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健康性能评价体系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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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健康性能评价体系


Evaluating System on Performance of Healthy Housing

(2013年版)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前言

    国家住宅居住与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住宅工程中心”)自2005年起编制并实施了《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 179),通过健康住宅试点工程建设获取了丰富的成套技术成果和设计建设经验。为进一步明确住宅设计和运营中所涉及的健康性能指标及其技术措施,国家住宅工程中心联合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健康住宅试点示范工程项目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住宅健康性能评价体系》。
    建立住宅健康性能评价体系的目的是系统协调影响住宅健康性能的环境因素,保障居住者的可持续健康效益。评价指标突出了影响住宅健康性能的主要因素,注重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评价体系采用了相对独立的总体结构和充分开放的层次结构,便于随着技术、经济的发展对指标进行增减和修改。
    本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条文及条文说明、评价细则。
    本评价体系也可作为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行管理人员开展健康住宅相关工作的参考。
    主编单位: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仲继寿 宋源 韩秀琦 李新军 张良平 黄汇 王耀堂 邓明 曾雁 班焯 常发明 张磊 谷再来 燕翔 张晖 曹玉格 周晶 史丽秀 邵磊 赵文凯 林若慈 赵钿 王红朝 梁咏华 陈琪 张立军 郭智敏 高星 陆一帆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健康住宅的建设理念,指导健康住宅规划、设计建造与运营,提升住宅设计与运营的服务水平,制定本评价体系。

1.0.2 本评价体系适用于城镇新建住宅在设计阶段和建成阶段的住宅健康性能评价。

1.0.3 健康住宅应适应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在满足绿色、生态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居住环境的健康性能和社会环境的健康性能,保障居住者及其相关利益方获取可持续健康效益。

1.0.4 使用本评价体系进行健康住宅评价时,还应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 健康住宅 healthy housing
    在满足住宅建设基本要素和绿色、生态理念的基础上,提升健康要素,保障居住者生理、心理、道德和社会适应等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为居住者提供可持续健康效益和安全、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2.0.2 住宅健康性能 performance of healthy housing
    在住宅室内和室外环境中,与居住者生理、心理、道德和社会适应等健康需求相关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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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健康住宅评价分为设计阶段评价和运营阶段评价。设计阶段评价分为方案评价和施工图评价两部分。方案评价以住区规划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为评价对象,在方案完成时进行申报,施工图评价以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为评价对象;运营阶段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后,对评价项中的关键性能指标进行了现场检测,并在投入使用一年后开展。

3.1.2 申请健康住宅评价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申报评价的建筑规模,选用适宜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并对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进行全程控制。

3.1.3 申报健康住宅评价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本评价体系的相关要求,提交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阶段的相关图纸及说明、分析报告、检测报告等资料,并接受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基地进行现场考察。

3.2 评分方法与等级划分


3.2.1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健康住宅设计与运营评价。

3.2.2 住宅健康性能评价指标体系由室外环境健康性能和室内环境健康性能构成。其中室外环境健康性能包括:基地与微气候环境、安全环境、交往环境、卫生环境、养老育童与健身配套;室内环境健康性能包括安全性、适应性、私密性、舒适性和卫生性。

3.2.3 住宅健康性能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和优选项。其中,控制项为必须达到的指标,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优选项为鼓励申报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和技术创新以进一步提高健康性能,申报项目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条件进行选择,评定结果为得分或不得分。

3.2.4 健康住宅应满足本评价体系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优选项的程度,划分三个等级。按得分率确定评分等级,实现一个优选项得到1分,优选项总项目数即为总分数,当得分率≥30%时,为Ⅰ级;当得分率≥60%时,为Ⅱ级;当得分率≥90%时,为Ⅲ级。当本指标体系中某项目不适应住宅所在地区气候与生活方式等条件时,该项目将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目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目的要求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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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室外环境健康性能


4.1 基地与微气候环境


4.1.1 基地环境

Ⅰ 控制项


    1 建设用地远离污染源,并能避免或有效控制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噪声、电磁辐射、土壤中有害物质浓度超标等。建设用地具有适合建设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场地安全,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
    2 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地形、地貌、地物,保护场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要素,维护生物多样性。

