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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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general 1ayout drawings

GB/T 50103--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1 年 3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4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总图制图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总图制图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103—2010,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原《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年八月十八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3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图例。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①调整了基本规定中图线内容、图纸比例;②调整增加了图例内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8)。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建筑院 主要起草人:孙国峰 程述成 徐忠辉 史丽秀 蒋 靖 沈久忍 陈修礼 陆亚娟 主要审查人:何玉如 费 麟 徐宇宾 白红卫 石定稷 苗 茁 刘 杰 王 鹏 董静茹 寇九贵 胡纯炀 张同亿

 

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1 计算机制图; 2 手工制图。 1. 0.3 本标准适用于总图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的总图制图(场地园林景观制图); 2 原有工程的总平面实测图; 3 总图的通用图、标准图; 4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场地园林景观设计制图。 1.0.4 总图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 基 本 规 定

2.1 图 线

 

2.1.1 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中图线的有关规定选用。

 

2.1.2 总图制图应根据图纸功能,按表2.1.2规定的线型选用。

 

2.1.2 图线

名称

线形

线宽

用途

实线

1.jpg

b

1.新建建筑物±0.00高度可见轮廓线

2.新建铁路、管线

2.jpg

0.7b

0.5b

1.新建构筑物、道路、桥涵、边坡、围墙、运输设施的可见轮廓线

2 原有标准轨距铁路

3.jpg

0.25b

1.新建建筑物±0.00高度以上的可见建筑物,构筑物轮廓线

2.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原有窄轨、铁路、道路、桥涵、围墙的可见轮廓线

3.新建人行道、排水沟、坐标线、尺寸线、等高线

虚线

4.jpg

b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地下轮廓线

5.jpg

0.5b

计划预留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运输设施、管线、建筑红线及预留用地各线

6.jpg

0.25b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的地下轮廓线

单点长画线

7.jpg

b

露天矿开采界限

8.jpg

0.5b

土方填挖区的零点线

9.jpg

0.25b

分水线、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双点长画线

10.jpg

b

用地红线

11.jpg

0.7b

地下开采区塌落界限

12.jpg

0.5 b

建筑红线

折断线

13.jpg

0.5 b

断线

不规则曲线

14.jpg

0.5 b

新建人工水体轮廓线

注:根据各类图纸所表示的不同重点确定使用不同粗细线型。

2.2 比 例

 

2.2.1 总图制图采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2.2.1 比例

图名

比例

现状图

15001100012000

地理交通位置图

125000~1200000

总体规划、总体布置、区域位置图

1200015000110000125000150000

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管线综合图、土方图、铁路、道路平面图

130015001100012000

场地园林景观总平面图、场地园林景观竖向布置图、种植总平面图

1300150011000

铁路、道路纵断面图

垂直:110012001500

水平:1:10001200015000

铁路、道路横断面图

12015011001200

场地断面图

11001200150011000

详图

1112151101201501100120

 

2.2.2 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铁路、道路、土方等的纵断面图,可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选用不同比例。

 

2.3 计 量 单 位

2.3.1 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以米为单位。坐标以小数点标注三位,不足以“0”补齐;标高、距离以小数点后两位数标注,不足以“0”补齐。详图可以毫米为单位。

2.3.2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和铁路、道路转向角的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2.3.3 铁路纵坡度宜以千分计,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4 坐 标 标 注

 

2.4.1 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2.4.1)。

图2.4.1.jpg  

2.4.2 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建筑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自设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图2.4.1)。坐标值为负数时,应注“-”号,为正数时,“+”号可以省略。

 

2.4.3 总平面图上有测量和建筑两种坐标系统时,应在附注中注明两种坐标系统的换算公式。

 

2.4.4 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应根据设计不同阶段要求标注,当建筑物与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时,可注其对角坐标。与坐标轴线成角度或建筑平面复杂时,宜标注三个以上坐标,坐标宜标注在图纸上。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筑物、构筑物也可用相对尺寸定位。

 

2.4.5 在一张图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用坐标定位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也可用相对尺寸定位。

 

