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CECS3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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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modular same-floor drainage & water-saving system
CECS 320:2012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山东聊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12年11月1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116号


关于发布《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协字[2009]55号)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山东聊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经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 320:2012,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协字[2009]55号文)的要求,编制组认真总结了国内多个使用模块化同层排水系统、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结合实际系统定性测试数据、排水试验塔试验数据及国内外近年来同层排水技术先进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构造、系统设计、系统安装、验收、系统维护及附录。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使用单位及工程技术人员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送解释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332号,邮政编码:457001)。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山东聊建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濮阳市明锐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南大学
              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聊城市建筑规划设计院
              南京长江都市设计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聊城金新低碳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凤蕊 李真茹 刘西宝 袁玉梅 韩金涛 连家秀 孙忠伟 刘修敏 王国新 田彦法 郭枫 谢云波 张建强 李海泉 钱洪 常裕中 李宁 常飞虎 田小晶 周玲玲 袁玉斗 姚永生 李醇林
    主要审查人:赵锂 姜文源 马韵玉 时志洋 方玉妹 程宏伟 刘杰茹 王竹 杨铁荣 邓军 黄建设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和模块化同层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卫生、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宾馆、公寓等建筑内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模块化同层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

1.0.3 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和模块化同层排水系统应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用水器具、配件、管材(件)等产品规格及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模块化同层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节水模块 water-saving module
    在建筑排水系统中,与用水器具同层敷设,具有收集处理户内洗涤废水、自动回用冲厕功能的整体集成式排水装置。

2.0.2 同排模块 same-floor drainage module
    在建筑排水系统中,与用水器具同层敷设,将排水横支管集成为一个箱型整体的集成式排水装置。

2.0.3 模块 module
    节水模块和同排模块的通称。

2.0.4 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 modular same-floor drain-age & water-saving system
    采用节水模块代替排水横支管,能够实现本层废水回用、清通和维护的建筑排水系统,简称节水模块系统。

2.0.5 模块化同层排水系统 modular same-floor drainage system
    采用同排模块代替排水横支管,能够实现本层清通和维护的建筑排水系统,简称同排模块系统。

2.0.6 下沉式模块 sinking style module
    安装在降板卫生间的模块,包括下沉式节水模块和下沉式同排模块。

2.0.7 地面敷设同排模块 same-floor drainage module with-out descending rear discharge
    敷设在不降板地面构造层之内的同排模块。根据坐便器的排水方向分为侧排水式和下排水式两种。与后排水坐便器配合使用的模块称为侧排水式模块,与下排水坐便器配合使用的模块称为下排水式模块。

2.0.8 侧立式节水模块 side standing water-saving module
    侧立于紧邻坐便器的墙面或嵌墙安装的节水模块。

2.0.9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 special embedded section
    镶嵌安装在排水立管穿越处的结构楼板内,连接上、下层排水立管与本层模块的专用连接部件,简称专用件。

2.0.10 清通地漏 special cleanout floor drain
    设置在同排模块上可以排除地面水和清通排堵的专用地漏。

2.0.11 自动控制器 auto controller
    用于控制模块向坐便器水箱供水、给水管道向坐便器水箱补水、模块内部消毒、排空、保护等功能启动和停止的装置。

2.0.12 附属模块 subsidiary module
    顶部设有卫生器具排水接口,底部设出水管的箱型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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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系统构造

3.1 一般规定


3.1.1 模块系统分为同排模块系统和节水模块系统。

3.1.2 节水模块系统应有节水模式、同排模式、备用水箱三种模式,且三种模式可自由切换。

3.1.3 模块系统的排水立管宜根据设计要求选择使用单立管系统,亦可选择使用设有专用通气管的双立管系统。

3.1.4 模块内应采用废水、污水分流排放。

3.1.5 模块内与坐便器连接的排水管应独立密闭,不应渗漏。

3.1.6 模块箱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箱体采用整体槽体与顶盖焊接连接方式。
    2 槽体宜采用PVC-U板材整体制作,焊接牢固。
    3 箱体板材耐腐蚀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硬聚氯乙烯板材》GB 4454的规定。