4.1.2 住区风环境

Ⅰ 控制项


    1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室外活动的舒适性以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2 合理控制主导风向的建筑开口率。
    3 对场地内风环境进行典型气象条件下的模拟预测,并满足下列要求:
        1)冬季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处风速低于5m/s,或建筑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冬季建筑物前后压差不大于5Pa。
        2)过渡季、夏季建筑物室外风压均匀,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的建筑物前后(或相对的主要开窗墙面)表面压差大于0.5Pa;夏季75%以上的板式建筑物前后保持1.5Pa左右的压差,无局部旋涡或通风死角。

4.1.3 住区声环境

Ⅰ 控制项


    1 合理规划布局,降低声源对噪声敏感区域的干扰。
    2 当拟建噪声敏感建筑无法避开临近交通干线或固定的设备噪声源时,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3 对住区声环境进行检测,噪声值满足表4.1.3-1要求。

住区声环境标准 表4.1.3-1

时段

数值[dB(A)]

昼间

≤60

夜间

≤50


Ⅱ 优选项


    1 对住区声环境进行检测,噪声值满足表4.1.3-2的要求。

住区声环境标准 表4.1.3-2

时段

数值[dB(A)]

昼间

≤55

夜间

≤45


4.1.4 住区光环境

Ⅰ 控制项


    1 建筑规划布局满足日照标准且不降低周边建筑及场地的日照标准要求。
    2 建筑物外装修材料(玻璃、涂料)不产生眩光影响。
    3 住区内不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周边建筑设置玻璃幕墙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本住区造成的光污染。
    4 居住区级人行道路平均照度不低于10lx,道路交汇处平均照度不低于20lx;住区级人行道路平均照度不低于7.5lx,道路交汇处平均照度不低于15lx;组团或院落级人行道路平均照度不低于5lx,道路交汇处平均照度不低于10lx。人行道路最低维持照度不低于2lx。
    5 住区室外夜间照明,包括道路、广场、绿地、标识、建筑小品、商业宣传等的照明,避免对行人和驾驶员造成眩光,且在住宅窗户外表面上产生的垂直照度不超过5lx。室外夜景照明能根据需要调整照度。
    6 底层为商业的临街住宅,设置大于1.0m的挑檐或设置外扩的商业裙房。
    7 步行道、车行道路系统分别设置具有良好夜间导视功能的标识。

Ⅱ 优选项


    1 人员集中的公共活动场地60%的面积满足大寒日不少于连续1h日照的要求。
    2 采用天然采光、光导管、光伏发电系统等设施为地下车库等公共空间提供昼间照明。

4.1.5 住区水环境

Ⅰ 控制项


    1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雨水利用基础设施。超过10hm²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
    2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设置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3 合理规划地表雨水径流途径,减少受污染概率,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的自然渗透量。其中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比例不小于50%。
    4 步行道、广场、停车场地等采用渗透管等设施,实现场地雨水的渗透和排放功能。住区路面和广场等地面边缘应高于相邻绿地50~100mm。

Ⅱ 优选项


    1 住区规模较大时,利用湿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湿地面积大于1hm²。
    2 充分利用天然凹地、自然水体和景观枯山水等作为调蓄雨水功能的水体面积,其占规划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3 当中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的要求时,可以采用中水作为景观水水源。
    4 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70%。
    5 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并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

4.1.6 住区热环境

Ⅰ 控制项


    1 建筑屋面、立面和道路采用反射率不低于0.3的材料。
    2 户外活动场地不低于50%的面积有遮阴措施。

Ⅱ 优选项


    1 对夏季典型日的热岛强度进行模拟预测分析,平均热岛强度小于1.5℃。对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舒适度进行模拟预测分析,室外热舒适指标WBGT(湿球黑球温度)达到舒适标准小于32℃。
    2 夏季空调室外机直接排热比标准情况降低50%以上。

4.1.7 住区绿化环境

Ⅰ 控制项


    1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利用场地较好的地表原土。
    2 住区绿地率大于35%。
    3 住区内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m²。
    4 在植物配置中,根据不同气候分区选用木本植物种类比例大于80%,并合理配置速生、慢生及常绿与落叶乔木的比例。慢生树木占树木总量大于40%,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的比值宜控制在1:3~1:4之间。

