电室的配电设备布置,应符合GB50053的规定。 8.2.2工艺装置的变、配电室宜设在负荷较集中的鼓风机房附近。 8.2.3工艺装置的污泥泵等现场控制设备应采用户外防腐、防雨型控制箱,安装在操作平 台上便于手动控制。 8.2.4反应池进气管上的阀门等控制设备宜选用防腐、防潮型电气设备,

8.3.1工艺线上的电气设备宜在中央控制室控制,并纳入工业机系统。 8.3.2电气系统的控制水平应与工艺水平相一致,宜纳入计算机控制系统,也可采用强电 控制。

9.1.1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9.1.2应按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备图纸等组织工程施工,工程的变更应取得设计 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再实施。 9.1.3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质量负责人和施工安全负 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9.1.4施工过程中,应作好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验收;隐蔽 工程应经过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1.5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68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 合GB50204的规定;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J141的规定。 9.1.6施工使用的材料、半成品、部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取得供货商的 合格证书,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设备安装应符合GB50231的规定。 9.1.7工程峻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文件立卷归档。

9.2.1.1气浮池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建施工应重点控制池体的抗浮处理、地基处理、 池体抗渗处理,满足设备安装对土建施工的要求。 9.2.1.2在进行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池体的抗浮,施工过程中应计算池体的抗浮稳定性 及各施工阶段的池体自重与水的浮力之比,检查池体能否满足抗浮要求。 9.2.1.3需要在软弱地基上施工、且构筑物荷载不大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地基进行处 理,必要时可采用桩基。 9.2.1.4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的控制,杜绝出现裂缝和渗漏。出现渗漏 处,应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确定处理方案,彻底解决问题。 9.2.1.5在进行土建施工前应认真阅读设计图纸和设备安装对土建的要求,了解预留预埋 件的准确位置和做法,对有高程要求的设备基础要严格控制在设备要求的误差范围内。 9.2.1.6模板、钢筋、砼分项工程应严格执行GB50204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模板架设应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表面平整无缝隙,尺寸正确; 2)钢筋规格、数量准确,绑扎牢固应满足搭接长度要求,无锈蚀; 3)砼配合比、施工缝预留、伸缩缝设置、设备基础预留孔及预埋螺栓位置均应符合 规范和设计要求,冬季施工应注意防冻。 9.2.1.7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有关规定:

表4 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施工允许偏差

理构筑物应根据当地气温和环境条件,采取防冻

9.2.1.1设备基础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图纸规定浇筑,砼标号、基面位置高程应符合说明书 和技术文件规定。 9.2.2.2混凝土基础应平整坚实,并有隔振的措施。 9.2.2.3预埋件水平度及平整度应符合GB50231规定。 9.2.2.4地脚螺栓应按照原机出厂说明书的要求预埋,位置应准确,安装应稳固。 9.2.2.5安装好的机械应严格符合外形尺寸的公称允许偏差,不允许超差。 9.2.2.6各种机电设备安装后试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9.2.1.1设备基础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图纸规定浇筑,砼标号、基面位置高程应符合说明书 和技术文件规定。 9.2.2.2混凝土基础应平整坚实,并有隔振的措施。 9.2.2.3预埋件水平度及平整度应符合GB50231规定。 9.2.2.4地脚螺栓应按照原机出厂说明书的要求预埋,位置应准确,安装应稳固。 9.2.2.5安装好的机械应严格符合外形尺寸的公称允许偏差,不允许超差。 9.2.2.6各种机电设备安装后试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启动时应按照标注箭头方向旋转,启动运转应平稳,运转中无振动和异常声响; 2)运转啮合与差动机构运转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同步运行,没有阻塞、碰撞现象; 3)运转中各部件应保持动态所应有的间隙,无抖动晃摆现象; 4)试运转用手动或自动操作,设备全程完整动作5次以上,整体设备应运行灵活,并 保持紧张状态: 5)各限位开关运转中动作及时,安全可靠; 6)电机运转中温升在正常值内; 7)各部轴承注加规定润滑油,应不漏、不发热,温升小于60℃。 9.2.2.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应符合HI/T353的规定