3.1.7 模块内密闭管、废水管、消毒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PVC-U管材和管件,管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 5836.1的规定。
    2 管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GB/T 5836.2的规定。

3.2 节水模块系统


3.2.1 节水模块系统应由节水模块、向坐便器供水的自来水管道、废水回用管道、水处理自动控制装置、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和排水立管组成。

3.2.2 节水模块应根据敷设方式和安装位置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降板卫生间应选用下沉式节水模块。
    2 不降板卫生间应选用侧立式节水模块。

3.2.3 侧立式节水模块应与地面敷设同排模块联合使用。

3.2.4 节水模块箱体应设置下列接口、管道和装置:
    1 箱体表面应设置卫生器具、地漏等排水接口、检修口和自动控制系统穿线管。
    2 箱体下部应设置污水、废水排出口。
    3 箱体内应设置坐便器排水管道、器具废水管道、消毒管道、排空管道、废水回用管道。
    4 箱体内应设置消毒装置、排空装置和溢流装置。

3.2.5 节水模块箱体表面接口应按卫生间器具的类型和位置设置。

3.2.6 节水模块内部坐便器排水管道长度超过1.0m时,宜设置带有清通功能的深水封地漏。

3.2.7 节水模块内排空装置应与模块底部排出口连接。排出口应设置在模块最低点。

3.2.8 节水模块内溢流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管出口可直接与排水立管连接,或与立管穿楼板专用件连接;
    2 溢流管应设置防臭水封装置。

3.2.9 节水模块内过滤、消毒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装置不应小于30目。
    2 消毒药剂应采用固体缓释水处理剂。
    3 消毒装置应设有自动循环控制装置。消毒时间间隔不应大于48h,消毒时长不应小于3min。
    4 处理后回用到坐便器水箱内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必要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冲厕用水水质的要求执行。
    5 过滤、消毒处理装置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3.2.10 节水模块应设置自动控制系统,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控制系统应由自动控制器、液位感应器、水泵、电磁阀等配件组成。
    2 液位感应器应采用安全电压。
    3 电磁阀应采用安全电压且应采取防水措施。
    4 自动控制器应设置接地装置,并与卫生间等电位可靠连接。
    5 水泵应采用双绝缘潜水泵,扬程不应小于2.8m,功率宜小于50W。
    6 消毒和排空动作应具备时间设置,定时自动执行控制功能。

3.2.11 下沉式模块内坐便器排水口连接立管处的密闭管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3 同排模块系统


3.3.1 同排模块系统应由同排模块、立管穿楼板专用件、排水立管等组成。

3.3.2 依据敷设方式不同,同排模块系统应选择下列同排模块:
    1 降板的卫生间应选择下沉式同排模块。
    2 不降板卫生间应选择地面敷设同排模块。

3.3.3 下沉式同排模块箱体接口和管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箱体上表面应设置卫生器具、地漏排水接口、检修口。
    2 箱体内应设置大便器排水密闭管路、器具废水排水管路。
    3 箱体下表面应设置污水排出口、废水排出口。

3.3.4 下沉式同排模块厚度宜为150mm~200mm。大便器排水密闭管管径不应小于100mm。

3.3.5 卫生间器具间距较大时,下沉式同排模块宜与附属模块联合使用。附属模块底部排水管应与同排模块顶部进水管采用承插连接。

3.3.6 地面敷设同排模块由汇集水箱和矩形排水管组成,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矩形排水管厚度宜为40mm~60mm。
    2 汇集水箱厚度应为150mm~200mm,内部应设置清通口和集中水封装置,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
    3 汇集水箱顶面应设大便器排水插口、立管插口、地漏插口。
    4 矩形排水管应与汇集水箱整体密封连接。

3.3.7 地面敷设同排模块可分为侧排式和下排式。

3.3.8 下排式同排模块应与下排式坐便器配合使用。模块内的大便器排水口连接立管的连接管直径不应小于9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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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系统设计