Ⅱ 优选项


    1 寒冷、严寒地区采用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提高绿化面积。
    2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以及温和地区建筑屋面采用屋顶绿化时,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总面积不小于60%。
    3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以及温和地区墙面采用垂直绿化,其中南墙面绿化面积比大于30%,东、西墙面绿化面积比大于50%。

4.2 安全环境


4.2.1 住区交通安全与便利

Ⅰ 控制项


    1 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距公交站点的距离不大于500m。
    2 当住区内最远点距主要出入口的步行距离大于300m时,设置住区内部通勤车,或设置对城市开放的道路,并引入公交站点。
    3 住区慢行系统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并与住区外慢行系统衔接。
    4 住区内部道路系统能够满足应急服务和社区服务机动车辆通达每个住栋单元入口的条件。兼顾消防、救护等功能的步行道具备车辆通行的条件。
    5 住区内部车行道车速限制在20km/h以内,直行路段每70m设置减速措施或标识。
    6 住区交通系统设计采取分隔行人和机动车流线的措施,满足“步行优先,步行舒适”原则。住区内部局部人行绕行距离小于50m。
    7 住区组团或院落内道路设置为单车道尽端路时,道路长度大于50m时设置错车空间。
    8 住区步行道与车行道之间的绿化隔离宽度不小于1.5m。
    9 住区步行道路面材料采用防滑且平整的材料。
    10 住区内车行路与步行道交叉处设置显著的步行优先等安全标识,并保证交叉口处视距三角区域内无视线遮挡。
    11 住区停车(场)库出入口与住区车行出入口邻近设置,或从住区外部道路直接进入住区停车(场)库。
    12 具有车辆进入管理功能的住区道闸设置位置,距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7.5m,同时满足距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9.5m处的视点120°范围无遮挡的通视要求。
    13 住区地面划定专属区域作为访客停车暂停空间。停车位距住户最远步行距离不大于200m。
    14 住区配套的托幼、小学出入口周边设置机动车和自行车暂停空间,并配置家长接送等候和儿童停留的缓冲区域。

Ⅱ 优选项


    1 住区内结合住栋就近设置自行车停泊位,并具有遮阳防雨设施。停车设施不占行人活动空间和步行道空间。
    2 住区设置专门的自行车道。

4.2.2 住区安全防范

Ⅰ 控制项


    1 住区通过领域划分实现健康的心理安全环境,领域划分符合下列原则:
        1)住区的空间层次按功能要求建立,领域空间划分为:公共领域、半公共领域、半私有领域及私有领域。领域划分宜采用空间围合、地坪高差、地面铺装材料及纹理变化等手法。
        2)边界设计体现一定的层次性并保持闭合。利用边界做环境改造,包括商铺、小品、休憩设施以及绿化设置等。
        3)根据领域属性选择围墙的形式、高度及其辅助设施。
        4)减少住区出入口的数量,增强出入口的差异性,并形成可逗留空间。
    2 住区自然监视设计符合下列原则:
        1)合理布置住区公共空间内的建筑、景观及其他设施,避免视线阻挡或空间死角。
        2)组团空间的绿化整齐有序,不种植高大的乔木。边界宜采用虚实结合的隔断。
    3 在住区的周界、组团、院落入口、住栋单元的入口及户内,分级设置智能安防设施。
    4 在住区内设置住区级和院落级空间,各层级空间属性明确,且各层级空间通过入口限定、空间围合、绿化种植等措施划分出不同的领域。
    5 在住区设置覆盖全部公共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

Ⅱ 优选项


    1 住区内无视线死角。

4.2.3 住区导视与照明系统

Ⅰ 控制项


    1 住区设置清晰明确的交通、住栋、场地、设施设备、紧急疏散等导视标识系统,标识具备认知性、醒目性、可读性。
    2 住区室外照明系统满足住区所有步行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的安全照度要求。
    3 住栋、单元入口及各楼层设置昼夜清晰辨别的标识,位置恰当,视线可及。

Ⅱ 优选项


    1 标识设置结合住区整体形象,具有独特的形象符号,并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特征。

