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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工程竣工报告(总承包)萍乡样例冶金工业工程竣工报告(总承包)——萍乡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位于江西省萍乡市的冶金工业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为萍乡某钢铁有限公司,设计及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下属工程公司。项目总投资约5.8亿元,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烧结车间、高炉炼铁系统、煤气净化与回收系统、供配电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主体及配套设施,设计年产优质生铁120万吨,采用国内先进的节能环保冶炼工艺,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政策要求。
项目自2021年6月正式开工,历时26个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于2023年8月顺利通过联动试车和性能考核,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或优于设计标准。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与进度管理,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项目在环保方面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及余热发电系统,实现污染物超低排放,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本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全过程管理,实现了“交钥匙”工程目标。竣工资料齐全,已通过建设、监理、设计及政府主管部门联合验收。项目投产后运行稳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有力推动了萍乡地区冶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
工程名称: 八钢新区1#、2#焦炉工程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萍乡市东陶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中钢设备公司 (公章)
竣工日期: 2007年10月30日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后报建设单位,为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之一。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可提出《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3、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的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及解决处理的情况;
(4)提交竣工验收时解决的遗留质量问题;
辽宁和顺精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是否具备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
(6)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