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5.doc

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5.doc
建筑工程资料
筑楼人资料库
资源编号:
资源类型:doc
资源大小:0.2 M
资源类别:工程监理
资源ID:484078
免费资源

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5.doc资源下载

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5.doc

根据《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5.doc)文档第300至500字的内容,可以总结如下:

该部分内容主要涉及电气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首先强调了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配置及设备情况进行审核。其次,明确了监理过程中需重点检查的关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敷设、电线管路布置、开关插座安装等,并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执行。

此外德清大道东延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还提出了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如定期进行现场巡查,记录并处理发现的问题;对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督;以及在关键节点进行验收测试。最后强调了监理工程师需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专业性,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以上是对文档中300至500字内容的简要总结。

[6]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分钟,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MΩ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分钟,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7]柴油发电机组受电侧低压配电柜的开关设备、自动和手动切换装置和保护装置等试验合格,应按设计的自备电源使用分配预案进行负荷试验、机组连续运行12小时无故障。

[8]不间断电源的输入、输出各级保护系统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波形畸变系数、频率、相位、静态开关的动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试验调整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且符合设计要求。

[10]低压母线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节[2]规定。

[13]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小时,民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小时,全部灯具开启,每隔两小时纪录运行状态一次,要求连续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4.4加强监理工作,预防以下质量常见病

[1]在潮湿及多尘场所敷设电线管路,管子连接处及管口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2]穿过建筑物变形缝部位未做补偿处理,穿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加保护处理。

[3]管路弯曲处存在折皱、凹穴、裂缝等缺陷,弯扁度过大(>10%),弯曲半径小于标准规定值。

[4]进入箱、柜、盒的排管长短不齐,排列不整。

[5]管路与蒸汽、燃气、热力等管路平行与交叉敷设时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未采取隔离措施。

[6]管路长度大于规定值(暗配管长度大于8、15、20、30m,有3、2、1、0弯头)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设施。

[7]暗敷时,管路保护层厚度不足或采用的砂浆不符要求。

[8]明配管路,固定点间距及支承设施不符要求,管路敷设未做到横平竖直。

[9]硬塑料管连接方法不当,PVC硬塑管采用插入法连接时,粘结剂不符合要求(未用专用粘结剂)。

[10]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敷设距离过长,跨伸缩缝和沉降缝的配管未做补偿装置,应做防护措施的部位,未做防护措施。

[11]硬塑料管、煨弯工艺不符要求(温度过高、速度太快、半径过小等)。

[12]采用钢管敷设时,管内、管口、毛刺及快口未经处理。

[13]采用钢管敷设时,未按要求做好除锈防腐处理。

[14]钢管与设备采用金属软管连接时,未采用专用接头,未做保护接线。

[15]钢管与箱盒连接未做跨接处理(或跨接不符要求)。

[16]钢管连接工艺不符要求。

[17]采用金属软管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18]金属管与塑料管对接。

4.4.2桥架、线槽敷设

[1]镀锌桥架及线槽连接板两端少用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

[2]金属桥架支架未经防锈、防腐,接地不可靠。

[3]桥架及线槽的固定支承间距过大,牢度不够。

[4]采用钢支架固定铝合金桥架时,未采取相应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

[5]金属桥架及其支架全长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要求,只有一处接地。

[1]线缆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2]边敷管、边穿线、边施工(焊接跨接线等)。

[3]穿线时,管口未装护口。

[4]管内(桥架、线槽内)线缆总截面超标。

[5]敷设垂直线缆时,固定卡子不符合要求。

[6]在配管内布线时,存在导线接头。

[7]垂直管路布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8]电缆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固定间距过大。

[9]电缆敷设时,分支处未设标志牌。

[10]一般绝缘导线敷设于空心楼板时,未加保护套管,孔内存在导线接头。

[11]空心楼板灯头处未加灯头盒。

[12]铜线连接时,未按规定上锡。

[13]多股铝线及2.5mm2多股铜线直接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未采用接线端子。

