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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0260-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该规范主要针对电力设施的设计、建设和抗震性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目的是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或减轻地震对电力设施造成的破坏。其内容涵盖了电力设施(如变电站、输电线路、发电厂等)的结构设计、材料选用、抗震计算方法、施工和维护等方面,适用于各类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和抗震性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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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电气设施的抗震设计宜采用下列方法:
6.2.1电气设施的抗震设计宜采用下列方法: 1对于基频高于33Hz的刚性电气设施,可采用静力法。 2对于以剪切变形为主或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电气设施,可 采用底部剪力法。 3除以上款外的电气设施,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4对于特别不规则或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施,可采用时程分 析法进行补充抗震设计。 6.2.2当采用静力设计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 或剪力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可按下式计算:
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 6.2.4当采用动力时程分析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可采用实际强震 记录或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作为地震动输人时程。输入地震动时 程不应少于三条JC∕T 2527-2019 彩色氧化锆陶瓷材料,其中至少应有一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时程 的总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s,其中强震动部分不应小于6s。计算 结果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 的较大值。 6.2.5当需进行竖向地震作用的时程分析时,地面运动最天竖向 加速度α,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α的65%。 6.2.6当电气设备有支承结构时,应充分考虑支承结构的动力放 大作用;若仅作电气设施本体的抗震设计时,地震输入加速度应乘 以支承结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支架设计参数确定时,应将支架与电气设施作为一个整 体进行抗震设计。 2当支架设计参数缺乏时,对于预期安装在室外、室内底层 地下洞内、地下变电站底层地面上或低矮支架上的电气设施,其支 架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的取值不宜小于1.2,且支架设计应保证 甘动声妆数不于所的估
录或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作为地震动输入时程。输入地震 不应少于三条,其中至少应有一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 总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s,其中强震动部分不应小于6s。 果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 较大值。
大作用;若仪作电气设施本体的抗震设计时,地震输入加速度应乘 以支承结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支架设计参数确定时,应将支架与电气设施作为一个整 本进行抗震设计。 2当支架设计参数缺乏时,对于预期安装在室外、室内底层 地下洞内、地下变电站底层地面上或低矮支架上的电气设施,其支 架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的取值不宜小于1.2,且支架设计应保证 其动力反应放大系数不大于所取值。
3安装在室内二、三层楼板上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建筑 物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应取2.0。对于更高楼层上的电气设备和 电气装置,应专门研究。 4安装在变压器、电抗器的本体上的部件,动力反应放大系 数应取2.0。 6.2.7电气设施抗震设计地震作用计算应包括体系的总重力 (含端子板、金具及导线的重量)、内部压力、端子拉力及0.25倍 设计风载等产生的荷载,可不计算地震作用与短路电动力的 组合。
6.3.电气设施按静力法进行抗震计算时,应包下列内容: 1地震作用计算。 2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根部和其他危险断面处,由地震作 用效应与按规定组合的其他荷载效应所共同产生的弯矩、应力的 计算。 3抗震强度验算。 6.3.2电气设施按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或时程分析法进行抗震计 算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体系自振频率和振型计算。 2地震作用计算。 3在地震作用下,各质点的位移、加速度和各断面的弯矩、应 力等动力反应值计算。 4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根部和其他危险断面处,由地震作 用效应及与按规定组合的其他荷载效应所共同产生的弯矩、应力 的计算。 5抗震强度验算。
6.3.4质量一弹簧体系力学应按下列原则建立
1单柱式、多柱式和带拉线结构的体系可采用悬臂多质点体 系或质量一弹簧体系。 2装设减震阻尼装置的体系,应计人减震阻尼装置的剪切刚 度、弯曲刚度和阻尼比。 3高压管型母线、大电流封闭母线等长跨结构的电气装置, 可简化为多质点弹簧体系。 4变压器类的套管可简化为悬臂多质点体系。 5计算时应计入设备法兰连接的弯曲刚度。 6.3.5直接建立质量一弹簧体系力学时,主要力学参数应按 下列原则确定: 1把连续分布的质量简化为若干个集中质量,并应合理地确 定质点数量。 2刚度应包括悬臂或弹簧体系的刚度和连接部分的集中刚 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臂或弹簧体系的刚度可根据构建的弹性模量和外形尺 寸计算求得。 2)当法兰与瓷套管胶装时,弯曲刚度K。可按下式计算:
武中:K。 弯曲刚度(N·m/rad); 瓷套管胶装部位外径(m); h。 瓷套管与法兰胶装高度(m); t。一一法兰与瓷套管之间的间隙距离(m)。 3当法兰与瓷套管用弹簧卡式连接时,其弯曲刚度可按下 式计算:
4. 9 × 10? X d.h K. t.