4.1 系统选择


4.1.1 下列建筑卫生间排水宜选用节水模块系统:
    1 设有淋浴或浴盆、洗手盆、大便器的住宅、公寓、宾馆客房卫生间。
    2 设有洗衣机、淋浴或浴盆、洗手盆、大便器的住宅、公寓卫生间。

4.1.2 下列建筑室内排水宜选用同排模块系统:
    1 无淋浴设施和洗衣机的居住建筑卫生间。
    2 公共建筑的卫生间。

4.1.3 节水模块系统和同排模块系统应根据卫生器具、墙体或地面构造要求,选择相应布置方式并配套使用。

4.2 坐便器的选择和布置


4.2.1 坐便器的选择和布置应根据使用对象、设置场所、建筑标准、选用模块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2.2 采用下沉式模块的卫生间应选用出水口中心与墙面净距离不大于400mm的标准型号坐便器。

4.2.3 采用地面敷设侧排水模块的卫生间应选用出水口中心距装修完成地面高度不大于180mm的后排水坐便器。

4.2.4 采用地面敷设下排水模块的卫生间应选用出水口中心距墙面净距离不大于300mm的坐便器。

4.2.5 节水模块卫生间坐便器水箱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箱应设置双进水孔。
    2 水箱给水应采用两路供给,一路由自来水供水,另一路由节水模块处理后的中水供水。
    3 水箱内接生活饮用水管道处应设防污染措施。
    4 给水配件应采用上出水式塑料配件,出水口高度高出坐便器水箱溢流管顶不应小于3D(D为给水配件出水管直径)。
    5 水箱内排水配件和按钮应采用非金属件。

4.3 排水设计


4.3.1 排水系统卫生器具、排水立管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3.2 下沉式节水模块的卫生间,排水立管应与坐便器同侧布置,并宜靠墙角设置。当排水立管布置在墙角时,排水立管中心与坐便器中心距离不宜小于500mm。

4.3.3 地面敷设同排模块、侧立式节水模块的卫生间,排水立管中心与坐便器中心距离宜为280mm~350mm。

4.3.4 排水立管表面与墙面净距不应小于60mm。其他用途的立管不得穿越模块。

4.3.5 采用节水模块系统的卫生器具排水流量、当量和排水管管径应按表4.3.5确定。

表4.3.5 卫生器具排水流量、当量和排水管管径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流量(L/s)

当量

排水管管径(mm)

大便器

1.5

4.5

100

洗衣机、洗手盆、浴盆

0.5

1.5

32~50


    注:由于洗衣机、洗手盆和浴盆的排水均排入节水模块的汇集水箱内,经溢流或排空向立管排出,其排出口流量为0.5L/s。

4.3.6 同排模块系统的卫生器具排水流量、当量和排水管管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执行。

4.3.7 当模块系统排水立管采用PVC-U加强型内螺旋管,且管径为110mm时,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应为10L/s。

4.3.8 排水立管顶端应设通气管,通气管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有关规定执行。

4.3.9 排水立管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执行。

4.3.10 塑料排水立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设置阻火圈。

4.4 建筑设计


4.4.1 卫生间平面设计及卫生器具的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4.2 模块应设置在卫生间结构楼板上。

4.4.3 卫生间降板区域结构楼板面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下沉式节水模块、同排模块下方应设置防水层和找坡层。
    2 防水层上方水泥砂浆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找坡层应坡向立管穿楼板专用件位置。
    3 模块安装区域外的降板区域宜采用架空板或花铺砌块,做法可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4.4.4 选用地面敷设同排模块的卫生间,建筑构造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4.5 新建建筑卫生间选用侧立式模块时,模块安装的墙轴线距离对面墙轴线的尺寸不应小于1.5m,卫生间装修完成地面与结构楼板顶之间的高差不应小于0.1m。

4.4.6 设置地板辐射供暖的卫生间,地暖管道布置时宜避开模块系统。

4.4.7 排水立管穿越楼板部位应设置立管穿楼板专用件,专用件与楼板应可靠连接,并做附加防水层(图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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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7 立管穿楼板专用连接节点示意图
1-吊固钢筋;2-立管穿楼板专用件;3-钢丝网;4-附加防水层;H-结构板厚

