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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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pdf简介:

"建标 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pdf" 是一份由中国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幼儿园建筑设计的国家标准。这份标准的全称可能是《幼儿园建设标准》(GB 50394-2016),它是根据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特性和儿童的生理、心理发展需要,对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设施配置、环境创设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规范和要求。它旨在保障幼儿园的建筑安全、卫生、环保,同时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该标准主要包括幼儿园建筑设计的基本规定、功能区的设置和设计、卫生防疫、消防与安全、无障碍设计、装饰装修材料选择等内容,对幼儿园的建设规模、空间布局、设施配备、环境布置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份标准对于幼儿园的建设和改造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是确保幼儿园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建标 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总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选址与规划布局 (3) 面积指标 (5 建筑与建筑设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3) 术 (14) 附 表 (15) 推用词和用语说明 (17)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 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 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 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 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 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 检查工程项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 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 和心理成长规律。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 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 应。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 高限。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手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宣高手面积指 标高限。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 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各 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 行园区规划。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人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 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

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农村幼 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服务人口不足 3000人的JC∕T 932-2003卫生洁具排水配件 下载,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第十条幼儿园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建筑设备等构成。 一、场地由室外游戏场地、集中绿地两部分组成。 二、房屋建筑由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三部分组 成。 1.幼儿活动用房包括班级活动单元、综合活动室等。 2.服务用房包括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隔离室、洗 涤消毒用房等。 3.附属用房包括厨房、配电室、门卫收发室、储藏室、教职工卫 生间、教师值班室、集中浴室等。 三、建筑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采暖 通风系统、电梯及弱电系统等。

一、园区总平面规划应因地制宜,适合幼儿特点,并有利于幼 儿园建设发展和对幼儿的保教与安全管理。 二、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方便管理、节药用地。园区 总平面规划应以园区房屋建筑总面积和相应的容积率为依据测算 园区规划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55~0.65。 1.幼儿活动用房应有良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少 于3h。 2.园区道路的布置应便捷通畅,宜人车分流,竖向设计应满足 无障碍要求,主要道路宽度和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3.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4m。其中,共用游 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m?,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 2m?。分班游戏场地宜邻近活动室布置,其数量应至少能容纳 n一2个班(n为全园班级数)同时游戏活动。室外地面游戏场地 宜为软质地坪,应保证1/2以上的游戏场地冬至日日照时简不少 于2h。 4.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园区绿 化、美化应结合建筑布置、空间组合统一规划和建设。幼儿园绿地 率不宜低于30%。集中绿地包括专用绿地和自然生物园地,人均 面积不应低于2m?。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累、病虫害 多、有刺激性的植物。 :5.园区主出入口不应直接设在城市主干道或过境公路干道一 侧。园门外应设置人流缓冲区和安全警示标志。园区周边应设围 墙。主出入口应设大门和门卫收发室。机动车与供应区出入口宜 合并独立设置。 6.园区适宜位置应设置旗杆、旗台。 三、室外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网络等管线,应根据 总平面设计合理布置,管线宜暗设。农村幼儿园的污水排放不应 影响园区和周边环境卫生写幼儿安全。用电负荷应适当留有余 量。

第十四条幼儿园各类用房人均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台 表2的规定,

各类用房人均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

注:1楼房使用面积系数K值取0.6,平房使用面积系数K值取0.7。 2办园规模大于12班时,可参照12班的人均面积指标。 3 各地可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对幼儿园建设的经费投入情况,采用表中 的上限或下限数值。 4各类指标按平均班额30人测算,

注:1楼房使用面积系数K值取0.6,平房使用面积系数K值取0.7。 2办园规模大于12班时,可参照12班的人均面积指标。 3 各地可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对幼儿园建设的经费投入情况,采用表 的上限或下限数值。 4各类指标按平均班额30人测算,

