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CECS43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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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autoclaved silicate tongue-and-groove small block
CECS 432:2016

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16年8月1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239号


关于发布《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4]070号)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大学和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定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应用技术规程》,经本协会砌体结构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 432:2016,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4]070号)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深入试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依据目前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质量现状及工程应用的最新研究成果,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建筑设计及建筑节能设计、结构设计、墙体裂缝控制、施工、质量验收等。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涉及专利,涉及专利的具体技术问题,使用者可直接与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协商处理。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砌体结构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邮政编码:110003)负责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建议及资料寄送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圣华同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
              沈阳大学
              辽宁省预拌砂浆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徐春一 高连玉 李庆繁 杜安 雷波 王耀南 熊立红 王鑫 王晓初 商阳 王炜 王娟 李晨 郭奕含
    主要审查人:张京街 马建勋 黄堃 王晴 华建民 肖群芳 周丽红

1 总则


1.0.1 为规范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填充墙与承重墙体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材料的选用、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结构设计、墙体裂缝防治、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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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 autoclaved silicate tongue-and-groove small block
    以废弃的建筑废料、尾矿、粉煤灰等硅质材料和水泥、石灰、电石渣等钙质材料为主要原料,掺加外加剂和固废再生骨料,经加水搅拌、坯料制备、加压排气压制成型、高压饱和蒸汽养护而制成的砌块间由榫槽承插对接的小型砌块,包括空心砌块和实心砌块。

2.1.2 企口 tongue-and-groove
    设置于砌块铺浆面的多处榫头和坐浆面的多处槽口的总称。

2.1.3 配筋砌体用小砌块 small concrete hollow block for reinforced masonry
    由硅酸盐混凝土制成,主规格尺寸为397mm×197mm×122mm、空心率不应大于35%、壁和肋部开有槽口,适合配筋小砌块砌体施工的单排孔企口空心砌块。

2.1.4 配筋小砌块砌体 reinforced small concrete hollow block masonry
    配筋砌体用小砌块的空洞和凹槽中配置竖向钢筋和水平钢筋、并采用灌孔混凝土填实空洞后的砌体。

2.1.5 对穿孔砌体 stacked hollow bond
    上下皮小型砌块孔洞相对的砌块砌体。

2.1.6 专用干混砂浆 special dry-mixed mortar
    水泥、干燥骨料或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厂生产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合使用,专门用于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砌筑和抹灰的砂浆。

2.1.7 专用砌筑砂浆 special masonry mortar
    专门用于砌筑企口小型砌块砌体,能有效提高其工作性、黏结性及砌体抗剪强度的专用干混砂浆。

2.1.8 专用薄层砌筑砂浆 special thin-bed masonry mortar
    灰缝厚度不大于3mm的专用砌筑砂浆。

2.1.9 专用抹灰砂浆 special plastering mortar
    专门用于企口小型砌块砌体墙抹灰,并显著提高与企口小型砌块附着力的专用干混砂浆。

2.1.10 专用薄层抹灰砂浆 special thin-bed plastering mor-tar
    砂浆层厚度不大于3mm的专用抹灰砂浆。

2.1.11 自承重墙 non-bearing walls
    不承受其他构件传来的荷载,承受风荷载以及自重作用的墙体,如填充墙、隔墙、女儿墙阳台栏板、围墙等。

2.1.12 芯柱 core column
    在小砌块墙体中对孔砌筑的竖向孔洞浇灌专用灌孔混凝土形成的混凝土芯柱,竖向孔洞内不插钢筋称为素混凝土芯柱,竖向孔洞内插钢筋的称为钢筋混凝土芯柱。

2.1.13 企口小型砌块灌孔混凝土 grout for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掺和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采用机械搅拌后,专门用于浇注企口小型砌块砌体芯柱或其他需要填实部位孔洞的混凝土。简称砌块灌孔混凝土

2.1.14 圈梁 ring beam
    在房屋的檐口、窗顶、楼层、吊车梁顶或基础顶面标高处,沿砌体墙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状的按构造配筋的混凝土梁式构件。

2.1.15 控制缝 control joint
    设置在墙体应力集中、刚度突变、沿墙体垂直灰缝等部位,其构造和嵌缝材料应能满足墙体自由变形和对外力有足够抵抗能力与防护要求的构造缝。

2.1.16 夹心墙 sandwich wall
    内叶墙为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外叶墙为强度等级不小于MU10的其他装饰块材,墙体中预留连续空腔内填充保温或隔热材料。墙的内叶和外叶之间用防锈的金属拉结件拉结而形成的具有节能效果、装饰效果的墙体。

2.1.17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control level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根据施工现场的质保体系、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砌筑工人技术等级综合水平划分的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级别。

2.1.18 窗肚墙 window belly wall
    外墙窗台至楼面(或室内地面)的墙段。

2.1.19 后锚固 post-installed fastening
    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在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基材上的锚固。

2.1.20 锚栓 anchor
    将被连接件锚固到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基材上的锚固组件,可分为尼龙锚栓和胶粘型锚栓。

2.1.21 尼龙锚栓 nylon anchor
    包括螺钉(膨胀芯杆)和尼龙套管(胀塞)。二者长度基本相同。通过锤击或拧入膨胀芯杆使尼龙套管扩大,与钻孔间产生挤压力。根据安装方式的不同,分为拧入式尼龙锚栓和敲击式尼龙锚栓。

2.1.22 胶粘型锚栓 adhesive anchor
    由金属或尼龙材质的网套、螺杆和胶粘剂组成,通过锚固胶粘剂形成锚固作用的锚栓。对于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通过网套起到防止胶粘剂流失的作用。

2.1.23 被连接件 connected parts
    将荷载有效传递到锚栓上的金属部件。

2.1.24 铺灰器 mortar-spread device
    用于封堵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孔洞,防止砌筑砂浆漏入孔洞的专用工具。

2.2 符号


2.2.1 材料:
    MU——砌块的强度等级;
    M——砂浆的强度等级;
    Ms——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C——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Cs——企口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专用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f——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
    fv——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ftm——砌体沿通缝破坏的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
    fg——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fgv——灌孔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fc——灌孔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VE——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
    fyh、fyc——分别为墙体水平钢筋、构造柱纵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E——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弹性模量;
    α——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中灌孔混凝土面积与砌体毛面积的比值;
    δ——企口小砌块的孔洞率;
    ρ——企口小砌块砌体的灌孔率;
    γ——小砌块砌体的重力密度;
    λc——保温材料的计算导热系数;
    Kp——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
    Kb——外墙结构热桥部位传热系数;
    Km——外墙平均传热系数;
    R0——传热阻;
    Rma——砌体热阻;
    Sc——砌体计算蓄热系数;
    Dma——砌体热惰性指标;
    Dp——外墙主体部位热惰性指标;
    Dma——外墙结构热桥部位热惰性指标;
    Dm——外墙平均热惰性指标;
    td——露点温度。

2.2.2 作用、效应与抗力:
    N——轴向压力设计值;
    V——剪力设计值;
    M——弯矩设计值;
    W——墙计算截面的抵抗矩;
    gk——自承重墙单位面积墙的重力荷载标准值;
    gEh——自承重墙平面外水平地震作用设计值;
    gEhk——自承重墙平面外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σ0——永久荷载标准值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平均压应力;
    FEK——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eq——地震时结构(构件)的等效重力荷载代表值。

2.2.3 几何参数:
    A——墙体的横(受剪)截面面积;
    A1——垫块面积;
    Ac——中部构造柱横截面总面积;
    Asc——中部构造柱的纵向钢筋横截面总面积;
    Ash——层间墙体竖向截面的总水平纵向钢筋面积;
    H0——受压构件的计算高度;
    H——房屋总高度;
    e——构件轴向力的偏心距;
    h——矩形截面的轴向力偏心方向的边长或墙体厚度;
    N0——上部传来作用于垫块上的轴向力设计值;
    N1——梁端支承压力设计值;
    bf——带壁柱墙的计算截面翼缘宽度;
    s——填充墙的墙长;
    bs——在宽度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宽度;
    Ss——相邻横墙之间的距离;
    i——为截面回转半径;
    hT——截面的轴向力偏心方向的计算边长。

