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必备!《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指南》《应急处置方案》......

原标题:工地必备!《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指南》《应急处置方案》......

来源: 北京市住建委、住建部、广东省住建厅、河北省住建厅

截至1月21日14时30分,全国有高风险地区6个,中风险地区62个,局部聚集性疫情形势严峻。提醒大家做好防护,工地人员密集,更应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印发 《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考模板)》,供大家参考。

另外文尾还有《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指南》、《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工地人员流动管控指引》、《疫情隔离观察临时场所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建议收藏!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考模板)》的通知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四方责任”,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持续做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复产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我委制定了《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考模板)》(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请你们结合本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参照本通知所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当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调整时,各单位应及时修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重新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参考模板)

编制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审核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审批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XXXX公司

XX年X月X日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本市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落实项目参建各方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施工现场各类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工程项目部根据北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机制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编制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3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京政发〔2020〕2号

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法〔2020〕2号

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13号

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建发〔2020〕14号

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

京建发〔2020〕19号

8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建设工程复工协调调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0〕20号

9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返京劳务人员管理的通知

京建发〔2020〕31号

1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32号

1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复工项目建材供应协调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45号

12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0〕46号

1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

京建发〔2020〕47号

1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大数据筛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建发〔2020〕51号

1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就餐管理的通知

京建发〔2020〕52号

1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告的紧急通知

京建发〔2020〕56号

1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建设项目复工核查方式等工作事项的通知

京建发〔2020〕79号

18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京建发〔2020〕163号

19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施工现场二级响应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171号

2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176号

2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中铁十八局四公司理想家工程项目确诊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20〕189号

22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持续强化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194号

23

关于西城区金都假日酒店装修改造工程多名工人出现腹泻症状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20〕197号

2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20〕201号

2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6#厂房等4项(博士后科研创新孵化基地项目)等6项工程违规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20〕205号

2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机制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京建发〔2020〕223号

2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智能体温计配发使用工作的通知

便函〔2020〕494号

28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便函〔2020〕891号

2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导则

京建发〔2020〕289号

3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0〕242号

31

其他需补充的文件

(按照方案编制时执行的有关文件予以补充完善)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1

专业分包单位2

劳务分包单位1

劳务分包单位2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结构形式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四、开复工安排、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计划 (一)开复工安排

X年X月X日,本工程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开展自查,自查结果合格,建设单位已签署《施工现场复工自查承诺书》并在线提交至X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计划X年X月X日开复工。

(二)管理人员计划

本工程计划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共XX人,进场时间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分X批次进场。

表1: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

序号

阶段

时间段

进场人员

1

第一批次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项目经理X人、执行经理X人、技术负责人X人、质量负责人X人、质检员X人、试验员X人、测量员X人、造价员X人…

2

第二批次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质检员X人、试验员X人、测量员X人、造价员X人…

3

第三批次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质检员X人、试验员X人、测量员X人、造价员X人…

(三)劳务人员计划

本工程计划现场劳务人员共XX人,进场时间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分X批次进场。

表2: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

序号

阶段

时间段

进场人员

1

第一批次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劳务管理人员X人、钢筋工X人、木工X人、砼工X人、注浆工X人、架子工X人、普工X人、水电工X人

2

第二批次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劳务管理人员X人、钢筋工(绑扎)X人(加工)X人、木工X人、砼工X人、注浆工X人、架子工X人、普工X人、水电工X人

3

第三批次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劳务管理人员X人、钢筋工(绑扎)X人(加工)X人、木工X人、砼工X人、注浆工X人、架子工X人、普工X人、水电工X人

五、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指挥部

项目建立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总指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建设单位牵头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支持。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具体实施工作,并统筹各分包单位协同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项目各分包单位负责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建设单位职责

(1)对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开复工前的健康检查、开展防疫教育、提供防疫物资,做好开复工和开复工后的本单位的防疫管理工作。

