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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施工监理细则光缆施工监理细则概述
在进行光缆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对光缆施工监理工作的简要总结:
1.前期准备
施工组织设计_042深基坑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熟悉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监理人员需详细了解工程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
2.现场管理
工程进度控制:监督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并及时调整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质量检查与验收:定期对光缆敷设、接续等关键工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预防事故发生。
3.材料设备检验
光缆及附件的质量检测:监理人员需对进场的光缆及其配件进行抽样检测,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机具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满足安全操作要求。
4.竣工验收与资料归档
竣工前进行全面检查:在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整个项目进行最终检验,确保所有工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施工记录整理归档: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报告等文件整理归档,为后续维护提供依据。
以上内容概括了光缆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方面,旨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立杆作业: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当架空的通信线路穿过输电线时,经测量、计算吊线与高压输电线达不到安全净距时,则必须修改通信线路设计,必要时可改为由地下通过。
1、立杆前应认真观察地形及周围环境,根据所立电杆的材料、规格和重量合理配备作业人员,由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组织、明确分工,参加立杆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
2、立杆用具必须齐全且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竖杆时应步调一致,人力肩扛时必须用同侧肩膀。
3、杆立起至30度角时应使用杆叉(夹杠)、牵引绳等助力。拉动牵引绳应用力均匀,面对电杆操作,保持平稳,严禁作业人员背向电杆拉牵引绳。杆叉操作者用力要均衡,配合发挥杆叉支撑、夹拉作用。电杆不得左右摇摆,应保持平稳。
4、电杆立起后应按要求校正杆根、杆梢位置,并及时回填土、夯实。夯实后方能撤除杆叉及登杆摘除牵引绳。
5、使用吊车立杆时,钢丝吊绳应牢固地拴在电杆上方的适当位置。起吊时,吊车臂下及杆下严禁站人。
6、在铁路、公路及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立杆作业时,必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距离。
1、拆除电杆的顺序应是首先拆移杆上线缆,再拆除拉线,最后才能拆除电杆。
2、拆除线缆时,必须自下而上、左右对称均衡松脱,并用绳索系牢缓慢放下,如发现电杆或杆路出现异常时,应立即下杆,采取措施后再恢复上杆作业。
3、拆除吊线前,应将杆路上的吊线夹板松开。如遇角杆,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电杆转向角的背面。拆除吊线时严禁抛甩。拆除后的线缆、钢绞线必须及时收盘。
4、在原旧杆位更换电杆时,必须把新杆立好后,自新杆攀登上杆,并把新、旧杆捆扎在一起,然后才能在旧杆上进行拆除移线工作。
5、更换电杆时,如利用旧杆挂设滑车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坚固情况,必要时应设置临时拉线或支撑物。放倒粗大旧杆时,应在埋设好的新杆上挂设滑车,缓慢吊放。但如所拆旧杆细小,亦可用绳索一端系牢旧杆,另一端环绕新杆一整圈后,用手徐徐放松,杆下严禁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6、使用吊车拔杆时,应先试拔,如有问题,应挖开杆坑检查有无横木或卡盘障碍。如有,应挖掘露出后再拔。
(三)安装和拆换拉线作业
1、新装拉线必须在布放吊线之前进行。拆除拉线前必须首先检查旧杆安全情况,按顺序拆除杆上原有的光(电)缆、吊线后进行。
2、终端拉线用的钢绞线必须比吊线大一级,并保证拉距,地锚与地锚杆应与钢绞线配套。地锚埋深和地锚杆出土尺寸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严禁使用非配套的小于规定要求的地锚或地锚杆,严禁拉线坑不够深度或者将地锚杆锯短或弯盘。
3、更换拉线时应将新拉线安装完毕,并在新装拉线的拉力已将旧拉线张力松泄后再拆除旧拉线。
4、在原拉线位置或拉线位置附近安装新拉线时,应先制作临时拉线,防止挖新拉线坑时将原有拉线地锚挖出而导致抗拉力不足使地锚移动发生倒杆事故。
5、安装拉线应尽量避开有碍行人行车的地方,并安装拉线警示护套。
6、拉线安装完毕后,拉线坑在回填土时必须夯实。
(四)杆上作业安全:作业人员首先遵守第十二条“高空作业安全”的要求。
1、上杆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埋深和有无断裂危险,如发现已断裂腐朽的或不牢固的电杆,在未加固前,禁止攀登。
2、准备上杆作业前应沿杆路检查架空线路与电力线有无接触的地方, 用试电笔检查电杆上的拉线、吊线、电缆及铁件,确认不带电并与电力线路无碰触危险时,方可上杆作业。
