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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桩基施工劳务承包合同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桩基施工劳务承包合同简介(约500字):
本合同系发包方(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与劳务承包方就某工程项目中长螺旋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所签订的专业性劳务分包协议。合同明确约定:承包方须具备相应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持证上岗的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如桩机操作工、焊工、起重工等)及熟练技术工人,严格按设计图纸、《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劳务范围主要包括:场地平整与桩位放线、长螺旋钻机就位与垂直度校正、钻进成孔(控制深度、垂直度、扩底尺寸)、混凝土泵送压灌(采用C25~C35商品混凝土,坍落度180~220mm)、钢筋笼后插(含制作、吊运、垂直插入、定位固定)、桩顶标高控制、试块留置、成桩检测配合及现场文明施工与工完场清等全部人工、机械台班(不含大型主设备,设备由发包方提供或另行约定)、小型机具、辅材及安全防护作业内容。合同实行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结算以实际合格成桩数量为准,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杜绝断桩、缩颈、夹泥、钢筋笼上浮等质量通病。工期按节点计划执行,延误按日扣罚;安全责任由承包方全面负责,须为全员办理工伤保险并落实三级教育与日常巡查。合同还约定了付款方式(按月进度70%支付,竣工验收后付至85%,结算审计后付至97%,余3%为质保金)、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旨在规范劳务协作关系,保障桩基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是项目基础施工的重要履约依据。(全文约498字)
工程名称:金乡县孙庄社区1#-5#楼标段桩施工工程
乙方:
为了按时、优质、安全、文明地完金乡县孙庄社区1#-5#楼标段桩施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和对乙方以往业绩、施工能力、设备配置及现场管理水平等方面全面考查,决定将本标段全部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桩基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桩基施工劳务协议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金乡县孙庄社区1#-5#楼标段桩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金乡县孙庄社区1#-5#楼标段;
3、工程内容:编制施工方案,桩位测量定位放线,成桩包括钻机及钻具安拆、水电移位、钻进、砼搅拌、钢筋、钢筋笼焊接绑扎、运输、灌注,钻孔取土及土外运、桩机作业场地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桩垂直度及桩顶标高的控制、施工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所有相关内容;试验资料及施工资料编制、完工交验等乙方工作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承包方式:乙方组织施工,提供劳务人员、机械、全部施工材料,为完成合格桩基从前期准备到缺陷责任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乙方完成的符合甲方、监理要求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金乡县孙庄社区1#-5#楼标段桩施工工程和1#-5#楼变更小高层后向南加宽3.5米宽和向东加宽6.5米的基础槽坑开挖土及清除外运工程;范围和工程任务量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质量、进度、配合情况,结合本标段总体进度有权随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1 年 3 月 20 日开工;(以甲方要求为准)
竣工日期: 2011 年 4 月 20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30 天;
乙方按合同工期及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根据总体计划调整乙方工期,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增加人员机械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因下列暂停施工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1)乙方擅自暂停、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乙方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3)乙方人员、机械、外部协调、各种干扰引起的停工、窝工等;
4)乙方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暂定 延米,按设计完成的成桩工程量计量(以设计的桩顶标高至实际施工的桩底标高,计算长度时不增加预留长度)。工程数量计量应以实际完成的并被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每根桩的结算长度均不得超过施工设计图设计的桩长,1#-5#楼变更小高层后向南加宽3.5米宽和向东加宽6.5米的基础槽坑开挖土及清除外运经甲、乙双方认可共 立方米。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甲方工程部、监理方总监、乙方共同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共同书面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1、长螺旋钻孔灌注桩: 元/米;基础开挖及土清除外运: 元/立方米。
2、本工程按综合单价承包,一次包死,绝不因地质情况、人工、材料、机械、工期、季节、环境变化等任何情况作任何调整。
3、验桩合格验桩费用甲方负担;验桩不合格验桩费用乙方负担且无条件返工接受处罚。
第七条 工程验工计价及工程款支付
1、按形象进度,完成300棵桩的工程量,付给施工企业 程总价款的5%。完成500棵桩的工程量付给施工企业 程总价款的15%。待总桩棵数909全部完成后,付给施工企业 程总价款的50%。验桩合格后,和桩基资料都备齐交给监理公司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3、当甲方资金不能到位时,乙方自愿无息解决资金,并向甲方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并按期完成。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出具的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本工程的桩基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中规定的,以及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标准为100% 合格。
(2)满足设计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4)基础开挖土清除外运:达到甲方要求。
第九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自己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有权根据总体施工进度对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无条件调整。
(2)就协作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协作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测、试验,对隐蔽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乙方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购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进行必要的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5)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艺进行检控,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不规范操作至暂停施工;对整改要求,如乙方不听从指挥,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2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6)甲方有义务提供具体的施工测量桩位,并在施工前对乙方的测量放线进行复测。
(7)甲方有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8)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约定定时进场和开工,如因乙方因自身原因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 万元
(2)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终止合同。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设计图纸内容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乙方自用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4)乙方应采取有效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5)乙方应对其施工队伍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及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的现场施工人员的,乙方应予以撤换及承担由些造成的损失。
(6)乙方负责处理其施工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及时增加或更换db37/t 3396-2018 煤矿废弃地植被恢复技术规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8)乙方自行负责按当地对外来队伍与人员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或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保证自己作业人员合法有效劳务用工签约率100%。
(9)乙方进场前与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交通法规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在设备、人员进出场、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0)乙方负责砼、钢筋等相关材料的试验检验及符合本工程要求的相关施工资料的编制并按甲方要求及时上报甲方的相关部门审核并存档。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环境保护
2)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是责任落到班组、个人。凡是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都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防滑鞋。
3) 进入场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 按照文明施工的规定db21t 3508-2021 旅游景区木栈道设置与维护规范,乙方应在生产区、生活区、作业区设置标语,指示牌、标识牌、责任牌、警告牌等标语标识并服从甲方整体规划。材料、设备、车辆摆放、堆码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