9.3.1.气浮工程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和峻工验收;中间验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进行;峻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管理、质量监 督及有关单位联合进行。 9.3.2中间验收包括验槽、验筋、主体验收、安装验收、联动试车。中间验收时应按相应 的标准进行检验,并填写中间验收记录。 9.3.3峻工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

.3.1.气浮工程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中间验收应由施上单位会向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进行;峻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管理、质量监 督及有关单位联合进行。 .3.2中间验收包括验槽、验筋、主体验收、安装验收、联动试车。中间验收时应按相应 的标准进行检验,并填写中间验收记录。 .3.3峻工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3)施工测量记录; 4)混凝土、砂浆、焊接及水密性、气密性等试验、检验记录; 5)施工记录; 6)中间验收记录; 7)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3.4峻工验收时应核实峻工验收资料,进行必要的复查和外观检查,并对下列项目做出 鉴定,填写峻工验收鉴定书。峻工验收鉴定书应包括以下项目: 1)构筑物的位置、高程、坡度、平面尺寸,设备、管道及附件等安装的位置和数量; 2)结构强度、抗渗、抗冻的标号; 3)构筑物的水密性; 4)外观,构筑物的裂缝、蜂窝、麻面、露筋、空鼓、缺边、掉角以及设备、外露的 管道安装等是否影响工程质量。 .3.5气浮池施工完成后应按照GBJ141的规定进行满水试验,地面以下渗水量应符合设计 规定,最大不得超过2L/m²·d。

9.3.6泵站和风机房等都应按设计的最多开启台数做48h运转试验,水泵和污泥泵的流量和 机组功率应作测定,有条件的应测定其特性曲线。 9.3.7鼓风曝气系统安装平整牢固,布置均匀,曝气头无漏水现象,曝气管内无杂质,曝 气量满足设计要求,曝气稳定均匀。 9.3.8闸门、闸阀不得有漏水现象。 9.3.9排水管道应做闭水试验,上游充水管保持在管顶以上2m,外观检查应24h无漏水现 象。 9.3.10空气管道应做气密性试验,24h压力降不超过允许值为合格。 9.3.11进口设备除参照国内标准外,必要时应参照国外标准和其它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9.3.12仪表、化验设备应有计量部门的确认。 9.3.13变电站高压配电系统应由供电局组织电检、验收。

9.4工程环境保护验收

10.1.1气浮工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参照CJ60执行。 10.1.2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管理应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 10.1.3污水处理厂(站)在运行前应制定设备台账、运行记录、定期巡视、交接班、安全 检查等管理制度,以及各岗位的工艺系统图、操作和维护规程等技术文件。 10.1.4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厂(站)处理工艺技术指标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经过技术 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1.5各岗位的工艺系统图、操作和维护规程等应示于明显部位,运行人员应按规程进行 系统操作,并定期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10.1.6工艺设施和主要设备应编入台帐,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建(构)筑 物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稳定可靠运行。 10.1.7运行人员应遵守岗位职责,坚持做好交接班和巡视。 10.1.8应定期检测进出水水质,并定期对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校验。 10.1.9运行中应严格执行经常性的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0.1.10各岗位人员在运行、巡视、交接班、检修等生产活动中,应做好相关记录。

道路铺装施工组织设计10.2水质检验与监测

10.2.1污水处理厂(站)应设水质化验定,配备检测人员和仪器,

10.2.2水质化验室内部建立健全水质分析质量保证体系。 10.2.3化验检测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考核和抽检。 10.2.4化验检测方法应符合CJ/T51的规定。 10.2.5采用气浮工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正常运行监测的项目和周期应符合CJ60的规 定。 10.2.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应符合HJ/T355的规定。

10.3.1电解气浮工艺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