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6-2008》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6-2008》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
资源大小:
标准类别:国家规范
资源ID:953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在线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Censor point for working drawing of civil air defence basement
RFJ 06-2008

批准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施行日期:2008年4月23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通知

国人防[2008]168号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已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国家行业标准,现予颁布,编号为RFJ 06-2008,自即日起施行。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


前 言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是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为主编单位,组织多年从事防空地下室设计和审查工作的部分专家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认真总结了各地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各地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意见,通过初稿、征求意见稿等多次修改形成了送审稿。2007年12月13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专家审查会。会后编写组根据审查会的审查意见,经修改后完成本要点。
    本要点主要依据《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要求编写,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为基础,并根据各地的施工图审查实践,从强条以外的规范条文中摘录了部分对战时防护安全和基本生存条件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内容。
    本要点仅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进行技术性审查时使用。有关防空地下室的消防、防水、抗浮、抗震、节能、环保、卫生等设计问题,应依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审查。
    本要点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向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4)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苏州市天地民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机电院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民防局工程处
    参加编制人员(以姓氏笔划为序):于晓音 王丹 王焕东 华建民 孙兰 张昭阳 张瑞龙 赵贵华 袁代光 贾苇 萧泉生 程立国 葛洪元
    参加审查人员(以姓氏笔划为序):王建平 白东晓 乔斐 刘英义 朱林华 李励 李国繁 李建章 李树田 张传良 张颂华 邵筠 陈孝华 陈宗耀 陈诚忠 周旭 姜绍彬 徐剑苗 殷道伍 寇庆鳌 崔长起

1 总 则


1.0.1 为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等有关法规、标准制定本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规定范围内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基本技术审查,战时用作指挥所或核生化检测中心的防空地下室还需结合相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

1.0.3 建设单位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批准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无初步设计的按方案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2 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如无初步设计阶段,报方案设计文件);
    3 由建设单位填写的《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申报表》;
    4 工程所在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审查意见;
    5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 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的全套图纸以及有关专业计算书;
    7 工程所在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4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图面表达是否符合相应制图标准的规定;
    2 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要求;
    3 防空地下室的结构抗力、密闭防毒和辐射防护等方面设计是否满足规定的战时防护要求;
    4 建筑、暖通、给排水和电气方面的设计能否满足战时人员的使用和基本生存条件;
    5 设计中采用的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能否保证战时的防护安全。

1.0.5 本要点所列的审查内容是保证防空地下室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非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设计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对设计质量负责,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

1.0.6 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对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否则应承担失察责任。
    注:在本要点中凡未指明规范名称者,“规范”均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2 建筑专业


3 结构专业


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



5 给水排水专业


6 电气专业


附录A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送审文件内容


A.1 建筑专业
    A.1.1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说明(包括防护设备表、平战功能转换时限及工程量表)
    A.1.2 总平面图
    A.1.3 首层平面图
    A.1.4 防空地下室平面图
    A.1.5 防空地下室所在层与首层之间的各层平面图
    A.1.6 防空地下室剖面图(不少于两个方向)
    A.1.7 防空地下室各出入口、通风口和各设备房间平、剖面详图
    A.1.8 室外出入口、室外通风口立面图
    A.1.9 柴油电站平、剖面图
    A.1.10 各专业顶、底板和墙体的预留、预埋孔况图
    A.1.11 其他必要的详图和相关的建筑通用图

A.2 结构专业
    A.2.1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计算书
    A.2.2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
    A.2.3 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平面布置及配筋图(含顶、底板、中间楼板、内、外墙、柱、梁、桩基础等)
    A.2.4 战时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结构详图(比例宜不小于1:50,注明门框墙、临空墙、扩散室等配筋)
    A.2.5 防空地下室附属结构详图(含主要出入口楼梯、防倒塌棚架、防倒塌挑檐、战时使用的电缆井、通风竖井等)
    A.2.6 平战转换设计详图(明确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措施)
    A.2.7 设备各专业的综合预留孔洞图