4.5 结构设计


4.5.1 下沉式节水模块卫生间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楼板顶与装修完成地面高差不应小于0.35m。
    2 预留立管穿越楼板孔洞,洞口尺寸不应小于400mm×400mm。
    3 首层排水管单独出户时,结构板留洞尺寸不应小于450mm×450mm。
    4 洞口应做加固处理。

4.5.2 下沉式模块周围应砌筑保护隔墙,并在模块顶板上方设置承受地面荷载的钢筋混凝土板,板的两端支撑在保护隔墙上,板厚度不应小于60mm。

4.5.3 地面敷设下排水模块卫生间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楼板顶至卫生间装修完成地面高差不应小于100mm。
    2 预留立管穿越楼板孔洞,洞口尺寸不应小于500mm×500mm。
    3 洞口应做加固处理。

4.5.4 侧立式模块卫生间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留立管穿越楼板孔洞,洞口尺寸不应小于500mm×400mm。
    2 洞口应做加固处理。

4.5.5 卫生间节水模块荷载应按每个模块充水最大重量为2kN取值。

4.5.6 对已建建筑卫生间进行模块化排水系统改造时,结构楼板的开洞、荷载应进行核算。

4.6 电气设计


4.6.1 卫生间自动控制器的配电线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

4.6.2 自动控制器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安装在坐便器水箱上方的墙内,或靠近坐便器的侧面隔墙上。
    2 自动控制器底部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3 自动控制器安装平面位置宜靠近电磁阀的上方,且方便操作。

4.6.3 配线出墙处应加装塑料接线盒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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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系统安装

5.1 一般规定


5.1.1 节水模块系统工程应按图5.1.1的工序进行施工。各工序之间交叉施工过程中,应办理施工交接验收手续,并对模块制定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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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1 节水模块系统工程施工工序
5.1.2 模块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齐全,且已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 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人员、材料机具等能保证正常施工。
    3 卫生间尺寸、专用预埋件预埋位置,模块类型和型号与工程设计图要求一致。
    4 模块及其配件、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5 供货方提交的检测报告、备案证书等应齐全有效,与实际供货一致。

5.1.3 现场监理和施工人员应对进场的专用件、排水立管、模块进行外观质量入场检验。模块外观质量及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 模块外观质量及其尺寸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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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专用预埋件外观应无破损、无裂纹。
    检验方法:目测。
    抽样方法:全检。
    2 排水立管入场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 模块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抽样原则:以建筑单体为批次,每次抽检比例不应少于10%,且不应少于5个。

5.1.4 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模块应抽样进行模块闭水试验。
    检验方法:采用现场闭水试验,闭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抽样原则:以建筑单体为批次,每次抽检比例不应少于5%,且不应少于3个。

5.1.5 模块安装前应逐个检验预埋排水立管专用件的完好性。

5.1.6 模块安装就位后应逐个进行闭水试验。

5.2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安装


5.2.1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预埋定位(图5.2.1)应按设计排水立管中轴线位置与立管穿楼板专用件中轴线位置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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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1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预埋定位图
1-立管穿楼板专用件
    注:1 单立管首层单独出户的立管穿楼板专用件预埋定位图与带通气立管的预埋定位图相同;
        2 带通气立管首层单独出户的立管穿楼板专用件预埋定位图与带通气立管的预埋定位图相同。

5.2.2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预埋时,应预先进行排水立管通直。上、下层专用件管道应同心垂直,垂直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执行。

5.2.3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底部设置加固钢筋和钢丝网。
    2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与结构楼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比结构楼板高一个标号的防水细石混凝土填实。
    3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安装时应确保专用件底部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石混凝土。

5.2.4 防水层施工时,应增设附加防水层。塑料立管穿楼板专用件严禁采用热贴法施工。采用防水涂料防水层时,在专用件周围应采用抗拉纤维加强做法,加强做法不应少于三布三涂。