4.2.4 住栋空间安防设计

Ⅰ 控制项


    1 住宅一、二层建筑构件、空调室外机及排水立管、内天井等采取防攀爬措施。
    2 住栋公共空间视线死角处设置监控设施。
    3 楼梯、电梯间的照度标准不低于100lx,走廊的照度标准不低于50lx。
    4 在住栋单元入口门禁外设置信报等投递口。

Ⅱ 优选项


    1 住栋公共空间设计无视线死角。

4.2.5 住区景观安全设计

Ⅰ 控制项


    1 绿化植物选择抗病虫害、无毒、无花粉污染、易养护管理的本土植物。近人处不种植带针刺的植物。
    2 建筑屋顶绿化系统的防水层选择防止植物根系穿透的材料,坡屋面绿化有防滑落措施。
    3 住区垂直绿化采取防虫处理、墙体面层保护及防攀爬设施。
    4 住区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 景观水设置水处理措施。喷泉、接触性水景禁止采用污水源中水。
    6 绿化灌溉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7 儿童可到达的景观水体区域,水体水深控制在15~30cm,水体的边缘和底部设置防滑及安全防护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识。

4.3 交往环境


4.3.1 住区交往空间规划

Ⅰ 控制项


    1 设置住区、组团或院落、住栋等多层级交往空间。居住区级交往空间设置在服务半径1000m的范围内,住区级交往空间设置在服务半径500m的范围内,院落或组团级的交往空间设置在服务半径150m的范围内。
    2 交往空间设计结合出入口、中心广场、公共绿地、住栋及配套设施设置,具有易达性。步行道与活动场所构成安全、无障碍的交往空间系统。

Ⅱ 优选项


    1 大于10hm²的住区采用开放式街区,并具备完善的可分级安全管理措施。
    2 结合住区入口或开放街区设置与城市共享的公共空间。
    3 提高公共空间利用率,利用住栋底层架空空间作为交往活动和景观空间。

4.3.2 住区交往环境设计

Ⅰ 控制项


    1 住区交往环境设计具有宜人的空间尺度、领域感的空间构成、人性化的材料和色彩。
    2 住区交往环境设计符合地方气候特点和风俗习惯。

Ⅱ 优选项


    1 在住区交往环境设计中保留并利用基地内原有的建构筑物、景观、植被、古树名木及历史存留物等。

4.3.3 住区交往设施配套

Ⅰ 控制项


    1 在住区内设置健身娱乐、遮阳避雨、休憩、环境小品等有利于交往的公共设施。
    2 结合住区规模、居住人群年龄构成比例及经济支配能力确定适宜的交往设施类型和数量。
    3 住区中心广场、公共绿地、室外活动场等处集中设置交往设施。
    4 住区结合环境绿化和步道系统设置可供居民停留休憩的场所或座椅等设施,其配置间隔小于50m。
    5 住栋单元入口处设置小型公共交往空间和休憩设施。

Ⅱ 优选项


    1 在高层住宅住栋单元入口或组团入口处设置具有接待、等候、交谈等功能的单元大堂和相应的服务设施。
    2 南方地区,在住区入口、公共场所与住栋单元入口之间设置连续的遮阳避雨措施,如骑楼、雨篷或连廊。
    3 在自行车停车设施内为电动自行车设置插卡式充电装置。

4.4 卫生环境


4.4.1 公共卫生

Ⅰ 控制项


    1 居住者步行15min所抵达的范围内有卫生服务机构。

Ⅱ 优选项


    1 住区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并匹配相应的家庭医生。
    2 住区设立应对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处理预案和应急物资支援系统。
    3 住区设立公众应对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医学救援绿色标识和医疗急救绿色通道。

4.4.2 环境卫生

Ⅰ 控制项


    1 垃圾收集站设在隐蔽、密闭、便于清运并处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或采取避免污染扩散的合理有效措施,不贴邻住宅外墙设置。
    2 在住栋地面或地下车库的单元出入口外设置便于居民投放的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统一的分类收集标识。
    3 住区餐饮商业设置排油、隔油设施,排油烟系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4 停车库排风口的位置结合绿化、种植布置,设于场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排风口与住宅楼的距离不小于10m,且不朝向邻近住宅楼有外窗一侧和公共活动场地,并远离居民活动区域。排风口底边离地坪高度大于1.0m;当靠近居民活动区时,排风口底边离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
    5 住区内设置的化粪池远离主要出入口和人员聚集场所。
    6 住区结合公共场所设置公共卫生间。
    7 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
    8 在住区公共空间设置供住户取用的宠物粪便清理用品装置。