2.4.6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线等应标注下列部位的坐标或定位尺寸: 1 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轴线交点; 2 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 3 皮带走廊的中线或其交点; 4 铁路道岔的理论中心,铁路、道路的中线或转折点; 5 管线(包括管沟、管架或管桥)的中线交叉点和转折点; 6 挡土墙起始点、转折点墙顶外侧边缘(结构面)。

 

2.5 标 高 注 法

 

2.5.1 建筑物应以接近地面处的±0.00标高的平面作为总平面。字符平行于建筑长边书写。

 

2.5.2 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当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算关系。

 

2.5.3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水池等应按下列规定标注有关部位的标高:

1 建筑物标注室内±0.00处的绝对标高在一栋建筑物内宜标注一个±0.00标高,当有不同地坪标高以相对±0.00的数值标注;

2 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标高; 3 构筑物标注其有代表性的标高,并用文字注明标高所指的位置; 4 铁路标注轨顶标高; 5 道路标注路面中心线交点及变坡点标高; 6 挡土墙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路堤、边坡标注坡顶和坡脚标高,排水沟标注沟顶和沟底标高; 7 场地平整标注其控制位置标高,铺砌场地标注其铺砌面标高。

 

2.5.4 标高符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有关规定进行标注。

 

2.6 名称和编号

2.6.1 总图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注写名称,名称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当图样比例小或图面无足够位置时,也可编号列表标注在图内。当图形过小时,可标注在图形外侧附近处。 2.6.2 总图上的铁路线路、铁路道岔、铁路及道路曲线转折点等,应进行编号。 2.6.3 铁路线路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站站线宜由站房向外顺序编号,正线宜用罗马字表示,站线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 厂内铁路按图面布置有次序地排列,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3 露天采矿场铁路按开采顺序编号,干线用罗马字表示,支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6.4 铁路道岔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岔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2 车站道岔宜由站外向站内顺序编号,一端为奇数,另一端为偶数。当编里程时, 里程来向端宜为奇数,里程去向端宜为偶数。不编里程时,左端宜为奇数,右端宜为偶数。 2.6.5 道路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矿道路宜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圆圈顺序编号; 2 引道宜用上述数字后加-1、-2编号。 2.6.6 厂矿铁路、道路的曲线转折点,应用代号JD后加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2.6.7 一个工程中,整套总图图纸所注写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等的名称应统一,各设计阶段的上述名称和编号应一致。

3 图 例

3.0.1 总平面图例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1 总平面图例

  序号

名称

图例

备注

1

新建建筑物

1.jpg

新建建筑物以粗实线表示与室外地坪相接处±0.00外墙定位轮廓线

建筑物一般以±0.00高度处的外墙定位轴线交叉点坐标定位。轴线用细实绩表示,并标明轴线号

根据不同设计阶段标注建筑编号,地上、地下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出入口位置(两种表示方法均可,但同一图约采用一种表示方法)

地下建筑物以粗虚线表示其轮廓

建筑上部(±0.00以上)外挑建筑用细实线表示

建筑上部连廓用细虚线表示并标注位置

2

原有建筑物

2.jpg

用细实线表示

3

计划扩建的预留地或建筑物

3.jpg

用中粗虚线表示

4

拆除的建筑物

4.jpg

用细实线表示

5

建筑物下面的通道

5.jpg

6

散状材料露天堆场

6.jpg

需要时可注明材料名称

7

其他材料露天堆场或露天作业场

7.jpg

需要时可注明材料名称

8

铺砌场地

8.jpg

9

敞棚或敞廊

9.jpg

10

高架式料仓

10.1.jpg

10.2.jpg

11

漏斗式贮仓

11.jpg

左、右图为底卸式

中图为侧卸式

12

冷却塔(池)

12.jpg

应注明冷却塔或冷却池

13

水塔、贮罐

13.jpg

左图为卧式贮罐

右图为水塔或立式贮罐

14

水池、坑槽

14.jpg

也可以不涂黑

15

明溜矿槽(井)

15.jpg

16

斜井或平硐

16.jpg

17

烟囱

17.jpg

实线为烟囱下部直径,虚线为基础,必要时可注写烟囱高度和上、下口直径

18

围墙及大门

18.jpg

19

挡土墙

19.jpg

挡土墙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需要标注

0.1.jpg

20

挡土墙上设围墙

20.jpg

21

台阶及无障碍坡道

21.jpg

1.台阶(级数仅为示意)