2.2.4 计算系数:
    φ——受压构件承载力的影响系数;
    w——自承重墙的风荷载设计值;
    wk——垂直于自承重墙面的风荷载标准值;
    w0——基本风压;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γQ——风荷载分项系数;
    γ1——自承重砌体墙系数;
    γ——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
    η——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
    ξ1——状态系数;
    ξ2——位置系数;
    β——墙体的高厚比;
    γ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α1——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αmax——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αx——按四边简支双向板计算x方向的弯矩系数;
    αy——按四边简支双向板计算y方向的弯矩系数;
    γβ——灰缝厚度影响修正系数;
    ζN——砌体抗震抗剪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
    μ1——非承重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
    μ2——有门窗洞口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
    ζc——中部构造柱参与工作系数;
    ηc——墙体约束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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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材料和砌体计算指标


3.1 一般规定


3.1.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质量要求,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可适用于下列场所:
    1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承重墙;
    2 填充墙;
    3 各类建筑的自承重墙;
    4 夹心墙的内叶墙。

3.1.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不宜用于墙体长期受热、温度高于200℃或有酸性介质浸蚀的部位。

3.2 材料


3.2.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用作承重砌块时,强度等级应为MU20、MU15;用作自承重砌块时,强度等级应为MU10、MU7.5、MU5。

3.2.2 夹心墙外叶墙块材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3.2.3 承重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孔洞率不应大于35%。

3.2.4 承重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折压比最低限值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 承重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折压比最低限值

块材高度(mm)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

MU20

MU15

122

0.23

0.24


3.2.5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质量吸水率不应大于20%。

3.2.6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出厂时的干燥收缩值不应大于0.45mm/m。

3.2.7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抗冻性能应符合表3.2.7的要求。

表3.2.7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抗冻性能
3.2.7.jpg


3.2.8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2.9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2.10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专用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宜为Ms15、Ms10、Ms7.5、Ms5。

3.2.1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砌筑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墙体抹灰宜采用专用薄层抹灰专用砂浆。专用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2.11的规定。

表3.2.1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专用砂浆性能要求
3.2.11.jpg



3.2.12 有抗冻性能要求的砌体,砌筑砂浆的抗冻标号应符合本规程表3.2.7的规定。

3.2.1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有关规定。

3.2.14 圈梁、过梁等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3.2.15 灌孔混凝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s20且不应小于块材强度等级的1.5倍;
    2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灌孔混凝土应根据使用条件和设计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3 坍落度不宜小于180mm,泌水率不宜大于3.0%,3d龄期的膨胀率不应小于0.025%,且不应大于0.50%,并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

3.2.16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配筋砌体的钢筋宜采用热轧光圆钢筋HPB300或直径为5mm~6mm的高延性高强钢筋CRB600H;构造柱和圈梁的钢筋宜采用热轧光圆钢筋HPB300或高延性高强钢筋CRB600H。

3.2.17 墙体灰缝的钢筋直径不宜大于6mm,芯柱中的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且不宜大于20mm。

3.2.18 夹心墙所用保温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19 夹心墙用拉结件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饰多孔砖夹心复合墙技术规程》JGJ/T 274的有关规定。

3.2.20 夹心墙外叶墙所用砂浆宜采用预拌砂浆或与块体相匹配的专用砂浆砌筑。预拌砂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 25181的有关规定。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应符合现行协会标准《非烧结块材砌体专用砂浆技术规程》CECS 311的有关规定。

3.2.21 用于后锚固的尼龙膨胀套管和尼龙材质的螺钉应采用原生的聚酰胺、聚乙烯或聚丙烯制造,不得采用再生材料制品。

3.2.22 用于植筋的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高延性高强钢筋或全螺纹的螺杆,不得使用光圆钢筋和锚入部位无螺纹的螺杆。

3.2.23 外墙面所采用的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3.3 砌体计算指标


3.3.1 砌筑砂浆龄期为28d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对孔砌筑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应根据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按表3.3.1采用。

表3.3.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对孔砌筑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砌块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

Ms15

Ms10

Ms7.5

Ms5

0

MU20

3.22

2.67

2.39

2.12

0.94

MU15

2.79

2.31

2.07

1.83

0.82


3.3.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s20,也不应低于1.5倍的块体强度等级;
    2 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g——灌孔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f——未灌孔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3.1采用;
          fc——灌孔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α——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中灌孔混凝土面积与砌体毛面积的比值;
          δ——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孔洞率;
          ρ——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灌孔率,系截面灌孔混凝土面积与截面孔洞面积的比值,灌孔率应根据受力或施工条件确定。

3.3.3 砌筑砂浆龄期为28d以毛截面积计算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应根据普通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按表3.3.3采用。

表3.3.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3.3.3.jpg

注:对于形状规则的砌块砌筑的砌体,当砌块搭接长度与砌块高度的比值小于1时,其ft和ftm应按表中数值乘以搭接长度与砖高度的比值后采用。

3.3.4 对孔砌筑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空心砌块,灌孔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fgv


式中:fg——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3.3.5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不得采用C级施工质量控制。

3.3.6 验算施工中房屋的构件时,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γa,γa取1.1。

3.3.7 施工各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砌体的强度和稳定性,可按砂浆强度为零进行验算。对于冬期施工采用防冻型砌筑砂浆施工的砌体,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时砌体强度和稳定性可不验算。配筋砌体不得用掺盐砂浆施工。

3.3.8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收缩系数和摩擦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砌体的剪变模量可按砌体弹性模量的0.4倍采用。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弹性模量,可按表3.3.8-1采用。

表3.3.8-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弹性模量(MPa)

砂浆强度等级

≥Ms10

Ms7.5

Ms5

弹性模量

1700f

1600f

1500f

注:f为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


    对穿孔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灌孔砌体的弹性模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g——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线膨胀系数和收缩系数,可按表3.3.8-2采用。

表3.3.8-2 砌体的线膨胀系数和收缩系数

砌体类别

线膨胀系数(10-6/m³)

收缩率(mm/m)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

8

—0.2

注:表中的收缩率系由达到收缩允许标准的块体砌筑28d的砌体收缩系数,当地方有可靠的砌体收缩试验数据时,亦可采用当地的试验数据。

    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摩擦系数,可按表3.3.8-3采用。

表3.3.8-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摩擦系数
3.3.8-3.jpg


3.3.9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重力密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γ——小型砌块砌体的重力密度(kN/㎡);
          ρ——企口小型砌块的空心率(%),当ρ=0时为实心砌块。

3.3.10 对197mm厚双面抹灰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按45dB采用。对197mm厚配筋企口小型砌块墙体双面抹灰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按50dB采用。对隔声要求较高的小砌块建筑,可采用下列措施提高其隔声性能:
    1 小型砌块孔洞内填矿渣棉、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等松散材料;
    2 在小型砌块墙体的一面或双面采用纸面石膏板或其他板材做带有空气隔层的复合墙体构造。

3.3.1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的耐火极限应按表3.3.11采用。

表3.3.1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的耐火极限

小型砌块墙体类型

耐火极限(h)

90mm厚的小型砌块墙体

1

197mm厚的小型砌块墙体

2

197mm厚的配筋小型砌块墙体

3.5


.