4.5 养老、育童与健身配套


4.5.1 公共服务配套

Ⅰ 控制项


    1 居住者步行5~10min可以到达住区及其周边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

Ⅱ 优选项


    1 住区配套公共建筑的绿地和室外活动场地在非办公时间向公众开放。
    2 住区及其配套设施集中设置并与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共享。

4.5.2 养老育童设施配套

Ⅰ 控制项


    1 住区出入口500m范围内有老年服务中心,或在住区内设置。
    2 住区老年服务中心设置在交通便捷、易于对外开放服务的地段,建筑面积不小于300m²,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600m²,具有辅助治疗、老年用餐等基本服务功能。
    3 住区内设置老年活动站,并可对外开放服务。建筑面积不小于150m²,具有健身、娱乐、学习等功能,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300m²。
    4 老人、儿童活动场地不得布置在风速偏高和偏僻区域,与车行道、停车场之间距离不小于10m,并设置减速带、提示牌、保证无视线盲区等安全辅助措施。场地满足冬至日不小于连续3h日照标准的面积大于50%,并设置遮阳、避雨、休憩等设施。
    5 结合景观设计成组布置老人与儿童的活动场地,两者之间具有空间或视线联系。
    6 户外儿童活动场地具有鲜明的主题,场地铺装选择环保、安全、色彩鲜艳、符合儿童审美情趣的材料。
    7 在老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站、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的出入口处设置与建筑规模相当的人流集散空间和临时停车位。

Ⅱ 优选项


    1 设置社区老年公寓、托老所、养老院等老年人生活服务设施,并对外开放服务。
    2 设置残疾人康复托养所等生活服务设施,并对外开放服务。
    3 设置儿童托管服务设施,并对外开放服务。

4.5.3 健身设施配套

Ⅰ 控制项


    1 住区设置院落、组团、住区级等多层次的健身空间。
    2 室外健身场地面积指标达到650m²/千人,室内运动健身场地面积指标不低于300m²/千人。
    3 每个住户到最近的集中健身活动区域的步行距离小于1000m。每一个健身活动广场中设置的健身活动器具种类不少于8项。健身路径中分布不同形式的健身器具,器具间距适当,分布合理。
    4 健身场地应设置提示性围栏,避免干扰,保证安全。健身场地设有设施使用说明、场所平面示意图、禁烟标志等标识,在醒目位置设置“体育运动安全规则”和“体育活动须知”以及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出口等安全警示。
    5 健身场地照明器具光源功率与活动场地大小、安装位置及高度相适应;光源具有适宜的色温、良好的显色性。灯具具有防眩光和防坠落措施;场地照度不得低于300lx。
    6 住区内设慢跑道系统,其与住宅主要朝向垂直间距不小于5m,慢跑道地面铺装色彩鲜明的弹性减振材料。

Ⅱ 优选项


    1 慢跑系统与步行系统合并设置紧急广播系统。
    2 住区设置与健身服务对接的卫生保健服务。
    3 配备住区公益体育健身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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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室内环境健康性能


5.1 安全性


5.1.1 空间安全

Ⅰ 控制项


    1 住宅单元入口处设置门禁系统,并满足使用便捷和无障碍设计要求以及信件投递的安全需求。
    2 首层、二层和顶层住户的外窗、阳台以及邻近或相邻露台、平台设置有效的防盗、防攀爬、防坠落措施。
    3 住宅套内至少有一个卧室与餐厅、厨房、卫生间等主要功能空间在一个无障碍平面上。
    4 住宅卧室至卫生间之间的过道设置脚灯。
    5 淋浴间和坐便器隔间或者二者合一的卫生间的门采用外开、推拉、内外双向开启的形式,或者增加易于紧急拆卸的装置。
    6 卫生间、厨房地面采取防滑措施。地面防滑系数不小于0.5。
    7 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住宅出入口上空采取防坠落措施。防坠落网或挑板挑出深度,主要公共出入口不小于2.0m,一般出入口不小于1.0m。
    8 公共电梯设置安全监控设施。

