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GB 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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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043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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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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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33-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简介:

GB 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是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目的是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技术,减少建设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障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该标准主要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术语和定义:对水土保持中的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为后续的规范提供了基础。

2. 水土保持规划:规定了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原则、内容和要求,强调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 水土保持设计: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水土流失防治、水源保护、植被恢复等。

4. 水土保持施工:规定了水土保持施工的技术要求,如施工期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后的恢复等。

5. 水土保持监测: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和频率,以确保水土保持效果的持续有效。

6. 水土保持验收:规定了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完成后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7. 水土保持管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提出了要求,包括建立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等。

8. 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确保标准的执行力度。

GB 50433-2018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GB 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4.7.8应根据监测内容、方法提出需要的水土保持监测人员、设 施和设备。

4.7.9 监测成果应包括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监测图件和影像 资料。

DBJ50∕T-402-2021 地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车场设备5.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应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 图设计。

5.1.2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篇或专章应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批

1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 2复核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3复核取土(石、砂)和弃土(石、渣)数量、取土(石、砂)场和 弃土(石、渣)场位置; 4对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进行设计: 5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应纳入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专篇或专章,明确设计图号和工程量: 6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进行; 7 编制水土保持概算: 87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不低于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目标。 5.1.4 初步设计阶段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防治分区以分部工程为单元进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2措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51018的规定; 3有景观要求的区域,植物措施应按园林绿化标准设计: 4植物措施设计应有抚育管理内容,并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 催溉措施设计:

5临时措施设计应明确施工结束后的拆除要求; 6各项措施的防护功能不应低于水土保持方案典型措施布 设中提出的防护功能: 7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图应符合相关制图标准。 5.1.5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水保持措施设计图应符合相关制图标准。

5.1.5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图纸应包括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结构图、细部构造 图、钢筋图及植物措施施工图等; 2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的规定。

1应根据施工扰动范围内土层结构、土地利用现状和施工方 法,确定剥离范围和厚度; 2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存放,并采取临时拦挡、盖、排水等防 护措施; 3剥离的表土应用于复耕、植被恢复,也可用于其他区域的 土地整治; 4高寒草原草甸地区,应对表层草甸进行剥离,采取专门养 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回铺利用

5.2.2表土保护措施设计所需

1 应有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资料、地形图: 2 应明确征占地范围内的土壤及分布情况: 3 应满足复耕或植被恢复措施所需覆土厚度的资料: 应收集其他可能利用表士的情况及相关资料

考虑弃土(石、渣)场类型、堆置方案、地形、地质、气象、水文、建筑 材料、施工机械等因素,合理选择; 2拦渣工程应与防洪排水、土地整治工程统筹设计,满足弃 土(石、渣)场整体稳定、安全运行的要求; 3拦渣措施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 5.3.2拦渣措施设计所需基本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文气象资料应包括常规气象资料,涉及河道、沟道的水 文资料; 2地形资料应包括弃土(石、渣)场地形、地貌、地类资料及地 形图; 3工程地质资料应包括地层岩性、覆盖层组成及厚度、不良 地质情况、相关的物理力学参数:

5.3.2拦渣措施设计所需基本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文气象资料应包括常规气象资料,涉及河道、沟道的水 文资料; 2地形资料应包括弃土(石、渣)场地形、地貌、地类资料及地 形图; 3工程地质资料应包括地层岩性、覆盖层组成及厚度、不良 地质情况、相关的物理力学参数; 4弃土(石、渣)数量及组成资料应包括弃土(石、渣)来源及 组成、数量、堆置方案、回用量、物理力学参数等资料。

5.4.1边坡防护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4.边圾防护指施设计应付合下列规定: 1工程开挖、填筑、弃渣、取料等活动形成的斜坡,应根据所 处位置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质等条件,在边坡稳定的基础 上,采取坡脚及坡面防护等措施; 2应与截排水措施统筹设计,在满足稳定安全的条件下,宜 采取植物护坡措施,或植物与工程相结合的综合护坡措施; 3防护措施应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5.4.2边坡防护措施设计基本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象水文资料,应包括降水量、风速、最大冻土深度以及必 要的水文资料; 2地形地质资料,应包括地形图、地质图,水文地质、地质勘 探资料等; 3其他资料,应包括坡面物质组成、覆土来源、适宜的树草种等。

.4.2边坡防护措施设计基本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5.5.1截排水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破坏原地表水系的,应布设截排水措 施。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所在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截水沟、 排水沟、排洪渠(沟)等形式。 2弃土(石、渣)场的排水应与弃土(石、渣)场设计统筹考虑 玻面排水应与坡面防护措施相结合。 3截水沟、排水沟、排洪渠(沟)应与自然水系顺接,并布设消 能防冲措施。

