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钢筋加工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桩基钢筋加工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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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钢筋加工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桩基钢筋加工工程(劳务)施工合同是发包方(通常为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与劳务分包方之间就桩基工程中钢筋制作、加工、运输及现场配合等作业内容签订的专业性劳务分包协议。本合同明确约定:劳务方须依据设计图纸、国家现行规范(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及施工方案,完成灌注桩、预制桩等所需钢筋笼的下料、调直、切断、弯曲、焊接(含闪光对焊、电弧焊)、螺旋箍筋缠绕、主筋定位、加强箍安装、成品绑扎与标识等全部加工任务;并负责将合格钢筋笼按施工进度要求运抵指定桩位,配合吊装就位及必要的现场调整。合同强调质量管控——所有加工半成品须经自检、互检及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钢材或违规焊接;安全文明方面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佩戴防护用品,落实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及消防管理措施。合同约定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方式,按实际验收合格的钢筋笼吨位或套数结算,付款节点与主体工程进度挂钩(如完成50%工程量付至70%,竣工验收后付至97%,余3%为质保金)。同时明确双方权责:发包方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及场地条件;劳务方自行组织劳动力、小型机具(如弯曲机、切断机、电焊机)及辅材,承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工期责任。本合同系依法订立的劳务分包文件,不构成转包或违法分包,旨在保障桩基钢筋加工质量,支撑基础结构安全可靠。(约498字)

5、因设计变更需增加或减少劳务工程量以及单价变更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乙方不得在施工中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本合同工期自 2011 年 8月 10 日起至 2011 年 10 月 15 日止。

2、为保证施工的持续性和工程进度,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则视为违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暂停施工天津某高层住宅群测量施工方案(全站仪),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⑵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五、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甲方下发的技术交底文件,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中应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一切规定、办法、指令、命令、通知,服从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委派的现场专业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及相应工作,并负责所施工工程的报验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要求做好试验、测量等检测配合工作,做好原始记录,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及上级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3、隐蔽工程在未经甲方自检和监理抽检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和隐蔽,经各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否则应由乙方返工,费用由其自负。乙方应及时进行拍照或摄像,留存第一手资料。

本工程所用 钢材 、混凝土、模板等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供应,具体供应条款见合同附件“材料调拨协议”。

其他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小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管理,自负盈亏。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甲方的挖机、吊机等大型机械设备。但必须提前一天预定。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测量资料。

2、派遣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现场管理。

3、及时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在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总体计划安排向乙方移交工程施工区段。

4、负责工程质量的检验和工程资料填报。

5、可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必要时对乙方人员、小型设备进行统一调配。

6、有权随时对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管理、环保工作、施工现场等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事项、内容、场地进行检查。

7、对乙方已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8、按业主资金管理制度,配合业主监督审核乙方资金流向和财务管理情况,确保本工程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

9、负责及时传达业主、监理和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甲方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确保信息畅通准确。

11、甲方施工员负责每天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在每月月底由施工员、工区长签字确认后交到甲方合同计量科,作为劳务工资发放依据。

12、有权监督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对于乙方在工资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无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代发代扣。

13、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制定奖罚细则并在生产过程中对乙方予以实施。

1、除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外,还应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有关责任和义务。

2、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甲方的调度,依据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3、根据施工工程的工程量及甲方提出的进度计划投入足够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小型机具、材料,配合甲方进行工程管理,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中途撤出施工机具及施工人员。

5、乙方签订合同的委托代理人必须自始至终坚守一线、指挥生产,离开工地必须向工区或项目部递交书面假条。

6、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

7、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规定的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在取得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负责及时填报各种施工原始记录,定期提供给甲方项目部资料室,以便资料室进行汇总整理。

8、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履行业主、监理及甲方的各项指令,服从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人员设备、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9、施工中若发生变更设计,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此类变更不影响乙方在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0、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计划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随时调整施工力量,确保按计划完工。

11、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费及时维修,如甲方或其他方代为维修,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协调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13、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从事未经甲方授权的与此工程相关的活动。

14、负责办理好各种相关手续,提供工人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复印件给甲方存档。与其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为所其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上述工人花名册、劳动用工合同、保险凭证、工资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须及时交甲方备案。

15、必须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工伤保险,为其机械设备购买财产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安全事故)而导致乙方员工、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

16、负责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生活用品、住宿设施及后勤工作并承担费用。

1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或相关设备的保管、看护。

18、乙方同意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甲方制定的奖罚细则。

20、须及时发放民工工资。

十、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缴纳 0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乙方退场60天后,甲方确认乙方无内外债务纠纷、劳务纠纷、工伤纠纷等问题的前提下退还给乙方。

乙方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合同计量科提交已完工程结算申报表(并及时上报中间结算资料),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提交已完工程数量予以复核、验收。甲方合同计量科根据甲方工程技术科、质检科(包括测量、试验部门)对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的验收资料、相关部门结算会签意见办理工程结算单,报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对乙方未经甲方验收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

程量,甲方不予结算和支付。具体结算程序按甲方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以甲方测量、验收数量为准。

2、终期结算:乙方按期完成工程任务且达到以下条件时,甲方给予办理终期结算:

⑴工程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业主验收质量达标;

⑵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结算程序签认了所有完成的工程量,并提交已无任何争议的书面确认书;

⑶办理了退场手续,并与甲方签订了退场协议。

⑷无任何劳务纠纷、地方经济纠纷、其他侵权纠纷等。

3、工程量计算:甲方对乙方完成工程量的计算按照业主下发的技术规范中相关细目的计量原则执行。

4、结算完毕后,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资金方面的管理,按时向甲方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接受甲方财务检查,业主对甲方在资金方面的规定,同样对乙方有约束力。

t/gdc 19-2019 埋地用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且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

7、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统一调配乙方的工程资源(杂工按 100 元/工日结算,8个小时为一个工日;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杂工单价。),乙方出具相关证明单据(经甲方现场工程师、工区负责人、相关部门、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甲方统一结算。

十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款详见合同附件“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书”。

1、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2、乙方应按工程实际需要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井盖、安全警示牌等设施。

3、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清料净,在施工期间,场地内材料、机具设备摆放整齐,标识明确,施工便道畅通无阻,雨后要及时排水,不合格材料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清场。

4、乙方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按甲方规定佩带统一标志,没有甲方的同意沪杭高速公路某标段施工组织设计,不得随意更换。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并且投入的人员、小型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工资、设备进出场费、材料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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