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GB50603-2010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603-2010《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主要针对钢铁企业的总图设计和运输系统进行规范。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钢铁企业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以及优化资源利用。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厂前区、厂内运输系统、装卸设施、仓库设施、铁路线路、道路、管道、通信和控制系统等的设计原则、标准和要求。它涵盖了企业选址、布局、设施配置、运输方式选择、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于钢铁企业的规划设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总图的总体布局;厂内道路、铁路、装卸设施的设计;厂内物料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线路;环保措施的实施;以及如何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通讯和控制系统安全稳定等。
遵循这个规范,可以确保钢铁企业的设计既满足生产需求,又符合国家的环保和安全要求,同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GB50603-2010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10.2.3列车按运输性质应分为矿石重列车、岩石重列车、矿岩空 列车、辅助列车和通勤列车。
10.3线路主票技术标准
SPM_平安金融中心项目_施工管理阶段_主体结构施工方案_101核心筒爬模施工附加方案.pdf10.3线路主票技术标准
1当机车的固定轴距小于或等于2.6m,全轴距小于11m,且 矿车的固定轴距小于或等于1.8m,全轴距小于11m时,机车、车 辆类型应划为一类。 2当机车的固定轴距小于或等于2.6m,全轴距不小于11m 但小于16m,且矿车的固定轴距小于或等于1.8m,全轴距小于 11m时,机车、车辆类型应划为二类。 3改建、扩建矿山利用旧有机车,当圈定轴距大于2.6m但 小于3m,且矿车的固定轴距小于或等于1.8m,全轴距小于11m 时,机车、车辆类型可按二类标准执行。 4当矿车的固定轴距为1.2m×2,且全轴距小于13m时,机 车、车辆类型应划为三类。 10.3.2准轨铁路区间线路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应符合表10.3.2 的规定。
10.3.3准轨铁路联络线的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可 Ⅲ级半固定线的标准执行。 10.3.4准轨铁路在受地形限制地段的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可执行 下列规定: 1Ⅱ、Ⅲ级固定线可降至相应等级的半固定线标准。 2IⅡI级半圈定线可降至Ⅲ级半固定线标准。 10.3.5准轨铁路改造旧线或增建第二线时,曲线半径可采用非 整数。地形受限制地段,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可与旧线线路条件比 较后选取。 10.3. 6 窄轨铁路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表10.3.6的规定,
2窄轨铁路在条件特别围难地段的平面最 行下列规定: 1)I、ⅡI级铁路的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可在表10.3.6规定的 基础上降低一级。 2)Ⅲ级铁路和移动线初始路基的最小曲线半径,对于 600mm轨距铁路,不应小于固定轴距的·15倍;对于 75·
762mm、900mm的轨距铁路,不虚小于固定辅跑的25倍。 10.3.7. 准轨铁路区间线及联络线的最大坡度不应大于表10.3.7 的规定
762mm、900mm的轨距铁路,不虚小于固定辅跑的25倍。 10.3,7. 准轨铁路区间线及联络线的最大坡度不应大于表10.3.7 的规定
表10.3.7准轨技路区间线及眠络线的量大坡度(%
表10.3.7准轨路区间线及眠络线的量大坡度(%
表10.3.8旁热铁路的量大坡度(%
离,一边不应小于3.5m,另一边不应小于2.8m 3对运量超过2Mt/年的Ⅲ级固定线,在非渗水土路基上 的路基面宽度应在表10.3.9规定的基础上加宽10cm。 10.3.10窄轨铁路围定线区间直线地段的单线路基面宽度应符 ·76·
10.3.11准轨铁路轨道类型的选用,当机车、车辆猫重为25T 以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联络线及站线的轨道类型可按表10.3.11中山级载标准 选用。 3双线铁路空车运行线的钢轨宜与重车运行线一致,轨枕根 数可在表10.3.11规定的基础上减少80根/km或160根/km,但 ·77·
11.1.4铁路建筑限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2节的规定。 11.2·运输组组
11.1.4铁路建筑限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2节的规定,
适输量小的用户可组织合并取送车辆。 5铁水车、钢渣车应采用冶金列车运输。 11.2.6列车的编成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冶金列车的编成数应根据工艺生产要求确定。 2普通列车的编成数应根据线路技术条件、机车型号、线路有 效长度、装卸线货位数量、车流情况及生产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 3重列车编成数应使列车在区间限制坡道上能以计算速度 等速运行,并应根据线路及设备条件进行下列验算,各种限制条件 下计算的列车编成数应取其中最低值: 1)列车在站内和最大上坡道上的起动验算。 2)长大下坡道列车制动验算。 3)电力机车或电传动内燃机车电动机升温验算。 4)线路纵断面断钩点处车钩强度验算。 5)小半径曲线机车粘着牵引力验算, 6)机车通过隧道最低运行速度验算。 4空列车编成数应按线路有效长度进行计算。 5通过儿个区间直达列车的列车编成数应采用统一标准。 11.2.7钢铁厂铁路与路网铁路之间交接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因运输与工艺生产联系紧密、调车作业复杂等原因使得路 网机车不能直接进人厂内装卸点进行取送作业而需要企业自备机 车进行厂内作业的厂宜采用车辆交接方式。 2可由路网机车直接进入厂内装卸点进行取送作业的厂宜 采用货物交接方式。 3当部分车流可由路网机车直接到达装卸地点进行取送作 业,而其他进出厂车流需自备机车进行厂内作业时,宜采用混合交 接方式, 11.2.8交接作业地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实行货物交接时,宜在装卸地点进行交接。