Ⅱ 优选项


    1 楼梯间、电梯厅、公共走廊等公共空间具备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条件。
    2 地下一层的停车库的主要入户空间采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措施。
    3 室内设置动态监控防盗、防灾报警装置。
    4 针对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住宅设置室内动态监控报警装置。
    5 套内起居室、卧室、卫生间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5.1.2 用水安全

Ⅰ 控制项


    1 生活给水水质满足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有关要求;水压、水量满足相关国家规范的技术要求。
    2 设备、管道、附件、材料等的选用满足国家或国际认证标准和卫生安全标准的有关要求。
    3 分户水表的设置满足查表不入户的要求。
    4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道、阀门和设备的漏水、渗水或结露。
    5 设置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采用闭式热水系统。如采用开式热水系统,采取有效的消毒技术措施。
    6 设置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热水供水温度不高于60℃。
    7 降雨量达到当地50年一遇雨水时,保证地下室和低洼区域建筑室内不被淹没。

Ⅱ 优选项


    1 分户水表设置于户外。
    2 当设有冷热水混合器或混合水龙头时,冷、热水供应系统在配水点处的压差不大于0.03MPa。
    3 设置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采用防止军团菌的技术措施。

5.1.3 用电安全

Ⅰ 控制项


    1 住宅楼内的入口、走廊、楼梯等公共空间的照明开关采用节能型自熄开关,或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
    2 家居配电箱装设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断路器。
    3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回路分别单独设置。
    4 住宅门厅设置一般照明总开关,厨房、卫生间照明开关设置在门外一侧。照明开关的安装高度距地1~1.3m,选用带夜间提示灯的面板。
    5 在起居室所有墙面上设置电源插座,卧室除衣柜所在墙面以外的其他墙面上设置电源插座。
    6 居室电器插座距地0.3~0.5m,并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厨房电器插座、卫生间剃须插座、洗衣机插座距固定设备水平距离在0.5m以内,底边距地1.3~1.5m;分体式壁挂空调电源插座、排烟风机插座、热水器插座底边距地不低于1.8m;安装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排风机、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低于2.3m;插座采用带安全门的防溅插座。
    7 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住宅,居室插座高度不低于0.7m。

Ⅱ 优选项


    1 采用低压直流照明系统和LED灯具。
    2 在住栋室内公共活动区域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设施,并保障其卫生安全。

5.1.4 用气安全

Ⅰ 控制项


    1 使用燃气的厨房或卫生间有直接开向室外的窗户,安装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及保护装置。
    2 燃气管道不得穿越起居空间。

5.1.5 材料安全

Ⅰ 控制项


    1 选用安全、环保的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材料。

5.2 适应性


5.2.1 空间

Ⅰ 控制项


    1 套型平面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尺度合理,流线简洁顺畅。起居室(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等基本功能空间齐备。
    2 套内设计独立的储藏间或预留出收纳储藏空间。90m²以下的套型,储藏空间的体积不小于3m³;超过90m²的套型,储藏空间的体积不小于套型建筑面积乘以0.08m³/m²。
    3 入口门厅的空间尺度满足悬挂衣物和背包,放置鞋和雨具等入户收纳功能,有倚墙或坐下换鞋的空间(表5.2.1)。

入口玄关收纳空间最小墙面尺度 表5.2.1

门厅类型

户门一侧最小墙垛净宽度(mm)

户门一侧最小墙延长面净尺寸(mm)

有独立门厅空间

600

1100

无独立门厅空间

400

900


    4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主要墙面直线长度大于3m。
    5 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4m²。单排布置的厨房连续墙面长度不小于1.7m。
    6 套内卫生间不直接设置在下层卧室、起居窒、厨房和餐厅的上方。
    7 套内公用卫生间按功能分区,盥洗与便器分间设置。
    8 设置具有晾晒等功能的生活阳台。

