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DA 38-2020 老年人设施室内装饰装修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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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DA 38-2020 老年人设施室内装饰装修技术规程.pdf简介:

"T/CBDA 38-2020 老年人设施室内装饰装修技术规程.pdf" 是一份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China Building Decoration Association, CDBDA)发布的技术规程。这份规程主要针对老年人设施的室内装饰装修,它详细规定了在设计和施工老年人居住、活动、康复等空间时,应遵循的装饰装修标准、材料选择、空间布局、无障碍设施设置、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这份规程旨在确保老年人设施的室内环境既美观舒适,又能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如易于行走、操作便利、无障碍设计、防火防滑、色彩对视力的影响控制等,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它适用于养老院、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各类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室内装饰装修项目。

T/CBDA 38-2020 老年人设施室内装饰装修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4.1.10老年人照料设施应便于护理

4.2.1老年人设施建筑空间内的墙、柱面等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阳角、建筑细部凸出物、固定家具外侧边角应采用圆角 设计或采取设置弹性材料等保护设施 4.2.2老年人活动区域设置玻璃时应采用安全玻璃,并应有防 碰撞措施。

4.2.3室内地面应选用防滑、不易积水的材料,老年人设施室 内地面防滑性能要求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4.2.3室内地面应选用防滑、不易积水的材料路基宽24.5m公路—I级说明及CAD图(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老年人设施室

4.2.3老年人设施室内地面防滑性能要求

4.2.4室内地坪不应有高差。当原建筑存在高差时,可采用缓 坡。主要出入口等处的坡度应小于1:12。

4.2.5老年用房的外窗应符合下列

1老年用房的外窗除另有规定外宜向外开后,并应设置开 启角度限位器; 2限位器开启角度大于15°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3走道窗扇开启不应占据通行宽度: 4 房间向内开启的窗扇应有防磕碰措施

4.2.6老年人设施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应设置旋转门; 2 冬季寒冷地区应设置门斗或双层门; 3 设置双层门时,门间距离不应小于1.8m; 入口门的门套及墙面阳角应采取防止推车、轮椅碰撞的 措施。 4.2.7 老年人设施不应设置玻璃、石材吊顶。 4.2.8 老年人卫浴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浴间门应有应急开门措施,门可从外侧开启; 应设置扶手、浴巾架等使利装置; 坐便器区域墙面应便于装置L形扶手 坐便器应设置紧急呼叫装置,宜采用相应的信息化、智 能化措施; 补 5应设置方便老人洗浴的设施: 6卫浴区应便于清扫: 7 应采用淋浴或其他干湿区分隔措施,湿区地面排水应迅 速、不积水; X 8宜设计助浴区域 9不应设置浴缸; 10卫浴区地面防滑等级应符合本规程第4.2.3条的规定; 人11给排水管道应暗装敷设或隐蔽明装管道; 12排水沟设计宜设置在淋浴区外侧,不应阻碍轮椅通行, 应选择避免细菌滋生且应便于清理的地漏算子; 13宜采用满足老年人要求的整体卫浴,采用整体卫浴时, 应满足上述要求。 4.2.9 老年人居室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操作台下部尺寸应符合无障碍要求; 厨房设施应方便老年人使用; 不宜采用天然气等明火灶具。 4.2.10 老年人设施的建筑装饰装修的色彩设计应符合下列

4.3.1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生活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多人用房应做空间分割: 2室内出入口走道有效通过宽度不应小于1200mm,室内门 的净宽度应大于800mm,室内应设计轮椅回转空间 3 老人房间门内应设置鞋凳和置物台, 4 应设置收纳空间: 5 应设置集中的活动区域; 6公共餐厅餐桌间通道宽度不得小于800mm,并应为照料 人员留有分餐、助餐空间; 7居室内卫生间门开启宽度不应小于800mm。 4.3.2 公共活动用房内宜分设动区与静区,动静区宜采用固定 隔墙或隔断,并应做隔声处理。 4.3.3炎热地区的老年人生活用房及公共活动用房西向外窗外 宜设遮阳帘。 4.3.4交通空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出入口宜设置感应辅助开闭装置: 2交通要道上隔断设置玻璃时,应设置提示和防撞装置; 3楼梯的起点、终点处的平台与楼梯踏步,应采用不同颜 色或材料并设置局部照明。

4.4.1接待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设计高、低区; 2 低位服务台面高度宜大于700mm并小于850mm; 低位服务台下方宜设置宽750mm、高680mm、深

4.4.2无障碍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扶手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的有关规定 2扶手等装置的材质、安装位置应方便老年人使用 3洗手台、坐便器及洗浴区、电梯轿厢内两侧壁等应安装 扶手; 4宜设置适合轮椅坐姿使用的洗手台,高度宜为750mm, 台下净高不应小于680mm,深度不应小于300mm; 5门不应采用球形把手: 6 门的空载启闭力不应大于30N 7室内采用推拉窗时,其空载启闭力不应大于30N。 4.5环境设计

4.5.1老年人设施室内建筑环境设计应包括卫生环境、声环境、 光环境、空气质量等。

4.5.2老年人设施建筑各类用房的噪声控制与声环境设计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注》JGJ45C 的有关规定。改建和既有建筑不能满足条件时,应采取隔声降 噪措施。 4.5.3老年人设施建筑各类用房的室内供暖温度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有关规定。 4.5.4老年人居住空间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有关规定。