4 建筑设计及建筑节能设计


4.1 建筑设计


4.1.1 房屋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建筑的平面及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建筑平面设计宜以2M0为基本模数,特殊情况下可采用1M0;墙的分段净长度应以1M0为模数;
    2 墙体应做平面和竖向排块设计。排块设计时,应采用主规格砌块为主,减少辅助规格的砌块的数量和种类;
    3 平面应简洁,不宜凹凸转折过多。竖向尽量规则,宜避免过大的外挑和内收。墙体的门、窗洞口宜层层、上下对齐。在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做填充墙的框架建筑中,填充墙的平面布置宜均匀对称,沿高的方向宜连续贯通。
    4 墙体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时,应做好墙面的盖缝处理。

4.1.3 墙体预留孔洞、管线槽口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留孔洞、管线槽口以及门、窗、设备等固定点及固定件,应在施工图中详细标注;
    2 建筑的门厅和楼梯间内,应安排好竖向水、暖电线管道以及各种表盒位置,表盒安装后的楼梯及通道的尺寸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下水管道均应明管安装。

4.1.4 预制窗台板不应嵌入墙内。

4.1.5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建筑的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水外墙或混凝土装饰砌块外墙面采用的小型砌块的抗渗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饰混凝土砌块》JC/T 641的规定;
    2 企口小型砌块墙体应作双面抹灰;
    3 室外散水坡顶面以上和室内地面以下的砌体内,应设置防潮层;
    4 对伸出墙外的雨蓬、开敞式阳台、室外空调机搁板、遮阳板、窗套、外楼梯根部及水平装饰线脚处,均应采用节能保温措施和防水措施;
    5 卫生间等处于潮湿环境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内墙抹灰应采用有效地防水、防潮措施;
    6 在夹心墙的外叶墙每层圈梁上的砌块砌体竖缝底部宜设置排湿孔(图4.1.5)。


图4.1.5 墙体排湿孔示意图
1-排湿孔;2-内叶墙;3-保温层;4-空气间层;5-外叶墙;L-排湿孔间距
4.1.6 外门、窗宜采用具有保温及防水性能的附框,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应有保温及防水措施。

4.1.7 夹心墙外叶墙的控制缝(图4.1.7)间距宜为6m~8m,控制缝宜采用硅酮胶或其他密封胶填充。


图4.1.7 控制缝构造
1-构造柱;2-外叶墙;3-控制缝;4-拉结件;5-连续保温层
4.1.8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建筑的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时,应在屋面上设置保温隔热层,屋面混凝土构件不得外露;
    2 当采用钢筋混凝土基层坡屋面时,坡屋面宜外挑出墙面,并应在坡屋面上设置保温隔热层;
    3 屋面保温隔热层或屋面刚性面层及砂浆找平层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6m,并应与周边的女儿墙断开,其缝宽不应小于30mm;设有挑檐的屋面,保温隔热层应覆盖全部檐口,并应沿挑檐的横向设置缝宽为20mm的伸缩缝,伸缩缝的间距不应大于12m,并以柔性材料嵌缝。

4.1.9 女儿墙应采取保温措施。

4.2 建筑节能设计


4.2.1 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的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及其对应的窗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空气渗透系数,以及其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均应符合建筑所在气候地区现行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2 通过建筑节能设计计算确定的围护结构构造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的整体性、变形能力及防火性能的要求,安全、可靠,且易于施工;
    3 墙体及楼地板的建筑节能设计,应同时考虑建筑装饰与设备节能对管线埋设、安装和维修的要求。

4.2.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配筋企口小型砌块砌体和企口小型砌块夹心墙砌体热工性能计算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热阻Rma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规定的计算方法与现行国家标准《绝热 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 13475规定的检验方法计算或检测确定。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热惰性指标Dma按本规程附录A的方法确定。夹心墙热阻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方法确定。夹心墙热惰性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
    2 装饰混凝土小型砌块、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及配筋企口小型砌块的砌块厚度、空心率符合表4.2.2的规定;砌体热阻Rma和热惰性指标Dma可按表4.2.2采用。

表4.2.2 装饰混凝土小型砌块、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的热阻和热惰性指标计算值
4.2.2.jpg

注:1 表中的热阻及热惰性指标值未包含砌体两侧的抹灰层;
        2 企口小型砌块的基材、块型及厚度与表4.2.2不同,或带有空气间层或不带有空气间层的内、外叶企口小型砌块夹心砌体的热阻Rma和热惰性指标Dma,应按本规程第4.2.2条第1款或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进行检测和计算确定;
        3 当有可靠的试验数据时,热阻、热惰性指标可根据试验值确定。

4.2.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建筑外墙的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墙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考虑外墙上结构性热桥部位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企口小型砌块主体部位与结构性部位的传热系数Kp、Kb及热惰性指标Dp、Db和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平均热惰性指标Dm可按本规程附录B和附录C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 结构性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进行验算,内表面温度如低于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td,应在热桥部位的外侧或内侧增加相应的保温措施;
    3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时,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应采用计算导热系数λc和计算蓄热系数Sc

4.2.4 建筑外墙可采用内保温、夹心保温或外保温系统,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其保温层厚度及构造应按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计算确定。

4.2.5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不应采用内保温,宜采用外保温墙体或夹心保温墙体。

4.2.6 外保温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建筑墙体采用薄抹灰外保温系统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外保温系统应有与基层墙体粘接、锚拉设计并应进行抗风设计;
    3 饰面层应选用防水透气性材料或透气性构造处理;
    4 外保温系统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的要求进行耐候性试验。

4.2.7 内保温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部墙体应设有排湿构造,外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2 保温材料应做防护面层,当需在墙上悬挂重物时,其挂件的预埋件应固定于基层墙体内;
    3 对内墙与外墙交接处的400mm宽度范围应做保温处理。

4.2.8 夹心保温墙体设计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饰多孔砖夹心复合墙技术规程》JGJ/T 274的规定:
    1 外叶墙墙体应进行防水、抗渗设计。外叶墙面上宜合理设置排湿孔,构造如图4.1.5的所示;
    2 保温层与外叶墙间应设置空气间层,间层宽度不应大于20mm,且在楼层处采取排湿构造措施。

4.2.9 居住建筑的分户墙或公共建筑的采暖空调房间与非采暖空调房间隔墙,应按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在其一侧或两侧采取适宜的保温措施并进行热工计算。

4.2.10 墙体设置变形缝时,变形缝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应保证变形缝两侧墙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在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

4.2.11 外窗(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砂浆补缝。

.

5 结构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5.1.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有相应的构造措施,以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5.1.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结构和结构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确定。

5.1.4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建筑结构可按表5.1.4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选用。

表5.1.4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物类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房屋

二级

严重

一般房屋

三级

不严重

次要房屋

注:1 对于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 对抗震设防区的砌体结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根据建筑物重要性区分建筑物类别。

5.1.5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整体稳定性验算、房屋静力计算及构造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有关规定执行。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结构的抗震验算及构造措施,除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5.1.6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自承重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中墙体高厚比要求,自承重外墙还应满足平面外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弯承载力要求。填充墙、隔墙应分别采取措施与周边主体结构构件可靠连接,连接构造和嵌缝材料应能满足传力、变形、耐久和防护要求。

5.1.7 地震设防区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自承重砌体墙除应符合本规程第5.1.2条规定外,尚应满足墙体在地震作用下平面外抗弯承载力要求。

5.1.8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自承重砌体墙上的作用,应包括墙体自重、附加在墙体上附着物的重量、风荷载及地震作用。

5.1.9 带壁柱墙的计算截面翼缘宽度bf,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多层房屋,当有门窗洞口时,可取窗间墙宽度;当无门窗洞口时,每侧翼墙宽度可取壁柱高度的1/3;
    2 计算带壁柱墙的条形基础时,可取相邻壁柱间的距离。

5.1.10 当转角墙段角部受竖向集中荷载时,计算截面的长度可从角点算起,每侧宜取层高的1/3。当转角墙体范围内有门窗洞口时,则计算截面取至洞边,但不宜大于层高的1/3。当上层的竖向集中荷载传至本层时,可按均布荷载计算,此时转角墙段可按角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

5.1.11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结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相关的规定。

5.1.1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U20的实心砌块,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砌筑;
    2 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的房屋的墙,所用材料最低强度等级应至少提高一级。

5.1.13 防潮层以下及潮湿部位的墙体不得用软化系数小于0.90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

5.1.14 当墙体预留宽度不小于500mm的电表箱、消防栓洞口时,应沿洞口周边设置封闭的钢筋混凝土边框。

5.1.15 砌体中钢筋的耐久性、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钢筋镀锌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相关规定。

5.1.16 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夹心墙,其外叶墙应由每层楼板托挑,外露托挑构件应采取外保温措施。

5.2 构件承载力计算


Ⅰ 自承重砌块墙体


5.2.1 垂直于自承重墙平面外的风荷载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自承重墙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k——垂直于自承重墙面的风荷载标准值(kN/㎡);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0——基本风压(kN/㎡)。
    以上各参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取值。

