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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1号线滨江站监理规划杭州地铁1号线滨江站监理规划简介(约500字)
滨江站作为杭州地铁1号线的重要中间站,位于滨江区江南大道与江陵路交叉口,属地下两层岛式车站,主体结构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深度约17米,周边毗邻高层住宅、商业综合体及市政主干道,地质条件复杂(以淤泥质黏土、粉砂层为主),施工环境敏感、安全风险高。为保障工程优质、安全、高效推进,监理单位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规程》及杭州市相关规定,编制了专项监理规划。
本规划以“事前预控、事中严控、事后可溯”为原则,构建“1+4+N”监理体系:即1个核心目标(争创浙江省轨道优质工程),4大管控主线(质量、安全、进度、投资),N项关键控制点(含深基坑支护与降水、盾构始发/接收接口、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管线迁改协调、邻近建构筑物沉降监测等)。针对滨江站特点,重点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对基坑开挖实施“一坑一策”,每日核查支撑轴力、测斜及水位数据;对下穿既有道路及管线段,实行24小时自动化监测+人工巡检双轨机制;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尤其对交通导改、雨季施工、夜间作业等专项方案进行多轮论证。
同时,依托BIM技术辅助图纸会审与管线综合排布,应用智慧监理平台实现影像留痕、指令闭环、预警推送;注重参建各方协同,定期组织质量安全联合检查与专题例会,推动问题即时整改。全过程落实绿色施工监管,严控扬尘、噪音及渣土运输合规性。通过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监理服务,切实履行“三控两管一协调”职责重庆工程造价(2023第1期总第374期),全力保障滨江站高质量建成投运,为滨江区城市发展和市民便捷出行提供坚实支撑。(全文498字)
(6)防洪和气象灾害的防护:承包商必须重视水情的气象资料,应根据气象特点制定防洪预案送监理批准。若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工程和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应立即按防洪预案实施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害措施,以确保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及保证施工按计划有序进行。
① 在合同履行期内,承包商应配备消防人员和足够的消防设备器材。除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必要时请予协助外,还应在施工现场的油库、器材库、易燃易爆容器、车间、生活住房区及施工机械、车辆上配备适当的有效灭火器,并承担一切费用。
② 消防设备器材的型号和数量应满足现场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人员应熟悉消防业务、训练有素。消防设备器材应随时检查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承包商在向监理递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递交一份包括上述内容的消防措施和计划的报告文件,报送消防主管部门和监理审批。
① 承包商应在施工工程区内设计一切必要的信号装置,这些信号装置包括:标准的道路信号;报警信号;危险信号;控制信号;安全信号;指示信号等。
② 承包商应负责维护自己和甲方在工程区内放置的所有信号装置。
③ 若监理认为承包商提供的信号系统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承包商必须按监理的要求补充。
(9)安全防护规程
承包商应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结合自己的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规程袖珍手册。在收到中标通知书60天内应将手册的复制清样递交监理审批,印刷成的手册亦应分发给承包商的全体职工以及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
安全防护规程手册的内容应包括:
1) 防护衣、安全帽、防护袜及其他防护用品的使用;
2)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
3)钻机的使用;
4)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5)危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
6)用电安全;
7)基坑开挖作业的安全;
8)高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
9)灌浆作业的安全;
10)模板作业的安全;
11)混凝土浇筑作业的安全;
12)金属结构安装作业的安全;
13)机修作业的安全;
14)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
15)高空作业的安全;
16)焊接和涂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17)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
18)防洪和防气象灾害措施;
19)信号和告警知识;
20)其他有关规定。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
① 在施工现场必须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排放进行控制,所有水体不应有自然原因所导致的下列物质:
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淀物;漂浮物、浮渣、油类等;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物质;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损害的物质;易滋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物等。
③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有关管线的保护措施,无一般、重大管线事故。管线类别:上水管、煤气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供油管、供气管等。
④ 在施工区域、生活区域作好危险品现场控制、防台防汛现场控制、消防应急现场控制,确保现场事故为零。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实施。
(2)督促并指导承包商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
(3)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交底制度。工程实施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和地铁公司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安全交底进行书面记录。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况和施工方法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督促承包商对施工参与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4)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审核,并督促其建立完善。对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审核,对其具体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5)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要求,督促协调承包商从管理着手,全面地在施工中执行各种规范,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预防措施,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及时制上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各种隐患、督促其整改。对其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责令承包商停工整改。
(6)对承包商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进行审核、监督,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不安全隐患。
(7)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承包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用电,机械设备,临边防护消防等安全。
(8)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动用明火、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设置、设备安装、防火、防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每月书面向委托人反馈安全监理情况,重大信息及时汇报。
(9)检查承包商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
(10)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每二周组织安全生产施工例会,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11)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承包商执行。
(1)建立文明和环保施工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实施。
(2)督促、检查并协助承包商办理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包括:施工许可证;掘路执照;公路、城市道路许可证;临时占路许可证;渣土处置证;封堵原排水管道报批手续;夜间施工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
(3)检查督促承包商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置。
(4)检查并审核承包商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其他应急设施(包括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
(5)检查督促承包商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
(6)检查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落实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作好场的临时排水、车辆、车轮冲洗 沟槽设施及场地、道路硬化。
(6)检查督促承包商在施工中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为严格控制噪声,监理单位每周进行噪音测试二次,并将测试数据列入安全监理月报中;控制环境污染,监督环境质量。
(7)检查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作到对工地“五小”设施齐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应协助施工总包确保重要施工点的环境卫生。检查督促承包商提高安全意识,保护身体健康。
(8)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
(9)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承包商,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委托人工程项目管理组反馈。
(10)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工程过程中环境目标及要求”。
(11)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消防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等。
(12)加强文明施工的检查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每月组织文明施工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7、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
㈠、建立环境保护施工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实施。
㈡、切实贯彻环保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本工程特点,及时向环保管理部门提报环保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㈢、重视环保工作,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施工生产和环保工作作为一项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要求,为了确保环境得到保护,不管任何时候都接受有关各方及政府的有关环保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㈣、加强施工生产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地区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
㈤、加强对植被的保护。除必须时不得破坏,已破坏的将给予恢复。
㈥、强化环保管理,督促、健全承包商环保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第一分册:房屋建筑工程(2020年7月),主动与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建立工作关系,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指导。
㈦、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知识,强化全体参建人员的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成为参建职工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