3、上杆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上杆第一步即扣好安全带,人员落地后才准取下安全带。上杆达杆顶后,安全带的放置位置应在距杆头50厘米以下。上杆作业应戴安全帽、穿绝缘鞋。
4、上杆时除个人随身携带的小型工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笨重器材、工具,杆上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得抛掷工具和器材,以防坠落物伤人。杆上施工所需器材、笨重工具应采取系吊的方法传递。
5、在紧固拉线时,杆上不准有人作业,待紧妥后方准上杆作业。
6、在角杆作业时,应站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以防线条脱落将人弹下摔伤。
8、凡在电缆吊线上作业时,不论是用坐板滑行或竹梯,必须先检查终端拉线和角杆拉线以及吊线机械强度,确保终端杆、角杆坚固,吊线不断裂、拉线持力无松动、卡担不松脱时,方可进行作业。
9、在高压电力线附近作业时,应与电力部门联系,一般情况下要先停电、后作业,必要时设专人看闸。如果不得已带电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戴安全帽、使用绝缘工具,按以下要求作业:
(1)作业位置应与高压电力线保持最小安全距离:35千伏以下的电路要2.5米,35千伏以上的电路要4米以上。
(2)在跨越电力线作业时,切不可将吊线或光(电)缆在电力线上方抛过,应使用绝缘材料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子,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之后再拆除。
(3)在下穿电力线作业时,应将吊线或光(电)缆用绳索临时控制在线担上(不捆死)。紧固吊线时,在下穿电力线处,将吊线或光(电)缆用绝缘绳索与地面固定,绳索预留长度略长于吊线或光(电缆)紧固好后的地面高度,必要时有专人看管,防止吊线或光(电)缆弹跳碰及电力线。
10、在多种线缆合用电杆上作业时,应尽量不要移动、磕碰其他带通信业务的线缆。
三、布放架空光(电)缆
(一)在吊线上布放光(电)缆作业前,必须检查吊线强度。确保在作业时吊线不致断裂,电杆不斜,吊线卡担不致松脱。
(二)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三)光(电)缆在吊线上挂钩前,一端应固定,另一端应将余量拽回,剪断缆线前应先固定。
(四)在电杆与墙壁之间或墙壁与墙壁之间的吊线上,不得使用吊板。
(五)在吊线周围70cm以内有电力线(非高压线路)或用户照明线时,不得使用吊板作业。
(六)坐吊板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一)开挖光(电)缆沟槽前,应详细勘察地下原有各种缆线、管道分布和走向情况,使用专用仪器对地下原有光(电)缆进行探测。必要时,在路由复测划线后,邀请各通信运营商、部队、电力、供水、供气等有关单位确认并统计本工程新路由与各单位的管线交越或同沟(平行)位置、长度。
(二)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确定挖掘方式。实施人工挖掘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确保挖沟作业时人员和地下原有各种缆线、管道的安全。
(三)挖沟时,对地下的电力线缆、供水管、排水管、煤气管道、热力管道、防空洞、通信电缆等,应做如下处理:
1、在施工图上标有高程的地下物,应使用人工轻挖,严禁机械挖沟。没有明确位置高程的,但已知有地下物时,应指定有经验的工人开挖。
2、在挖掘时发现有地下埋藏物或古墓文物,不得损坏或哄抢,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与其他光缆(电缆、电力缆)交越、近距离平行挖掘时,光缆两侧各5米不得由普通施工队开挖,并做好明显标记,由经验丰富的作业人员在维护人员指导、监控下挖掘。维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得开挖。
4、与原有直埋光缆直线距离15米、架空光缆200米以内不准进行爆破。河道内或流沙地带,不准与原光缆交越和接近,以防塌方、挖断光缆。
5、需锯断本工程用子管时,必需由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随工人员现场确认无误后,使用经过限位处理后的工具小心操作,并时刻注意子管中有无缆线。
6、如遇煤气、热力管道漏气,特别是有毒、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泄漏,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出,及时报有关单位修复并停止施工作业。工地负责人应指派专人守护现场,设置围栏警示标志,待修复后,方可复工。
7、采用机械挖沟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界定机械挖沟的起止段落。
1、布放排流线应使用“放线车”,使排流线自然展开,防止端头脱落反弹伤人。
2、挖、埋、制作排流线时必须注意保护和避开地下原有设施。
(五)掘土及回土、制作人孔等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可参照第六章“通信管道施工”的相关规定。
五、敷设直埋光(电)缆
(一)光(电)缆入沟时不得抛甩,应组织人员从起始端逐段放落,防止腾空或积余。对穿过障碍点及低洼点的悬空缆d型便梁施工方案,应用泥沙袋缓慢压下,不得强行踩落。
(二)对有碍行人、车辆的地段和农村机耕路应采用穿放预埋管,必要时应设临时便桥。
六、敷设管道光(电)缆
(一)清刷管道时南宁市某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穿管器前进方向的人孔应安排作业人员提前到位,以便使穿管器顺利进入设计规定占位的管眼,不得因无人操作而使穿管器在人孔内盘团伤及人孔内原有光(电)缆。
(二)人孔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孔的侧旁,不得面对或背对正在清刷的管孔。严禁用眼看、手伸进管孔内摸或耳听判断穿管器到来的距离。
(三)机械牵引管道光(电)缆应遵守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