式中:h一 弹簧卡式连接中心至法兰底部的高度(m)。 4)减震阻尼装置的弯曲刚度可按制造厂规定的性能要求 确定。
6.3.6按有限单元分析建立刀字 时,应合理确定有限单元类 型和数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限单元的力学参数可由电气设备体系和电气装置的结 构直接确定。 2当电气设备法兰与瓷套管连接的弯曲刚度用一个等效梁 单元代替时,该梁单元的截面惯性矩1。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1一一 截面惯性矩(m); L。一梁单元长度(m),取单根瓷套管长度的1/20左右; E。瓷套管的弹性模量(Pa)。 6.3.7在对电气设施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时,应采用结构的实际阻 尼比。对于电瓷类设备,若实际阻尼比未知,建议取值最大不超过 2%,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
6.3.8电气设施的结构抗震强度验算,应保证设备和装置的根部
6,3.8电气设施的结核抗震强度验算,应保证设备和装置的根音 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许应力值
当采用破环应力或破环弯矩进行验算时,瓷套管和瓷绝缘子 的应力及弯矩应分别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1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作用产生的瓷套管和瓷绝缘子总应 力应按下式计算:
010t ≤1%67
Mro ≤1.67 M..
式中:Mtot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弯矩(N·m M 设备或材料的破坏弯矩(N·m)
6.4.1对新型设备或改型较大的设备,应采取地震模拟振动台试 验验证其抗震能力;对由于尺寸、重量或复杂性等原因而不具备整 体试验条件的设备,或已经通过试验而又改型不大的设备,可以采 用部分试验或试验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验证。 5.4.2试件应按照运行条件进行安装,任何仅用于试验的固定或 连接设施不应影响试件的动力性能。 6.4.3电气设施抗震强度验证试验应分别在两个主轴方向上检 验危险断面处的应力值。但对于对称结构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 置,可只对一个方向进行验证试验。 6.4.4对横向布置的穿墙套管等大跨度、长悬臂电气设施,宜采 用水平和竖向双向同时输入波形进行验证试验。 6.4.5电气设施抗震强度验证试验的输入波形和加速度值应按 下列原则确定: 1对王原型由气设备带支架体系和原型电气装置体系的验
当t>5T时,a=0; 当0≤t<5T时,a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图6.4.5正弦拍波
10 a. = 0. 75aa
6.5.1电气设施布置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场地条件
电气设施布置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场地条件和其他环
条件,并结合电气总布置及运行、检修条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 确定。
确定。 6.5.2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电气设施布置宜符合下 列要求: 1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形式,不宜采用高型、半 高型和双层屋内配电装置。 2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管型母线配电装置的管型母线, 宜采用悬挂式结构。 3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高压设备,当满足本规范第6.4.1 条抗震强度验证试验要求时,可按照产品形态要求进行布置。 6.5.3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110kV及以上电压等 级的电容补偿装置的电容器平台宜采用悬挂式结构。 6.5.4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干式空心电抗器不宜采 用三相垂直布置。
6.6.1重要电力设施的电力通信,必须设有两个及以上相互独立 的通信通道,并应组成环形或有迁回回路的通信网络。两个相互 独立的通道宜采用不同的通信方式。 6.6.2一般电力设施的大、中型发电厂和重要变电站的电力通 信,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通信通道,并宜组成环形或有 迁回回路的通信网络。
1重要电力设施的电力通信电源,应由能自动切换的、可靠 的双回路交流电源供电,并应设置独立可靠的直流备用电源。 2一般电力设施的大型发电厂和重要变电站的电力通信电 源,应设置工作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6.7电气设施安装设计的抗震要求
6.7.1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电气设施的安装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电气设施的安装设计应
量。当采用硬母线时JT∕T 847-2013 塑料隔离墩,应有软导线或伸缩接头过渡。
6.7.3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和电气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设备
1变压器类宜取消滚轮及其轨道,并应固定在基础上。 2变压器类本体上的油枕、潜油泵、冷却器及其连接管道等 附件以及集中布置的冷却器与本体间连接管道,应符合抗震要求。 3变压器类的基础台面宜适当加宽。 6.7.5 旋转电机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螺栓和预埋铁件的强度,应符合抗震要求。 2在调相机、空气压缩机和柴油发电机附近应设置补偿装置。 6.7.6断路器、隔离开关、GIS等设备的操作电源或气源的安装 设计应符合抗震要求。 6.7.7蓄电池、电力电容器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蓄电池安装应装设抗震架。 2蓄电池在组架间的连线宜采用软导线或电缆连接,端电池 宜采用电缆作为引出线。 3电容器应牢固地固定在支架上,电容器引线宜采用软导 线。当采用硬母线时,应装设伸缩接头装置。 6.7.8开关柜(屏)、控制保护屏、通信设备等,应采用螺栓或焊接 的固定方式。当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可将几个柜(屏)在重 心位置以上连成整体。
电气设备的隔震与消能减震
6.8.1应根据电气设备的结构特点、使用要求、自振周期以及场 地类别等GB∕T 50619-2010 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标准,选择相适应的隔震与消能减震措施。 当田
6.8.1应根据电气设备的结构特点、使用要求、自振周期以及场
6.8.2隔震与减震措施分别为装设隔震器和减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