5.2.5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安装后应将内部杂物、灰尘清理干净,并采取保护措施。

5.3 模块安装


5.3.1 模块安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内应无建筑垃圾、水泥砂浆残渣等,且密封性验收合格。
    2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周圈应为卫生间的最低点,周圈应平整密实。
    3 卫生间防水层闭水试验应合格。
    4 防水层保护砂浆强度应达到75%以上且墙体穿线管槽预留合格。
    5 卫生间应清扫干净、平整。

5.3.2 模块底部与安装基面接触严密,安装就位前应做水泥砂浆坐浆层。坐浆层施工时,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周围应留排水通道(图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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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2 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周围坐浆及保护隔墙、预留排水通道示意图
1-模块;2-立管穿楼板专用件;3-排水立管;4-坐浆区域;5-第一批砖;6-预留排水通道;7-墙体
5.3.3 模块就位时应将主模块排水立管中心与立管穿楼板专用件圆心对正找直。

5.3.4 模块安装坐浆应平稳可靠,向模块内充水做闭水试验时, 试验时间不应少于24h。

5.3.5 模块预留穿线管应与墙内暗埋穿线管连接并穿线。在墙体内应预埋自控器保护盒和感应器、自动阀出线盒。

5.3.6 模块安装完毕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破坏。

5.4 排水立管安装


5.4.1 排水立管安装宜在模块上部混凝土板浇筑前施工。

5.4.2 排水立管在浇筑混凝土板完毕后安装时,混凝土浇筑应采 取预留安装立管的施工措施。

5.4.3 排水立管除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固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5.4.4 排水立管的材料宜采用PVC-U排水管,亦可采用柔性接口铸铁排水管等管材。

5.4.5 PVC-U塑料排水立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安装前应将各层排水立管专用部件配备齐全。
    2 安装前,应现场测量卫生间顶板下专用件外露直管底部至本层主模块装置立管插口顶部的实际长度。
    3 应根据实测长度计算排水立管的下料长度并下料。排水立管下料长度计算方法可按附录B确定。
    4 应按PVC-U排水管安装技术要求进行排水立管的安装和固定。模块与PVC-U立管连接做法如图5.4.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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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5 模块与PVC-U 立管连接
1-PVC-U排水立管;2-立管穿楼板专用件;3-PVC-U胶粘牢;4-模块外露接管;5-模块;DN-排水立管管径
5.4.6 柔性接口铸铁排水立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现场测量卫生间顶板下专用件外露直管底部至本层主模块装置立管插口顶部的实际长度。
    2 应根据计算长度进行下料。
    3 排水立管安装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排水立管安装时,应先将橡胶密封圈及法兰压盖分别套在铸铁管上端承口外侧和立管穿楼板专用件直管端部。
        2)专用铸铁连接件下端部涂满PVC-U粘接剂,插入模块立管插口内。
        3)将铸铁立管快速上提,将立管穿楼板专用件直管插口插入铸铁管上端承口底部,把排水立管检查口方向找正,将铸铁专用连接件承口端提起,插入铸铁管下端插口底部(图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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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6 模块与铸铁排水立管连接
1-柔性铸铁排水管;2-密封橡胶圈;3-法兰压盖;4-紧固螺栓;5-铸铁管承口端;6-排水立管穿楼板专用件;7-模块外露接管;8-PVC-U胶粘牢;9-模块;D-排水立管外径;DN-排水立管公称直径;Dc-模块外露接管内径;H-法兰高度
        4)将立管上下两端法兰压盖螺栓拧紧。
        5)将排水立管用管卡固定。
        6)浇筑钢筋混凝土顶板。

5.5 顶板浇筑及灌缝施工


5.5.1 模块、排水立管、穿线管安装完毕且闭水试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非模块降板区的土建施工。