2当实行车辆交接时,可根据技术经济比较和路、厂协商,选 择在接轨站、工厂编组站或单独设置的交接车场进行交接。当在 接轨站交接时,宜在该站专设交接线,直达列车和大组车可在到发 线上交接。当在工厂编组站交接时,宜在该站到发线上交接,必要 时可专设交接线。 3实行车辆交接时,设置联合编组站的钢铁厂宜在该站的到 发线上进行交接。 11.2.9取送作业应按调车作业方式办理,当具备下列条件时可 按行车方式办理: 1路网铁路与厂内铁路之间有供列车牵引运行的直接通路。 2车流量较大,易于组织列车到发。 3作业地点有满足接发列车作业需要的线路。 11.2.10钢铁厂铁路调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铁路运输量大,车站和作业分区多且作业繁忙时,钢铁 厂铁路可采用三级调度系统。 2当各车站站管范围内运输作业地点集中,作业分区少且作 业简单时,钢铁厂铁路可采用二级调度系统。 3当铁路运输量较小且车站不多于2个时,钢铁厂铁路可采 用一级调度系统。 4钢铁厂铁路应根据不同类型的调度系统,设置相应的调度 台、调度指挥系统和组织机构。 11.2.11站管范圈和作业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服务对象、作业方式、机车固定使用条件等因索确 定,并应与调度指挥系统相协调。 2直接同车站接轨的车间、仓库、堆场的线路和车场宜划为 站管范围。 3在站管范围内,线路较集中且运输量较大的作业地点和同 生产工艺有密切联系的运输作业地点可设作业区。运输作业地点 分散且车流量较大的车站可划分为若于个作业区
11.3通信JGJ∕T 84-2015 岩土工程勘察术语标准,信号及照明
11.3通信,信号及照明
11.4.1钢铁厂铁路接轨点的位置应协助路网铁路主管部门按下 列要求确定: 1应避免使车辆取送作业与路网铁路正线平而交叉。 2当钢铁厂铁路运输量较大且有大组车或整列车时,可在接 轨站的到发线上接轨。运输量较小的钢铁厂铁路可在铁路调车线 或不紫忙的牵出线上接轨。 11.4.2厂内新建铁路岔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内新建铁路岔线不宜设在区间和站内正线上, 2当新建铁路岔线与站内无平行进路、隔开道岔及联锁装置 的到发线接轨时,应铺设安全线。 3当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的线路在进站方向为超过 6%的下坡道时,应在正线或到发线的接车方向末端铺设安全线。 4安全线有效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1.6.4条的规定。 11.4.3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道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口应尽量设置在廉望条件良好的直线地段。厂内道口 视距不应小于表11.4.3的规定,
2当受地形、地物等条件的限制时,机动车驾驶员在道口外 距最外股钢轨5m处停车后应能看到表11.4.3所规定的侧向视 距以外的列车。当不符合要求时,道口应有人看守或设道口自动 信号。 3道口严禁设在道岔尖轨处,并不宜设在道岔区、场范围内 以及调车作业繁忙的线路上。 4道口应尽量正交,当必须斜交时,交支角不宜小于45°。 厂内道路条件困难时,道口交叉角可适当减小。 5当道口道路为厂内主干道或次道时,从最外股钢轨外侧 算起,两侧道路各应有长度不小于16m(不包括竖曲线长度)的平 道,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时,可采用纵坡不大于2%的平缓路段。 连接平道或平缓路段的道路的纵坡不宜大于3%,困难地段不应 大于5%。 6道口的铺面宽度应与相交道路的路基面同宽,设有人行道 的道路,道口的铺面宽度应包括人行道的宽度。道口的铺面长度 应延至钢轨外侧0.5m~2.0m。 11.4.4·厂内道口应按下列条件分级: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为一级道口: 1)昼间12h内道口交通量大于或等于18000辆次。 2)蛋间12h内道口交通量大于或等于6000辆次但小于 18000辆次,且道口视距达不到表11.4.3的要求。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为二级道口: 1)登间12h内道口交通量大于或等于6000辆次但小于 18000辆次,且道口视距可达到表11.4.3的要求。 2暨间12h内道口交通量大于或等于2000辆次但小于 6000辆次,且道口视距达不到11.4.3的要求。 3)运送液体金属、熔渣或其他高温物料(包括热锭、热坏等) 以及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铁路与厂区主干道平而交叉 的道口。
4)有通勤汽车通过的道口, 3道口交通量低于二级道口,且瞭望条件达不到本规范第 11.4.3条第2款5m停车侧向视距要求者应为三级道口。 4一、二、三级以外的道口应为四级道口。 11.4.5厂内道口安全设施和看守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道口应有人看守,并应设置道口自动信号、电动栏木 (或自动栏木)、通信设备和断信号机。 2二级道口当采用无人看守时,应配置道口自动信号和自动 栏木;当采用有人看守时,应配置道口自动信号、电动栏木和通信 设备GB/T 39286-2020标准下载,并应根据需要设置遮断信号机。 3三级道口当采用无人看守时,应配置道口自动信号;当采 用有人看守时,应配置道口信号机、电动栏木和通信设备。 4四级道口可为无人看守,但应根据膝望条件采取下列安全 措施: 1)视距可达到表11.4.3要求的道口应设置慢速晾望让行 标志及慢速廉望让行标线。 2)当道口视距达不到表11.4.3的要求,但能达到本规范第 11.4.3条第2款5m停车侧向视距要求时,应设置停车 廉望让行标志及停车线。 11.4.6新建厂铁路与道路交叉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立 体交叉;既有厂铁路与道路交叉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逐步改 造为立体交叉;当不能设置文体交叉时,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并应附设引导栏杆。 1当地形条件允许立体交叉,且采用平面交叉危及行车安全 时。 2当昼间12h双间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超过1400辆,昼间火 车通过道口封闭时间超过1h且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3经常运送特种货物或有特殊要求时
11.5运输系统与车站配置
11.5运输系统与车站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