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爆破施工专项方案

人工挖孔桩爆破施工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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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爆破施工专项方案

人工挖孔桩爆破施工专项方案简介(约500字):

本专项方案针对地质条件复杂、岩层坚硬(如中风化或微风化灰岩、花岗岩等)、常规机械成孔效率低或无法施工的特殊工况,科学、安全地开展人工挖孔桩爆破作业而编制。方案严格遵循《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及地方爆破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精准控制、环保减振”原则。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与地质勘察分析;爆破参数设计(依据孔径、嵌岩深度、围岩完整性等,优化炮孔布置、孔深、装药量、起爆顺序及微差间隔);采用浅孔松动爆破工艺,单孔装药量严格控制在0.3kg以内,确保不产生飞石、强冲击波及过大振动;配备数码电子雷管实现高精度毫秒级延时起爆,显著降低振动速度(V≤2.0cm/s,满足邻近建构筑物安全要求);制定严格的孔内爆破防护措施(如钢筋网盖板+砂袋覆盖、井口临时支护加固);明确人员资质(爆破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火工品领用、运输、清退全流程闭环管理;设置警戒范围(水平半径≥200m)、声光预警及应急疏散程序;同步落实降尘、降噪、渣土清运及地下水控制等绿色施工措施。

方案实施前须组织专家论证乌振岗人行天桥上部构造施工方案(修改),并报公安部门审批备案;施工中实行全过程监控监测(含振动、噪声实时监测),每日开展安全技术交底与隐患排查。通过精细化设计与刚性执行,确保爆破作业安全可控、成孔质量达标、周边环境零扰动,为桩基承载力提供可靠保障。(全文498字)

桩基开挖爆破宜采用小孔径浅眼分段微差爆破法。

桩基为圆孔断面,为确保挖孔质量,采用光面爆破。在桩孔底面周边适当排列一定间隔的炮孔,用控制抵抗线和药量的方法进行爆破,使之形成一个较圆顺的桩孔光滑周边。光面爆破时,应严格保持炮孔在同一平面内,炮孔间距和抵抗线之比应小于0.8。装药量控制适当,并采用合理的药包结构,根据岩面的坚硬程度计算出装药量。

根据工程特点和周围环境,拟采用如下总体设计原则:

1、由于桩基岩石夹制力特别大,所以采用掏槽爆破。

2、采用微差爆破和严格控制装药量,确保爆破不损坏桩基护壁和降低爆破振动。

3、为防止有水时使用导爆管雷管进水而产生的拒爆,爆破雷管选用电雷管。

4、采用严密的防护措施,如在爆破孔桩口用炮被覆盖,并加压砂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将爆破飞石及噪音等危害的强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5、加强警戒,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爆破作业区,放炮前应在设计要求的安全距离处设立警戒线。

岩石强风化或坚固系数f=2~4时,q=800~1200g/m³;

岩石中风化或坚固系数f=6~7时,q=1600~2000g/m³;

若开挖直径达2~3m,则在同样岩石条件下,单位用药量系数q值可减小20%~30%。

2、确定周边眼间距E:

3、炮眼深度与循环进尺

在小直径桩井开挖爆破中,岩石夹制力大,炮眼利用率低,一般炮眼深度L取开挖桩直径的0.7~0.8倍,即L=(0.7~0.8)D,其中

掏槽眼可超深10~20cm。

桩井开挖爆破炮眼利用率η一般可达0.8~0.95,则循环进尺L’=(0.85~0.95)L。

5、炮眼装药及装药结构布置

通常按装药量体积公式,先求出每循环进尺所需用药量Q,即Q=q·S·L·η,在按工作面炮眼数N分配调整,一般情况下掏槽孔装药量q1多装20%~25%,即q1=(1.20~1.25)Q/N,周边孔装药q0少装5%~10%,即q0=(0.9~0.95)Q/N。

②掏槽眼:采用楔型掏槽,钻孔深度为1000mm,装药量仍采用32mm直径的大药管,但在药量上进行控制,在一般情况下,炮眼的装药量控制在0.2kg 以内为宜。

1.4m桩径的孔桩周边眼采用12个孔,1.2m桩径的孔桩周边眼采用10个孔,1.0m桩径的孔桩周边眼采用8个孔,见布眼图。

光爆眼采用并联法连接。

D=1.4m D=1.2m

1、桩径1.4m计算:

每个炮眼的装药量:     Q0=Q/N=2.22/12=0.18kg   N—炮眼数量,个;

Q0—每个炮眼的装药量,kg;掏槽眼装药量比周边眼要多15~20%。

2、桩径1.2m计算:

 每个炮眼的装药量:     Q0=Q/N=1.63/10=0.16kg

  N—炮眼数量,个;

Q0—每个炮眼的装药量,kg;掏槽眼装药量比周边眼要多15~20%。

3、桩径1.0m计算:

每个炮眼的装药量:        Q0=Q/N=1.14/8=0.14kg    N—炮眼数量,个;

Q0—每个炮眼的装药量,kg;掏槽眼装药量比周边眼要多15~20%。

采用如下公式计算:R=(K/V)1/a*Q1/3 (1)

K——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单位为米(m);

V—— 保护对象所在地质点振动安全允许速度,单位为厘米每秒(cm/s),本工程周围房屋为砖房结构,V值取2~2.5cm/s;

K、a —— 与爆破点至计算保护对象间的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k=200,a=1.7。

R=(200/2)1/1.7*2.551/3 =21m

居民房屋和厂房到墩台的距离小于21m的挖孔桩不采用爆破施工。

2、爆破器材属于危险品,应进行严格管理。

2.1、严格爆破器材的领用、发放、使用及回收制度。

2.2、现场爆破器材应分明类别,分别用木箱盛装,专人上锁保管,严禁混装,使用、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雷管在连母线前应短接,避免接触带电体。

2.3、使用爆破器材的数量应该根据每日的工程量由施工作业人员签名领取,现场施工人员负责使用和保管,不得丢失。

2.4、下班后,若剩余爆破器材,由施工人员退还仓库管理员兰州海默项目部建筑工程冬期施工方案,不得随便携带和放置。

2.5、爆破器材必须保存在专用仓库内,并设专人警卫。严防他人盗抢或发生意外事故。

2.6、爆破器材被盗必须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3、为了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我公司建立安爆破全管理组织机构。

2、孔内装药量不得超过炮眼深度的1/3。

桩井开挖爆破工作一般位于地表下,为防止爆破飞石冲到地表,临爆井井口应采用竹跳板或竹片编席覆盖。

放炮后,施工人员下井前《室内照明不舒适眩光 gb/z 26212-2010》,应事先测定孔底有无毒气,如有毒气,应迅速排除。为排除桩井开挖爆破炮烟,必须进行强制性通风排烟,机械通风方式有2种,鼓风机井口压入式通风和空压机高压风管井底通风,通风排烟时间应不小于2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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