5.5.2 下沉式节水模块的卫生间,土建施工前应在模块周围砌筑保护墙。模块长边与墙体之间的保护墙可用预制混凝土块砌筑并采用细石混凝土浇筑。模块与保护墙及墙体之间缝隙采用防水砂浆灌缝并捣实(图5.5.2),灌缝做法与要求应按表5.5.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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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2 模块周围缝隙处理做法
1-模块;2-预制混凝土块保护隔墙;3-防水水泥砂浆灌缝;4-防水砂浆灌缝;5-保护隔墙

表5.5.2 灌缝做法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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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节水模块顶部应浇筑钢筋混凝土顶板,混凝土振捣时应采取保护模块的措施。

5.5.4 非模块区域的灌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当采用水泥焦渣等现浇散料回填时,应在底部预留排水通道。

5.6 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


5.6.1 模块自控系统安装(图5.6.1-1)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控器的留槽尺寸宜为160mm×240mm(宽×高),结构槽深宜为50mm(图5.6.1-2)。
    2 安装管的留槽尺寸宜为160mm×1260mm(宽×高),结构槽深宜为50mm(图5.6.1-2)。
    3 自控器留槽的顶部标高距卫生间地面的高度宜为1500mm。
    4 H1应根据自来水管道敷设高度确定,H2应根据坐便器高度确定。
    5 预留电源线头应从最近插座引出,配电电源应为大于64W的单相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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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1-1 自控系统安装示意图
1-自控器保护盒;2-坐便器探头线穿管;3-模块装置探头穿线管;4-预埋出线盒;5-上水功能接线穿线管;6-排空功能接线穿线管;7-电磁阀穿线;8-接坐便器水箱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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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1-2 自控器和安装管的留槽尺寸
1-预留电源接头;2-自控器槽;3-安装管槽;4-预埋出线盒;5-坐便器安装中心线;H1,H2-预留出线盒高度
5.6.2 潜水泵应采用具有国家强制安全认证、适宜在弱酸碱水环境的长期浸泡使用的产品,并应有合格证。电磁阀应有合格证。

5.6.3 自控系统中所有的潜水泵、电磁阀、感应器应自带无接头、无破损的防水电缆。严禁在穿线管内出现电缆接头。

5.6.4 穿线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止电缆绝缘层破坏的保护措施。

5.6.5 潜水泵、电磁阀与自控器之间的电缆及自控器与电源线之间的连接应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进行接线,并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5.6.6 接线完毕后,应进行潜水泵导线电缆的漏电测试检查。
     方法:将模块内充满水,用兆欧表测试。

5.6.7 漏电测试检查合格后,应接通电源线,并进行潜水泵、液位控制器的安装和调试,及时检验联动效果。

5.6.8 自动控制器面板安装完成后,应在四周涂抹防水密封胶。

5.7 安全施工


5.7.1 模块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5.7.2 在施工现场,模块应由专人保管,堆放应整齐,避免在高温环境中堆放,并采取防止大风或其他震动造成倒塌、掉落的安全保护措施。

5.7.3 模块在现场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应采取防止人员碰伤的安全措施。

5.7.4 结构楼板留洞处应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7.5 自控系统安装,严禁带电操作。

5.7.6 粘接剂和清洁剂等易燃物品的存放处应远离火源、热源和电源,室内严禁明火。

5.7.7 粘接剂和清洁剂的瓶盖应随用随开,不用时应随即盖紧,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

5.7.8 在管道粘接操作现场禁止明火,场地通风应良好。

5.7.9 管道粘接时,操作人员应配戴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具,避免皮肤、眼睛等与胶粘剂直接接触。

5.7.10 冬季施工时应采取防寒防冻措施,操作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

5.7.11 管道和模块上严禁攀踏、搭设脚手板等,不得用作支撑或借做他用。

6 验 收


6.0.1 交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 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 施工工序交接验收记录。
    3 闭水试验和通水能力检验记录。
    4 模块、自动控制器、潜水泵、电磁阀、管材、管件出厂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5 排水立管用材的出厂合格证。
    6 节水模块系统调试运行记录。
    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证明文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9 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模块的使用和维护手册。