(2)开复工前,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3)组织监理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劳务人员的复工组织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筹措人员,准备开复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防疫物资的储备情况、现场的安全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

2.监理单位职责

(1)对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开复工前的健康检查,开展防疫教育,提供防疫物资,做好开复工和开复工后的本单位防疫管理工作。

(2)开复工前,履行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3)配合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劳务人员的开复工组织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筹措人员,准备开复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防疫物资的储备情况、现场的安全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

3.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

(1)对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统筹管理,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编制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各分包单位进行管理,明确各分包单位的疫情管理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组织复工物资和人员,落实开复工疫情管理措施,完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做好疫情预防、应急处置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社区(村)报到,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机制,设专职卫生员、信息报告员,对接属地社区(村)、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确保施工现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2)开复工前,履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4.分包单位职责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对出现的疫情防控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

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具体实施单位,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并按工作需要设立协调工作小组,包括体温检测组、消毒防护组、生活保障组、安全监督组、技术保障组、信息报告组,各组分工协作进行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兼任,副组长由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兼任,其他各协调小组由项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表3:疫情防控工作组主要职责信息表

序号

工作组职务

姓名

项目职务

主要职责

联系电话

1

组 长

XX

项目经理

指导项目部全面组织疫情防控、指挥。

XXXX

2

副组长

XX

生产负责人

配合组长做好应急小组协调和指挥工作,按照总包土建、总包机电以及专业分包三大板块分别部署。应急防疫工作。

XXXX

3

副组长

XX

技术负责人

配合组长做好应急小组协调和指挥工作,负责技术保障组指挥协调。

XXXX

4

副组长

XX

安全负责人

配合组长做好应急小组协调和指挥工作,检查各应急小组防疫工作并及时进行反馈,定期组织突发疫情应急演练。

XXXX

5

体温检测组

XX

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值班人员

负责检测各入口人员体温检测、绿码审查,督促各班组责任人对施工人员体温检测监督与落实,及时汇总收集体温检测相关资料,对返场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进行测温,日常测温登记,对体温异常人员要建立专项登记并立即上报工作组。

XXXX

6

消毒防护组

XX

工程部门员工、专职卫生员

负责生活区、办公区的消毒、通风监督与落实,并对工人宿舍进行统一管理,每日对办公、生活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等公共区域进行零死角消毒处理。

XXXX

7

生活保障组

XX

办公室负责人、专职卫生员

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人员日常生活必需品等保障措施的监督与落实、负责各种防疫物资、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发放等管理,负责废弃口罩的回收、消毒管理,选定总包、分包单位专职(兼职)卫生员。

XXXX

8

安全监督组

XX

安全部门员工

监督测温小组、消毒小组、各保障小组在工作时或存在危险时防护到位;安监小组成员在工作时戴好防护用具,口罩、眼罩、手套等。

XXXX

9

技术保障组

XX

技术部门员工

负责研究制定本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细化制定防控技术措施;优化施工工艺。

XXXX

10

信息报告组

XX

办公室员工

负责每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数据汇总,负责对接属地社区(村)、行业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

XXXX

六、疫情防控措施 (一)人员进场管理措施

1.对入境来京人员,实行闭环转运管理和14天集中观察,在观察期满、核酸检测合格进入施工现场后,并做好7日健康监测。

2.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京人员,加强信息监测、远端筛查和闭环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14天居家或集中观察,实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3.对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观察措施,在观察期满、核酸检测合格方可回到施工现场,对确诊治愈出院患者,再进行两周的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4.对其他地区进京人员和京内流转人员,需查验“北京健康宝”显示为“未见异常”,检查其14天内活动出行轨迹是否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出行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按照人员进场管理措施第2条要求进行管理。

5.施工现场人员按照单位类别和重点岗位分别建立人员管理花名册,包括建设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分包单位人员、重点岗位人群和来访人员。重点岗位人群包括施工现场从事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工作的人员,以上重点岗位人员应按要求做到100%核酸检测。

