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294-2021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质量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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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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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294-2021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质量评价.pdf简介:

DB31/T 1294-2021 是上海市地方标准,具体名称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质量评价》,该标准主要针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养护工作提出了详细的管理和评价标准。古树名木是具有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树木,而古树后续资源则指的是在古树名木附近或周边生长的,可能成为未来名木的树种。

该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和提升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养护工作,以保证其健康生长,延续和传承城市的文化和历史。它涵盖了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养护计划的制定、养护措施的实施、养护效果的评估等,对养护人员的技术要求、养护设施的要求、养护记录的管理等都有具体的规定。

评价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养护措施的科学性:是否采用了适宜的养护措施,如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2. 养护工作的及时性: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养护,如定期巡查、记录养护情况等。 3. 养护效果的评估:古树的生长状况、健康状况、病虫害发生情况等是否良好。 4. 环境保护:是否考虑了周边环境对古树的影响,如防止过度开发、保护生态环境等。

总的来说,DB31/T 1294-2021 是为了保证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长期健康,同时也是对古树保护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的一种重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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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古树养护质量评价的准则、评价指标、等级划分和评价内容等。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古树养护质量的评价。

DB31/T 1294—2021

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质量评价

4.1.1古树养护质量评价的对象为单株古树,评价其回溯一年期限内的养护质量。 4.1.2评价对象的保护区内有其他古树时2017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第四册 隧道工程.pdf,以相连树冠整体的投影衡量评价对象的树冠大小 对象的保护区和控制区也应相应调整。

4.1.1古树券护质量评价的对象为单株古树,评价其回溯一年期限内的养护质量。 4.1.2评价对象的保护区内有其他古树时,以相连树冠整体的投影衡量评价对象的树冠大小,该评价 对象的保护区和控制区也应相应调整。 4.1.3回溯一年内媒体曝光违法行为的,评价结果按不达标处理。 4.1.4评价时间无限制,根据需求组织评价人员开展古树养护质量评价。 4.1.5评价应至少由三名评价人员独立开展,评价人员应至少有三年古树从业经验。 4.1.6加分项创新评价指标应由行业内有资深经验的评价人员认定。 4.1.7被评价方应按本文件的评价要求,做好评价对象的养护作业,并提交相应的纸质档案、报告等相 关文件,同时还应将电子档案提交到上海市古树名木管理平台。 4.1.8评价应按本文件,填写古树养护质量评价表(见附录A的表A.1~表A.5),并填写评价理由。部 分评价子项在评价时不符合当前条件的,可作缺项处理。 4.1.9评价应对被评价方提交的纸质档案、报告等进行审查,同时查验上海市古树名木管理平台的结 果、并进行现场考察,出具评价报告

4.2.1古树养护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控制项、评分项和加分项组成。评分项由生长与生境、养护措施、 管理措施三项评价指标组成,各评价指标下设若干基本项。加分项由提高与创新二项评价指标组成,各 评价指标下设若干基本项。

DB31/T 129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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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评价指标换算得分值为Q:,即按所有参评子项实际得分值总和除以所有参评子项初始赋予的分 值总和再乘以100分计算,公式(1)如下:

式中: Q 评价指标换算得分值: A 参评子项分值; B 参评子项实际得分值

Q=100×∑B/∑A

梦计专项勿值 B:一参评子项实际得分值。 4.2.7古树养护质量评价的得分值为≥Q,即按评分项三项评价指标加权得分值W:Q:累加后的总值 加上加分项Qm计算,公式(2)如下:

+.2.7 占树养护质量评价的得分值为乙Q,即按评分项三项评价指标加权待分值WQ:系加后的总值 加上加分项Qm计算,公式(2)如下:

加上加分项Qm计算,公式(2)如下:

式中: ZQ一养护质量得分值; WQ一评价指标加权得分值; Q加一加分项总值。 4.2.8评分项三项评价指标权重系数W:和评价基本项分值按表1取值。

∑Q 养护质量得分值; W;Q 评价指标加权得分值: 2 加分项总值

表1评价指标权重和基本项分值

加分项总值Q为提高与创新评价指标下各基本项得分之和,最高分10分。 古树养护质量评价最终分值为M,应取评价人员评价得分值≥Q的平均值确定,古树养护质 结果按评价最终分值M确定,分四个等级。

在进行古树养护质量评价时,应首先对下列情况进行判定: 保护区内未发现挖坑取土、焚烧、倾倒有害废渣废液、排放废气、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损 害古树正常生长的活动。 控制区内当年无私自新增对古树生长有影响的建(构)筑物。 控制区内未使用国家和上海禁止使用的农药。 近三年内未发生移植、倒伏、主干死亡等严重影响景观与生长的情况。 未发生砍伐、剥损、刻划主干等其他使古树生长致命的因素。 一无失管失养状态。

5.2.1.1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基本项由保护区和控制区两个子项组成。保护区范围的距离应采用专业的建筑工程测量 工具测定,宜采用皮卷尺现场实测。控制区范围的面积S应以古树主干与土壤结合部的基部中心为圆 心,半径参考见附录B中表B.1。