    2 自承重墙的风荷载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γQ——风荷载分项系数,取1.4;
          γ1——自承重砌体墙系数,取0.90。

5.2.2 自承重墙风荷载作用下的平面外受弯承载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M——风荷载组合时计算截面的弯矩设计值,应按墙的支座条件进行计算,当为四边简支双向板时,其弯矩系数可按本规程附录D取值;
          N——计算截面的轴向力设计值;
          W——墙计算截面的抵抗矩;
          A——墙计算截面的有效面积;
          ftm——砌体沿通缝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程表3.3.3采用。

5.2.3 自承重墙体自身重力产生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gEhk——自承重墙平面外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kN/㎡);
          γ——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对自承重墙取1.0;
          η——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对自承重墙取1.0;
          ζ1——状态系数,对女儿墙取2.0,对柔性连接自承重墙取1.2,其他取1.0;
          ζ2——位置系数,建筑的顶点宜取2.0,底部宜取1.0,沿高度线性分布;
          αmax——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多遇地震取值;
          gk——自承重墙单位面积墙的重力荷载标准值(kN/㎡)。

    自承重墙体自身重量产生的平面外水平地震作用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gEh——自承重墙平面外水平地震作用设计值(kN/㎡);
          γ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1.3。

5.2.4 填充墙在地震作用下的计算简图如图5.2.4所示,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填充墙的高λ≥1.5时,在平面外地震作用下,填充墙沿齿缝抗弯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图5.2.4 四边简支板

5.2.4-1.jpg
式中:s——填充墙的墙长(mm);
          αx——按四边简支双向板计算x方向的弯矩系数,可按本规程附录表D取值;
          f′tm——砌体沿齿缝破坏的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程表3.3.3取值;
          h——墙厚(mm)。
    当λ<1.5时,在平面外地震作用下,填充墙沿通缝抗弯承载力按下式验算:


式中:αy——按四边简支双向板计算y方向的弯矩系数,可按本规程附录D取值;
          ftm——砌体沿通缝破坏的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程表3.3.3取值;
          H——填充墙的墙高(mm)。

5.2.5 抗震设防区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女儿墙或阳台栏板等无筋砌体悬臂构件的高厚比H/h大于表5.2.5的规定时,应按本规程第5.2.4条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或者采取其他可靠结构形式。

表5.2.5 抗震设防地区自承重砌体悬臂墙高厚比限值[H/h]max

设防烈度

6度

7度

8度

[H/h]max

8.0

6.0

4.0


Ⅱ 承重砌块墙体


5.2.6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受压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式中:N——轴向压力设计值;
          φ——受压构件承载力的影响系数,按本规程第5.2.7条采用。当墙体厚度h小于200mm时,φ值应乘以修正系数η,η应按公式(5.2.6-2)计算;
          f——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按本规程第3.3.1条采用;
          A——墙体的横截面面积。
    对于矩形截面构件,当轴向力偏心方向的截面边长大于另一方向的边长时,除按偏心受压计算外,还应对较小边长方向,按轴心受压公式(5.2.6-1)验算。


式中:e——构件轴向力的偏心距;
          h——矩形截面的轴向力偏心方向的边长。

5.2.7 受压构件承载力影响系数φ,应根据构件计算高厚比β和截面相对偏心距e/h按本规程附录表E确定。构件高厚比β按公式(5.2.7)计算,构件轴向力的偏心距e,按荷载设计值计算,且不应超过0.5y。其中y为截面重心到轴向力所在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


式中:H0——受压构件的计算高度,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相关规定采用;
          hT——截面的轴向力偏心方向的计算边长。矩形截面取墙厚h;T形截面可近似取3.5i,i为截面回转半径;当轴心受压时为截面较小边长;
          γβ——灰缝厚度影响修正系数,γβ取1.0。

5.2.8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沿通缝抗剪的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截面剪力设计值;
          A——受剪截面面积;
          fv——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
          σ0——永久荷载标准值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平均压应力。

5.2.9 梁端设有刚性垫块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局部受压承载力按下式验算:


式中:N0——上部传来作用于垫块上的轴向力设计值;
          N1——梁端支承压力设计值;
          φ——垫块上N0及N1合力的影响系数,采用本规程附录E的表E中β不大于3时的φ值;
          A1——垫块面积。

5.3 抗震设计


5.3.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结构房屋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结构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5.3.1-1的规定。

表5.3.1-1 房屋总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
5.3.1-1.jpg

注: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197mm。

    2 抗震横墙间距不应超过表5.3.1-2的规定。

表5.3.1-2 抗震横墙的最大间距(m)
5.3.1-2.jpg


    3 房屋最大高宽比应符合表5.3.1-3的规定。

表5.3.1-3 房屋最大高宽比

设防烈度

6度

7度

8度

最大高宽比

2.5

2.5

2.0


    4 抗震设计时,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房屋层高限值为3.60m。

5.3.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沿阶梯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fVE——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
          fV——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
          ζN——砌体抗震抗剪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应按表5.3.2采用。

表5.3.2 砌体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ζN

σ0E/ft

0.0

1.0

3.0

5.0

7.0

10.0

12.0

ζN

0.80

0.99

1.25

1.47

1.65

1.90

2.05

注:σ0E为对应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砌体截面平均压应力。

5.3.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的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规定验算:
    1 一般情况下,应按下式验算:


式中:V——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墙体剪力设计值(N);
          A——砌块墙体横截面毛面积(mm²);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砌体结构构件,其截面承载力应除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5.3.3采用。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

表5.3.3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表5.3.3.jpg


    2 当按本规程公式(5.3.3-1)验算不满足要求时,可计入设置于墙段中部,截面不小于197mm×240mm且间距不大于4m的构造柱对受剪承载力的提高作用,应按下列简化方法计算:


式中:Ac——中部构造柱横截面总面积(mm²)(对横墙和内纵墙Ac>0.15A时,取0.15A;对外纵墙,Ac>0.25A时,取0.25A);
          ft——中部构造柱的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MPa),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采用;
          Asc——中部构造柱的纵向钢筋横截面总面积(mm²)(配筋率不应小于0.6%,大于1.4%时取1.4%);
          fyh、fyc——分别为墙体水平钢筋、构造柱纵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ζc——中部构造柱参与工作系数;居中设一根时取0.5,多于一根时取0.4;
          ηc——墙体约束修正系数;一般情况下取1.0,构造柱间距不大于3m时取1.1。
          Ash——层间墙体竖向截面的总水平纵向钢筋面积,其配筋率不应小于0.07%且不大于0.17%,水平纵向钢筋配筋率小于0.07%时取0。

5.4 构造设计


Ⅰ 一般规定


5.4.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的高厚比β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H0——墙体的计算高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相关规定采用;
          h——墙体厚度;
          μ1——非承重墙允许高厚比[β]的修正系数取为1.3;
          μ2——有门窗洞口墙允许高厚比[β]的修正系数,按本规程第5.4.2条采用;
          [β]——墙体的允许高厚比,可按表5.4.1采用。
    当墙高H大于或等于相邻横墙间的距离S时,应按计算高度H0=0.6S验算高厚比。

表5.4.1 墙体的允许高厚比[β]值

砂浆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等级

无筋砌体

Ms5.0
Ms7.5

24
26

配筋砌体

30


5.4.2 有门窗洞口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允许厚度比修正系数μ2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bs——在宽度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宽度(mm);
          Ss——相邻横墙之间的距离(mm)。
    当按公式(5.4.2)算得的μ2值小于0.7时,仍采用0.7。

5.4.3 砌体女儿墙应设构造柱,其间距不应大于3m,6、7度时宜沿墙高每四皮砌块配置2Φ5拉结钢筋,8度时宜沿墙高每两皮砌块配置2Φ5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锚固于构造柱内。女儿墙墙顶部应设高度不小于200mm、配置2Φ5纵向钢筋的压顶梁,且压顶梁与构造柱整体现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Ⅱ 自承重填充墙


5.4.4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填充墙,墙体与主体结构之间宜采用柔性连接,(图5.4.4)。填充墙与主体结构之间设置隔离缝,缝的宽度为允许层间位移[△]或20mm。填充墙与框架柱、梁的缝隙可采用柔性材料填充、封缝。连接构造应满足传力、变形、耐久及防护要求。


