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螺栓施工标准

高强螺栓施工标准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zip
资源大小:788.99K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资源ID:396453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高强螺栓施工标准

高强螺栓施工标准概述

高强螺栓在建筑结构中广泛应用,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高强螺栓的施工应遵循以下要点:

1.材料与检验: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强度螺栓,并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及现场复检。确保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无锈蚀、裂纹等缺陷。

2.预处理:在安装前0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应对连接钢板表面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确保接触面干净平整,以提高摩擦系数。

3.孔洞加工:采用钻孔或冲孔方式制备螺栓孔,要求孔径与螺栓直径相匹配。对于重要结构,建议使用扩孔技术,并保证孔壁光滑无毛刺。

4.安装顺序:遵循从节点中心向四周对称布置的原则进行安装,确保受力均匀分布。先紧固普通螺栓作为临时固定,再逐步拧紧高强螺栓至设计扭矩值。

5.扭矩控制:使用专用工具测量并记录每个连接件的最终扭距值,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对于不同规格的螺栓应采用相应规格的扳手或扭距枪。

6.检查与验收:安装完成后需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紧固状态及预拉力等,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如超声波探伤)以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以上是高强螺栓施工的基本标准和流程总结,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最新的国家标准和技术指南。

d——高强度螺栓螺杆直径(mm)。

注:1.螺母的转角为螺母与螺栓杆之间的相对转角;

2.当螺栓长度l超过12倍螺栓公称直径d时,螺母的终拧角度应由试验确定。

4.2.3高强度螺栓紧固分初拧和终拧进行紧固,当接头单排(列)螺栓个数超过20时,应分初拧、复拧、终拧进行紧固。

4.2.4高强度螺栓在初拧、复拧和终拧时,连接处的螺栓应按一定顺序施拧,一般应由螺栓群中央顺序向外拧紧,和以接头刚度较大的部位向约束较小的方向施拧。如:

4.工字形柱对接螺栓紧固顺序为先翼缘后腹板。

5.两个接头栓群的拧紧顺序应为先主要构件接头,后次要构件接头。

第五节 高强螺栓施工质量的检验

5.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合格质量标准 表5.5.1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检验分扭矩法检验和转角法检验两种,原则上检验法与施拧紧固方法应相同。

检验所用的扭矩扳手其扭矩精度误差应不大于3%。

每一检验批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 个。

检验方法:在螺尾端头和螺母相对位置划线,将螺母退回60o左右,用扭矩扳手测定拧回至原来位置时的扭矩值。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值按下式计算:

Tc=K· Pc· d

式中 Tc——终拧扭矩值(Nm);

Pc——施工预拉力值标准值(Kn),见表5.5.2;

d——螺栓公称直径(mm);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预拉力标准值(KN) 表5.5.2

(1)检查初拧后在螺母与相对位置所划的终拧起始线和终止线所夹的角度是否达到规定值。

(2)在螺尾端头和螺母相对位置划线,然后全部卸松螺母,在按规定的初拧扭矩和终拧角度重新拧紧螺栓,测量终止线与原终止线划线的角度。

5.5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检验

(1)检查初拧后标记,确认已完成初拧;

(2)观察尾部梅花头拧掉情况;

(3) 尾部梅花头未拧掉的螺栓,其终拧扭矩应按扭矩法检验或转角法检验。

5.6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且按本规程第5.1条的规定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5.7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表5.5.3的要求。

螺栓表面硬度质量标准 表5.5.3

5.8高强度螺栓拧紧固时,只准在螺母上施加扭矩。紧固所使用的扭矩扳手,使用前必须校正,其误差不得大于±5%。

5.9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至3扣

5.10螺栓球节点网架总拼完成后,高强度螺栓与球节点应紧固连接,高强度螺栓拧入螺栓球内的螺纹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螺栓直径),连接处不应出现有间隙、松动等未拧紧情况。

第六节 高强度螺栓施工注意事项

高强度螺栓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螺栓穿人方向以便利施工为准,每个节点整齐一致;

2)螺母、垫圈均有方向要求,螺栓、螺母均标有级别与生产厂家;

3)已安装高强度螺栓严禁用火焰或电焊切割梅花头;

4)因空间狭窄,高强度螺栓板手不宜操作部位,可采用加高套管或用手动扳手安装;

5)高强度螺栓超拧应更换并废弃换下来的螺栓,不得重复使用;

7)当气温低于-10℃时停止作业;当摩擦面潮湿或暴露于雨雪中,停止作业;

8)高强度螺栓的包装、运输与使用中应尽量保持出厂状态;

9)施工前必须对扭矩扳手进行标定;终拧时,大六角螺栓应按施工扭矩施拧,扭剪型螺栓用专用电动扳手施拧,拧掉梅花头;

10)高空施工时严禁乱扔螺栓、螺母、垫圈及尾部梅花头,应严格回收,以免坠落伤人;

11)施拧后应及时涂防锈漆;

12)对于露天使用或接触腐蚀性气体的钢结构,在高强度螺栓拧紧检查验收合格后,连接处板缝应及时用防水或耐腐蚀的腻子封闭;

13)要求初拧、复拧、终拧在24h内完成;

14)母材生浮锈后在组装前必须用钢丝刷清除掉;

15)再次使用的连接板需再次处理;

第五章 高强度螺栓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

5.1.1高强度螺栓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宜与钢结构安装阶段分项工程检验批相对应,其划分宜遵循下列原则:

1、单层结构按变形缝划分;

2、多层及高层结构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

3、复杂结构按独立刚度单元划分。

5.1.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进场验收检验批宜遵循下列原则:

1、与高强度螺栓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一致;

2、与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生产出厂批一致;

3、同一检验批内,每个生产出厂批中同一直径规格中抽查一种长度规格进行复验。

5.1.3摩擦面抗滑移系数验收检验批宜遵循下列原则:

1、与高强度螺栓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一致;

2、以分部工程每2000t为一检验批;不足2000t者视为一批进行检验;

3、同一检验批中,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表面处理工艺时,每种表面处理工艺均需进行检验。

(1)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出厂时应附带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2)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应按第四章第一节复验扭矩系数并符合本条规定,提出复验报告。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标准第四章复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条规定,并提出检查复验报告。

(4)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标准第四章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提出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式中 Tch ——检查扭矩,N·m;

K——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

P——高强度螺栓设计预拉力,kN;

d——螺栓公称直径,㎜。

如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节点,应扩大10%进行抽检,如仍有不符合规定者,则整个节点应重新紧固并检查。对扭矩低于下限值的螺栓应进行补拧;对超过上限值的应更换螺栓。扭矩检查应在1h后进行,并应在24h以内检查完毕。

(6)对扭矩扳手扳前扳后必须进行校核,其误差不得大于3%,并作记录。

(7)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紧固检查,以目视确认螺栓梅花卡头被专用扳手拧掉,即判定终拧合格;对不能采用专用扳手紧固的螺栓,应按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检验方法检查,不得采用专用扳手以外的方法将螺栓的梅花头取掉。

(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应,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脏物,螺纹不应损伤,按5%箱数抽查。

(2)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缝,按规格抽查8只。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标准12.13.6.2条的规定,全数检查并作记录。

(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抽查5%且不少于10个。

(5)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自来水公司调度大楼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全面检查。

(6)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人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7)螺栓球节点网架总拼完成后,高强度螺栓与球节点应紧固连接,高强度螺栓拧人螺栓球内的螺纹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螺栓直径),连接处不应出现间隙、松动、未拧紧情况。

高强度螺栓连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见证复验报告;

gb/t 38892-2020 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见证复验报告;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