5.2.1.2生境现状

生境现状基本项由自然地面标高、水道、道路、保护设施、周边植物和地被覆盖六个子项组成。地面 的原始标高变化、水道变化、道路变化宜现场观测判定,必要时应由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测绘报告, 设置的保护设备设施应符合DB31/T682中保护设施的规定,且无安全隐患。地被应符合DG/TJ08 702中地被植物养护规定,周边植物应符合GB/T51168中有害植物的规定。

5.2.1.3古树形态

古树形态基本项由树冠、树干倾斜和树干损伤三个子项组成。树冠生长情况可现场观察判定。 斜度应采用铅锤观测法现场测定,必要时应采用经纬仪观测法测定。树干损伤面积占比宜采用 测判定。

生长势基本项由叶片、新梢、枝条和根颈四个子项组成。生长势鉴定应符合LY/T2737中叶片 的规定,叶片、新梢长势占比宜现场观测判定。枝条子项可现场观察判定。根颈掩埋情况可现场 定,以树十基部膨大部分裸露为标准判断,可见膨大的为未掩埋

.2.2.1土壤保护与改良

土壤保护与改良基本项由铺装、施肥、地被、覆盖物和覆七五个子项组成。改良后的土壤的pH值、 4

护与改良基本项由铺装、施肥、地被、覆盖物和覆七五个子项组成。改良后的土壤的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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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灌溉与排水

灌溉与排水基本项由水位观测设施、灌溉和排水三个子项组成。灌溉应符合DB31/T682规定 水应符合GB3838中规定的五类水标准。水位观测设施和排水子项可现场观察判定。灌溉效果 叶片色泽、菱程度判定,灌溉与否宜从地面土壤湿润度判定。

5.2.2.3有害生物控制

5.2.2.4防腐修补

防腐修补基本项由腐烂物处理、创伤面打磨、创伤面涂抹、积水引流和罩面设置五个子项组成。 面打磨占比宜现场观测判定,其余子项可现场观察判定。涂抹桐油应符合DB31/T682规定。

5.2.2.5树体修剪

树体修剪基本项由枝条、短桩、萌枝、切口角度和切口处理五个子项组成。枝条修剪、萌枝保 切口角度应符合DB31/T682规定。各子项均可现场观察判定,

5.2.2.6设施维护

设施维护基本项由支撑与拉攀、防雷设施、铭牌、挡土墙和其他设施五个子项组成。支撑、拉攀诊 涉及安全隐患的,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各子项均可现场观察判定,

5.2.2.7灾害防范与处理

灾害防范与处理基本项由防台、防汛、人为破坏、处理和防雷设施检测五个子项组成。防台、防汛应 符合DB31/T682规定。防雷设施应按QX/T231开展检测。防台、防汛、人为破坏三个子项可现场观 察判定,处理和防雷设施检测应查询上海市古树名本管理平台结果。

5.2.3.1建设机制

建设机制基本项由前期协调、保护方案、方案论证、严格实施和日常监管五个子项组成。古树涉及 建设项目的,应当征求市、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前期协调、保护方案、方案论证、严格实施等子项 判定应查询被评价方提供的档案资料。日常监管记录应查询上海市古树名木管理平台的结果。

DB31/T 129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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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2经费保障

经费保障基本项由养护经费和专项经费两个子项组成。养护经费和专项经费宜以财政经费拨付终 凭证判定。

5.2.3.3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基本项由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个子项组成。档案内容应符合DB31/T682规定。纸质 制作应符合GB/T15418和GB/T11822的要求。电子档案存档应符合GB/T18894的要求。 案子项判定应查询上海市古树名本管理平台的结果,或查询被评价方提供的档案资料

5.2.3.4养护机制

养护机制基本项由养护贵任书、养护记录和专人养护三个子项组成。每株古树应签订养护责任书 附录C)。各子项判定应查询被评价方提供的档案资料。养护记录应查询上海市古树名木管理平台 集。

5.2.3.5巡查机制

巡查机制基本项由巡查频次和巡查记录两个子项组成。巡查频次和巡查记录应查询上海市古树名 理平台的结果

5.3.1.1扩大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在原有基础上面积每增加50m²,评价分值增加1分,不超10分,评价当年有效。 树园单独设立,且保护范围面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至少800m²,评价分值为10分,自建成起 有效。

5.3.1.2新增保护设施

5.3.1.3开展复壮抢救

5.3.1.3.1复壮

古树原长势评估为衰弱、濒危的,当年内开展专项技措的;或拆除树冠内原有树坛GB 50757-2012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划,恢复地被栽植 平价分值为2分。专项技措和拆除树坛应有配套的技术方案,且按技术方案实施

5.3.1.3.2抢救

古树发生险情,及时开展应急抢救作业的,评价分值为2分。抢救作业应有档案资料记录。

5.3.2.1应用新技术

在古树保护区内或树体实施新技术应用时,每认可应用1项新技术,评价分值为1分

在古树保护区内或树体实施新技术应用时,每认可应用1项新技术,评价分值为1分。新技术应有

5.3.2.2凸显古树特色

DB33∕T 1157-201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1/T 1294—2021

体现古树古韵、凸显古树历史、采用独特技术(全市范围首创)、提供科研价值、保留古树与古建 体风貌等内容的,每认可1项,评价分值为2分。以上应有相应的技术证明或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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