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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2010年由**有关部门发布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投资管理,合理反映工程建设中人工成本的变化情况,确保铁路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通知》指出,随着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铁路工程建设中的人工费用持续上涨,原有综合工费标准已不能真实反映当前的实际用工成本。为此,相关部门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设计概预算中综合工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综合考虑了不同地区、不同工种的工资水平变化、社会保障费用增加以及施工企业用工结构等因素,力求使*的工费标准更加贴近市场实际。
《通知》明确要求,自调整之日起,所有*开工的铁路项目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时,必须按照*的综合工费标准执行;对于已经批复但尚未开工的项目,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通知》强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标准的落实,防止因工费标准执行不到位而导致的投资失控问题。
总之,该通知的发布实施,体现了**对铁路建设成本管理的高度重视,有助于提升铁路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为我*铁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铁建设[2010]196号
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投资、集装箱公司: 根据铁路各类工程劳动用工的特点,在《关于补充铁路基 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类别划分的通知》(铁建设 [2008〕26号)基础上,现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 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 表3中的综合工费标准调整如下。
注:大型旅客站房(含站房综合楼)及其他房屋工程,若采用工程所在地地区统一建筑安装 工程定额的,采用与其定额相匹配的工程所在地综合工费标准。
本综合工费标准与“113号文”表3中综合工费标准的差 额,按人工费价差处理。 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1月1日后批复 初步设计的项目,均应按本通知发布的综合工费标准编制设计概
初步设计的项目,均应按本通知发布的综合工费标准编制设计概 预算。 铁道部《关于补充铁路工程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
费类别划分的通知》(铁建设〔2008]26号)同时废止。
题词:基本建设 概算 标准
抄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产 建设兵团建工集团,中铁工程、建筑公司st280b-l备用电源自投装置使用说明书(支持无进线电压,分段进线自动投切),中铁通号集 团,中*铁通,中交集团,中建总公司,各设计院,铁 五院,中铁设计咨询集团,上海城铁院,地方铁路协 会,经规院,审计、工管中心,工程监督总站,部内政 法、计划、财务、劳卫司。
2010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