6.0.2 竣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质量证明材料:
    1 模块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2 采用节水模块的工程,尚应提供自动控制器、潜水泵、电磁阀的出厂合格证。
    3 排水立管用材的出厂合格证。

6.0.3 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模块安装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检验保护墙间距、模块密封性能、卫生间防水层坡度、防水层的抗渗性、模块安装区坐浆和安装坡度、坡向是否正确等内容。
    2 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验收立管和密闭管的安装质量。
    验收方法:通球实验。
    3 验收自控系统的性能。
    抽样比例:在安装完成现场,应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样品,不得少于5个。
    验收方法:接通电源,将坐便器水箱排空,观察自动上水功能是否正常,连续测试5次,工作正常且控制面板指示灯显示正确为合格。

6.0.4 节水模块系统和同排模块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及选用模块的类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系统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部门进行;系统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工程监理部门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通知供货商及设计单位派人参加。

7 系统维护


7.0.1 同排模块系统应每隔3个月~6个月进行一次清淤和纤维毛发清除工作。
    方法:打开清通地漏,取出毛发纤维,然后打开排空阀。

7.0.2 节水模块系统应每隔2个月~4个月进行一次清淤和纤维毛发清除工作。
    方法:打开检修口盖板,取出毛发纤维。

7.0.3 节水模块系统应及时补充消毒药剂。
    方法:打开检修口盖板,拧开消毒盒盖,投入药块。然后拧紧盒盖,盖好盖板。

7.0.4 节水模块的消毒时间间隔不应大于48h,消毒时间不应小于3min。

7.0.5 节水模块应根据室内温度和个人生活习惯,设置排空时间间隔和排空时间。

7.0.6 检修口应每6个月打开一次,检查模块内各种配件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0.7 模块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系统检修。

附录A 降板模块布置及地面做法


A.0.1 当卫生间全降板采用花铺砌块回填时,卫生间内地面应做找坡层、找平层、防水层和保护层,模块上方宜做60mm厚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非模块区域可回填200mm厚的填充材料,回填完后上部做卫生间的地面面层(图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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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0.1 全降板花铺砌块回填做法剖面图
A.0.2 当卫生间全降板采用架空回填时,卫生间内地面应做找坡层、找平层、防水层和保护层,模块上方宜做60mm厚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非模块区域的架空做法由建筑和结构专业设计(图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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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0.2 全降板架空回填做法剖面图
A.0.3 在设有隔断墙的卫生间安装模块时,在跨越模块隔墙下应设置过梁(图A.0.3)。模块部位隔墙的做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隔墙应在节水模块安装完毕后,铺设地板砖前砌筑。
    2 隔墙与主墙之间的抗震拉结应按照单体设计要求施工。
    3 墙体施工时在隔墙部位应预留过梁搁置的槽或预留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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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0.3 隔墙过梁做法剖面图
A.0.4 当卫生间采用局部降板时,节水模块的下部应作找坡层、找平层、防水层,模块上部宜作60mm厚的钢筋混凝土板(图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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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0.4 节水模块局部降板做法剖面图
A.0.5 当卫生间采用局部降板时,同排模块的下部应作找坡层、找平层、防水层(图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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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0.5 同排模块局部降板做法剖面图

附录B 排水立管下料长度计算方法


B.0.1 普通PVC-U立管下料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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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A——排水立管下料长度(mm);
          L——现场实际测量长度(mm);
          Ls——专用伸缩节头长度(mm),按45mm计;
          LZ——预留伸缩量(mm)(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预留)。

B.0.2 专用特制伸缩节下料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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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A——排水立管下料长度(mm);
          L——现场实际测量长度(mm);
          Ls——专用伸缩节长度(mm),按20mm~30mm采用。

B.0.3 柔性接口承插式排水铸铁立管下料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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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A——排水立管下料长度(mm);
          L——卫生间顶板下专用预埋件直管底部至本层主模块装置立管插口顶部的实际测量长度(mm);
          Ls——铸铁专用连接件长度(mm),按100mm计。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硬聚氯乙烯板材》GB 4454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GB/T 5836.1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GB/T 5836.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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