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电子海图系统(ECS)性能和测试要求(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存储更新;
(A)通过观察确认ECS能分别存储更新和电子海图数据库;
(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更新电子海图数据库;
忠州隧道施工组织设计(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在不影响现有显示的情况下进行更新;
(A)通过观察确认ECS能检查应用的更新;
(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拒绝更新;
(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还原或提示重新加载电子海图数据库;
(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为电子海图数据库更新创建记录,记录包含更新应用或拒绝的日期和时间;
(A)通过检查文档确认ECS能提供直到电子海图数据库从ECS系统移除之前的更新记录。
(A、B、C)ECS应能显示电子海图数据库中的任意地理区域(如预览功能)。
(A、B)ECS应能通过输入任意位置的地理坐标进行海图显示。
(A、B)ECS应能连续监控本船位置,并且在显示不包含本船的其他区域时也应是连续的(如在航线设计时)。
(A、B、C)当本船不在当前显示的区域时,ECS应能通过简单操作立即返回本船所在显示区域。
(A、B、C)通过观察确认ECS能显示电子海图数据库中任意地理区域;
(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通过用户输入的任意坐标显示海图区域;
(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连续监控本船位置;
(A、B)在本船位置不在显示区域时,通过观察确认位置监控功能仍然继续进行;
(A、B、C)通过观察确认ECS能通过简单操作返回本船显示的功能;
(A、B、C)对每个电子海图数据库,ECS应提供手段或方法来显示下列信息:
出版号、版本号(如可用)和数据库发布日期;
数据库的垂直基准面(例如深度基准面和高程基准面)
(A、B、C)对每个电子海图数据库的测试,通过观察确认有一个手段或方法能显示5.1.5.1要求的显示信息。
(A、B、C)当电子海图数据库的水平基准面不是WGS84时,ECS应给出相应提示。
(A、B)ECS应能采用WGS 84作为水平基准面显示电子海图。
a) (A、B、C)加载一个水平基准面不是WGS84的电子海图数据库,通过观察确认ECS应指示电子海图数据库不是WGS 84参考系;
b) (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将基准换算为WGS 84,并能以WGS 84水平基准显示电子海图数据库;
(A、B、C)ECS应能至少连接一种EPFS。(见5.7.1)
(A)ECS应能同时从第二个不同的类型或方式的数据源获取位置。
(A、B、C)当从EPFS获得任何的警告和指示时,ECS应给出指示。
(A、B、C)当正在使用的EPFS信号丢失时,ECS应给出告警。
(A、B、C)ECS连接EPFS模拟器,通过观察确认显示正确的位置。
(A)通过观察确认ECS可连接另一种类型或方法的定位源,并且确认能同时显示EPFS和另外定位源的正确位置。
(A、B、C)模拟一个EPFS告警,通过观察确认ECS产生了EPFS告警状态的指示;
(A、B、C)模拟一个EPFS指示,通过观察确认ECS产生了EPFS指示状态的指示;
(A、B、C)断开EPFS模拟器,通过观察确认ECS产生了告警;
(A)如另一个定位源是一个EPFS,通过观察确认当另一个定位源丢失时,ECS产生了告警。
(A、B、C)ECS应能在电子海图上自动标绘本船的位置。(见 表3:4.5.1和5.1.1)
(A、B、C)ECS连接EPFS模拟器,加载电子海图测试数据库,通过观察确认当本船位置移动时,ECS能在正确的位置显示本船的符号。
(A、B)ECS应能显示最近2 h之内的本船历史轨迹。
(A、B)ECS应能按时间标号(在1 min~120 min范围内选择)来显示历史轨迹。
(A、B)连接EPFS模拟器,模拟本船2.5 h的连续移动,通过观察确认ECS能够显示最近2 h之内本船的历史轨迹;
(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在本船历史轨迹线上标出船位时间;
(A、B)通过观察确认轨迹线上船位时间间隔从1 min~120 min可选。
(A、B、C)ECS应能设计一条不少于10段(连接11个转向点)的航线。
(A)ECS应能用直线或曲线设计航线。
(A)ECS应能设计一条备用航线(如包括备用的线段或转向点)。
(A、B、C)ECS应能存储设计好的航线。
