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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116-2020 内河航道工程设计标准.pdf简介:
"DG/TJ08-2116-2020"是中国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内河航道工程设计规范》,这是针对中国内河航道的设计制定的指导性文件。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内河航道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方法、设计参数和设计要求,包括航道的尺度、形状、深度、宽度、弯曲半径、航道设施(如码头、导航设施、防洪设施等)的设计标准等。
这个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内河航道的安全、经济、高效运行,以满足交通运输和经济发展需求,同时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性。它适用于各类等级的内河航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不包括海洋航道和湖泊航道。
2020年版本的更新可能包含更先进的设计理念、技术要求和环境保护措施,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和环境保护需求。具体的内容需要查阅正式的规范文本以获得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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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航道疏浚、开挖的允许超深、允许超宽不应影响护券、码头 及其他临河、过河建筑物的安全,不宜超过计算超深计算超宽的 2倍。 P
9.2.4航道疏浚、开挖的允许超深、允许超宽不应影响护券、码头 及其他临河、过河建筑物的安全,不宜超过计算超深计算超宽的 2倍
9.3.1航道疏浚、开挖工艺应根据地形条件、水域水深及宽度条 件、泥土处理条件、水上交通条件陆上交通条件,经论证确定。 9.3.2航道疏浚工艺应根据质量和环境要求,考虑航道水下地 形、土质、水流、水位水域宽度、通航条件等因素,结合疏浚土处 理方式以及疏浚设奇注能等综确定。 9.3.3当场地条充许并经验算能保证边坡稳定时,可采用放坡开 挖方式。放坡弃挖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基坑工程技术标 准》DG/08—61及下列规定: 放坡开挖的厚度不应超过7.0m;当开挖厚度超过4.0m ,哥应多级放坡。 2开挖边坡应根据土质、地下水位、开挖深度和坡顶荷载等 因素确定,淤泥质土层的开挖边坡不宜陡于1:2欧美别墅方案,其他土层的开 挖边坡不宜陡于1:1.5;多级开挖的坡间平台宽度不应小于 1.5 m。 3应对施工的安全性和措施进行详细的研究和设计,并充 分考虑暴雨、渗流、卸土、堆土的不利影响。当开挖底边线与周边
已有建筑物和设施的净距小于等于4倍开挖深度且开挖坡面暴 露时间较长时,应对开挖坡面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护措施。遇沙性 土、粉性土,应采取合理的降水措施。施工期间边坡的整体稳定 参透稳定、开挖及降水对周边已有建筑物和设施的影响等应符合 相关规范要求,防止滑坡、流沙、管涌等危害周边已有建筑物和 设施,
9.4疏浚、开控士管理
9.4.1疏浚、开挖土管理方式应根据土的物理特惟化学特性、生 物适宜性、利用处置与管理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对于无污染土料,宜用于回填、还田、绿化神植等,当不具备利用 条件时,可采用外抛至指定抛泥区、在泥土处理区临时堆放等处 置方式;对于污染疏浚、开挖土,应来取处理方式。
9.4.2泥土处理区应控制与航道河道、边已有建筑物和设施
10助航与航道信息化设施
10.3航道信息化设施
10.3航道信息化设施
10.3.1内河航道信息化设施宜包括传输设施、视频采集设施、 S基站、VHF基站、雷达基站、信息汇聚处理设施和室外信息 显示设施等,并应结合智慧航道规划布置必要的信息化设施。X 10.3.2内河航道信息化设施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内河航道信息化设施设置标准》DG/TJ08—2094的相关赛求。