Ⅱ 优选项


    1 套型设计符合标准化、模数化的原则,采用工业化建造技术。
    2 套内公用卫生间按功能分区,淋浴、盥洗与便器均可独立使用。

5.2.2 结构

Ⅱ 优选项


    1 采用大空间结构体系,承重墙布置不影响后期主要使用空间改造的灵活性。

5.2.3 设施

Ⅱ 优选项


    1 竖向公用给水管布置在套外公共区域,竖向公用排水管道布置在套外公共区域或套内生活阳台。
    2 厨房采用水平排烟系统。卫生间采用水平排气系统或竖向排气道,布置在套外公共区域。
    3 燃气管道及燃气表具设置在与厨房相邻的生活阳台内。
    4 根据部品和管材使用年限进行分类,将使用寿命相近的管线布置在同一管道空间或区域内,并采用相同或相近的构造做法。
    5 住宅采用套内管线与结构分离技术。

5.3 私密性


5.3.1 防噪隔声

Ⅰ 控制项


    1 住宅套内功能布局考虑不同空间的噪声影响,在不同功能空间、行为方式、代际差异等方面通过合理分区与设计,降低噪声影响。
    2 分户墙满足隔声性能要求,其两侧布置功能用途相近的房间。
    3 住宅的起居室、卧室、书房不与电梯机房、电梯井道和其他有噪声振动影响的管道井以及噪声振动影响突出的设备用房相邻。当起居室不能避免与电梯井道相邻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
    4 避免在住宅分户墙上出现声桥。
    5 住宅户间隔声采用专项设计。住宅分户墙、分室墙、楼板、电梯井道、电梯机房、排水立管等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6 住宅室内采用同层排水系统,排水水平支管以本户为界。
    7 住宅建筑隔声性能(计权隔声量Rw)达到表5.3.1-1~表5.3.1-4的要求。

外墙、户(套)门空气声隔声标准 表5.3.1-1
表5.3.1-1.jpg


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标准 表5.3.1-2
表5.3.1-2.jpg



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 表5.3.1-3
表5.3.1-3.jpg

外窗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表5.3.1-4
表5.3.1-4.jpg
5.3.2 避免对视

Ⅰ 控制项


    1 合理组织住宅内部生活流线,设置门厅、过道等过渡性空间。
    2 住宅室内无前室的卫生间门的设置位置和开启方向不正对餐厅、起居空间等。
    3 住宅建筑楼与楼之间的距离考虑视线和生活噪声的干扰,多、高层住宅主要居室之间的直视距离不小于18m,低层住宅不小于12m。
    4 住宅楼转角处相邻住宅主要居室窗户之间,相邻住宅的阳台与外凸窗户之间的直视距离不小于6m。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采用设置悬臂挡板或在可视高度内局部安装磨砂玻璃等措施。
    5 人流较多的通过性道路(包括车行道路)、楼栋入口空间、无障碍坡道与底层住户起居室和主要卧室之间的直视距离不小于6m,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采取有效的视线遮挡措施。

5.4 舒适性


5.4.1 室内热湿环境

Ⅰ 控制项


    1 在人工制冷或采暖时,住宅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热舒适度PMV指数符合表5.4.1的要求。

室内热环境参数指标 表5.4.1
表5.4.1.jpg


    2 利用模拟软件对建筑围护结构进行预测分析,节能率达到当地节能标准要求。
    3 建筑围护结构采取防止内表面结露的设计措施,建筑的屋面、地面、外墙和外窗内表面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无结露现象。
    4 建筑屋面采用保温隔热屋面。
    5 在太阳辐射强度较高地区,建筑外窗设置固定或可调节的外遮阳设施。严寒地区设置可移动的建筑外遮阳设施。
    6 选用导热系数小、热惰性大的建筑材料,增强室内温度的稳定性。
    7 采用集中供热和集中空调的住宅,实行分户计量,配备室温分室调控装置。
    8 室外空调机的位置不对室内和行人形成热污染。

Ⅱ 优选项


    1 严寒、寒冷地区住宅楼梯间和外廊设置采暖装置。
    2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标准比当地或国家节能标准提高5%以上。

5.4.2 室内通风环境

Ⅰ 控制项


    1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制冷或采暖时,住宅室内新风量的换气次数不小于1次/h,严寒、寒冷地区不小于0.5次/h。
    2 住宅的空间组织、剖面设计、门窗位置、门窗开启方式等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单朝向住宅采取改善自然通风的措施。
    3 起居室(厅)、卧室空间能自然通风,房间可开启有效通风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5%,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
    4 对于自然通风无法满足换气基本要求的住宅,采取技术措施达到换气标准。

