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园林设计规范集《园林设计规范》是指导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与管理的重要技术标准,广泛应用于城市公园、居住区绿地、道路景观、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园林项目。该规范内容涵盖总体布局、竖向设计、植物配置、园路铺装、水体景观、配套设施等多个方面,强调功能性、生态性与美观性的统一。
在功能布局上,规范要求合理划分空间,满足休闲、观赏、交通等功能需求;植物设计应以乡土树种为主,注重生物多样性,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同时,规范对无障碍设计、安全防护、排水系统等也有明确规定,确保园林环境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此外,园林设计需结合地域文化与自然条件,体现地方特色,提升景观的艺术性和人文内涵。本规范为园林设计师、建设单位及管理部门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是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人居环境优化的重要支撑文件。
jc∕t 564.2-2008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第2部分:温石棉硅酸钙板 7.2.6 座椅(具)
(1)座椅(具)是住区内提供人们休闲的不可缺少的设施,同时也可作为重要的装点景观进行设计。应结合环境规划来考虑座椅的造型和色彩,力争简洁适用。室外座椅(具)的选址应注重居民的休息和观景。
(3)座椅(具)材料多为木材、石材、混凝土、陶瓷、金属、塑料等,应优先采用触感好的木材,木材应作防腐处理,座椅转角处应作磨边倒角处理。
7.3 信息标志
7.3.1 居住区信息标志可分为4类:名称标志、环境标志、指示标志、警示标志。
信息标志的位置应醒目,且不对行人交通及景观环境造成妨害。
标志的色彩、造型设计应充分考虑其所在地区建筑、景观环境以及自身功能的需要。
标志的用材应经久耐用,不易破损,方便维修。
各种标志应确定统一的格调和背景色调以突出物业管理形象。
7.3.2 居住区主要标志项目表
7.4 栏杆/扶手
7.4.1 栏杆具有拦阻功能,也是分隔空间的一个重要构件。设计时应结合不同的使用场所,首先要充分考虑栏杆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其次要考虑栏杆的造型美,突出其功能性和装饰性。常用材料有铸铁、铝合金、不锈钢、木材、竹子、混凝土等。
7.4.2 栏杆*致分为以下3种:
(2)高栏杆,高度在90cm左右,有较强的分隔与拦阻作用。
7.4.3 扶手,设置在坡道、台阶两侧,高度为90cm左右,室外踏步级数超过了3级时必须设置扶手,以方便老人和残障人使用。供轮椅使用的坡道应设高度0.65m与0.85m两道扶手。
7.5 围栏/栅栏
7.5.1 围栏、栅栏具有限入、防护、分界等多种功能,立面构造多为栅状和网状、透空和半透空等几种形式。围栏一般采用铁制、钢制、木制、铝合金制、竹制等。栅栏竖杆的间距不应*于110mm。
7.5.2 围栏、栅栏设计高度
7.6 挡土墙
7.6.1 挡土墙的形式根据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经过结构设计确定。从结构形式分主要有重力式、半重力式、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从形态上分有直墙式和坡面式。
7.6.2 档土墙的外观质感由用材确定,直接影响到挡墙的景观效果。毛石和条石砌筑的挡土墙要注重砌缝的交错排列方式和宽度;预制混凝土预制块挡土墙应设计出图案效果;嵌草皮的坡面上需铺上一定厚度的种植土,并加入改善土壤保温性的材料,利于草根系的生长。
7.6.3 常见挡土墙技术要求及适用场地
7.6.4 挡土墙必须设置排水孔,一般为3m2设一个直径75mm的排水孔,墙内宜敷设渗水管,防止墙体内存水。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必须设伸缩缝,配筋墙体每30m设一道无筋墙体每10m设一道。
7.7 坡道
7.7.1 坡道是交通和绿化系统中重要的设计元素之一,直接影响到使用和感观效果。居住区道路**纵坡不应*于8%;园路不应*于4%;自行车专用道路**纵坡控制在5%以内;轮椅坡道一般为6%;**不超过8.5%,并采用防滑路面;人行道纵坡不宜*于2.5%。
7.7.2 坡度的视觉感受与适用场所