11.1一般规定 11.1.1航道沿线应设置管理站点,其设施功能和建设规模应能 满足设计水平年内船舶航行管理以及维护观测、航标维护、航道 维护、整治建筑物维护等需要。 11.1.2管理站点宜邻近或结合服务区、停润区布置。 11.1.3建筑物造型应符合规划部闪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 定,建筑物色度应符合行业管理部的有关规定, 11.1.4建筑、防火、室内环境建筑设备设计等应满足相关现行
11.2.1管理踏点等级划分、选址与布置、建筑标准、装备配置应 根据所辖水域管理工作量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其建设规模可按表11.2.1确定。
表11.2.1管理站点等级划分及建设规模
11.2.2管理站点应配置疏航艇、巡逻艇、巡逻车、工作车辆、工作 船码头或船以及相应的码头设施,可根据需要配置多功能救助 船、应急处置船。
船码头或船以及相应的码头设施,可根据需要配置多功能救助 船、应急处置船。
12.1一般规定 12.1.1过河建筑物的过河方式和选址应根据过河建筑物的功能 要求、建设条件、所在航段的航道条件、过河建筑物对通航的影响 程度、造价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通航环境复杂的 航段建设过河建筑物,宜采用水下过河的办式。 12.1.2桥梁、隧道、管线的建设不应影响航道按规划实施。桥 梁、隧道等过河建筑物红线和保护范围内的航道护岸应按规划同 步设计、同步建设,并满足航运要求;管线保护范围内的航道护岸 宜按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水过河建筑物 12.2.1水验河建筑物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上过河建筑物应建在河床稳定、航道水深充裕和水流 条件良好的平顺河段,远离河床易变的航段。 纵物理模拟试验研究确定。船舶操纵物理模拟试验应与航道平 面及断面尺度、桥墩布置及尺度、设计通航水位、水流流速流向、 代表船型、设计航速等条件相似 2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应避开通行控制航段、弯道、航道交 汇口,其避开距离,开航道不应小于航道代表船型顶推船队的 3倍或货船长度的4倍,闸控航道不应小于航道代表船型顶推船
12.2.1,水过河建筑物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上过河建筑物应建在河床稳定、航道水深充裕和水流 条件食好的平顺河段,远离河床易变的航段。 纵物理模拟试验研究确定。船舶操纵物理模拟试验应与航道平 面及断面尺度、桥墩布置及尺度、设计通航水位、水流流速流向 代表船型、设计航速等条件相似, 2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应避开通行控制航段、弯道、航道交 汇口,其避开距离,开散航道不应小于航道代表船型顶推船队的 3倍或货船长度的4倍,闸控航道不应小于航道代表船型顶推船
队的2倍或货船长度的3倍。 3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应避开规划和现状港区、装卸码头、 停泊区码头和锚地,其避开距离,开散航道不应小于规划和现状 港区、码头设计船型顶推船队长度的3倍或货船长度的4倍,闻 控航道不应小于规划和现状港区、码头设计船型顶推船队长度的 2倍或货船长度的3倍。 X 4两座相邻水上过河建筑物的轴线间距,Ⅱ~V级航道应 大于代表船队长度与代表船队下行5min航程之和,V级航 对于闸控航道,当相邻两座水中设墩的水上过间建筑物同时 满足通航孔相互对应、水流平稳、水中墩柱纵输线与航道中心线 平行的条件时,两过河建筑物轴线间距可不爱限, 当两座相邻水上过河建筑物的轴线间距不能满足要求,且所 处通航水域无碍航水流时,应靠近希置,两座过河建筑物间边缘 距离宜控制在50m以内,且通航孔应相对应。靠近布置的水 上过河建筑物的数量不宜超迁2座;在两座靠近布置的水上过河 建筑物近侧建设第3座水上过河建籁物时,其通航孔应加大并对 应布置。 5当不能满足以上第1~4款要求时,限制性航道上的水上 过河建筑物一跨过河,非限制性航道上的水上过河建筑物应一 孔跨过通航水域。 处于弯道及其附近、航道交汇口及其附近的水上过河建 筑物应采用在凸岸设置透空式边跨等措施,以满足航道通视 要求。 7在装卸码头、停泊区和锚地附近兴建水上过河建筑物,对 船舶通航安全和作业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对装卸码头、停泊区码 头和锚地等设施作出妥善处理。