图5.4.4 墙与主体结构柔性连接构造
1-墙(柱);2-预埋件(间距≤600或四皮砖)
5.4.5 填充墙顶部宜卡入设在梁、板底及柱侧的卡口钢件内,墙顶卡口钢件的水平间距不宜大于1500mm(图5.4.5)。


图5.4.5 墙与钢筋混凝土梁的柔性连接
1-框架梁;2-砌体填充墙
5.4.6 当填充墙长度大于20倍墙厚或大于4000mm时,应设置芯柱。芯柱竖向钢筋不宜小于ΦRH10。箍筋宜为ΦRH5,竖向间距不宜大于400mm(两皮砖)。竖向钢筋与框架梁采用后锚固连接。柱顶与框架梁(板)应预留不小于20mm的缝隙,用硅酮胶或其他弹性密封材料封缝。当填充墙有宽度大于2100mm的洞口时,洞口两侧应加设宽度不小于50mm的单筋混凝土柱。

5.4.7 填充墙墙体高度超过4m时,宜在墙半高处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水平系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60mm;填充墙高不宜大于6m。

5.4.8 连接用钢筋、金属配件、铁件、预埋件等均应做防腐防锈处理。

5.4.9 主体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三级或四级的填充墙,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可采取刚性连接。

5.4.10 砌块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四皮砌块配置2Φ5拉结钢筋,6度、7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8度时应沿墙全长贯通。

Ⅲ 砌块承重墙


5.4.1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的局部尺寸限值宜符合下列规定,局部尺寸不足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1 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为1.2m;
    2 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为1.2m;
    3 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为1.2m。

5.4.12 蒸压硅酸企口小型砌块房屋应按表5.4.12的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对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房屋、横墙较少的房屋、各层横墙很少的房屋,尚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中关于增加层数的对应要求,应按表5.4.12的要求设置芯柱。

表5.4.1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砌块房屋芯柱设置要求
5.4.12.jpg

注:外墙转角、内外墙交接处、楼电梯间四角等部位,应允许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替代部分芯柱。

5.4.1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房屋混凝土芯柱,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墙纵横墙交接处、墙段两端和较大洞口两侧宜设置不少于单孔的芯柱;
    2 有错层的多层房屋,错层部位应设置墙,墙中部的钢筋混凝土芯柱间距宜适当加密,在错层部位纵横墙交接处宜设置不少于4孔的芯柱;在错层部位的错层楼板位置尚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5.4.14 梁支座处墙内宜设置芯柱,芯柱灌实孔数不少于3个。当8度房屋采用跨度大于6.0m的梁时,宜在梁支座处墙内设置构造柱;并应考虑梁端弯矩对墙体和构造柱的影响。

5.4.15 混凝土砌块砌体房屋的圈梁,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圈梁的截面宽度宜取墙宽且不应小于200mm,配筋宜符合表5.4.15的要求,箍筋直径不小于Φ6;
    2 基础圈梁的截面宽度宜取墙宽,截面高度不应小于200mm,纵筋不应少于4Φ14。

表5.4.15 企口小型砌块砌体房屋圈梁配筋要求

配筋

烈度

6、7

8

最小纵筋

4Φ10

4Φ12

箍筋最大间距(mm)

250

200


5.4.16 楼梯间墙体构件除按规定设置构造柱或芯柱外,尚应通过墙体配筋增强其抗震能力,墙体应沿墙高每隔四皮砌块水平通长设置Φ4点焊拉结钢筋网片;楼梯间墙体中部的芯柱间距,6度时不宜大于2m;7、8度时不宜大于1.5m。

5.4.17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房屋的其他抗震构造措施,尚应符合本规程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有关要求。

5.4.18 圈梁和构造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应先砌墙后浇注,且墙柱连接面砌体应预留马牙槎。

5.4.19 梁下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段应设置刚性混凝土梁垫;当设有圈梁时,梁垫应与圈梁整浇。

5.4.20 多层房屋的底层墙体每两皮水平灰缝内、顶层墙体每两皮水平灰缝内及其他各层墙体每四皮水平灰缝内,应通长配置不少于2Φ5、横向分布钢筋间距不大于600mm的焊接钢筋网片。

5.4.21 墙体与墙体交接处,应沿墙高每两皮的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Φ5的拉结钢筋,其伸入墙体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m。

5.4.22 圈梁宜连续地设在同一水平面上并形成封闭状。当不能在同一水平面上闭合时,应增设相同截面的附设圈梁,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圈梁间垂直距离,且不小于1m。

5.4.23 圈梁兼做过梁时,圈梁钢筋应按过梁计算所需的钢筋配置量。

5.4.24 7度抗震设防区6层、7层建筑及8度抗震设防区5层、6层建筑的底部两层;7度抗震设防区5层建筑及8度抗震设防区4层建筑的底部一层的所有抗震墙均应采用配筋砌体,其水平灰缝应配置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得低于0.07%。

5.4.25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结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相关的规定。

5.5 夹心墙构造设计


5.5.1 夹心墙的夹层厚度不宜大于120mm。

5.5.2 夹心墙的内、外叶墙宜采用可调节变形的拉结件(图5.5.2),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可调节拉结件的两叶墙灰缝之间的高差不应大于20mm,拉结件孔眼和扣钉间的公差不应大于1.6mm;
    2 拉结件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4mm,竖向间距和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00mm。


图5.5.2 可调节拉结件
1-扣钉件;2-孔眼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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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墙体裂缝控制


6.1 一般规定


6.1.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墙体中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引起应力集中、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处。伸缩缝的间距可按表6.1.1采用。

表6.1.1 砌体房屋伸缩缝的最大间距(m)
6.1.1.jpg

注:1 对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房屋墙体采取内保温做法时,取表中数值乘以0.8的系数,当墙体为外保温或夹心墙时,其间距可取表中数值;
        2 在钢筋混凝土屋面上挂瓦的屋盖应按钢筋混凝土屋盖采用;
        3 层高大于5m的配筋砌块砌体结构单层房屋,其伸缩缝间距可按表中数值乘以1.3;
        4 温差较大且变化频繁地区和严寒地区不采暖的房屋及构筑物墙体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应按表中数值予以适当减小;
        5 墙体的伸缩缝应与结构的其他变形缝相重合,缝宽度应满足各种变形缝的变形要求;在进行立面处理时,必须保证缝隙的变形作用。

6.1.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应采取下列防裂措施:
    1 在窗肚墙每两皮砌块的水平灰缝内设置2Φ5的钢筋;
    2 在承重外墙底层窗台板下,应配置通长水平钢筋;
    3 墙体局部开洞处及不利墙垛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6.1.3 房屋顶层外纵墙两端和底层端部第一、二开间门窗洞口两侧,孔洞中应设置不小于1Φ10纵向钢筋(CRB600H),钢筋应在楼层圈梁或基础内锚固,并应用不低于Cs20专用灌孔混凝土灌实;在门窗洞口两侧的水平灰缝内,应设置长度不小于900mm、竖向间距为480mm(四皮砌块)的2Φ4焊接钢筋(CRB600H)网片;顶层设置通长钢筋混凝土窗台梁时,窗台梁的高度应为砌块高的模数,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Φ10,箍筋宜为Φ5@200,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为C20。

6.1.4 夹心墙的外叶墙应设置控制缝,控制缝的设置应满足抗震设计要求,竖向控制缝间距不应大于10m。

6.1.5 竖向控制缝宽度不应小于25mm,缝内填以柔性填充材料,且外部应用具有防渗漏密封功能的材料进行密封(图6.1.5)。


图6.1.5 控制缝做法
1-密封剂及背衬;2-柔性、可压缩填料
6.1.6 夹心墙的外叶墙应根据块体材料特性设置控制缝,对于烧结装饰砖类砌体,其横向间距宜为6m~8m,对于混凝土装饰砌块类砌体,控制缝间距宜为4m~6m,控制缝应采用硅酮胶或其他密封胶嵌实。

