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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以下是《山西省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简要介绍:
该细则主要针对山西省内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明确了抽查的目的、范围和依据。具体内容包括:
1.抽查目的: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
2.抽查范围:适用于山西省区域内生产、销售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产品。
3.依据文件: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抽查。
细则详细规定了监督抽查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方法,包括样品抽取、检验项目、判定规则等,并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进行了说明。此外,还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监督抽查结果的应用范围。
此细则旨在加强山西省内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提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
山西省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山西省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对燃烧性能明示为B1、B2(D)级产品取样时,在同一批次产品中抽取样品不少于20m²,其 中至少有10m2作为检验样品,10m²作为备用样品; 对燃烧性能明示为B2(E)级产品取样时,在同一批次产品中抽取样品不少于8m²,其中至少 有4m²作为检验样品,4m²作为备用样品。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 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 一项以上不合格幕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置埋件,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 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 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 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 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 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 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 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 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