5.5.2截排水措施设计基本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象水文资料应包括项自区降水、地表水系、河(沟)道实 测洪水位与流量等,或水文手册和暴雨图集(册); 2地形地质资料应包括地形图、地质勘探资料。涉及地下水 的,应调查地下水类型、理深、流向、流速、补给来源和泉水出露 情况。

6.1降水蓄渗措施设计应符

5.6.1降水蓄猎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干旱缺水地区,应因地制宜地采取蓄水池、渗井、渗沟 透水铺设、下凹式绿地等降水蓄渗措施: 2降水蓄渗措施应根据降水量、集水面积,需水等情况统筹 布置,有条件的,可利用其他来水作为降水集蓄设施的补充水源

5.6.2降水蓄渗措施设计基本资料应符合下

1气象水文资料,应包括降水量与年内分配、当地水文手册 及相关计算公式与参数、相关区域滞水层及地下水分布、土壤类型 及渗透系数等; 2应有项目占地范围内地形资料; 3其他资料,应包括周边排水及管网资料,工程建设后集水

范围内下垫面性质、面积、渗透系数,主体设计的蓄水设施,需灌溉 的植物种类、面积和耗水定额

5.7.1土地整治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项目占地范围内除建(构)筑物、场地硬化占地外的扰动 及裸露土地应进行整治,土地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平整 和覆土等; 2应根据占地性质、类型和适宜性确定土地利用方向,根据 扰动土地情况、覆土来源、土地利用方向等确定土地整治内容; 3弃土(石、渣)场表面为大粒径渣石并需恢复为耕地的,表 面平整后应铺设黏土防渗层、碾压密实后厚度不小于0.3m,再覆 表土。矿山排土场、尾矿库等的土地整治还应符合行业土地复垦 的有关规定; 4采石坑、采矿塌陷凹地可进行回填治理或改建为蓄水池 养殖塘。

1气象水文资料,应包括降水、灌溉水源等; 2 地形地质资料,应包括地形图以及必要测量图件等: 3其他资料,应包括地面物质组成与覆土资料

5.8.1植物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扰动后的裸露土地以及工程管理范围内未扰动的王 地,应优先考虑植物措施: 2植物措施布局应符合生态和景观要求,涉及城镇的应与城 镇绿化相结合; 3植物措施设计应根据立地条件,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草), 确定树(草)种、整地方式、栽种方法,优先采用乡土树(草)种:

4干旱缺水和对植物措施要求标准高的区域应配套灌溉措施。 5.8.2 植物措施设计基本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象资料应包括降水、气温等资料; 2地形地质资料应包括地表坡度、地面物质组成、土壤质地、 地形图以及必要测量图件; 3其他资料应包括灌溉水源、表来源以及相似地区类似工 程植被建设经验、试验研究成果等

5.9.1临时防护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防护措施适用于施工期间容易造成水士流失的临时 维土、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场、施工场地等裸露区域,主要 包括临时拦挡、古盖、排水、沉沙、植草等; 2根据地表裸露时间、区域、降雨、风速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措 施类型注重永临结合、防护效果

5.9.2临时防护措施设计基础

1气象资料应包括降水、风速等资料; 2其他资料应包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生产计划方面的相 关资料。

5.10.1防风固沙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沙漠、沙地、戈壁等风沙区,应采取防风固沙措施; 2在流动沙丘和半固定沙丘地区,应因地制宜采取植物固沙 机械固沙、化学固沙等措施,在戈壁风蚀区宜采取砾石压盖措施。 5.10.2防风固沙措施设计基本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象资料应包括降水量及年内分配、风速与主导风向、风 沙危害等; 2地形资料应包括地面物质组成、地形图及必要测量图件等

1气象资料应包括降水量及年内分配、风速与主导风 少危害等; 2地形资料应包括地面物质组成、地形图及必要测量图件

附录A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A.0.2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应明确工程在选址、建

1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初步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执行标准等级和防治目标; 2应根据项目及项目区特点初步提出防治措施总体布设 方案; 3应估算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A.0.5应根据项目建设相关投资估算依据进行水土保持投资估 算,估算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投资应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 措施的投资,独立费用CJ∕T 419-2012 小型电动垃圾车,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录B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定

B.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及章节编排

B.1.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及章节编排见图

1水王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及章节编排见图B.1.1

简述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型工程介绍到县级)、 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自组成、拆迁(移民)数量及安置方式、专项设施改(迁)建 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等,明确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挖、填, 借、余(弃)”量、取土(石、砂)场和弃土(渣、灰、研石、尾矿)场数量。矿山工程尚应明 确地质储量、首采区位置、服务年限、生产期年排渣量等。

1.1.2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简述项目工程设计情况和方案编制过程。已开工项自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GB 7000.4-2007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应 介绍项且进展情况。

简述项目区地貌类型、气候类型与主要气象要素、土壤类型、林草植被类型与覆 盖率、水土保持区及容许土壤流失量、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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