6.1.7 圈梁或楼板外挑与外叶墙的接触面上宜设置2mm~3mm厚度的弹性层(图6.1.7)。


图6.1.7 保温层和弹性层示意
1-托挑构件;2-内叶墙;3-外叶墙;4-内、外墙拉结筋;5-弹性层;6-保温材料
6.1.8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与混凝土梁、柱相接触部位,应采取防裂措施。

6.1.9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外墙保温饰面层为非薄抹灰时,应控制饰面自重累积作用产生的变形。

6.1.10 建筑物温度和变形集中敏感区域的墙体宜采用配筋砌体,其配筋率不宜小于0.07%。

6.1.11 对外墙的混凝土圈梁、构造柱及墙与基础交接处等易产生“热桥”部位应采取保温构造措施。

6.2 裂缝控制措施


6.2.1 外廊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式结构且长度大于或等于40m时,宜沿外廊混凝土板每隔15m~20m设置变形缝。

6.2.2 软土及有软弱下卧层的地基,应根据工程场地的具体情况,按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地基处理。

6.2.3 底层墙体应采取下列措施:
    1 易受碰撞底层外墙面及门窗洞口等应有防冲击措施;
    2 承重外墙窗台板下及下皮砖的水平灰缝,应通长设置2根直径4mm、横向分布钢筋间距不应大于600mm的点焊钢筋网片。

6.2.4 顶层墙体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对施工及正常使用中的混凝土屋盖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
    2 屋面保温(隔热)层或屋面刚性面层及砂浆找平层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6m,并与女儿墙或突出屋顶的外墙(如水箱间、楼梯间等)隔开,其缝宽不应小于30mm,并填塞弹性防水嵌缝膏料;
    3 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板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的间距不宜大于12m,并应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部檐口;
    4 顶层屋面板下设置现浇混凝土圈梁时,应沿内外纵拉通。圈梁高度不宜小于180mm,配筋不应小于4根直径10mm钢筋;
    5 顶层山墙、端部两开间范围的内外纵墙及横墙交接处设置抗裂构造柱,温差较大的地区宜在端部两开间的墙门窗洞口两侧设抗裂柱。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3m;
    6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房屋女儿墙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梁。

6.2.5 阳台悬挑梁宜只承受本楼层重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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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施 工


7.1 一般规定


7.1.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1.2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气候环境和墙体材料特点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7.1.3 冬期施工时,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的有关规定。

7.1.4 进入现场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除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外,尚应对砌块强度进行复检,待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自出釜之日起,宜放置14d后方可出厂。储藏、运输及施工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7.1.6 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图要求、材料特点、气候环境及现场条件,制定墙体的施工方案。

7.1.7 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承重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不宜进行冬期施工。

7.2 施工准备


7.2.1 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应结合设计图纸及实际情况,编制出专项施工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性文件。

7.2.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装卸时应轻装轻卸,堆放场地应坚实、平坦、干燥,并宜靠近砌筑现场,避免制品多次搬运。

7.2.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应按规格、等级分别码垛堆放,堆垛高度不宜超过2m,堆垛上应设标志。砌块表面应保持洁净,未加包装的块材堆垛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应有遮雨措施。

7.2.4 缺棱、掉角的砌块不宜使用,对于局部有小于25mm缺欠的砌块,应用专用修补砂浆进行修补。

7.2.5 现场配制砂浆,应预先进行试配;专用砂浆,应预先试配并经砌体试验验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出具完整的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符合要求后方可应用。

7.2.6 掺有引气剂的专用砌筑砂浆,其引气量不应大于20%。

7.2.7 浇筑圈梁混凝土前应用钢丝网封住企口小砌块的孔洞。

7.3 砌筑工程


7.3.2 砌筑前,应按排块图立皮数杆,墙体的阴、阳角及内外墙交接处应增设皮数杆。皮数杆应标示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皮数、灰缝厚度以及门窗洞口、过梁、圈梁和楼板等部位的标高。

7.3.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宜采用专用铺灰器,铺灰长度不应大于800mm。铺灰器构造见本规程附录F。

7.3.4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不得与其他块体材料混砌。

7.3.5 砌筑外墙时,不得留脚手眼,应采用里脚手或双排脚手。

7.3.6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砌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筑薄灰缝砌体前,应清除砌块预镂布筋沟槽内的渣屑,并在沟槽内坐浆后布置钢筋;
    2 应从外墙转角处或定位处开始,内、外墙同时砌筑;
    3 内、外墙应同时砌筑,纵、横墙应交错搭接。墙体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与斜槎交接的后砌墙,灰缝应饱满密实,砌块之间粘结良好;
    4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上下皮应错缝砌筑,搭接长度不得小于块长的1/3,当砌块长度小于300mm时,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块长1/2;
    5 不宜撬动和碰撞已砌的砌体,当确需撬动和碰撞时,应清除原有的砌筑砂浆重新砌筑。

7.3.7 在墙体砌筑前一天应对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浇水、浸湿,其浸水深度宜为8mm。

7.3.8 墙上因埋设暗线、暗管及固定门窗需要在墙上镂槽或钻孔时,应采用专用工具,严禁劈斧砍。

7.3.9 固定门、窗用的带有孔洞砌块,宜采用预先加工成孔的块材。

7.3.10 不得在墙上横向镂槽,竖向管线宜设在企口小型砌块孔洞内。

7.3.11 混凝土构件(圈梁、构造柱)外贴的薄型块,应预先置于模板内侧使其作为外模板的一部分,应加强该部位混凝土的振捣。

7.3.12 专用砂浆应严格按相应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搅拌。

7.3.13 砌体灰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灰缝应做到横平竖直,全部灰缝均应满铺砂浆。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5%;
    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8mm,所埋设的钢筋网片或拉结筋必须放置在砂浆层中,不得有露筋现象;
    3 砌筑需灌孔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应随砌随清除孔洞灰缝处的内挤灰。
    4 墙体灰缝不应勾缝处理。

7.3.14 框架填充墙顶处预留的间隙宜在墙体砌筑15d后封堵。

7.3.15 正常施工条件下,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每天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7.3.16 凡穿墙或附墙管道的接口,如管道之间的接口,管道与洁具,设备的接口,应严格防止渗水、漏水。

7.3.17 墙体砌筑后,外墙应做好防雨遮盖,避免雨水直接冲淋墙面。

7.4 夹心墙施工


7.4.1 施工前应按技术要求和施工程序砌筑一个开间和层高的样板墙,夹心墙尚应按排块图砌筑,在建设、设计、施工三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作为指导工程的样板,保留到工程验收之后。

7.4.2 砌筑底层墙体前,应对基础工程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墙体施工。

7.4.3 砌筑墙体应设置皮数杆,其有效间距不宜小于15m,墙体的阴、阳角及内、外墙交接处应增设皮数杆。

7.4.4 正常施工条件下,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4m或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7.4.5 砌筑时,砌块墙体宜采用专用铺灰器具,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应随砌随刮平。

7.4.6 夹心墙砌体应上下错缝,灰缝应横平竖直、饱满、密实,严谨用水冲浆灌缝。

7.4.7 内、外叶墙应沿墙高分段砌筑,每段墙体应按内叶墙→保温板→空气间层→外叶墙→拉结件的顺序连续施工。

7.4.8 砌筑外叶墙时,应先砌筑好摞底砖,底层砌筑砂浆应采用防水砂浆,并应随砌随清扫残留在外叶墙外表面的砂浆。

7.4.9 保温板应按墙面尺寸及拉结件竖距进行裁割,横向搭接的两侧边应切割成45°度坡角,切割后的保温板不应缺棱掉角;保温板应固定在内叶墙,从一侧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安装,并及时清理落在接缝处的杂物;上下保温板的竖缝应错开,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00mm,外墙转角处保温板应咬槎搭接。

7.4.10 叶墙拉结件端部应置于水平灰缝内,在灰缝内每边的埋入长度不应小于50mm。当设,计无规定时,Φ4连接件不宜少于4个/㎡,Φ6连接件不宜少于3个/㎡。

7.4.11 每段内、外叶墙砌筑完后,应检查墙面的垂直度和平整度,并随时纠正偏差。

7.4.12 在底层墙体底部、每层圈梁上、门窗洞口、过梁上及不等高房屋的屋面交接处等部位,应设置外墙泄水口并采取预留孔,严禁砌完墙体后打凿孔,墙体砌筑完后应清理预留孔。