[14]导线压接时,连接管接线端子压模规格型号不符要求,连接缺陷多。

[15]接头包缠质量不佳,未达规定绝缘强度。

[16]接头剥线时,损伤线芯或线芯过长。

[17]导线进配电箱盒金属孔未加保护。

[18]编织绝缘导线未做绝缘台。

[19]不同电源、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

[20]敷设线槽内的屏蔽电线,其屏蔽护套未一端接地。

4.4.4电气箱、柜(盘)安装工程

[1]箱、柜(盘)进场质保资料不完整。

[2]箱、柜(盘)采用电焊开孔,一孔进多管。

[3]箱、柜(盘)、壳体防锈、防腐处理不符要求。

[4]箱、柜(盘)安装水平度、垂直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5]预埋箱、盘、凹入墙体深度过深、过浅,安装牢度不足。

[6]箱、柜(盘)安装后,金属支架接地不良。

[7]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做跨接地线。

[8]箱内配线存在接头,配线绑扎不齐。

[9]箱、盘内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

[10]箱、盘内的闸具未标回路标志。

[11]与电器连接时,端部未绞紧,局部散、断股。

[12]低压电器组合时,箱内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不适配。

4.4.5灯具、开关、插座安装

[1]走道等室内同类成排灯具安装中心线超差。

[2]吊灯吊链不平行,吊灯不平整。

[3]大型吊灯金属外壳接地不良。

[4]重量大于3kg的灯具,吊具未预埋构件。或未固定在螺栓上。

[5]吊顶上安装灯具,无专用框架。

[6]灯具灯头相线反接。

[7]导线穿过灯具壳体金属孔未做保护措施。

[8]低于2.4m的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保护。

[9]吊顶内安装的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保护。

[10]吸顶灯及有防火要求场所的灯,未按规定作防火,隔热处理。

[11]要求采用铁链吊挂的灯具,导线受力(导线未编织在链内)。

[1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芯线未搪锡;升降灯具软线未套塑料软管,未采用安全灯头。

[13]100W灯泡,未采用瓷质灯头。

[14]软线吊头吊线长度过短,吊线两端保险扣不起作用。

[15]开关开启方向有误。

[16]开关未控制相线。

[17]灯具开关安装位置不当。

[18]室内开关标高不一致,超差。

[19]露天及室内潮湿场所未采用防水型开关。

[20]灯具开关控制无序,且错位。

[21]暗装开关缝隙过大,且大小不一。

[22]地插座面板与地面不齐平,且缝隙大小不一。

[23]插座标高不一致,且超差。

[24]插座相、零、地线颠倒,接地(PE)或接零线(PEN)在插座间串接。

[25]卫生间等潮湿场所未用密封型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

4.4.6避雷与接地安装

[1]避雷网(针)安装位置不当,保护角不够,接闪器与支撑杆采用焊接,未用固定卡子。

[2]避雷网支点间距不一,镀锌扁钢截面偏小,沉降、变形缝未作补偿处理。

[3]避雷带、搭接倍数不够,搭接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施工(有的单面焊接)。

[4]避雷带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及设备外壳未连接,未单引避雷线或跨接处理。

[5]景观照明、节日灯高于(或平行)避雷线敷设。

[6]高层建筑防雷击或防侧击措施不全或不按设计或规范施工。

[7]利用结构主筋做接地引下线时,中途变位且变径,焊接缺陷多。

[8]避雷带直线段不顺直,弯曲半径不符要求。

[9]避雷带防锈防腐处理不当。

[10]接地线穿越墙、楼板和地坪处未加套钢管,或钢套管未与接地线做电气连通。

[11]变配电室接地未涂黄、绿相间条纹,或条纹间距不符要求。

[12]接地线(PE)或接零(PEN)线串接。

[13]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或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小于设计或规范定值。

[14]接地体或接地干线埋深不足,接地模块倾斜设置,与原土层接触不良。

[15]接地装置地面测试点、数量、位置不符设计或规范要求。

[16]接地不可靠,接地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1]电机接线盒内接线头离盒距离不够,绝缘差。

[2]电机机壳接地不可靠,未接在专用接线柱上华丰沙住宅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地线截面积偏小,接线松动。

[3]电机未作交接试验,即做通电试运转。

[4]电机未按规定加润滑油,轴承及端盖温度过高。

[5]电动机整定值有误,启动跳闸。

[1]室外电气子分部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建筑群及小区大小、投运时间先后、功能区域不同划分。

[2]变配电室子分部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变配电室为1个检验批;若有多个分变配电室则各为一个检验批。

[3]供电干线子分部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供电区段和电气线缆竖井的编号划分。

[4]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子分部的分项工程及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区域应与土建工程一致。

某基坑工程止水及支护设计[5]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子分部的分项工程各自为检验批。

©版权声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