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整治工程环评报告书

航道整治工程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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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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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整治工程环评报告书

航道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旨在评估和预测在实施特定航道整治项目过程中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社会经济结构及公众健康产生的各种潜在影响。这类报告书通常会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背景信息:介绍工程项目的地理区域、建设目的以及工程项目的基本内容,如整治方案、施工方法等。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生态系统状况:评估整治前航道及其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特征。

装饰工程及古建部分施工组织设计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包括对当地居民生活、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

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如水生生物的栖息地变化、水质污染、土壤侵蚀等;

人类社会及健康风险,考虑噪音污染、交通便捷性改变等因素。

4.预防与减缓措施建议:提出一系列旨在减轻或避免负面影响的具体措施和策略,比如设置生态保护区、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等。

5.公众参与和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强调透明度原则的重要性,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评估这些变化对当地社区的影响。

6.结论与建议: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环境可持续性方面的结论,以及进一步的研究需求或改进措施。

综上所述,航道整治工程环评报告书是确保工程项目在满足交通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体系潜在负面影响的重要工具。它不仅为决策者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平台。

河段沿岸经济发达,各类取水设施较为完备,本工程建设避开了取水口设施,不会对取水口造成破坏或其它影响;工程河段内的桥梁、过江电缆基本满足通航标准要求;部分锚地、采砂区与工程整治区有所重叠或其存在对工程整治效果有一定影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后进行调整。

拟建工程各工点除和畅洲河段的切滩、疏浚工程位于主航道、对船舶通航影响较大外,其余工点均与主航道有一定距离、对船舶通航基本无影响。

拟建工程施工场地临时正用的土地数量较小,占用土地均为空地或芦苇地,没有占用耕地,对当地的农业生产没有影响。

施工期间对通航有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可避免事故发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感染血吸虫病的发生。

4.8 环境风险影响

工程整治河段内有多处生活用水取水口,施工期船舶在航道发生碰撞事故将造成燃油进入航道水域,对环境存在潜在危害。施工船舶前发生溢油时,泄漏量按10t计算,根据预测结果,在施工江段内发生事故时,可能受石油类污染影响的取水口有世业镇水厂取水口、黄港水厂取水口、江心自来水厂、高桥水厂取水口、靖江水厂取水口、扬子江水厂安宁取水口、双山水厂取水口、狼山水厂取水口、洪港水厂取水口。

为保护长江水质,特别是工程河段内各生活用水取水口水质,必须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建立有关防范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和制定溢油应急计划。航道内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溢油应急预案,控制溢油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5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投资

5.1 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5.1.1 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与航道沿线各水厂进行协商,合理安排取水口附近水域水下施工作业时间,在取水口附近进行水下疏浚挖泥应尽量缩短连续施工时间,施工时在水下疏浚挖泥斗周围设防污帘,保证居民生活用水质量。

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

世业洲、和畅洲、落成洲、双山岛上设有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在施工营地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充分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作为绿化和农业灌溉用水,污泥就近农田处理,严禁向长江水域排放,工程完成后,沉淀池消毒清理后拆除。

预制场、搅拌站等临时施工场地附近设置排水沟、沉淀池(5m×3m×2m)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多余水达标后排放,禁止任意排放生产废水。

按照航运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水上作业公告,施工船舶悬挂信号标志,保证航运船舶安全及施工船舶作业安全,避免碰撞等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疏浚泥沙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的地点抛弃,禁止乱抛乱弃。

同时有筑坝和疏浚两种整治措施时,应先筑坝再疏浚,减少疏浚悬浮物影响范围。

5.1.1.2 营运期

5.1.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2.1 减缓生态环境破坏及恢复措施

禁止将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布置在长江河道内滩地上,不得随意破坏洲滩和岸坡上的植被。陆域施工时严禁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或破坏植被。

施工单位应加紧与渔政部门的联系和协商,水下施工过程应接受专家指导,尽量避开鱼类洄游产卵季节,施工时应采用相应的干扰措施驱赶鱼类,以避免对鱼类的伤害。

施工场地开挖前,先剥离30cm的表层熟土,暂时存放在各自场边,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层覆土。施工完毕后,将开挖土方回填,在扰动地表的范围内撒播草籽,及时恢复地面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在各港区施工场外围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排放。

施工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场,以便尽快恢复植被。

结合工程措施弥补产粘性卵鱼类的产卵场,包括利用工程构筑物营造利于水生生物附着的亲水护坡、护岸等,如利用编织物护岸、营造蜂窝状护岸等。

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进行生态补偿,后开展渔业资源恢复工作,每年定期开展增殖放流。

5.1.2.2 镇江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

为避免施工期间对江段珍稀水生生物造成伤害,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工艺方案,控制施工作业。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作业时间。

控制施工船舶数量,尽可能给白鱀豚和江豚留出活动通道和空间,枯水季节尤其要特别注意控制施工船只密度和数量。

施工营地、临时码头禁止设在保护区范围内,包括缓冲区和实验区,避免植被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对保护区的影响。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组建专门的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管理、监督机构,由专(兼)职人员负责,负责与国家环境保护长江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联系、配合,对整治江段及其上下游各1km范围内的珍稀保护水生生物活动情况进行监测,保护施工水域可能出现的珍稀水生生物,并随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该保护中心汇报。

鉴于本工程对自然保护区将产生一定影响,建议建设单位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5.1.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的选址必须远离居民集中区域,距离至少在300m以外;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施工设备低噪声运行状态;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减少噪声干扰。

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航道段禁止夜间鸣笛,以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干扰。

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船舶的管理,禁止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进入航道从事运输活动。

5.1.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建筑材料堆放场地置于距离村庄200m以外的空旷位置,采取必要防尘措施。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陆域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

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尽量减少船舶废气污染。

在集中居民居住区航道段及各港区和连接道路利用空地进行植树绿化,改善周边地区环境空气以及声环境。

5.1.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对于航道疏浚泥沙,在申请获批的指定区域抛放,并做好溢流口防护。

5.1.6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计划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详细考虑施工过程对过往船舶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不利影响。在施工前将施工水域及作业计划呈报当地海事和航道维护部门批准,并会同航道、海事、船舶等相关单位商讨施工期间的通行处理措施。加强施工期航道维护管理,增加航标设置,合理划分施工水域和航行水域。

本项目环保投资1142.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恢复及补偿、水污染防治、施工粉尘防治、噪声防治、固废收集和处置。

6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分析

6.1 环境合理性分析

6.1.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拟建项目属于航道建设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的水运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6.1.2 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建设基本避开了河段内的生活用水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岸线,对行洪、河势有利,项目选址较为合理。在和畅洲北汊的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工程夏季施工防暑降温措施,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专题报告并取得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

6.2 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符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江苏省沿江港口布局规划》《镇江港总体规划》《苏州港总体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等规划文件。

评价通过对工程河段附近居民采取问卷调查和网上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征求项目沿线公众意见。从调查结果来看,拟建航道整治沿线居民均支持项目建设,对航道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有一定认识,也对项目建设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评价针对公众意见,反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予以采纳。

根据江苏省海洋渔业局及镇江市农林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意见,在和畅洲北汊实施航道整治工程,必须委托相关专业部门编制保护区专题报告并审批通过后,方能实施本项目。

长江南京~浏河口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建成后,长江江苏段干流通航条件将得到很大的改善,有利于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江苏省沿江港口布局规划》。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使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环评报告、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预制梁存放、架设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环境监理方案执行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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