(A、B、C)ECS应能从存储设备加载计划好的航线。
(A、B、C)ECS应能通过下列方法来修改计划好的航线:
返航航行(转向点倒序排列)
(A、B、C)ECS应能保存修改过的航线。
(A、B)当用户设计的航线穿越本船安全等深线时,ECS应进行指示。
(A)用户可对电子海图数据库中一个点物标和面物标的边界定义最小距离(包括IEC 61174 附件M规定的固定和浮动的航标、孤立的水下和水上危险物,IEC 61174附件C中定义的特定地理区域边界),当用户设计的航线与上述物标的距离小于定义的最小距离时,ECS应进行提示。
地理区域边界、导航点和孤立危险物的用户自定义距离可相同。
(A、B)ECS应提供用户自定义的偏航距离限值。
(A)ECS应能从ECDIS或其他航线设计设备(如EPFS)中导入设计好的航线。
(A、B)通过观察确认ECS能设计一条不少于10段(连接11个转向点)的航线;
(A)通过观察确认ECS能用直线或曲线设计航线;
(A)通过观察确认ECS能使用设计好航线中的一些线段或一些转向点设计备份航线;
(A、B、C)通过观察确认ECS能存储设计好的航线;
(A、B、C)通过观察确认ECS能从存储设备上加载设计好的航线;
(A、B、C)通过观察确认ECS能通过以下列方式修改设计好的航线:
返航航线(转向点倒序排列)
(A、B、C)通过观察确认ECS可以保存一条修改过的航线;
(A、B)当设计一条穿越本船安全等深线的航线时,通过观察确认ECS能产生提示;
(A)确认ECS向用户提供设置最小距离的功能,该参数用于设置航线相对于电子海图数据库中一个点或面物标的安全距离;
(A)设计距下列物标低于最小距离的航线:
各种特定地理区域的边界。
通过观察确认ECS能对每种情况给出提示;
( A、B)通过观察确认ECS提供用户自定义偏航距离限值的设置功能;
(A)通过观察确认ECS能从一个航线设计设备导入设计好的航线。
(A、B、C)ECS应能通过简单操作选择监视一条航线。
(A、B、C)只要显示航线覆盖的地理区域时,ECS应显示监视的航线。(见表3:4.5.1和6.3.8)
(A、B、C)当用户显示不包含本船的海域时(如预览或航线设计时),ECS应持续监视航线。
(A、B)如预计本船将穿越安全等深线,ECS应根据用户自定义时间提前产生告警。(见5.3.1)
(A)如预计本船将穿越特定地理区域边界(见IEC 61174附件C),ECS应根据用户自定义时间提前产生告警。(见5.3.1)
(A)如预计本船将以小于用户自定义的最小距离(指电子海图数据库中一个点物标的最小距离和面物标的边线,包括固定和浮动的航标、孤立的水下和水上危险物;详见IEC 61174 附件M和IEC 61174附件C中特定地理区域边界)通过物标时,ECS应根据用户自定义时间提前产生告警。(见5.3.1)
穿越安全等深线、穿越地理区域边界、接近航标和孤立危险物的用户自定义提前告警时间可相同。
(A、B、C)当本船位置偏离航线超过用户自定义的偏航距离限值时,ECS应产生告警。(见5.3.1)
(A、B、C)加载一条计划好的航线,通过观察确认ECS能够选择并且监控;
(A、B、C)连接EPFS模拟器,模拟本船沿着监控航线移动,显示一个不包括本船或监控航线的区域,通过观察确认ECS当本船不显示时也能持续的监控航线;
(A、B、C)返回包含本船和监控航线的显示区域时,通过观察确认显示监控的航线;
(A、B)通过观察确认ECS向用户提供监控告警时间设置功能,该时间是航行穿越安全等深线告警的提前量;
(A、B)加载一条穿越本船安全等深线的航线,并且选择监控。模拟本船沿着航线移动,通过观察确认根据用户自定义的提前告警时间,ECS产生将会穿过安全等深线的警告;
(A)通过观察确认ECS向用户提供一种设置功能,用于选择当本船将会穿过特定地理区域边界时是发出告警还是提示;
(A)通过观察确认ECS向用户提供监控警告时间设置,该时间为航行穿过特定地理区域边界告警的提前量;
(A)加载一条穿越特定地理区域边界的航线,并且选择监控。模拟本船沿着航线移动,通过观察确认在用户自定义的告警时间内,ECS在将会穿越每个边界之前产生用户选择的警告或提示;
(A)通过观察确认ECS向用户提供监控警告时间设置,该时间为小于海图数据库中的点或面物标的最小距离(由用户自定义)时指示的提前量;
(A)设计距下列物标低于最小距离的航线:
木地板施工工艺流程一个孤立的水下危险物;
一个孤立的水上危险物;
各种特定地理区域的边界。
选择监控该航线,模拟本船沿着航线移动,通过观察确认在用户自定义的告警时间内,ECS在将会穿越每个物标之前产生提示;
(A、B、C)加载一条偏离用户偏航限值的航线,选择监控该航线,模拟本船沿着航线移动{宁波]索塔承台基坑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钢管桩),模拟本船偏移航线超过规定的限制,通过观察确认在本船位置偏离航线超过偏航距离限值时,ECS产生告警。
(A、B)ECS应记录最近12小时内每分钟的本船实际轨迹。在1分钟间隔中,记录应包括本船的位置、相应的时间、航向和航速。ECS应保护记录以防被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