12.2.2水上过河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要
HG/T 5860-2021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聚氯乙烯树脂.pdf上过河建筑物的布置不应影响和限制航道的
力。除整治特别困难的局部航段和另有规定外,通航孔的布置应 满足水上过河建筑物所在航段双向通航的要求。对于规划为多 线通航的航段,通航孔的布置则应满足多线通航的要求。 2限制性航道上的水上过河建筑物宜一跨过河。对航道顺 直、水流平稳、河床稳定、通航条件较好的航段,经充分论证可采 取水中设墩的布置方式,但水中墩柱纵轴线应与航道中心线平 行,通航孔水中墩柱之间扣除紊流宽度以后的有效通航净宽书, 应符合本标准表12.2.4的规定,且通航孔应为矩形断面。 3水中设墩柱的水上过河建筑物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 向的交角不宜超过5°。 4水上过河建筑物墩柱可结合护岸布置但不应影响船舶 通航安全。水中墩柱纵轴线宜与水流流净平行,不应影响通航, 不应造成危害船舶航行的不良水流, 5位于水中的墩柱,其自身满足相关防撞要求,否则应设 置防撞设施。位于水中的承台顶高程应高设计最高通航水位 以上20cm,且底高程不应高于设计最低通航水位。 6位于水中的墩柱承台顶面埋于泥面以下时,对于Ⅱ~V 级航道埋深不应小2m,V叫级航道埋深不应小于1m,并应 考虑冲刷影响因素。埋深起算基准面,应以航道规划设计泥面线 (底宽、底高程按规划或按规范计算确定,若有边坡以1:5计)为 准,且承台顶面不应高于现状泥面高程及河道规划底高程。 对于一跨过河的水上过河建筑物,若其上下游一定范围 内(开散航道为码头设计船型顶推船队长度的3倍或货船长度的 4倍,闸控航道为码头设计船型顶推船队长度的2倍或货船长度 的3倍)存在或规划有作业码头、停泊区,则码头或停泊区对应岸 侧规划护岸前沿线上方也应满足航道规划等级对应的净高要求 12.2.3非限制性航道上的水上过河建筑物净空尺度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应根据航道远期规划等级
注:1天然河流航道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宽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 标准GB50139的有关规定。 通航净高、侧高不包括水上过河建筑物自重引起的工后沉降和地面的整体 沉隆
度、设计通航水位、水流流速流向等条件相似,比尺 不应小于1:150,当桥墩宽度小于15m时,比尺 不宜小于1:75。 2)当不开展正态物理试验或三维水流数学计算 研究时,通航孔两侧桥墩紊流宽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2=K2F E, =0. 88K 20.75 5 0.56 h 0.4
I3, = 0. 88K, /0.75,0.56 h 0.44 (128.312) 代中:E, 通航孔两侧桥墩紊流宽度标准值(m)。K 通航孔两侧桥墩紊流宽度设计值(m K1 与桥墩形状相关的系数。圆柱墩和片状墩取1.0, 圆头墩取0.8,尖头墩取0.66头墩取1.2。 桥墩紊流宽度扩大系数可取1.22.0,条件简单 时取低值,条件复杂时取高值。 墩前水流流速(m。对于散航道,应取与设计 最高通航水偿相同重现期的水流流速,且不应小于 2.0m<;时于闸控航道应取最大引排水流量时的 水流流速。无实测资料时,宜取水务部门控制的河 道流速,且不应小于0.8m/s。当河道断面上墩柱 流流速尚应按河道过水宽度与河道剩余过水宽度 之比调整。 桥墩投影到航道中心线法线方向的宽度(m)。对于 圆柱墩和片状墩,即为墩宽;对于圆头墩、尖头墩, h=(墩长一墩宽)sinα十墩宽;对于方头墩,b=(墩 长sinα+墩宽cosα);α为墩柱轴线与水流夹角。 h一桥墩附近水深(m),从设计最高通航水位起算。 5当单孔双向通航净宽、上底宽超过航道规划面宽时,水上
SPM_平安金融中心项目_施工管理阶段_底板方案06平安金融中心底板试验方案及试验计划_20110820.pdf桥梁墩柱纵轴线与航道中心线存在夹角时计算通航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