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SL 523-2011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简介:
SL 523-2011《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是中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全称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这个规范主要是针对水利水电工程中的水土保持施工进行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设定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的监督、施工质量的控制、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以及施工后验收等各个环节。
具体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职责、监理人员的配备、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程序、监理方法、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等,旨在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能够达到预期的水土保持效果,同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这个规范的实施,对于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SL 523-2011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6.2.27降水蓄渗工程质量控制,应重点检测下列内
水平阶的地面坡度、坡面宽、阶面反坡坡度与阶间距。
2水平沟的间距及断面尺寸。 3 窄梯田的简距、田宽、田边蕃水断面尺寸。 4 鱼鳞坑长径、短径及高,坑的行距与穴距。 6. 2. 28 径流拦蓄工程质量控制,应重点检测下列内容: 蓄水工程的分布与容量。 2 引水工程和灌溉工程的线路布设位置、断面尺寸及技术 要求。 6. 2. 29 临时防护工程质量控制,应重点检测下列内容: 1 拦挡型式、规模和防洪标准。 2 沉沙池功能、位置、容量和构造。 3排水沟(渠)、暗涵(洞)、临时土(石)方挖沟的标准、 规模和特征尺寸。 4覆盖用土工布、塑料布、草、树枝的数量、规模和质量。 6.2.30植被建设工程施工中应接照设计要求检查每一道工序, 应要求施工单位详细记载施工过程。根据不同情况在监理合同中 约定工程质量控制与检测的具体方法。生产建设项目区内及周边 的水土保持林草,应按照6.2.11条、6.2.12条和6.2.25条 控制。 6.2.31有绿化美化功能的植被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应重点检测 下列内容: 1植被工程环境条件与绿化技术要求。 2凤景林的疏密配合程度、草地、林间小路、园林小区的 位置与规模。 3绿篱树种、园林要求与规模DB∕T 29-128-2015 天津市蒸压砂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规程,花坛、花墙等景观措施的 布设位置与规模。 4草坪布局、草种与种植的技术要求
0.2.0被建设上施工中应按照设计要求检查一道 应要求施工单位详细记载施工过程。根据不同情况在监理 约定工程质量控制与检测的具体方法。生产建设项目区内 的水土保持林草,应按照6.2.11条、6.2.12条和6.2 控制。
2.31有绿化美化功能的植被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应重点检
防风固沙工程所处地域特征、布局与型式、适用条件。 2 植物固沙布设位置和形式、适用的材料、施工的方法和 质量。
3防风固沙林带的布局合理性、林带走向、宽度、树种、 林型、株行距和成活率。 4工程固沙各项措施配置,引水渠、蓄水池、冲沙壕的主 要尺寸与拉沙效果,造出田面水平程度与采用的耕作措施。
6.3. 1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监理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上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问监理机构提交施 工进度计划。 2监理机构应在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及时进行审查,提出 期确审批意见。必要时应召集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 进度计划审查专题会议,听取施工单位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 行分析研究。 3监理机构应提出审查意见,交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或调整。 4审批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或修改、调整后的施
6.3.5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 2施工进度计划与合同工期和阶段性目标的响应性与符 合性。 3施工进度计划中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与施工方 案的可行性。 4关键路线安排和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5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强度的合 理性。 6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衔 接关系。 7本施工项目与其他各标段施工项目之间的协调性。 8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式的适宜性, 9对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条件要求的合理性。 10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6.3.6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理,确保施工 资源的投人,并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2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进度信息,做好工程 进度记录以及施工单位每日的施工设备、人员、材料的进场记 录,并审核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编制描述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和 用于进度控制的各类图表。 3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定期检查,对施 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关键路线的进度实施重点跟踪检查: 并在监理月(季、年)报中向建设单位通报。若发现进度滞后问 题,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正措施,并监督 实施。 4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有关参建各方之间 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议,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工程进度
干扰因素,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展。 3.7制约总进度计划的分部工程的进度严董滞后时,监理 师应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计划需调整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8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机构在检查中发现实际工程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发 生广实质性偏离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2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公正、公平地处理工程 变更所引起的工期变化事宜。当工程变更影响施工进度计划时2017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真题及答案(名师版), 监理机构应指示施工单位编制变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3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 度记录,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期索赔申请,提出索赔处理意见 报建设单位。 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使总工期自标、阶段目标和资金使 用等变化较大时,监理机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
6.3.9停工与复工,应符合下列