2.表示障碍坡道

22

露天桥式起重机

22.jpg

起重机起重量Gn,以吨计算

+”为柱子位置

23

露天电动葫芦

23.jpg

起重机起重量Gn,以吨计算

+”为支架位置

24

门式起重机

24.1.jpg

起重机起重量Gn,以吨计算

上图表示有外伸壁

下图表示无外伸壁

24.2.jpg

25

架空索道

25.jpg

”为支架位置

26

斜坡卷扬机道

26.jpg

27

斜坡栈桥(皮带廊等)

27.jpg

细实线表示支架中心线位置

28

坐标

28.jpg

1.表示地形测量坐标系

2.表示自设坐标系

坐标数字平等于建筑标注

29

方格网交叉点标高

29.jpg

78.35”为原地面标高

77.85”为设计标高

-0.50”为施工高度

“—”表示挖方(“+”表示填方)

30

填方区、挖方区、未整平区及零线

30.jpg

+”表示填方区

“—”表示挖方区

中间为未整平区

点划线为零点线

31

填挖边坡

31.jpg

32

分水脊线与谷线

32.1.jpg

上图表示脊线

下图表示谷线

32.2.jpg

33

洪水淹没线

33.jpg

洪水最高水位以文字标注

34

地表排水方向

34.jpg

35

截水沟

35.jpg

1”表示1%的沟底纵向坡度,“40.00”表示变坡点间距离,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36

排水明沟

36.jpg

上图用于比例较大的图面

下图用于比例较小的图面

1 表示1%的沟底纵向坡度,“40.00”表示变坡点间距离,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107.50”表示沟底变坡点标高(变坡点以“+”表示)

37

有盖板的排水沟

37.jpg

38

雨水口

38.jpg

1.雨水品

2.双有雨水口

3.双落式雨水口

39

消火栓井

39.jpg

40

急流槽

40.jpg

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41

跌水

41.jpg

42

拦水(闸)坝

42.jpg

43

透水路堤

43.jpg

边坡较长时,可在一端或两端局部表示

44

过水路面

44.jpg

45

室内地坪标高

45.jpg

数字平等于建筑物书写

46

室外地坪标高

46.jpg

室外标高也可采用等高线

47

盲道

47.jpg

48

地下车库入口

48.jpg

机动车停车场

49

地面露天停车场

49.jpg

50

露天机械停车场

50.jpg

露天机械停车场

 

3.0.2 道路与铁路图例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3.0.2 道路与铁路图例

序号

名称

图例

备注

1

新建的道路

1.jpg

R=6.00”表示道路转弯半径;“107.50”为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设计标高,两种表示方式均可,同一图纸采用一种方式表示;“100.00”为变坡点之间距离,“0.30%”表示道路坡度,

1.1.jpg 表示坡向

2

道客断面

2.jpg

1.为双坡立道牙

2.为单坡立道牙

3.为双坡平道牙

4.为单独立道牙

3

原有道路

3.jpg

4

计划扩建的道路

4.jpg

5

拆除的道路

5.jpg

6

人行道

6.jpg

7

道路曲线段

7.jpg

主干道宜标以下内容:

JD为曲线转折点,编号应标坐标

α为交点

T为切线长

L为曲线长

R为中心线转弯半径

其他道路可标转折点、坐标及半径

8

道路隧道

8.jpg

9

汽车衡

9.jpg

10

汽车洗车台

10.1.jpg

上图为贯通式

下图为尽头式

10.2.jpg

11

运煤走廊

11.jpg

12

新建的标准轨距铁路

12.jpg

13

原有的标准轨距铁路

13.jpg

14

计划扩建的标准轨距铁路

14.jpg

15

拆除的标准轨距铁路

15.jpg

16

原有的窄轨铁路

17.jpg

17

拆除的窄轨铁路

18.jpg

GJ762”为轨距(以mm计)