Ⅱ 优选项


    1 对住宅室内通风环境进行典型气象条件下的模拟预测,优化住宅平面。
    2 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设置居室通风换气装置,缩短新风路径,减少污染途径。

5.4.3 室内采光环境

Ⅰ 控制项


    1 利用采光模拟软件对室内天然采光进行分析,天然采光系数达到表5.4.3的要求。

住宅室内天然采光标准 表5.4.3
表5.4.3.jpg


    2 起居室(厅)、卧室等主要居室具有良好的视野,在窗前1.5m的范围内,可看到室外自然景观且无视线干扰。
    3 套型有2个(或以上)卫生间时,至少有1个卫生间可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Ⅱ 优选项


    1 采用合理有效措施改善室内大进深区域或地下室空间的天然采光效果,并满足下列任意一款或多款的要求:
        1)主要大进深空间采光系数不小于2%的面积比例大于75%,且有合理的控制眩光和改善天然采光均匀性的措施。
        2)地下室空间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大于地下室面积的20%。

5.4.4 室内声环境

Ⅰ 控制项


    住宅起居室(厅)、卧室、书房等空间关窗时室内允许噪声级符合表5.4.4-1的规定。

住宅室内允许噪声标准 表5.4.4-1

房间名称

时段

数值[dB(A)]

起居室(厅)、卧室、书房

昼间

45

夜间

35


Ⅱ 优选项


    住宅起居室(厅)、卧室、书房等空间关窗时室内允许噪声级符合表5.4.4-2的规定。

住宅室内允许噪声标准 表5.4.4-2

房间名称

时段

数值[dB(A)]

起居室(厅)、卧室、书房

昼间

40

夜间

30


5.4.5 室内空气质量

Ⅰ 控制项


    1 住宅室内气流组织合理,避免卫生间、厨房、地下车库等区域的污浊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室内其他空间或室外主要活动场所。
    2 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在土建装修完成后进行检测,并满足表5.4.5的要求。

室内环境污染物限量 表5.4.5
表5.4.5.jpg


Ⅱ 优选项


    1 采用住宅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和建造,有效控制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的含量。

5.4.6 室内给水系统

Ⅰ 控制项


    1 高层住宅给水系统采取合理分区、户内水表前设置带过滤器的减压装置等措施,控制入户管给水压力为0.15~0.2MPa。
    2 设置生活热水供应设施。集中热水系统用水点的出水温度不小于45℃,热水出水时间不大于15s。
    3 设置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冷热水系统压力保持平衡,或设置混水器、恒温阀、压差控制装置等。

Ⅱ 优选项


    1 在太阳能资源可利用区域,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2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用水点的热水出水时间不大于7s;分散生活热水系统用水点热水出水时间不大于15s。

5.5 卫生性


5.5.1 防潮

Ⅰ 控制项


    1 在气候潮湿地区,住宅建筑无地下室时,采用架空层、首层不设住宅或架空地板等防潮措施。
    2 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5.5.2 厨卫通风换气

Ⅰ 控制项


    1 无外窗的卫生间,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
    2 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有外窗的卫生间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Ⅱ 优选项


    1 厨房采用水平排烟系统时,外墙排烟孔处设置油烟净化器和防倒灌风帽。
    2 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厨房设置全面通风换气的自然通风设施。

5.5.3 排水卫生性能

Ⅰ 控制项


    1 带水封的地漏、各卫生器具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禁止采用钟罩地漏。
    2 10层及10层以上高层住宅卫生间排水系统设置专用通气立管或特殊配件单立管排水系统。

Ⅱ 优选项


    1 排水系统设置专用通气管时,结合通气管每层连接。
    2 对住宅排水卫生性能进行等比例实验预测分析,优化住宅排水系统设计方案,满足住宅排水卫生性能的要求。

5.5.4 厨卫设施设备

Ⅰ 优选项


    1 在住区排水系统和市政排水系统满足条件时,厨房设置厨余垃圾处理和排放系统。
    2 厨房设置洗碗机或预留洗碗机安装位置。
    3 厨房采用嵌入式电器。
    4 卫生间采用整体卫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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