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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招标文件以下是关于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的简要概述:
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概述
招标目的与范围
明确项目背景及建设需求,确定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瓦斯、岩溶隧道综合施工技术2009年度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查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详细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等信息。
2.服务内容与要求:
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
预算控制与优化建议。
结算审查与审计配合。
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企业简介及业绩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复印件。
4.评标标准:包括技术实力、经验积累、报价合理性等多方面考量。
报名截止时间
提供详细的报名截止日期,确保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
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方保留解释权和最终决定权。
详细条款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以上是对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的一个简要总结。具体细节还需根据实际项目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1.5 本工程招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邀请招标选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2.1施工图上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但不含已施工的项目和二次装修项目及专业分包暂不计算的项目(见下表),暂不计算的项目需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再计算。
说明:玻璃幕墙、钢构玻璃采光顶、钢构椭圆门厅、商业所有外墙装饰面等须深化设计的项目本次预算暂不计算。
2.2造价文件分为:工程总预算(工程量清单和造价)、报建预算。 时间节点按以下“工期和时间节点”表计算。
2.3工程预算按图纸栋号1#~12#计算,分别为独立预算书,原则上按伸缩缝位置段开,具体划分详见附后的附图。工程预算按以下标段编制:地下室结构建筑与安装、一二层商业结构建筑与安装分别按1#、3#、6#、10#栋(四块)计算;2#公寓式办公楼结构建筑与安装;4#、5#、7#~8#住宅楼五个标段的结构建筑与安装。塔楼从商业屋面开始计算。工程共分十二个标段编制。标段见下表:
说明:防火门、入户门及防水工程(项目)须从各预算总价中分离出来,按以上各标段编制独立的预算书,并提供栋、层的门窗数量(樘)明细表。防水工程的预算项目要详细,能反映不同位置的防水面积明细。
2.4工程预算的材料品牌计算:(见附表一)
2.5办公公寓室内砖墙按图计算,其他塔楼户内砖墙均不计算。
3、工期和时间节点:见下表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应具有甲级以上资质。企业必须信誉良好,无因企业问题引起诉讼纠纷,企业内部人员业务水平及职业道德水平高,完成招标人咨询工作的造价师或造价员在本企业工作两年以上,能保证高质量的完成招标人的咨询工作。
4.2 附上近年来投标人已完项目一览表(详见附表二)
5.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元/套,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2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以电子或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澄清:见前附表序号10说明。
9、投标报价:所有专业统一按招标人核定后的工程预算造价 ‰计算,该酬金包含以上“工期和节点时间”表中全部内容,即除表中序号2计算酬金外,其他项为招标书合同中约定的“附加服务”工作内容,不计算酬金。报建预算若招标人自行通过有关部门的备案,则投标人须从服务酬金中扣除报备的费用1万元人民币。
10.1 投标有效期为30天,在此期间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1、 合同授予标准
1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中标通知书。
11.2 合同的签订: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造价咨询合同。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全部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给他人,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除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外,中标人还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身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 二0一三 年 六 月 九 日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工程 2、服务类别: 编制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造价控制文件 第二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第四条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2013年 6 月 9 日开始实施,至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时终结。
第五条 附后的招标书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如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期:2013年 6 月 9 日 日期:2013年 6 月 9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六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甲方"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
2、"乙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
3、"第三人"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第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八条 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
1、"正常服务"是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编制、与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核对工程造价等;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第十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十一条 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成都某市政道路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有以下权利:
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函件,要求甲方给予确认。
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权利:
溷凝土坍落度仪校验方法1、甲方有权监督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当甲方有证据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