6.各单位对疫情期间其员工、工人的落实防疫措施行为负管理责任。进入施工现场前,各单位应及时与相关人员签订疫情防控手册告知书,有关人员与所属公司(队伍、班组)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7.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人员名册的汇总管理。各单位应及时将人员花名册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及时做好人员进、退场情况更新。到访人员登记造册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8.工人进场后由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疫情防控教育,经过分散分批考试合格后进入生活区。

9.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京建法〔2020〕2号),严格实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人员进、出场管理,在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中及时真实填报相关合同及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施工现场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工种、籍贯、住址等)和考勤信息。

10.外来到访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上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组,经同意后,检测体温、查验“北京健康宝”及14天内活动出行轨迹均无异常后进入。

(二)封闭式管理措施

项目施工现场采用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全封闭管理。对于生活区与施工现场相对独立、且距离超过1公里以上的工程,总承包或分包单位采用专用车辆统一接送工人上下班,并在接送点地面画1米间隔线,由保安、专职卫生员、分包管理人员组织工人有序进出场并做好测温登记。对于生活区与现场集中布置的工程,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制度,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严控人员出入。确需外出的人员必须填报外出申请表(内容包括:事由、目的地、交通方式、出发及预计返回时间等),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外出。

对于在本市有其他固定住所的项目管理、施工等人员,应尽量减少进出项目的频次。进出项目时,严格按照本章第(一)人员进场管理措施第4条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生活区管理措施

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导则》及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住建委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

1.生活区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要求,由体温检测组负责查验“北京健康宝”和测温登记。对外来进入生活区的人员,体温检测组应查验“北京健康宝”是否为“未见异常”状态,并检测记录体温。“北京健康宝”或体温异常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对已进入生活区的人员,体温检测组应每人每天不少于2次体温检测,早上离开生活区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晚上进入生活区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建立每日体温检测台账,体温检测组的当日检测人员签字确认。对体温异常的人员,体温检测人员应按流程立即上报项目部,项目部立即安排专车送至指定发热医院,并对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同时向属地政府疾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生活区人员居住按照进场批次、进场时间、来源地、工作单位、专业分工、作业区域等实施分片划区管理,分时分区域安排居住并实时动态调整,减少新老人员入场交叉带来的风险。

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重点岗位人员应与其他工人分开居住,减少人员交叉风险。

2.生活区的消毒与通风等工作由消毒防护组负责。生活区宿舍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宿舍应保持室内通风,每天上下午至少各两次,每次30分钟,每天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及时消毒。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6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5米。单面布置用房的,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1米;双面布置用房的,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5米,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宿舍内床铺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得低于0.3 米,尺寸不小于1.9米×0.9米,层数不得超过2层,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米。

每日对宿舍、隔离区、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等重点区域等公共区域进行零死角消毒处理,每日进行不少于2次的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参照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洗漱间、淋浴间等实行错峰制度,项目合理调整各分包单位的洗漱时间,由各分包单位卫生员组织洗漱工作。

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食堂、卫生间、洗漱间、淋浴房等区域进行除“四害”(蚊、蝇、鼠、蟑)灭杀行动。

3.生活区实行垃圾分类管理由生活保障组负责。集中供餐区域、宿舍区域、公共场所区域等设置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防疫物资专用回收桶,防疫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确定专人负责。

4.生活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由安全监督组负责。安全监督组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疫情防控教育工作,提高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个人防护意识及有效性,减少集中会议开展频率,尽量采取视频会议。工人教育、施工过程中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叉施工和人员聚集。

