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491-2018 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CAD制图规范

DB42/T 1491-2018 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CAD制图规范
标准编号:DB42/T 1491-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26 mb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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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491-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DB42/T 1491-2018 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CAD制图规范简介:

DB42/T 1491-2018 是湖北省地方标准,全称为“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CAD制图规范”。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在编制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时,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进行制图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简介: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及成果的数字化转换过程中,使用CAD技术进行的图形设计和表达。

2. 内容要求:标准详细规定了图形的命名、图层管理、坐标系统、比例尺、文字注释、图例、颜色规范、图形精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图纸的一致性、清晰性和准确性。

3. 技术方法:标准规定了CAD软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采用的技术方法,如空间数据管理、图形编辑、数据交换等,以便于提高规划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 成果评价:标准还对CAD制图成果的质量评价给出了指导,包括图形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美观性等方面,为成果的审查和验收提供了依据。

5. 更新与修订: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规划实践的需要,该标准也会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要求和挑战。

通过这个标准,可以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CAD制图工作有统一、规范的执行标准,有利于提升规划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促进湖北省城市规划的健康发展。

DB42/T 1491-2018 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CAD制图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与定义 数学基础与图形单位 22 图层管理 图形规范 扩展属性 出图规定 25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与定义 22 数学基础与图形单位 22 图层管理 22 图形规范 23 扩展属性 出图规定 25

1.1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编制目的。 1.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3本条规定了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的范围CJ∕T 297-2008 桥梁缆索用高密度聚乙烯护套料,由于县、重点中心镇、一般镇(乡)总体规划编制成果 CAD制图参照执行。

1.1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编制目的。

本条对本标准编写过程中参考的标准进行了引用。

本条规定了CAD制图时的图形单位和精度。

本条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CAD图层由通用图层、用地图层和控制线图层3大类组成 本条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的图层命名规则。图层中的标注和符号层的数字代码与各图 字代码保持一致,均以“BZ"为图层类型缩写。

5.1.1本条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CAD图层由通用图层、用地图层和控制线图

5.3.1本条对城乡用地各图层的图层名称、符号样式、图层颜色、实体类型进行了规定,小类用地图层 应标明用地分类代码,文字颜色可根据需要选择。同时规定了可根据实际需要自定义用地图层,但应按 图层命名规则命名。 5.3.2本条对城市建设用地各图层的图层名称、符号样式、图层颜色、实体类型进行了规定,小类用地 图层应标明用地分类代码,文字颜色可根据需要选择。同时规定了可根据实际需要自定义用地图层,但 应按图层命名规则命名, 5.3.3本条对道路交通各图层的图层名称、符号样式、图层颜色、实体类型进行了规定。 5.3.4本条对公用设施各图层的图层名称、符号样式、图层颜色、实体类型进行了规定

本条对控制线类图层的图层名称、符号样式、图层颜色、实体类型进行了规定。

6.1.1本条规定了线要素存放的位置及样式应满足的要求,各线要素应存放到相应图层。

6.1.1本条规定了线要素存放的位置及样式应满足的要求,各线要素应存放到相应图层。 .1.2本条规定了绘制线要素采用的实体类型,宜采用多义线实体类型,不宜采用圆(Circle)、弧 (Arc)、椭圆(Ellipse)实体类型GB 51247-2018标准下载,严禁采用曲线(Spline)实体类型。绘制时,不得出现长度为O或长度 及短的碎线,不得出现重复线、回头线、锯齿线。 3.1.3本条对对首尾相连的线段绘制的要求进行了规定,应绘制为多义线

定了相邻闭合多义线绘制的要求,相连闭合多义线的共线部分应完全重合,如图6.2.2所

2相邻闭合多义线示意

2.3本条规定了闭合多义线存放的位置及样式应满足的要求,闭合多义线应存放到相应图层。

6.3.1本条规定了各类设施符号采用的实体类型,应采用属性块。 6.3.2本条规定了各类设施符号块存放的位置及样式应满足的要求,各设施符号块应存放到 6.3.3本条规定了设施符号块大小的要求,应与图纸比例相协调。 6.3.4本条规定了设施符号块操作的要求,不得对设施符号块进行打碎操作。

6.5.1本条规定了文字标注存放的位置和样式应满足的要求,各文字标注应存放到相应图层, 6.5.2本条规定了文字标注采用的实体类型,应采用单行文字实体类型,不得采用多行文字实体类型。 6.5.3本条规定了文字标注宜采用的字体,根据标注类别采用相应的字体类型。 5.5.4 本条规定了文字标注的对齐方式,应采用“中间”。 5.5.5 本条规定了点要素标注的位置,以其左下角点为插入点,插入点应与点要素位置重合 5.5.6 本条规定了线要素标注的位置,以其左下角点为插入点,插入点应与线要素中点重合 5.5.7 本条规定了面要素标注的位置,以其左下角点为插入点,插入点应在面要素内部。 5.6本条对线、设施符号块的代码和样式进行了规定,应与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要素编码与 号样式规范相符,

.1本条是对行政区界线各图层的扩 勾的知定 7.2本条是对规划范围线各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3本条是对点状交通设施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皖2003J711 不锈钢窗, 本条是对线状交通设施图层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5本条是对运输管道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6本条是对市域供水、污水,集中建设区雨水设施各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本条是对点状供电设施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8本条是对区域性供电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9本条是对点状燃气设施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1本条是对行政区界线各图层的扩 勾的知定 7.2本条是对规划范围线各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3本条是对点状交通设施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本条是对线状交通设施图层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5本条是对运输管道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6本条是对市域供水、污水,集中建设区雨水设施各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本条是对点状供电设施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8本条是对区域性供电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9本条是对点状燃气设施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10本条是对点状供热设施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11 本条是对本条是对点状通信设施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12 本条是对点状环卫设施图层的扩展属结构的规定内容。 7.13 本条是对集中建设区现状用地图层、规划用地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14 本条是对公共服务设施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 15 本条是对集中建设区供热管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16 本条是对集中建设区点状综合防灾设施图层的属性表结构的规定。 7. 17 本条是对各道路中心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 18 本条是对快速公交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 19 本条是对红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的规定。 7. 20 本条是对黄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 21 本条是对绿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22 本条是对蓝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 23 3本条是对紫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24本条是对橙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25本条是对城镇开发边界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26本条是对城市设计重点地区范围线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27本条是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历史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建 没控制地带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28本条是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29本条是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7.30本条是对三类空间图层的扩展属性结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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