7.4.13 砌筑施工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高度,且不应大于4m。

7.4.14 遇雨天应停止施工,新砌墙体应用防雨布遮盖,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当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时,应拆除后重新砌筑。

7.4.15 对伸出墙面的建筑部件根部及水平装饰线脚等处,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7.4.16 内叶墙设计规定的洞口、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不得在砌好的墙体上剔凿或用冲击钻钻孔。

7.5 抹灰工程


7.5.1 抹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抹灰宜在墙体砌筑完成60d后进行,且应在砌体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2 不同材质的基体交接处,应在抹灰前铺设加强网,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门窗洞口、阳角处应做加强护角;
    3 墙体抹灰宜优先采用机械喷涂方式。当采用机械喷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JGJ/T 105的规定。

7.5.2 抹灰前栏杆、预埋件等位置应正确,与墙体连接应牢固,钢网钉挂应牢固,并应将砌块墙面的灰缝、孔洞、凿槽填补密实、整平,消除砌体表面灰屑、油污及尘灰等。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抹灰。

7.5.3 抹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灰砂浆的抹灰厚度大于10mm时,应分层抹灰,并在第一层初凝时用瓦刀将抹灰面上每隔2000mm左右划出分隔缝,缝深至基层墙体;
    2 每层砂浆应分别压实、抹平,抹平应在砂浆初凝前完成。每层抹灰砂浆应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在前一次抹灰砂浆具有一定强度后(不应少于16h),方可进行后续抹灰施工。抹面层砂浆时应使表面平整,宜采用木抹子或塑料抹子进行表面搓光处理,严禁用铁抹子压光;
    3 墙体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抹灰砂浆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抹灰砂浆施工完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5 抹灰砂浆层凝结后应及时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

7.5.4 内墙抹灰宜采用下列流程:基体表面处理(清扫浮灰及渣屑)→贴灰饼→设标筋→做护角→抹窗边→抹底灰→抹踢脚线及墙裙→划分隔缝→抹面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墙体基面不平,局部超厚部分,应先分层找平,每层厚度宜为8mm,不得一次填平;
    2 应根据灰饼厚度在墙面阳角做护角;
    3 灰层接茬处,先抹者应稍薄,然后均匀接通,不宜接茬过多,防止接茬不平;
    4 待基层砂浆终凝后应用水润湿,然后抹面层砂浆。面层砂浆视设计需要选定,也可按设计要求做其他装饰面层。经常遇水部位(洗衣池台度、厕所便池台度等)应采用水泥基抹灰砂浆。

7.5.5 外墙抹灰前,应先处理门窗框与砌体之间的缝隙,可采用下列方法:
    1 用纤维防水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并涂刷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一层,涂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2 用柔性材料封填,应在门窗框与外墙交界处留10mm深凹槽,用纤维防水砂浆或聚合物防水砂浆填塞密实,再刷1mm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

7.5.6 外墙抹灰宜采用下列流程:基体表面处理→挂线→贴灰饼、设标筋→抹找平层→划分隔缝→抹面层,做法可按本规程第7.5.4条的规定执行。

7.5.7 雨期刚抹好的外墙面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雨淋。

7.5.8 夏季干燥天气进行墙体抹灰时,应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7.6 灌孔混凝土浇注


7.6.1 灌孔混凝土中的粗骨料粒径宜为5mm~15mm;所用外加剂不得对钢筋产生腐蚀作用且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7.6.2 芯柱的纵向钢筋宜采用高延性高强钢筋(CRB600H),并从每层墙顶向下穿入小型砌块孔洞,通过清扫孔与圈梁(基础梁、楼层圈梁)或连系梁处的预留钢筋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d,d为钢筋直径。

7.6.3 浇注灌孔混凝土前应由墙底部的清扫孔将芯柱内的散落灰浆及杂物清除干净。

7.6.4 每次连续浇注芯柱的高度不应大于1.8m,应采用专用振捣机具灌实。施工缝宜留在块材的半高处,施工缝的界面应在接续施工前进行清洁处理。

7.6.5 承重墙的混凝土芯柱应与混凝土圈梁浇成整体。

7.6.6 砌筑需灌孔的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墙体时,应随砌随清除孔洞灰缝处的内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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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质量验收


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单位应提供全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工法)、所用材料检验报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现场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文件。

8.1.2 当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质量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时,验收时应以承包文件及设计文件为准。

8.1.3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正常使用的墙体,应严禁验收。

8.1.4 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应单独验收。

8.2 砌体工程


8.2.1 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包括:基础、芯柱、防潮层、预埋拉结钢筋、网片及节点焊接和其他隐蔽工程。

8.2.2 砌块砌体工程质量验收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2 砌块、砂浆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以及钢筋、钢丝网、耐碱玻纤网格布等其他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砂浆等材料有害物质的检验报告;
    4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及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5 施工记录;
    6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7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8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9 不合格项目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0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8.2.3 当小型砌块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

8.2.5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和砂浆(含专用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程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砂浆试件的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的干体积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程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砌块的干体积密度检验报告。
    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存放时间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生产日期。
    4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和砂浆原材料的放射性指标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检查方法:材料进场检查供货单位提供的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的检验报告。
    5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承重砌体的芯柱在楼盖处应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芯柱混凝土不得漏灌。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2.6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体尺寸和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6的规定。

表8.2.6 砌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
8.2.6.jpg



    2 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表中1、2、3项,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大面积房间和楼道按两个轴线或每10延米按一标准间计数。每间检验数量不应小于3处。
        2)表中5、6项,在检验批中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按表8.2.6。
    3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不应与其他墙材混砌。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取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4 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砌体灰缝的砂浆水平灰缝、垂直灰缝饱满度要求分别不应小于95%;不应有透明缝、瞎缝。
    抽检数量: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砌块底面与砂浆的黏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砌块,取其平均值。
    5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不应大于10mm,垂直灰缝厚度不应大于10mm;薄灰缝时灰缝厚度不应大于6mm。
    检测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测,用尺测量5皮砌块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6 砌体砌筑时应错缝搭接。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
    7 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取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8 梁、板底部砌体填充墙砌完15d后,再补砌空隙,斜砌砌块应挤紧,并用砂浆填实。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中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 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的砌筑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抽检批抽10%接槎,且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3 抹灰工程


8.3.1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25mm时的加强防裂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设计要求的加强措施。

8.3.2 抹灰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施工执行的标准;
    2 抹灰、挂网所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厂验收记录和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的复验报告;
    3 施工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6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7 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8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8.3.3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30㎡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3.4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按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

8.3.5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灰前基体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和做基层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及检查施工记录。
    2 抹灰砂浆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交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 抹灰层应挂防裂网。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 抹灰层应分层进行,抹灰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 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黏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落、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3.6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手摸检查。
    2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清洁。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摸检查。
    3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测。
    6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6的规定。

表8.3.6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3.6.jpg

8.4 夹心墙工程


8.4.1 夹心墙工程验收除执行本条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中有关子分部工程验收的技术规定。
    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夹心墙的设计文件、图纸审查、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2 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文件;
    3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4 施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现场验收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拉结件的防腐镀层检测报告;
    7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8.4.2 对以下隐蔽项目应进行验收:
    1 防潮层;
    2 沉降缝、伸缩缝、控制缝和防震缝;
    3 内叶墙外侧和外叶墙内侧原浆刮平;
    4 保温板厚度、接槎;
    5 空腔层厚度及清理;
    6 预埋拉结件及钢筋位置、数量;
    7 门窗洞口边,内、外叶墙的接槎连接;
    8 构造柱位置、数量;
    9 “热桥”部位处理;
    10 其他隐蔽工程项目。

8.4.3 夹心保温工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规定返工重做。
    1 保温板的密度等级、规格、导热系数指标中任何一项未达到设计要求或本规程规定;
    2 保温板的安装违反施工工序要求,造成保温板缺棱掉角、板缝过大或板间砂浆嵌缝;
    3 内、外叶墙拉结件未按要求做防腐处理或其规格、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规定。