5.严格口罩发放、回收管理制度。由项目部生活保障组设置专人负责每日口罩发放、回收。各分包单位专职卫生员根据进场人数按每人每日1个口罩提前一天领取,并做好登记,在体温健康监测同时进行口罩发放,做好发放记录。一次性口罩失去防护效果时需及时更换。更换口罩后,废弃口罩用一只手捏口罩内侧,将口罩左右对折三次,不接触污染面,将耳畔橡皮筋拉开,缠绕口罩俩三圈,放入密封袋内,统一放进防疫物资专用回收桶。项目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专职卫生员每日领取口罩时,同时将前日废旧口罩交由专职卫生员统一回收并消毒(不低于90℃热水浸泡30分钟),并按相关制度处理。

(四)办公区管理措施

办公人员尽量分散,原则上每间办公室不超过3人,间隔保持1米以上,办公期间佩戴口罩,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对办公区、宿舍、门卫室、会议室、卫生间淋浴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2次的预防性消毒,每日通风2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宿舍标准不得低于工人生活区宿舍标准。

(五)食堂管理措施

1.工程项目设食堂,炊事人员健康证、培训证等证件齐全并悬挂在明显处、核酸检测合格。餐厅服务人员必须全部佩戴智能体温计,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口罩。

2.厨房每日早、中、晚由消毒防护组负责各消毒1次,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3.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生活区及现场周边由安保人员监督、管理。食堂购买的原材必须具有可追溯性,并形成购买记录,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制作违法违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

4.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配备排风和冷藏设施,设置隔油池。污水应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未接通市政污水管道的,污水应排放至化粪池,并保证定时清运。食堂制作间的炊具生熟分开,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食堂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5.食堂宜采用物业化管理,每个餐饮档口用定型化防护隔离出通道,在地面设置1米线,工人用餐采取排队领餐形式,每日由项目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有序组织劳务工人按照1米线排队领餐。施工人员食堂应设置就餐桌椅,宜按照错峰就餐原则,每10人配置1张4人就餐桌椅。

6.食堂应采取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

7.食堂应有灭鼠灭蝇措施,食堂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6米的防鼠挡板,厨房操作间排水口应有防鼠措施。

8.施工单位应在食堂内张贴防疫宣传材料和就餐注意事项,由安全监督组监督就餐人员餐前洗手和口罩佩戴情况。

(六)特殊位置管理措施

1.生活区设置正常生活区、集中观察区和应急隔离区,各区域要严格分开、独立设置、保持必要安全距离,标识醒目、封闭管理、分级别采取防控措施,严禁人员跨区域流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应为集中观察期人员提供统一的特定颜色工服或马甲,人员信息应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

2.应急隔离区内按照每50~80人设置一间隔离间。隔离区应配备隔离人员正常生活基本设施,保证人员饮食、饮水安全,饮食采取集中配送,单独用餐。隔离间内应设置独立的卫生间,配备淋浴设施。隔离区内产生的废弃物需统一放置,经全面消毒后集中清运。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者应转入应急隔离区的隔离间内,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3.安全监督组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厕所、茶水间、淋浴房等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按照相关防控指引做好防控工作。

(七)施工部署及物资进场管理措施

1.项目需提前计划当日作业面施工内容,尽可能提供多的工作面,现场施工尽量做到分散施工、不扎堆。作业人员施工作业时距离尽量保持1米距离,需沟通时尽量用手机、对讲机等无线设备进行沟通。需要两人以上配合施工的,严格做好防护。特别是需要在密闭空间内配合施工的,施工前后做好通风、消毒措施,并重点观察工人的身体状态。

2.对于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施工物资、生活用品等的进出场车辆及随车人员,查验随车人员的“北京健康宝”及14天内活动出行轨迹、检测体温,无异常状况即可进入施工现场。装、卸车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全程按要求佩戴口罩,司机尽量不要下车走动。装、卸车结束后,司机及车辆立即离开施工现场,消毒防护组随即做好有关区域消杀处理。

3.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施工物资、生活用品等的进出场车辆及随车人员,项目部不得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现场的,需报项目施工现场防控指挥部评估防疫风险,履行中高风险地区施工物资和人员进场审批手续,随车人员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正常报告。装、卸车结束后,司机及车辆立即离开施工现场,消毒防护组随即做好施工物资和有关区域消杀处理。

