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56-2019 深圳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SJG 56-2019 深圳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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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JG 56-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4.2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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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56-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JG 56-2019 深圳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规程简介:

《SJG 56-2019 深圳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规程》是深圳市针对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制定的地方标准,于2019年发布并实施。这个规程主要规范了在深圳市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在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如何有效地应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以提高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规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阐述了规程的目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等基本内容。

2. 建筑隔震技术:明确了隔震设计的基本原则,隔震层的设置、选型、计算等技术要求。

3. 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定了消能器的选型、安装、计算等技术规定,以及消能减震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4. 施工与验收:对隔震和消能减震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质量验收以及后期的维护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5. 附录:提供了相关计算表格、示例等,方便工程技术人员实际应用。

这个规程的出台,旨在提升深圳市建筑的抗震能力,减少地震对建筑的破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深圳市的建筑行业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标准依据。在实施过程中,所有涉及隔震和消能减震的建筑项目,都应当遵循这个规程进行设计和施工。

SJG 56-2019 深圳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式中:fyj、xyj——分别为消能减震结构第j个位移相关型消能部件的屈服力和屈服位 移; αsj——为位移相关型消能部件恢复力的第二刚度系数; μ一一为消能部件的位移延性系数。

4.3.5采用底部剪力法进行消能减震结构的计算分析时,结构的周期、等效阻

消能器参数可按下述步骤计算: 1按照预期目标位移,计算消能减震结构的第一自振周期和阻尼比,采用《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计算出消能减震结构的地震作用,得到消能减震结构的地震 反应; 2按照计算得到的地震反应,再计算得到新的耗能减震结构的第一自振周期和阻 尼比,并根据新的结构第一自振周期和阻尼比按照第1步进行计算,得到消能减震结 构的地震作用,并进一步计算结构的地震反应,直至最后两次迭代计算的结果误差在 5%以内,从而确定消能减震结构的第一自振周期和阻尼比; 3根据迭代计算后的耗能减震结构的第一自振周期和阻尼比计算消能器部件参 数。 4.3.6 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分析时,结构有效阻尼比可采用附加阻尼比的迭代方法 计算。

4.3.7采用时程分析法计算消能器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时在建项目布管布线施工指引(2017版),应按现

峰值也应按照建筑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关规定选 用。

用。 4.3.8采用时程反应分析方法计算得到的消能减震结构时程反应,尚应按照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通过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比较 确定消能减震结构的最大地震反应。 4.3.9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时,计算中消能器宜采用4.3.1条给出的恢复力 ,并由实际分析计算获得消能器的附加阻尼比,不可采用预估值。位移相关型消 能器可采用等刚度的杆单元代替,并依据消能器的力学特性于该杆单元上设置塑性铰 以模拟位移相关型消能器的力学特性。 4.3.10消能减震结构在多遇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总阻尼比应分别计算,消能部件附力 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超过25%时,宜按25%计算。 4.3.11金属位移型消能器在设计风荷载作用下应保持弹性,当结构所遭受的多遇地震 荷载小于设计风荷载时,不宜计入附加阻尼比的影响。 4.3.12当采用底部剪力法进行设计时,消能减震结构的层间剪力在消能部件与主体统 构之间按照刚度进行分配,可以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Vbdi一消能减震结构第j层消能部件分配的层间剪力; Vj—消能减震结构第j层主体结构分配的层间剪力; kbdi一一第j层消能部件的有效刚度; kwj一一第j层主体结构的侧向刚度; V消能减震结构第j层的层间总剪力。

bdj kbdj + kmj kni V kbdi +kn

k,结构第j层的层间抗侧移刚

k,结构第层的层间抗侧移刚度

计算;消能减震部件分配的阻尼力按照实际计算取值。 4.3.15主体结构的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结构的截面抗震验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 的规定执行; 2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宜按多遇地震作用下消能器的附加阻尼比取值。 4.3.16消能减震结构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 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

5.多层与高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5.1.1隔震设计时,应根据设防烈度地震下设定的减震系数及罕遇地震下的隔震结构 隔震层位移控制要求,设置适当的隔震装置。 5.1.2 消能减震设计时,应根据多遇地震下的预期减震要求及罕遇地震下的预期结构 位移控制要求,设置适当的消能部件,消能部件应对结构提供足够的附加阻尼,

位移控制要求,设置适当的消能部件,消能部件应对结构提供足够的附加阻尼。 5.1.3隔震或消能减震设计时,隔震装置或消能减震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隔震装置或消能减震部件的耐久性和设计参数应由试验确定; 2设置隔震装置或消能减震部件的部位,除按计算确定外,应采取便于检查和替 换的措施; 3设计文件上应注明隔震装置或消能减震部件的安装位置及其性能要求,安装前 应对工程中所有各种类型和各种规格的原型部件进行抽检,检验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相 关各章要求、以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隔震装置或消能减 震部件检验的要求。 5.1.4消能器在不同地震强度影响时应充分发挥其预期的作用,消能器连接部件应保 持弹性,且应具有足够的平面外刚度,防止出现平面外失稳。 5.1.5 消能减震结构楼面、屋盖宜满足平面内无限刚性的要求。当楼面、屋盖平面内