8.4.4 夹心墙所用块体材料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装饰砌块每5万块砖或每1万块砌块应至少抽检一组,其他块体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查块材出厂合格证及块材进场强度等级复试报告。

8.4.5 砌筑砂浆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³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作1组试块),试块标养28d后作强度试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8.4.6 保温板的导热系数、密度等性能、抗压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500㎡保温板至少抽检一组。
    检验方法:检查保温板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复试报告。

8.4.7 拉结件的品种、规格、尺寸、力学性能及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个。
    检验方法:尺量拉结件长度允许偏差±2.5%范围之内;检查拉结件防腐镀层检测报告,不锈钢拉结件检查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复试报告。

8.4.8 保温板厚度、其水平和竖向接缝必须严密,空气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楼层(4m高以内)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延米,每楼层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查看施工隐蔽验收记录。

8.4.9 砌体灰缝应饱满,砖砌体内叶墙水平灰缝和垂直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砌块砌体内叶墙水平灰和缝垂直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各种块材外叶墙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黏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8.4.10 墙体拉结件的水平及竖向间距、埋入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4.11 保温板安装位置应正确,上下层保温板间压槎错缝搭接及横向保温板45°坡角压槎搭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推(视其是否与内叶墙贴紧)。
    检查数量:按楼层(4m高以内)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延长米,每楼层不应少于3处。

8.4.12 空气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为±3mm。
    检查数量:按楼层(4m高以内)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延米长,每楼层不应少于3处。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8.4.13 放置拉结件的两叶墙水平灰缝要保证水平对准,误差不得超过±3mm,放置可调节拉结件的内、外叶墙水平灰缝高差不超过30mm。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8.4.14 外墙的门窗洞口四周,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5个洞口。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4.15 圈梁、过梁等易产生“热桥”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5 灌孔混凝土


8.5.1 灌孔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2 灌孔混凝土执行标准、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以及钢筋布等其他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3 灌孔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及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4 施工记录;
    5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6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7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8 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9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8.5.2 灌孔混凝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对照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砌块(砖)砌体用灌孔混凝土》JC 861及设计文件设计对其性能指标进行逐项核对,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附录A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热惰性指标的计算方法


A.0.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热惰性指标可按下列公计算:


式中:Dma——砌体热惰性指标;
          Rma——砌体热阻[(㎡·K)/W];
          Sma——砌体平均蓄热系数[W/(㎡·K)],亦称砌体计算蓄热系数Sc
          γma——砌体干密度(kg/m³);
          λma·c——砌体计算导热系数[W/(㎡·K)];
          δ——砌体厚度(m);
         Cma——砌体平均比热容[W·h/(kg·K)];
          C1、C2——分别为砌体中小型砌块及砌筑砂浆的比热容[W·h/(kg·K)];
          V1、V2——分别为单位砌体体积中小型砌块及砌筑砂浆所占的体积比值。

A.0.2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热惰性指标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干密度γma,可由构成砌体的小砌块或配筋小砌块的表观密度、砌筑砂浆的密度及他们在体积所占的体积比值加权计算求出;
    2 砌体计算导热系数λma·c可由检测的砌体热阻Rma及厚度δ按公式(A.0.1-4)求出;
    3 空气的比热容为0.2W·h/(kg·K);
    4 配筋小型砌块砌体的比热容可取钢筋混凝土的比热容C1为0.27W·h/(kg·K);
    5 各类混凝土及保温材料的比热容可在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中查取,计算时应将查取的比热容值乘以0.28换算系数,使其单位变为W·h/(kg·K)。

附录B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夹心砌体热阻计算方法


B.0.1 蒸压硅酸盐小型砌块夹心砌体的热阻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Rs·ma——小型砌块夹心砌体热阻[(㎡·K)/W];
          Rma·i——内叶小型砌块砌体热阻[(㎡·K)/W];
          Rma·e——外叶小型砌块砌体热阻[(㎡·K)/W];
          Rs——夹心层热阻[(㎡·K)/W]。

B.0.2 小型砌块夹心砌体的热阻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内叶、外叶小型砌块砌体的热阻Rma·i、Rma·c可按本规程表4.2.2选取,亦可根据本规程第4.2.2条第2款的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绝热 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 13475规定的检测确定。
    2 夹心层为封闭空气间层时:


式中:Rs——空气间层热阻[(㎡·K)/W],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查取;
          0.83——考虑连接筋影响的修正系数。

    3 夹心层是保温材料填充时:


式中:δs——夹心层厚度(m);
          λc——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计算值[W/(m·K)];
          λ——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W/(m·K)];
          α——修正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查取。

.

附录C 蒸压硅酸盐墙体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标计算方法


C.1 墙体传热系数计算方法


C.1.1 墙体传热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Kp、K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K)];
          R0·p、R0·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阻[(㎡·K)/W];
          Rp、R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阻[(㎡·K)/W],为各构造层热阻之和;
          Rj·P、Rj·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各构造层热阻[(㎡·K)/W],小型砌块砌体层应取砌体热阻Rma
          δj·p、δj·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各构造层厚度(m);
          λc·j·p、λc·j·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各构造层材料的计算导热系数[W/(m·K)];
          Ri——墙体内表面热阻[(㎡·K)/W],取Ri=0.11[(㎡·K)/W];
          Re——墙体外表面热阻[(㎡·K)/W],取Re=0.04[(㎡·K)/W]。

C.1.2 墙体传热系数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小型砌块砌体是一个构造层次,计算导热系数λc,为砌体的当量导热系数λc,可按本规程附录A中的计算公式(A.0.1-4)计算求出。若砌体热阻已知,可直接用砌体热阻Rma代入计算。
    2 结构性热桥部位主要是指以钢筋混凝土为主的结构构件部位,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计算厚度可按结构体系选择:
        1)砖混和框架结构体系建筑以企口小型砌块砌体的厚度为计算厚度δ;
        2)框剪和剪力墙结构体系建筑以剪支或剪力墙的厚度为计算厚度δ。
    3 计算内墙的传热系数时,内墙两侧面的表面换热系数Ri均为0.11[(㎡·K)/W]。

C.2 墙体热惰性指标计算方法


C.2.1 墙体热惰性指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Dp、D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热惰性指标,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各构造层热惰性指标Dj·p、Dj·b之和;
          Rj·p、Rj·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各构造层的热阻[(㎡·K)/W];
          Sc·j·p、Sc·j·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各构造层材料的计算蓄热系数[W/(㎡·K)]。

C.2.2 墙体热惰性指标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小型砌块砌体是一个构造层次,计算蓄热系数Sc为砌体平均蓄热系数Sma,可按本规程附录B第B.0.1条的计算公式计算求出;
    4 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钢筋混凝土构件计算厚度同该层的热阻计算厚度δ。

C.3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及平均热惰性指标计算方法


C.3.1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及平均热惰性指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Km、Dm——分别为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W/(㎡·K)]和热惰性指标;
          Kp、K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K)],按本规程的C.1.1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Dp、D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热惰性指标,按公式(C.2.1-1)、(C.2.1-2)计算;
          A、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热桥部位的面积Fp、Fb在建筑外墙中(不含门、窗)所占面积比值,可统计计算得出,亦可根据设计建筑的结构体系按表C.3.1选取。

表C.3.1 Fp和Fb在建筑外墙中所占比值A和B
c.3.1..jpg

附录D 蒸压硅酸盐四边简支双向板的弯矩系数表


表D 四边简支双向板的弯矩系数表
d.jpg

附录E 蒸压硅酸盐受压构件的纵向弯曲系数φ(砂浆强度≥Ms5)


附录F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铺灰器



图F 蒸压硅酸盐企口小型砌块铺灰器构造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绝热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 13475
    《建设用砂》GB/T 14684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 17671
    《预拌砂浆》GB/T 25181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
    《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JGJ/T 105
    《装饰多孔砖夹心复合墙技术规程》JGJ/T 274
    《装饰混凝土砌块》JC/T 641
    《混凝土砌块(砖)砌体用灌孔混凝土》JC 861
    《非烧结块材砌体专用砂浆技术规程》CECS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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