(八)防疫物资保障措施

项目部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制度,随时作好自身防疫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表4:防疫物资配备表

序号

分类

防护用品

单位

现场数量

计划数量

1

防护用品

医用外科口罩

2

一次性医用手套

3

医用防护服

4

医用护目镜

5

电子测温计(体温枪)

6

体温计

7

一次性鞋套

8

药品

9

消毒用品

消毒喷壶

11

84消毒剂

12

酒精洗手液

13

生活用品

防疫物资架

14

移动厕所

15

一次性塑料袋

16

其他

防疫垃圾桶

17

口罩回收桶

(九)防疫宣传及培训措施

项目应加强疫情防控个人卫生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现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培训。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指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 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要求从业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为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用过的口罩切勿随意丢弃,须装入专门垃圾桶。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等防疫物资。

(十)个人防护措施

1.减少外出。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2.勤洗手。在制备食品之前、期间和之后,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手脏时,立刻用肥皂、含有酒精的洗手液和清水洗手。

3.戴口罩。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2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5.劳逸结合。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生过度疲劳,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6.提高警惕。如果出现发热(大于等于37.3度)、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七、其他保障措施(一)信息保障

项目部信息报告组应与属地政府、防疫、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信息报送工作联络机制,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保证重要信息的及时传送。

(二)后勤保障

项目部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制度,随时作好自身防疫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

(三)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部组织以管理人员及各施工作业人员为主的防疫保障队伍。随时准备执行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突发应急任务。

(四)资金保障

项目部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并随着防疫工作的展开,提前做好资金的准备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

八、应急处置

当本工程出现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应急情况时,应按照《工程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见附件)进行处置。

附件:XX工程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参考模板)

附件

XX工程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预案(参考模板)

一、编制目的

施工现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复工复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健全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坚持科学应对、预防为主,企业主责、快速反应,建立疫情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第一时间上报疫情信息,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传播,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一)危险源辨识

1.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2.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XX疫情爆发场所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4.普通发烧感冒造成相同的症状。

(二)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 ,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nCoV急性呼吸疾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 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三)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XXX项目所有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域。

三、预防与预警

根据国务院、北京市发布的疫情信息,排查本项目是否存在疫情相关可疑人员,按照风险等级高低将可疑人员分为A、B、C 、D类四类,分别采取必要的预防预警措施。

(一)可疑人员

1.A 类人员:项目人员(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服务人员等)及共同居住人员在近 14 日内去过XX疫情爆发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B 类人员:项目人员在近 14 日内接触过来自XX疫情爆发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与XX疫情爆发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家属、同居者密切接触的人员;与 A 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C 类人员:与 B 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人员。D 类人员:排查项目部近 14 日内发烧、咳嗷、胸闷、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人员。

2. A 类、B 类人员的项目实行全封闭管理措施,严禁人员出入,做好直接或间接XX疫情爆发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人员医学观察隔离,项目部全员实行核酸检测。C类、D类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每日体温检测,生活场所及时消杀、通风,必要时实行核酸检测。

(二)可疑物资

排查项目是否在存有近14日内XX疫情爆发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的物资,按属地政府要求采取封存处置。

(三)建立预警机制

项目主动与就近的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建立“点对点”联动机制,明确就诊医疗人员、直通电话。制作疫情处置流程公示牌(见下图),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牌内容应包括:应急处置流程,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及周边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图1: 项目防疫应急处置流程公示牌

四、特殊人员应急处置流程

(一)一般发热人员的处置流程

当施工现场发生人员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的)等突发情况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在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突发情况处置过程中,及时跟踪上报处置动态信息。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疫情的工程项目名称、所在地点、各参建单位、发现的时间、人员基本信息以及现场处置情况等。

