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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厂外部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以下是根据《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厂外部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300至500字的内容进行的总结和简介:
工程概况与目标
该细则详细描述了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厂外部分工程的基本情况2010-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真题及答案,包括项目背景、建设规模及主要功能。其目标是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环保标准。
监理机构设置
监理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设置了专门的监理团队,明确了各岗位职责。监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和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
施工阶段管理
细则详细规定了从工程准备、施工过程到竣工验收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特别强调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质量控制要点
在质量控制方面,监理人员需严格检查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并对隐蔽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定期组织质量评估会议,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施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细则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所有操作人员熟悉相关安全规定。
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细则中提出了多项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处理、噪音控制等具体实施办法。
以上是对《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厂外部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300至500字内容的总结。
路基土主要为粉质粘土,为微透水层,拟建场地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潜水,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的的补给,赋存于第①层素填土中,水位、水量受气象因素影响明显。
地下水静止水位埋深平均值2.18m,范围值0.30~9.50m,高程平均值22.84m,范围值7.38~32.90m,该水位随季节变化明显,水位年变幅在0.50m左右。地下水、水位以上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无腐蚀性,对混凝土钢结构中钢筋无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
2、沟槽施工时要保证边坡的稳定。
1、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规划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常州市东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编号为2008032)
5、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6、《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经施工图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0、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2、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例会专题会议纪要
第二部分 土方工程的监理工作流程
一、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等有关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上岗证书
5、专职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的上岗证书
6、特殊工种(电工、挖机操作工、运土车司机等)的上岗证
7、检测仪器、工具的标定证书
8、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当深度达到深基坑标高的专项方案及论证结果)
9、与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检手续、安检手续的证明
10、合法的倒土地点确认资料
二、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1、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3、施工单位安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1、施工单位自检。包括班组长自检、互检(下道工序检查上道工序)和专职质检员检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序报验单和质量检查评定表,并以书面形式(采用江苏省建设厅统一表格A3.3)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的自检资料附在表格A3.3后面。施工单位自检不合格,自行整改、返工。
2、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书面报告A3.3,经审核无误后,应尽快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在验收单上写明整改要求,并在监理日志中作好记录,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完后,再进行以上自检程序;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一般在24小时内再行复验,影响的工期、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如复验仍未通过,应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施工单位没有自检或无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
3、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提出口头指令,并做好监理日报的记录,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如不及时纠正,在验收时发现必须返工,影响的工期、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4、为加强工程验收的计划性,施工单位可根据每周进度计划排出相应的工程验收计划。凡列入计划的验收,监理将优先保证。特殊情况,需要监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或节假日时间内进行验收,必须提前1天(最短半天)通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第三部分 土方工程施工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在土方开挖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地下水位应降至基底以下0.5—1.0m后,方可开挖。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回填完毕。
2、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防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合法的弃土位置,并经监理和业主确认。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3、放坡的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护坡,以免雨水侵蚀后而致塌方。基坑坡脚可堆放装土草袋,目的是增加坡体土的被动土压力,增加坡脚的稳定性,此项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好后,随即进行。
4、挖基坑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当接近地下水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
5、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经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15~30cm土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以免挖掘机施工时,扰动基底原状土。挖至设计标高后,须迅速与工勘、设计人员联系,验收基槽,随即进行垫层施工,以防基底暴露时间过长,致使基底出现烂泥和橡皮土(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加做碎石垫层或其它设计院认可的办法)。
6、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
7、当基坑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30cm一层土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8、在桩附近挖土时,应防止挖机抓斗触碰桩身致使桩身受到损伤。如在开挖之前将桩顶标高高于设计标高的桩在施工图上表明并告知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注意;在开挖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指挥,在快要挖到工程桩时可采用人工开挖,将桩探明后再采用机械开挖,始终保证挖机抓斗距工程桩30cm以上的距离。
9、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当土质较差或雨天时严禁在基坑上部堆载或移动施工机械。
10、开挖基坑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与基土相同的土料填补,并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或用中、粗砂、碎石类土填补并夯实。在重要部位超挖时,可用低标号混凝土填补,并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
11、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砾)石,必要时应铺设工具式基箱(板)。
12、相邻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并应及时作好基础。
13、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群桩附近开挖基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
挖出的土方不应堆在边坡顶上或建筑物(构筑物)附近。
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片、逐段的分期完成。
雨期开挖基坑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
雨期开挖基坑时,应在坑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
16、破桩时,在距桩顶设计标高20cm时,不能采取大锤夯击,而应采取凿子凿至设计标高,以免影响嵌入承台的桩顶质量。同样,破桩时,桩顶钢筋严禁打弯。
18、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19、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20、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
1、基坑边坡坡度:正常部位 1:0.33;暗浜部位1:1。
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3、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4、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第四部分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业主要选好有经验的施工单位;
2、进行技术、质量交底,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
3、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土方工程质量控制可根据不同阶段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验收。
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方案。审查重点:a.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b.挖机及运土车的规格型号是否适合本工程的现场;c.测量放线的方法;d.土方开挖顺序的安排;e.施工计划安排和保证工期的措施;f.土方工程质量标准。。
2)分析地质资料,对于遇暗浜部位或软弱土质,应指定特殊措施,以防土体滑移导致工程桩倾斜。
3)应有防止挖机抓斗触碰工程桩的具体措施。
4)参与检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及水准点的精度。
5)了解基坑开挖现场附近的地下管线等市政设施情况,审查环境保护措施及施工监测方案。
安徽国际会展中心风洞试验研究1)测量放线及标高复核。
2)土方开挖应有专人进行指挥,以防挖机触碰工程桩。
3)严格控制开挖顺序及深度,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确定的顺序及深度进行开挖。边坡坡度应符合方案要求。
4)机械开挖后,预留的人工清土的土层厚度应符合方案的要求。
对于土质较差(由工勘及设计认定)或超挖的部位应采用砂石回填。
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
佛山万科大坦沙地块项目超高层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土质较差(由工勘及设计认定)或超挖的部位的处理。
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对土方工程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