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采样作业指导书

商品煤采样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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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煤采样作业指导书

商品煤采样的作业指导书主要为了确保煤炭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准确性,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目的与适用范围:明确指导书的目的、适用的煤炭类型和操作环境。

2.术语定义:对如“全水分”、“空气干燥基”等专业术语进行定义,以保证采样过程的专业性。

3.采样设备及工具准备:详细介绍所需使用的采样器、破碎机、缩分器等设备的型号选择和使用要求。同时,也需强调安全防护装备的重要性【常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电子报批技术规定(试行版)》,如防尘口罩、手套等。

4.采样步骤与方法:

确定采样点:根据煤堆或运输车辆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采样位置。

准备样品:确保每个采样容器清洁干燥,避免污染。

采集样品:按照标准比例从不同部位抽取代表性样品,并记录相关信息。

样品处理与保存: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必要的破碎和缩分,确保样品符合要求;同时正确封存并标识样品。

5.注意事项:

注意采样过程中个人安全防护。

确保每次操作均严格按照既定规程执行,避免人为误差。

样品保存期限需遵守相关规定,以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6.结论与改进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对作业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并对未来可能需要调整的地方给予提示。

整个指导书旨在为煤炭采样人员提供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专业规范,确保每批商品煤的质量能够得到准确反映。

5.3.1用已知质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称取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500g(称准到0.5g),并均匀地摊平。然后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h,无烟煤干燥3h。

5.3.2将浅盘取出,趁热称重,称准到0.5g。

5.3.3进行检查性的干燥,每次干燥时间为0.5h,直到连续两次煤样的减量不超过0.5g或者质量有所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一次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全水分测定结果按式(1)计算:

Mt—— 煤样的全水分,单位为百分数(%);

m —— 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 煤样干燥后减少的质量,单位为克(g)。

报告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如果在运送过程煤样的水分损失,则按式(2)求出补正后的全水分值。

式中Mt是煤样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当M1大于1%时,表明煤样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受到意外损失,则不可补正。但测得的水分可作为试验室收到煤样的全水分。在报告结果时,应注明“未经补正水分损失”,并将煤样容器标签和密封情况一并报告。

两次重复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第四章 煤的工业分析作业指导书

本指导书规定了煤的水分、灰分和挥发分的测定方法和固定碳的计算方法。

本指导书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置于105~110℃干燥箱内,于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2.2.1鼓风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2.2.2 玻璃称量瓶:直径40 mm,高25 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2.2.3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2.2.4 分析天平:感量0.1mg。

2.3.1 在预先干燥并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称取粒度小于0.2 mm的空气干燥煤样(1±0.1)g,称准至0.0002g,平摊在称量瓶中。

2.3.2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 1h,无烟煤干燥1~1.5h。

2.3.3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后称量。

2.3.4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010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00%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按式(1)计算:

Mad—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单位为百分数(%);

m—称取的空气干燥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单位为克(g)。

2.5 水分测定的精密度

水分测定的重复性如表1规定:

表 1

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放入马弗炉中,以一定的速度加热到(815±10)℃,灰化并灼烧到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3.1.2 仪器、设备

a) 马弗炉:炉膛具有足够的恒定区,能保持温度为(815±10)℃。炉后壁的上部带有直径为(25~30)mm处有一个插热电偶的小孔,炉门上有一个直径为20mm的通气孔。

马弗炉的恒温区应在关闭炉门下测定,并至少每年测一次。高温计(包括毫伏计和热电偶)至少每年校准一次。

b) 灰皿:瓷质,长方形,底长45mm,底宽22mm,高14mm。

c)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d) 分析天平:感量0.1mg。

e) 耐热瓷板或石棉板。

a) 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 0.2 mm的空气干燥煤样(1±0.1)g,称准至0.0002g,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5g。

b) 将灰皿送入炉温不超过100℃的马弗炉恒温区中,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隙。在不少于30min的时间内将炉温缓慢升至500℃,并在此温度下保持30min。继续升温到(815±10)℃,并在此温度下灼烧1h。

c) 从炉中取出灰皿,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d) 进行检查性灼烧,每次20min,直到连续两次灼烧后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0010g为止。以最后一次灼烧后的质量为计算依据。灰分低于15.00%时,不必进行检查性灼烧。

将装有煤样的灰皿放在预先加热至(815±10)℃的灰分快速测定仪的传送带上,煤样自动送入仪器内完全灰化,然后送出。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b) 灰皿:瓷质,长方形,底长45mm,底宽22mm,高14mm。

c)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d) 分析天平:感量0.1mg。

e) 耐热瓷板或石棉板。

a) 将快速灰分测定仪预先加热至(815±10)℃。

b) 开动传送带并将其传送速度调节到17mm/min左右或其他合适的速度。

注:对于新快速灰分测定仪,应对不同煤种进行与缓慢灰化法的对比试验,根据对比试验结果及煤的灰化情况,调节传送带的传送速度。

c) 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 0.2 mm的空气干燥煤样(0.5±0.01)g, 称准至0.0002g,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08g。

d) 将盛有煤样的灰皿放在快速灰分测定仪的传送带上,灰皿即自动送入炉中。

e) 当灰皿从炉内送出时,取下,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空气干燥煤样的灰分按式(2)计算:

Aad——空气干燥煤样的灰分,单位为百分数(%);

M ——称取的空气干燥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 ——灼烧后残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3.5 灰分测定的精密度

灰分测定的重复性和再现性如表2规定:

表 2

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放在带盖的瓷坩埚中,在(900±10)℃下,隔绝空气加热7min。以减少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百分数,减去该煤样的水分含量作为煤样的挥发分。

4.2 仪器、设备

4.2.1挥发分坩埚:带有配合严密盖的瓷坩埚,坩埚总质量为15~20g。

4.2.2马弗炉:带有高温计和调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900±10)℃,并有足够的(900±5)℃的恒温区。炉子的热容量为当起始温度为920℃时,放入室温下的坩埚架和若干坩埚,关闭炉门后,在3min内恢复到(900±10)℃。炉后壁有一个排气孔和一个插热电偶的小孔。小孔位置应使热电偶插入炉内后其热接点在坩埚底和炉底之间,距炉底20~30mm处。

4.2.3 坩埚架:用镍铬丝或其他耐热金属丝制成。其规格尺寸以能使所有的坩埚都在马弗炉恒温区内,并且坩埚底部紧邻热电偶接点上方。

4.2.4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冗余技术在分布式控制系统中的应用4.2.5 分析天平:感量0.1mg。

4.3.1在预先于900℃温度下灼烧至质量恒定的带盖瓷坩埚中,称取粒度小于 0.2 mm的空气干燥煤样(01±0.01)g,(称准至0.0002g),然后轻轻振动坩埚,使煤样摊平,盖上盖,放在坩埚架上。

4.3.2将马弗炉预先加热至920℃左右。打开炉门,迅速将放有坩埚的架子送入恒温区,立即关上炉门并计时,准确加热7min。坩埚及架子放入后,要求炉温在3min内恢复至(900±10)℃,此后保持在(900±10)℃,否则此次试验作废。加热时间包括温度恢复时间在内。

4.3.3从炉中取出坩埚,放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测定挥发分所得焦渣的特征,按下列规定加以区分:

1.粉状——全部是粉未db64∕t 1684-2020 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没有相互粘着的颗粒。

2.粘着——用手指轻碰即成粉未或基本上是粉未,其中较大的团块轻轻一碰即成粉未。

3.弱粘结——用手指轻压即成小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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