7.7.3 园路、人行道坡道宽一般为1.2m,但考虑到轮椅的通行,可设定为1.5m以上,有轮椅交错的地方其宽度应达到1.8m。
7.8 台阶
7.8.1 台阶在园林设计中起到不同高程之间的连接作用和引导视线的作用,可丰富空间的层次感,尤其是高差较*的台阶会形成不同的近景和远景的效果。
7.8.4 为了方便晚间人们行走,台阶附近应设照明装置,人员集中的场所可在台阶踏步上暗装地灯。
7.8.5 过水台阶和跌流台阶的阶高可依据水流效果确定,同时也要考虑儿童进入时的防滑处理。
7.9 种植容器
7.9.1 花盆
(1)花盆是景观设计中传统种植器的一种形式。花盆具有可移动性和可组合性,能巧妙地点缀环境,烘托气氛。花盆的尺寸应适合所栽种植物的生长特性,有利于根茎的发育,一般可按以下标准选择:花草类盆深20cm以上,灌木类盆深40cm以上,中木类盆深45cm以上。
(2)花盆用材,应具备有一定的吸水保温能力,不易引起盆内过热和干燥。花盆可独立摆放,也可成套摆放,采用模数化设计能够使单体组合成整体,形成*花坛。
(3)花盆用栽培土,应具有保湿性、渗水性和蓄肥性,其上部可铺撒树皮屑作覆盖层,起到保湿装饰作用。
7.9.2 树池/树池箅
(1)树池是树木移植时根球(根钵)的所需空间,一般由树高、树径、根系的*小所决定。
树池深度至少深于树根球以下250mm。
树池箅是树木根部的保护装置,它既可保护树木根部免受践踏,又便于雨水的渗透和步行人的安全。
(2)树池箅应选择能渗水的石材、卵石、砾石等天然材料,也可选择具有图案拼装的人工预制材料,如铸铁、混凝土、塑料等,这些护树面层宜做成格栅装,并能承受一般的车辆荷载。
7.9.3 树池及树池箅选用表
7.10 入口造型
7.10.1 居住区入口的空间形态应具有一定的开敞性,入口标志性造型(如门廊、门架、门柱、门洞等)应与居住区整体环境及建筑风格相协调,避免盲目追求豪华和气派。应根据住区规模和周围环境特点确定入口标志造型的体量尺度,达到新颖简单、轻巧美观的要求。同时要考虑与保安值班等用房的形体关系,构成有机的景观组合。
7.10.2 住宅单元入口是住宅区内体现院落特色的重要部位,入口造型设计(如门头、门廊、连接单元之间的连廊)除了功能要求外,还要突出装饰性和可识别性。要考虑安防、照明设备的位置和与无障碍坡道之间的相互关系,达到色彩和材质上的统一。所用建筑材料应具有易清洗不易碰损等特点。
8 水景景观
水景景观以水为主。水景设计应结合场地气候、地形及水源条件。南方干热地区应尽可能为居住区居民提供亲水环境,北方地区在设计不结冰期的水景时,还必须考虑结冰期的枯水景观。
8.1 自然水景
8.1.1 自然水景与海、河、江、湖、溪相关联。这类水景设计必须服从原有自然生态景观,自然水景线与局部环境水体的空间关系,正确利用借景、对景等手法,充分发挥自然条件,形成的纵向景观、横向景观和鸟瞰景观。应能融和居住区内部和外部的景观元素,创造出新的亲水居住型态。
8.1.2 自然水景的构成元素
8.1.3 驳岸
(1)驳岸是亲水景观中应重点处理的部位。驳岸与水线形成的连续景观线是否能与环境相协调,不但取决于驳岸与水面间的高差关系,还取决于驳岸的类型及用材的选择。驳岸类型列表如下:
(2)对居住区中的沿水驳岸(池岸),无论规模*小,无论是规则几何式驳岸(池岸)还是不规则驳岸(池岸),驳岸的高度涵洞二级技术交底,水的深浅设计都应满足人的亲水性要求,驳岸(池岸)尽可能贴近水面,以人手能触摸到水为**。亲水环境中的其他设施(如水上平台、汀步、栈桥、栏索等),也应以人与水体的尺度关系为基准进行设计。
8.1.4 景观桥
(1)桥在自然水景和人工水景中都起到不可缺少的景观作用,其功能作用主要有:形成交通跨越点;横向分割河流和水面空间;形成地区标志物和视线集合点;眺望河流和水面的良好观景场所,其独特的造型具有自身的艺术价值。
(2)景观桥分为钢制桥、混凝土桥、拱桥、原木桥、锯材木桥、仿木桥、吊桥等。居住区一般采用木桥、仿木桥和石拱桥为主,体量不宜过*,应追求自然简洁,精工细做。
某高速公路施工组织设计 8.1.5 木栈道
(1)邻水木栈道为人们提供了行走、休息、观景和交流的多功能场所。由于木板材料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粗朴的质感,因此行走其上比一般石铺砖砌的栈道更为舒适。多用于要求较高的居住环境中。
(2)木栈道由表面平铺的面板(或密集排列的木条)和木方架空层两部分组成。木面板常用桉木、柚木、冷杉木、松木等木材,其厚度要根据下部木架空层的支撑点间距而定,一般为3-5cm厚,板宽一般为10-20cm之间,板与板之间宜留出3-5mm宽的缝隙。不应采用企口拼接方式。面板不应直接铺在地面上,下部要有至少2cm的架空层,以避免雨水的浸泡,保持木材底部的干燥通风。设在水面上的架空层其木方的断面选用要经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