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zip
资源大小: 1MB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174234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建筑领域中用于指导建筑物防火设计的重要技术标准,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防火设计措施,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涵盖了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防火要求。

主要内容1.总则与术语规范明确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术语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基础依据。它强调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建筑在火灾情况下的安全性。

2.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根据使用功能、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将建筑分为不同类别(如住宅、办公、厂房等),并规定了相应的耐火等级要求。耐火等级反映了建筑构件在火灾条件下的承载能力和持续时间,是防火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

3.平面布置与防火分区为了限制火灾蔓延,规范对建筑内部的功能布局、防火墙设置、防火分区面积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商业建筑需合理划分防火分区,以降低火灾扩散的可能性。

4.安全疏散安全疏散是建筑设计中的关键环节300吨天小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对疏散通道宽度、楼梯数量、出口位置及疏散距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6.消防设施配置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建筑具备完善的灭火能力。

7.特殊场所防火设计针对地下空间、大型商场、医院、学校等特殊用途建筑,规范提出了针对性的防火措施,以应对这些场所可能存在的独特风险。

意义与作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过对建筑防火设计的全面规范,有效提升了我国建筑的整体防火水平。它不仅为建筑师、工程师提供了技术指导,也为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规范也在不断修订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例如,近年来增加了关于绿色建筑、智能消防等方面的内容,体现了规范与时俱进的特点。

总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我国建筑防火工作的重要基石,其实施对于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3.1.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 定。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 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丁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文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3.1.2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 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 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 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3.1.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 的规定。

表3.1.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仓库类别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1闪点小于28C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 甲 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

3.2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

3.2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

3.2.1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 规定。

表3.2.1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二: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

1设直目动灾火系统的平层内类厂房: 2丁、戊类厂房(仓库)。 3.2.5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烧体时,不应低于0.50h: 24层及4层以下的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当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 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B1、B2级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 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的有关要求。 3.2.6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中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3.2.7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厂房或多层仓库中的楼板,当采用预应力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3.2.8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中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防火隔热保护措 施。 3.2.9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当丁、戊类厂房(仓 库)不超过4层时,其屋面可采用滩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但该板材的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 于B2级。 3.2.10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厂房(仓库),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3.2.11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目该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规定,

3.2.9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当丁、戊类厂房(仓 库)不超过4层时,其屋面可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但该板材的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 于B2级。

3.2.10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厂房(仓库)大汉qtz50塔吊基础施工方案,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3.2.11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该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规定

3.3. 金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充许建筑面积

注: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 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注: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穿越某河道顶管施工方案设计(2018),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 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2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采用防火墙分隔:3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4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5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墙体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分隔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6本表中“二”表示不允许。3.3.2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表3.3.2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仓库的最多单层仓库多层仓库高层仓库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储存物品类别耐火等级允许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层数每座仓库防火分区每座仓防火分区每座仓库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库3、4项甲级一180601、2、5、6项二级1750250、二级31、3、4项2000500900300三级15002502、5、6项、二级528007001500500三级1900300

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增加1.0倍。当丁、戊类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充许建筑面积不限,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