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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管理规定及资料收集作业指导《资料管理规定及资料收集作业指导》是组织规范信息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性文件,旨在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与可追溯性。本规定明确资料管理的总体原则:统一归口、分级负责、及时归档、安全可控、有效利用。适用于各类业务活动中形成的纸质、电子、音像、实物等形态的原始记录、审批文件、合同协议、检测报告、项目文档等。
作业指导部分细化操作流程:一是“谁产生、谁负责”,明确业务部门为资料收集第一责任主体;二是规范收集范围与时限,要求在事项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理,重要项目资料须同步生成电子目录与元数据;三是统一分类标准(按业务类型、时间、密级三级编码),推行“一案一卷、一事一档”;四是强化电子资料管理,所有OA系统、业务平台产生的文件须自动捕获、格式合规(PDF/A、OFD等长期保存格式)、加盖时间戳并纳入档案管理系统;五是严控移交与审核环节,由专兼职档案员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初审,档案管理部门复核后登记入库。
同时强调保密与安全要求:涉密资料单独标识、专柜保管、权限分级;定期开展资料鉴定与销毁,依据保管期限表执行;每年组织培训与抽查,将资料管理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本规定与指导书共同构建起标准化、可操作、可审计的资料管理体系,为决策支持、合规审查、知识传承和风险防控提供坚实保障。(498字)
2.“安全无事故证明”。写明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由业主盖章的证明。
1.装饰工程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的,交公司的一套资料中“竣工验收记录”应一式六份(或与相关单位商定份数),一次填写、报验、确认,“项目经理”一栏分别填写与施工合同一致的项目经理。
2.装饰工程作为一个分部进行验收的,项目部应与业主、总包、监理等协商,同样应填写一式六份“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请相关单位盖章,作为参建单位还应至少有一份“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证明书)”原件,项目经理填写要求同上。
3.“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记录”等所有应加盖公司印章的竣工资料,统一按公司规定登记、办理用印手续后加盖公司公章。表格内容应填写准确、完整,特殊情况说明理由并保持记录,项目部应保存报告等文件发放、批复的记录原件。
1.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中的签字者,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持有相应证书、同时符合公司现任的职责和权限,目前暂定的任职资格和规定是:
2.填写、收集、整理资料,必须与施工工序完成时间同步,并在规定时间内经业主/监理确认,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步办理确认的,应有发文、签收记录备案。
3.项目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要与总包或监理沟通,确保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备案机构和公司存档的资料,必须是原始文件或具备追溯性的资料。
1.工程量500万元以上的竣工项目,项目部自行拍摄不少于10张反映工程亮点和特色的照片(冲洗两套),重点部位、重要工艺要有施工过程中照片,一套由项目部自己留存,一套(连同底片)随竣工资料交项目管理中心。
2.竣工图按工程变更重新绘制,签章齐全,折叠装订成A4幅面,可附光盘(封套应标明工程名称,加盖竣工图章,项目经理签章)。
项目部现场资料管理规定
1) 现场资料的收发应由专人负责,以避免资料混乱无序;
2) 现场文件的借阅应与管理人联系广州大学城信投地块供冷及热力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避免文件丢失;
4) 接收的来文内容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接收的来文原件由资料员统一管理,复印后复印件交由大家传阅;管理人员应在此阅读的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5) 每次业主、监理及项目部会议所有人员必须记会议纪要,会后交由资料员统一整理;
6) 现场的各种单子应由项目经理、施工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再予以发送;
7)材料、设备等进场需提供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检测时间应在一年有效期内。进口材料设备还需提供商检证明、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以上资料由仓管员根据具体材料具体进场日期按时交由资料员进行统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