限刚性要求不满足时,应考虑楼面、屋盖平面内的弹性变形,并建立符合实际情况 力学分析。抗震计算分析应同时包括主体结构与消能部件

5.1.6 当在垂直相交的两个平面中布置消能器,分别按不同水平方向进行结构地震作 用分析时,应考虑相交处的柱在双向地震作用下的受力。 5.1.7 当对结构抗震和抗风性能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结构振动控制技术,以减小结 构的振动。

1.8消能减震建筑的高度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时 专门研究。

2.1当处于发震断层10km以内时,输入加速度时程曲线应考虑近场影响系数,5kn 内宜取 1.5,5km 以外可取不小于 1.25。

5.2.2隔震层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隔震层可由隔震支座、阻尼装置、抗风装置和抗拉装置组成。阻尼装置和抗风 装置可与隔震支座合为一体,亦可单独设置,必要时可设置限位装置和抗拉装置; 2隔震层宜设置在结构的底部或下部,其橡胶隔震支座应设置在受力较大的位 置,其规格、数量和分布应根据竖向承载力、侧向刚度和阻尼的要求通过计算确定; 3隔震层所有隔震支座的刚心与上部结构的质心偏心率不应大于3%; 4隔震支座的平面布置宜与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中竖向受力构件的平面位置相 对应。隔震支座底面宜布置在相同标高位置上,必要时也可布置在不同的标高位置上 5同一房屋选用多种规格的隔震支座时,应注意充分发挥每个隔震支座的承载力 和水平变形能力; 6同一支承处选用多个隔震支座时,隔震支座之间的净距应大于安装和更换所需 的空间尺寸; 7设置在隔震层的抗风装置宜对称、分散地布置在建筑物的周边,

5.2.3隔震层的橡胶隔震支座应符合下列

1隔震支座在表5.2.3所列的压应力下的极限水平变位,应大于其有效直径的0.55 倍和支座内部橡胶总厚度3倍二者的较大值; 2在经历相应设计基准期的耐久试验后,隔震支座刚度、阻尼特性变化不超过初 期值的±20%;徐变量不超过支座内部橡胶总厚度的5%: 3橡胶隔震支座在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竖向压应力设计值不应超过表5.2.3的规定。

表5.2.3橡胶隔震支座压应力限值

注:1压应力设计值应按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的组合计算;其中,楼面活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范》GB50009的规定乘以折减系数; 2结构倾覆验算时应包括水平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对需进行竖向地震作用计算的结构,尚应包括竖向地震作用效应 组合; 3当橡胶支座的第二形状系数(有效直径与橡胶层总厚度之比)小于5时应降低平均压应力限值:小于5不小于4 时降低20%,小于4不小于3时降低40%。 4外径小于300mm的橡胶支座,丙类建筑的压应力限值为10MPa

2.4弹性滑板隔震支座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竖向压应力设计值不应超过表 2.4所规定限值

5.2.4所规定限值。

表5.2.4弹性滑板隔震支座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下的压应力限值

2橡胶支座部外径不宜小于300mm

5.2.6 上部结构的截面抗震验算可依据水平同减震系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拉 震设计规范》GB50011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抗震房屋的规定进行。 5.2.7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抗震措施,当水平向减震系数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 0.38)不应降低非隔震时的有关要求;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 为0.38)《城市道路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CJJ/T 218-2014》,可适当降低,但烈度降低不得超过一度,与抵抗竖向地震作用有关的抗震构 造措施不应降低。

1隔震层顶板,应有足够的平面内水平刚度,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保持弹性。当 采用混凝土结构时,板厚不应小于180mm; 2隔震层上部首层楼面梁板体系的刚度和承载力宜大于一般楼面的刚度和承载 力; 3隔震支座附近的梁、柱应计算冲切和局部承压,加密箍筋并根据需要配置网状 钢筋。

5.2.9隔震层部件的技术性能和试验要习

1隔震支座产品的技术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支座第三 部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GB20688.3的规定; 2隔震支座的产品性能型式检验和产品性能出厂检验不能互相代替。每项工程采 用的隔震支座产品性能必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 3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及检验后性能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产品《给水管道复合式高速进排气阀 CJ/T217-2013》,不能 在工程中使用

5.2.10隔震层部件的构造要求:

1隔震支座(隔震支座和阻尼器)与上、下部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连接件应能 传递罕遇地震下支座的最大水平剪力和弯矩,连接板应进行相关计算; 2支墩(或支柱)顶面预理件厚度不宜小于10mm;为避免上支墩底、下支墩(或 支柱)顶面由于竖向钢筋水平弯折造成无筋区并造成支座安装困难的弊端,其竖向钢 筋可不必水平弯折,伸至底或顶面即可,当确有锚固需要时,可采用竖向钢筋端部设 锚固件的做法; 3隔震层部件(如隔震支座或抗风装置的上、下连接件,连接用预理件等)以及 与隔震支座连接的梁、柱、墩等应考虑水平受剪和竖向局部承压及偏心距的影响,并 采取可靠的构造措施。荷载取值应取隔震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最不利荷载效应的标 准值; 4穿过隔震层的竖向管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柔性管线在隔震层处预留的伸展长度,不应小于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最大水斗 位移的1.5倍,且不小于300mm; 2)重要管道,可能泄露有害介质或可燃介质的管道,隔震层处应采用柔性接头或 柔性连接段,其预留的伸展长度应大于罕遇地震下连接部位水平位移的1.5倍; 3)利用构件钢筋作避雷针时,应采用柔性导线连接隔震层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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