图2: 一般发热人员应急处置流程图

专职卫生员驾驶专车送往属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就医,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专职卫生员做好必要个人防护措施。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病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施工现场做好观察治疗。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由生活保障组妥善安排好人员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二)疑似人员的处置流程

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认定为疑似人员的,信息报告小组应立即向属地政府、住建委、卫健委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项目消毒防护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生活保障小组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排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三)确诊人员的处置流程

施工现场出现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患者,信息报告组应立即向属地政府、住建委、卫健委报告,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消毒防护组对施工现场所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项目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图4:确诊人员应急处置流程图

(四)密切接触人员的处理流程

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应先安排在施工现场隔离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调工作。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人员,生活保障组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将人员转运至属地指定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统一的医学集中观察。其他人员,经疾控部门评估,可以在施工现场隔离的,应实施单人单间隔离。项目部在接到解除观察的通知后,生活保障组应派专人专车将集中观察人员接回施工现场,安排好人员的住宿和生活,根据其身体恢复状况安排工作。

图5:密切接触人员应急处置流程图

五、属地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区域

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XX区

XX区街道/社区(乡镇、村)

2

XX区

XX区住建委

3

XX区

XX区其他部门

4

XX区

XX区医院

5

XX区

其他有关单位

六、应急结束

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本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风险评估,确保施工现场新冠病毒均已得到有效消杀,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均已得到有效救治。项目部内密切接触人员隔离期满已批准接触隔离,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项目信息报告组报告给疫情防控工作组,经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确认核实后上报给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集体会议决策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结束。

七、应急处置后的复工管理

项目施工现场发生疫情应急处置的复工应满足当前本市规定的复工管理基本条件。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和我市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合格具备复工条件的,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区卫健部门、街道(乡镇)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环境进行综合检查评估,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即可复工。

项目复工后,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和筛查,落实人员北京健康宝验码登记措施,持续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各重点场所的环境消杀,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住建部《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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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1 总则

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建筑业实际,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1.3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到位。

2 防控体系建设

2.1 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

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 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2 强化参建各方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 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 人员管理

3.1 健康管理

3.1.1 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 核实项目人员身份及健康信息,不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不得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

3.1.2 项目部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

3.2 人员进出

3.2.1 在施工现场进口设立体温监测点, 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2.2 外来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 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接。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测体温、核对人员身份及健康状况等有关情况,核实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3.2.3 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确需返回施工现场的重点人群, 应在严格执行完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经核实“健康码”无误后,方可返回施工现场,并做好至少两周的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3.3 人员防护

3.3.1 项目部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为员工配发防护用品,并建立物资台账。

3.3.2  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需要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厨师、配菜员、保洁员等重点人群要佩戴口罩,项目部要做好日常管理。

3.4 宣传教育

3.4.1 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3.4.2 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引导施工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3.4.3 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4 施工现场管理

4.1 施工现场准备

4.1.1 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 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区域应分离,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标准异地设置。

4.1.2 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4.1.3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储备适量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台账,确保施工现场和人员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需求。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使用和存储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4.2 施工组织

4.2.1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时 应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篇,提出优化施工作业,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作业等具体举措。

4.2.2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要重点加强对桩基础、混凝土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4.2.3 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3 施工区管理

4.3.1 定期对地下室、管廊、下水道、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并形成台账。施工机械等宜采取专人专用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并尽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4.3.2 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其中 重点区域是否消毒为必查项;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4.4 办公区管理

4.4.1  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公时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

4.4.2  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室内会议和缩短会议时间。  

4.5 生活区管理

4.5.1 生活区距离工地较远的项目,尽量做到生活区到施工区封闭管理,鼓励安排专车接送人员上下班。合理安排生活区的出入口,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

4.5.2 宿舍原则上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期通风及消毒。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宜按人均不小于2m2确定,尽量减少聚集,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

4.5.3 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

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食堂就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的安全措施, 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及消毒,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5 应急管理