第十五条全日制幼儿园的各项用房人均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 表3的规定。

注:1办园规模大于12班时,可参照12班的人均面积指标, 2 各地可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对幼儿园建设的经费投人情况,采用表中 的上限或下限数值。 3各类指标按平均班额30人测算

:1 办园规模大于12班时,可参照12班的人均面积指标, 各地可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对幼儿园建设的经费投人情况,采用表中 的上限或下限数值。 3各类指标按平均班额30人测算

第十六条寄宿制幼儿园的各项用房人均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 表4的规定。

DBJ41/T 168-2017标准下载寄宿制幼儿园各项用房人均使用面

注:1办园规模大于12班时,可参照12班的人均面积指标。 2各地可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对幼儿园建设的经费投人情况,采用表中 的上限或下限数值。 3各类指标按平均班额30人测算,

注:1办园规模大于12班时,可参照12班的人均面积指标。 2各地可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对幼儿园建设的经费投人情况,采用表中 的上限或下限数值。 3各类指标按平均班额30人测算

第十七条班级活动单元的活动室与寝室合并或分开设置时,各 项用房人均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第十八条全日制和寄宿制幼儿园各项用房及使用面积应分别参 照附表1和附表2的规定。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的各项用房可结 合实际情况在本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内适当调剂《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17:2000》,不得占用幼儿 活动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第十九条房屋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 定,坚持安全、适用、绿色、节能、环保、经济、美观的原则,营造功能 完善,适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寓教于乐的学前教育环境。不得建 豪华幼儿园。幼儿园的建筑宜为多层或低层建筑。 第二十条幼儿活动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设在三层及以下楼层,严禁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二、班级活动单元应满足幼儿活动、生活等功能需求。 三,班级活动单元内不得搭建阁楼或夹层作寝室。 四、应保证每个幼儿有二张床位,不宜设双层床,床位侧面不 应紧靠外墙布置。 第二十一条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 第二十二条建筑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耐火等级 不应低于二级。 第二十三条主要建筑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班级活动单元不应低于3.00m。 二综合活动室不应低于3.90m。 第二十四条晨检接待厅(门厅)应宽敲明亮,有利于入流集散通 行和短暂停留。 第二十五条走廊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单边走廊净宽不应小于1.80m,中廊净宽不应小于 2. 40m 二、寒冷地区、严寒地区和温和地区的外廊宜设封闭窗。厨房 与幼儿就餐地点不在同一懂建筑的,宜设封闭连接廊。 第二十六条幼儿出人的门厅、走廊不应设台阶。地面有高差时,

应设直防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第二于七条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设置的数量和总宽度应按幼儿通行安全和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的要求确定。 二、楼梯间应有直接自然采光、通风和人工照明。 三、楼梯踏步高度及宽度、楼梯井宽度、楼梯扶手、垂直栏杆间 净距应方便幼儿使用、保护幼儿安全。楼梯栏杆应采用防止幼儿 攀登的构造。 四、疏散楼梯严禁使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 五、人口处应设置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等指示和警示 标志。 六、宜设幼儿扶手和成人扶手。幼儿扶手高度不应高于 0.60m,底层及顶层扶手端部应纵向延伸1个踏步宽度。扶手端 部和转弯部位不应有棱角。 七、招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宜设置电梯。 八、严寒和寒冷地区不宣设室外楼梯。 第二于八条临空安全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应采用防止幼儿攀登 的构造。 第二十九条楼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活动室、寝室和综合活动室等用房应采用柔性易清洁的楼 地面。 二、门厅、走道、楼梯、衣帽储藏室、卫生间、集中浴室应采用防 滑楼地面。 第三十条门、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幼儿活动用房宜设双扇平开门,禁止设置弹簧门、推拉门、 旋转门、玻璃门,不宜设置金属门,不应设置门槛。宜在靠墙部位 设置固定门扇的装置。 ·二、班级活动单元内各项用房之间宜设门洞,不宜安装门扇。 三、幼儿经常出人的门在距地0.60m~1.20m高度内应设观 察窗,观察窗应采用安全玻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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