3监理机构下达暂停施L通知,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建 设单位应在收到监理机构暂停施工通知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予 以答复。若建设单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其已同意,监理机构可 据此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并根据停工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明确停 工范围。 4若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需要暂停施工,监理机构未及时 下达暂停施工通知时,在施工单位提出暂停施工的申请后,监理 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5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后,蓝理机构应指示施工单位要善照 管工程,并督促有关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影响因素,为尽 早复工创造条件。 6在具备复工条件后,监理机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 时签发复工通知,明确复工范围,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7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停工引起的 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6.3.10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延,可能致使工程 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时,监理机构应指示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 计划,编制赶工措施报告,在审批后发布赶工指示,并督促施工 单位执行。 监理机构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对因赶工引起的费用 事宜。 6.3.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还应根据监理合同授权 对主体工程的土方石开挖、排弃等进行巡检,核查拦挡工程、排 水工程等的施工进度,并可根据情况向建设单位和主体工程的监 理单位提出停工(复工)、整改、扣款等建议。 6.3.12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按时提交月 季、年施工进度报告。
6. 4. 1 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监理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付款情况进行分析,提 出资金流调整意见。 2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3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4 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事宜。 根据授权处理合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 6 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 7 审核最终付款申请,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5.4.2 监理机构对投资的控制程序应为: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 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审批。 6.4.3 工程计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计量项目应是施工合同中规定的项目。 2可支付的工程量,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经监理机构签认:并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同 意的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及计日工。 2)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工程量。 3)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并按施工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 的工程量。 3在监理机构签发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通知)所确 定的范围和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扣除或增加计量的范围内,应按 有关规定及施工合同文件约定的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进行计量。 4工程计量,应符合下列程序: 1)施工单位在提交监理机构计量前应对所完成的所有工 程进行自查登记,对流域治理项目将治理措施勾绘在 万分之一地形图上。 2)监理工程师对淤地坝、拦渣坝(墙、堤)、渠系、道 路、泥石流防治及坡面水系等工程措施的现场计量应 使用相应的测量工具,逐一进行测量,并作好记录。 3)蓝理工程对于梯田、造林、种草等坡面措施工程量 的计量,按照GB/T15773中阶段验收的抽样比例进
4)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进行复核时应有施 工单位人员在场参加,并对计量结果签字确认。 6.4.4付款申请和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量结果认可后,监理机构方可受理施工单位提交的付 款申请。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填报付款申请报表: 监理机构在接到施工单位付款申请后,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 完成审核。付款甲请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付款申请表填写符合规定,证明材料齐全。 2)申请付款项目、范围、内容、方式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质量检验签证齐备。 4)工程计量有效、准确。 5)付款单价及合价无误。 3因施工单位申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付款证书 签证延误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 建设单位不应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5.4.5工程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填报预付款申请 单,经监理机构审批。预付款支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蓝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预付款申请后,应审核 施工单位获得工程预付款已其备的条件。条件具备、额度准确 时,可签发工程预付款付款证书。预付款比例应以施工合同约定 为准。 蓝理机构应在审核工程价款接月(李)支付审请的同时审核 工程预付款应扣回的额度,并汇总已扣回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2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材料预付款申请后,应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单据和有关证明资料,并按合同约定随工程 价款月(季)付款一起支付。
价款月(季)付款一起支付。 6.4.6工程价款的支付按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宜每月(季) 支付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月 季)付款申请,同意后签发工程价款月(季)付款证书。 1工程价款月(季)支付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本月(季)已完成并经监理机构签认的工程项目应付 金额。 2)经监理机构签认的当月计日工的应付金额。 3)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价格调整金额。 5)施工单位应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 6)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扣回金额。 7)保留金扣留金额。 8)合同双方争议解决后的相关支付金额。 2工程价款月(季)支付属工程施工合同的中间支付,监 理机构可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中间支付的金额进行修正和调 整,并签发付款证书。 二47蓝理机构应 成工超雨华宗新药
理购侬照地 程款支付程序、办法及工程变更项目施工进展情况JGJ 109-1996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在工程 月支付的同时进行工程变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