5.1 建立应急机制

项目部要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机制,按照项目所在地分区分级标准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5.2 应急处置措施

5.2.1 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 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3 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5.2.4 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 监督管理

6.1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6.2  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 附则

7.1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7.2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细化当地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具体措施,支持企业依法享受优惠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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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工地人员流动管控指引》

2020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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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zjj.dg.gov.cn/gkmlpt/content/3/3436/post_3436069.html#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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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疫情隔离观察临时场所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2021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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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疫情隔离观察临时场所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隔离观察临时场所建设和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我厅制定了《河北省疫情隔离观察临时场所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请将工作指南内容制作成公示牌,置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切实指导施工现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3日

河北省疫情隔离观察临时场所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我省疫情隔离观察临时场所建设和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指南。

一、防疫准备

1.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方案和措施,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管理和封闭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审查相关方案、措施及其可行性、安全性,并检查督导落实。

2.施工现场成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按照进场人数配备足够可供使用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手套、消毒用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且物资补充渠道可靠。

3.严格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和消杀,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门把手、水龙头、座椅、人员出入口等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杀。

二、人员管理

4.要对进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进场人员须持健康码并要经过二次核酸检测和一次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结果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5.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不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更不得使用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有关人员。

6.所有进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包括保安、保洁、食堂等服务人员,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上工前、下工后或早晚)的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每2小时更换一次,更换后要妥善处理。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电子体温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和出入证、“健康码”查验,除采购人员、材料供应车辆及人员(该两类人员也应查验健康码、测温登记)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7.严控施工、住宿规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优化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采取小规模、分工种、分工序作业方式,划小作业单元,将劳务工人按照工作班组、施工区域、宿舍等为基本单元,以可控的规模(一般为20人左右)形成班组单元,减少聚集人数,固化同班组成员,避免频繁交接班,同时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掌握班组的活动轨迹,实行派工单制度和班前专项教育交底、施工区域及内容相对独立、施工作业安排尽量分散等措施,做到“易切断、可溯源”。

三、现场管理

8.施工现场采取集中封闭式管理,现场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施工现场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1.8m,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

9.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区域实行分区管理,会议室、食堂、多人办公室、门岗等防疫风险相对偏高,列为防疫红区;独立办公室、走廊和门厅等半通风区域防疫风险偏中等,列为防疫橙区;广场等露天通风场所防疫风险较低,列为防疫绿区,对风险高的区域要增加消杀频次。

10.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在公共区域设置标识醒目的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有盖垃圾桶,每天定时清运垃圾,每6小时对专用回收箱/有盖垃圾桶进行消毒。

11.做好施工区管理。每6小时对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施工机械等采取专人专用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并尽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12.做好生活区管理。生活区的出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员工集体宿舍按减半安排,减少聚焦,严禁通铺,根据施工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宿舍设置可开启窗户,做好通风及消毒,每天至少2次。宿舍内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保持良好。

13.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格冷链食品管理。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食堂加强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20-30分钟,餐前餐后进行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同向就坐,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四、应急处置

14.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设单位按当地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每日17:00前向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报送。

15.项目部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16.发现的涉疫人员要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17.积极配合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附件:现场工作人员要求

现场工作人员要求

1.做好手卫生,触摸公共设施或他人物品后及时洗手,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使用过的纸巾投掷到专门垃圾桶。

3.做好办公区域和休息区域的环境清洁,个人使用的垃圾桶应在每日下班前进行清理。

4.均衡膳食,劳逸结合,适度运动以增强抵抗力。

5.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作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

6.工作时应佩戴口罩,佩戴口罩前先进行手卫生,摘戴口罩时不要用手触碰口罩内外表面。

7.堂食时减少交谈;自带餐具要做好清洗、消毒。

8.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聚餐、午休聚众聊天等。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ebei.gov.cn/zhengcewenjian/tfwj/202101/t20210113_292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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