A.3 通风专业
    A.3.1 防空地下室暖通空调设计说明
    A.3.2 防空地下室暖通空调设备材料表
    A.3.3 战时通风平面图及原理图(系统图)
    A.3.4 战时进排风口部平、剖面图
    A.3.5 防空地下室通风大样(通用)图
    A.3.6 柴油电站通风平面图、剖面图及原理图(系统图)
    A.3.7 地下室平时暖通、空调平面图、系统图

A.4 给水排水专业
    A.4.1 防空地下室给水排水设计说明
    A.4.2 防空地下室给水排水主要设备表
    A.4.3 战时给水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原理(或轴侧)图
    A.4.4 机房、卫生间等的放大平、剖面图
    A.4.5 防空地下室给水排水大样(通用)图
    A.4.6 地下室平时给水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原理(或轴侧)图
    A.4.7 人防层平时消防平面图及系统原理(或轴侧)图
    A.4.8 人防层的上一层平时给水排水平面图

A.5 电气专业
    A.5.1 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说明
    A.5.2 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材料表
    A.5.3 防空地下室电气系统图
    A.5.4 防空地下室电气平、剖面图
    A.5.5 防空地下室电气控制原理图(非标出图)
    A.5.6 电站平、剖面布置图
    A.5.7 电站联络信号原理图
    A.5.8 地下室平时动力、照明及消防、弱电平面布置图

附录B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申报表(参考)


附录C 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参考)


《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请填明所在区(县)、路名和门牌号码等。
    2、多个单元组成的工程,其战时用途需分开填写清楚,如“2个二等人员掩蔽所、1个物资库、1个移动电站”。

(二)口部(出入口和通风口)临战封堵
    1、口部(出入口和通风口)封堵需填写清楚,采用以下3种方式中的哪种封堵方式。
        (1)以防护密闭门为主的临战封堵;
        (2)以防护密闭封堵板为主的临战封堵;
        (3)以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或型钢构件为主的临战封堵。
    2、临战封堵孔洞个数大于1处的,应分别填写各个孔洞的情况。表格栏数不够的,请相应增加表格栏数,即“孔洞3#”、“孔洞4#”……。
    3、“轴线位置”栏,填写临战封堵所在的纵横轴线,如“2—3轴/G轴”。
    4、“封堵构件编号及图号”栏,填写封堵构件的编号以及其详图所在的图纸编号。

(三)通风采光窗临战封堵
    1、地下室形式指全埋式地下室(采光窗位于窗井中)或非全埋式地下室(采光窗位于室外地面以上);
    2、封堵方式指位于窗井中的采光窗采用全填土或半填土方式;位于室外地面以上的采光窗采用封堵板封堵;

(四)防护单元隔墙孔洞临战封堵
    1、防护单元隔墙孔洞(平时通行口和平时风管穿墙孔)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平战转换的,需填写此大栏。
        (1)双向受力防护密闭门为主的临战封堵;
        (2)双向受力防护密闭封堵板为主的临战封堵;
        (3)双向受力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或型钢构件为主的临战封堵。
    2、临战封堵孔洞个数大于1处的,应分别填写各个孔洞的情况。表格栏数不够的,请相应增加表格栏数,即“孔洞3#”、“孔洞4#”……。

(五)上下防护单元相邻楼板孔洞临战封堵
    1、多层防空地下室,其上下相邻防护单元之间楼板或防空地下室顶板上的预留孔洞临战封堵的,需填写此大栏。
    2、临战封堵孔洞个数大于1处的,应分别填写各个孔洞的情况。表格栏数不够的,请相应增加表格栏数,即“孔洞3#”、“孔洞4#”……。

(六)抗爆单元隔墙临战设置
    “结构形式”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砂袋堆垒”或“钢筋混凝土构件组合墙”进行填写。

(七)防护单元内部战时房间隔墙(非防护密闭隔墙)临战设置
    1、用于工程战时内部空间分隔,临战构筑隔墙(非防护密闭隔墙)的,需填写此大栏。
    2、“结构形式”栏,根据隔墙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如“X X砌体”等。
    说明:附录B、附录C两表仅供参考(宜按A4纸幅面大小)。各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编制。

下载地址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