4.6机电支线与末端点位设计

4.6.1机电支线与末端点位设计应包括老年人设施室内装饰装 悠工租相关的如中宏主

4.6.1机电支线与未端点位设计应包括老年人设施室内装饰装 修工程相关的机电系统专门要求和给水排水支路与未端、通风空 调与供暖末端、建筑电气支路与未端点位、智能化系统末端点位 设计等。

4.6.2灯具、消防喷淋、烟感器、空调送风口、新风换气口、 智能系统等末端点位应进行整体综合点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团 体标准《建筑装饰装修机电末端综合布置技术规程》T/CBDA27 的有关规定。

应选用低噪声的卫生洁具和给排水管件,宜选用智能洁具; 2 居室内可设置直饮水系统: 3 洗手池宜设置恒温水供应系统: 4 喷淋头宜选用恒温混水阀; 地漏应选用易清理的防臭型地漏: 室内外温差较大的地区,室内供水系统管路应有防结露 措施。 4.6.4 通风空调与供暖末端点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设置含空气净化功能的新风系统; 空调送风口方向不应直对沙发、床、书桌等人员坐卧区域 供暖设备及管件应有防止烫伤和碰伤的措施: 卫生间不宜采用吹风形式的暖风机,宜采用散热器 5 宜分空间设置可调速吊扇,吊扇扇叶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4.6.5,建筑电气系统支路与末端点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室的电源插座数量应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安装高度 距地宜为0.60m~0.80m;供老年人使用的电炊操作台的电源插 座高度距地宜为0.90m~1.10m; 2医疗用房床位上方的电源插座数量、型式应满足医疗设 备的需要。

4.6.6智能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

3摄像头应具备夜视功能和存储功能,可进行全天候连续 监控; 4人工监控区宜设置紧急报警联动装置; 5应急呼叫按钮高度应设置在老年人触手可及范围内,可 采用拉绳形式; 6 应急呼救按钮高度应按老年人活动能力设计。 4.6.7 电梯轿厢专门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应设置关门保护装置; 3 应配置低位按钮; 4 应配置视频监控系统; 5 电梯轿厢地面防滑等级不应低于本规程第4.2.3条的规定; 6 电梯轿厢面积大于1m×1m时应设置扶手; 7电梯轿厢门的对面应设置镜面金属材料,安装高度不应 低于450mm。 4.6.8电梯厅墙面应设置明显的楼层标识,标识安装位置应便 于电梯轿厢内的老年人识别。 X 4.7照明设计 4.7.1灯具开关高度应按老年人自理能力设计,照明开关面板 应选用带夜间指示灯的宽板翘板开关,安装位置应醒目DB64/ 664-2010标准下载,面板颜 色可与墙壁有区分。 4.7.2不应采用重量大于10kg的大型吊灯。 4.7.3老年人住房入户门厅等处应设置感应式照明灯具。 4.7.4 老年人住房卫生间坐便器上方宜设置照明灯具。 4.7.5 老年人住房卫生间照明宜设置双光源。 4.7.6老年人卫生间应设置镜前灯。 4.7.7多人房间的单人床位应设置可独立操控的照明灯具,居 室双人床应设置2套可独立操控的照明灯具。 4.7.8安全疏散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3摄像头应具备夜视功能和存储功能,可进行全天 监控; 4人工监控区宜设置紧急报警联动装置; 5应急呼叫按钮高度应设置在老年人触手可及范围 采用拉绳形式; 应急呼救按钮高度应按老年人活动能力设计。 4.6.7 电梯轿厢专门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应设置关门保护装置: 3 应配置低位按钮; 4 应配置视频监控系统; 5 电梯轿厢地面防滑等级不应低于本规程第4.2.3条的 6 电梯轿厢面积大于m×1m时应设置扶手; 7 电梯轿厢门的对面应设置镜面金属材料,安装高 低于450mm。

4.7.1灯具开关高度应按老年人自理能力设计,照明开关面板 应选用带夜间指示灯的宽板翘板开关,安装位置应醒目,面板颜 色可与墙壁有区分。 4.7.2不应采用重量大于10kg的大型吊灯。 4.7.3老年人住房入户门厅等处应设置感应式照明灯具。 4.7.4 老年人住房卫生间坐便器上方宜设置照明灯具。 4.7.5 老年人住房卫生间照明宜设置双光源。 4.7.6 老年人卫生间应设置镜前灯。 4.7.7多人房间的单人床位应设置可独立操控的照明灯具,居 室双人床应设置2套可独立操控的照明灯具。

4.7.8安全疏散照明应符合下列规

1交通空间应设置安全疏散照明: 2安全出口标志灯具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JB∕T 11305-2013 液压挖掘机 工作装置用轴套,底边距地 不应低于2000mm; 3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应设置在走道及转角处 1000mm以下墙柱面或地面,且间距不应大于20m。 4.7.9老年人生活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厨 房等空间宜设置紫外线消毒灯,消毒灯的开关设置在不易触碰的 位置集中控制。 4.7.10照明灯具应以顶部设置为主,可设置阅读灯,卧室至卫 生间的过道应设置脚灯。 1711居的顶灯长过道

5.0.1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 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 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有关规定。 5.0.2材料的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 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 5.0.3老年人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宜选用耐污染、易清洁,抑菌 的面层材料。 5.0.4老年人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进行防火、 防潮、防腐和防虫处理。

表5.0.5老年人居住及活动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有害物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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