18

新建的标准轨距电气铁路

19

原有的标准轨距电气铁路

19.jpg

20

计划扩建的标准轨距电气铁路

20.jpg

21

拆除的标准轨距电气铁路

21.jpg

22

原有车站

22.jpg  

23

拆除原有车站

23.jpg  

24

新设计车站

24.jpg  

25

规划的车站

25.jpg

26

工矿企业车站

26.jpg

27

单开道岔

27.jpg

1/n”表示道岔号数

n表示道岔号

28

单式对称道岔

28.jpg

29

单式交分道岔

29.jpg

30

复式交分道岔

30.jpg

31

交叉渡线

31.jpg

32

菱形交叉

32.jpg

33

车挡

33.1.jpg

上图为土堆式

下图为非土堆式

33.2.jpg

34

警冲标

34.jpg

35

坡度标

35.jpg

GD112.00”为轨顶标高,“6”、“8”表示纵向坡度为6%8%,倾斜方向表示坡向,“110.00”、“180.00”为变坡点间距离,“56”、“44”为至前后百尺标距离

36

铁路曲线段

36.jpg

JD2”为曲线转折点编号,“α”为曲线转向角,“R”为曲线半径,“T”为切线长,“L”为曲线长

37

轨道衡

37.jpg

粗线表示铁路

38

站台

38.jpg

39

煤台

39.jpg

粗线表示铁路

40

灰坑或检查坑

40.jpg

41

转盘

41.jpg

42

高柱色灯信号机

42.jpg

1)表示出站、预告

2)表示进站

3)表示驼峰及复式信号

43

矮柱色灯信号机

43.jpg

44

灯塔

44.jpg

左图为钢筋混凝土灯塔

中图为木灯塔

右图为铁灯塔

45

灯桥

45.jpg

46

铁路轨道

46.jpg

47

涵洞、涵管

47.1.jpg

上图为道客涵洞、涵管,下图为铁路涵洞、涵管

左图用于比例较在原图面,右图用于比例较小的图面

47.2.jpg

48

桥梁

48.1.jpg

用于旱桥时应注时

上图为公路桥、下图为铁路桥

48.2.jpg

49

跨线桥

49.1.jpg

道路跨铁路

49.2.jpg

铁路跨道路

49.3.jpg

道路跨道路

49.4.jpg  

铁路跨铁路

50

码头

50.1.jpg

上图为固定码头

下图为浮动码头

50.2.jpg

51

运行的发电站

51.jpg

52

规划的发电站

52.jpg

53

规划的变电站、配电所

53.jpg

54

运行的变电站、配电所

54.jpg

 

3.0.3 管线图例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3.0.3 管线图例

 

序号

 

名称

图例

备注

1

管线

3.0.3.1.jpg

管线代号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注

 

线型宜以中粗线

2

地沟管线

3.0.3.2.jpg

3

管桥管线

3.0.3.3.jpg

管线代号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注

4

架空电力、电信线

3.0.3.4.jpg

”表示电杆

 

管线代号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注

 

3.0.4 园林景观绿化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3.0.4 园林景观绿化图例

序号

名称

图例

备注

1

常绿针叶乔木

1.jpg

2

落叶针叶乔木

2.jpg

3

常绿阔叶乔木

3.jpg

4

落叶阔叶乔木

4.jpg

5

常绿阔叶灌木

5.jpg

6

落叶阔叶灌木

6.jpg

7

落叶阔叶乔木林

7.jpg

8

常绿阔叶乔木林

8.jpg

9

常绿针叶乔木林

9.jpg

10

落叶针叶乔木林

10.jpg

11

针阔混交林

11.jpg

12

落叶灌木林

12.jpg

13

整形绿篱

13.jpg

14

草坪

14.jpg

1.草坪

 

2.表示自然草坪

 

3.表示人工草坪

15

花卉

15.jpg

16

竹丛

16.jpg

17

棕榈植物

17.jpg

18

水生植物

18.jpg

19

植草砖

19.jpg

20

土石假山

20.jpg

包括“土包石”、“石抱土”及假山

21

独立景石

21.jpg

22

自然水体

22.jpg

表示河流以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23

人工水体

23.jpg

24

喷泉

24.jpg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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