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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示再进行一次重复的竣工检验;
(2)如果由于该工程缺陷致使业主基本上无法享用该工程或区段所带来的全部利益,拒收整个工程或区段(视情况而定)dg∕tj 08-2071-2016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获得承包商的赔偿。包括:
1)业主为整个工程或该部分工程(视情况而定)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融资费用;
2)拆除工程、清理现场和将永久设备和材料退还给承包商所支付的费用。
(3)颁发一份接收证书(如果业主同意的话),折价接收该部分工程。合同价格应按照可以适当弥补由于此类失误而给业主造成的减少的价值数额予以扣减。
注册监理工程师:竣工检验和移交工程
①承包商完成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所需报送的资料后,应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工程师,说明此日后已准备好进行竣工检验。②工程师应指示在该日期后14天内的某日进行。此项规定同样适用于按合同规定分部移交的工程。
2.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工程通过竣工检验达到了合同规定的“基本竣工”要求后,承包商在他认为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接收证书。基本竣工是指工程已通过竣工检验,能够按照预定目的交给业主占用或使用,而非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包括扫尾、清理施工现场及不影响工程使用的某些次要部位缺陷修复工作后的最终竣工,剩余工作允许承包商在缺陷通知期内继续完成。考&试&大&这样规定有助于准确判定承包商是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了施工义务,也有利于业主尽早使用或占有工程,及时发挥工程效益。
②工程师接到承包商申请后的28天内,如果认为已满足竣工条件,即可颁发工程接收证书;③若不满意,则应书面通知承包商,指出还需完成哪些工作后才达到基本竣工条件。④工程接收证书中包括确认工程达到竣工的具体日期。⑤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不仅表明承包商对该部分工程的施工义务已经完成,而且对工程照管的责任也转移给业主。
⑥如果合同约定工程不同区段有不同竣工日期时,每完成一个区段均应按上述程序颁发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
3.特殊情况下的证书颁发程序
(1)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工程师应及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并确认业主占用日为竣工日。提前占用或使用表明该部分工程已达到竣工要求,对工程照管责任也相应转移给业主,但承包商对该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缺陷仍负有责任。工程师颁发接收证书后,应尽快给承包商采取必要措施完成竣工检验的机会。
(2)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不能进行规定的竣工检验。有时也会出现施工已达到竣工条件,但由于不应由承包商负责的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能进行竣工检验。针对此种情况,①工程师应以本该进行竣工检验日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将这部分工程移交给业主照管和使用。②工程虽已接收,仍应在缺陷通知期内进行补充检验。③当竣工检验条件具备后,承包商应在接到工程师指示进行竣工试验通知的14天内完成检验工作。④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缺陷通知期内进行的补检,属于承包商在投标阶段不能合理预见到的情况,该项检查试验比正常检验多支出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注册监理工程师:竣工后的试车
投料试车属于竣工验收后的带负荷试车,不属于承包的工作范围,一般情况下承包人不参与此项试车。如果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在试车时予以配合,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试车组织和试车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注册监理工程师:经济合同鉴证的原则
注册监理工程师:经济合同公证的效力
经济合同经过公证以后,具有以下效力:
(一)证明的效力。
公证处依法办理的公证文书,主要具有证明的效力。公证处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出具公证文书,因此,公证文书不仅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而且,对人民法院确认案件事实,也有证明的效力。考&试&大&但是,如果审判人员根据案情认为公证证明的内容有疑义,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时,也可以不确认其法律效力,否定公证机关的证明作用。
大的美女编辑们 (二)强制执行的效力。
公证主要是证明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它不同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般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条件地对某些文书的公证证明,才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我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公证处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追偿债款、物品的单务债权文书,而不是一般的合同文书;2.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内容不违法; 3.债权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没有疑义;4.按规定已到达履行期限并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公证处对于经过公证证明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才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4条的规定:“经过公证处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这就是说,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要对债权文书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是正确的,就可以把它作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予以执行;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予否认经证机关证明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予执行,并把错误情况通知原公证机关。
(三)具有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效力。
公证证明具有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效力,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必须公证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以后,该项法律行为才能成立。如果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商定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才能成立的,经济合同在未办理公证之前,一般应确认该经济合同尚未成立。这时,经济合同是否公证,就成了合同是否成立的要件之一。
注册监理工程师:经济合同公证的概念和原则
经济合同公证的概念和原则
经济合同的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对法人之间、法人与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农户之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他们之间所签订的经济
合同是否真实、合法,并使其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非诉讼活动。经济合同的公证,从全国范围来说,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一般实行自愿原则。任何一份经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一般不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因此,经济合同法中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当事人双方愿意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当事人一方要求公证的,也可以进行公证;当事人双方不要求公证的,也可以不做公证。依法签订的经济合同与公证后的经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过鉴证的经济合同,没有必要再作公证。但是,当事人要求公证的,也可以给予公证。
注册监理工程师:经济合同公证的程序
法人之间、法人与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农户之间依法签订的经济合同,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代表人到公证处。代表人应持有代表权的委托书。当事人申请公证时,必须提交经济合同一式3份,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的形式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口头申请时,公证机关应制作书面纪录;书面申请时,应按照一定格式填写申请表。
依法审查经济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审查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当事人是专业户、个体户时,要审查其是否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进行注册登记,是否持有营业执照。
2.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令、现行政策规定和国家计划的要求。
3.在签订合同时,是否贯彻了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4.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5.签订合同的手续是否完备。
通过公证人员的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备或者有疑义时,可以要求当事在接到公证处的通知后,作出必要的补充。公证人员也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索取有关证明和材料。如果公证人员认为经济合同不真实,不合法,公证处可予以拒绝办理公证。公证员应当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拒绝公证的理由和申诉程序。当事人不服公证处的拒绝或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申诉,由受理申诉的机关作出决定。如果公证人员认为应予公证时,应制作公证文书。
公证人员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公证时,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文书。公证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事项、单位名称(全称)、公证书编号、办理公证时间、公证员签名和公证机关印章。经济合同公证,一般不写实体证词,只证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印章属实。
公证文书要制成正本两份,一份由公证处存档备案;另一份交给当事人
当事人办理公证事务,应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收费办法,交纳费用。
注册监理工程师:交货质量检验
不论采用何种交接方式南昌恒大城四期外墙装修施工方案(修改版)(25p),采购方均应在合同规定的由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对交付产品进行验收和试验。
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设备,应于合同内规定缺陷责任期或保修期。①在此期限内,凡检测不合格的物资或设备,均由供货方负责。②如果采购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使用、保管、保养不善而造成质量下降,供货方不再负责
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应满足规定用途的特性指标,因此合同内必须约定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产品,按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作为依据时大坝混凝土(劳务)施工方案,可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某一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时,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合同内应具体写明检验的内容和手段,以及检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对于抽样检查的产品,还应约定抽检的比例和取样的方法,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单位。质量验收的方法可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