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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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细则是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规范作业行为、提升工程管理水平而制定的重要制度。该细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涵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机械设备使用、临时设施布置、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内容。

首先,明确项目各方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施工单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次,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项方案审批与旁站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障用电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

在文明施工方面,要求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db52/t 1433-2019标准下载,控制扬尘和噪音污染;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区保持整洁卫生,保障工人基本生活条件。同时,倡导绿色施工,推广节能降耗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凡在我校从事基本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第五条现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范要求,严禁违规操作。

    第六条主要出入口和通道口应设置有顶盖的安全防护,临近道路和其它建筑物的外墙立面或有其它要求的外墙立面应采取封闭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的值班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卡,不得准许非现场工作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八条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同时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帽,以便供外来参观和检查人员使用。

    第九条施工门楼前必须设置企业标志,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平面布置图、效果图,以及各种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条施工现场四周围墙设置高度应不低于1. 8米,在主要路段工地施工的围墙设置应不低于2. 5米。围墙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建有门楼和值班室.围墙及门楼材料要坚固,做到稳定、整洁、美观。

 第十一条加强现场成品保护和周边环境保护。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成品的安全责任主体,要派专人看守。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损坏周边环境。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必须硬化,排水通畅,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第十三条施工材料、机具及设备应按平面布置图合理摆放在施工现场内,不得混合堆放,且标识正确、清楚。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要严格按规定分类入库管理。无论是施工材料还是施工用机具与设备,均不得随意摆放在场外。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校园运土、架设或拆除塔吊等大型机械之前应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基建处。对于单体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其道路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出入口处道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槽、沉淀池,配备冲洗设备。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保证车辆不带泥土上路。对于难以保证车辆不带泥土上路的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派专人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整洁、干净。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分开。正在施工的工程不得用作施工单位职工宿舍、项目部办公室。生活临时用房要按基建处指定地点新建,工程完工后应将其场地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根据基建工程“文明施工”要求,为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各施工单位在我校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以下的施工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要求临时调整的,必须报基建处项目部审批,并提前安民告示。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人。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现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提供充足的消防水源,严禁作业人员乱扔烟头。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冲式男、女厕所,禁止作业人员随地大小便。

第三章 安全文明综合治理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的校纪校规。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第二十三条 加强职工宿舍内用电管理db3301/t 0280-2019标准下载,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所有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高速行驶和鸣号,所有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不得在学校禁行路上行驶,因施工需要,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对于任何处理处罚决定,管理人员应出据处理处罚通知书(单);处罚款上缴财务,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给予告诫整改、责令停工整顿、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现场安全保护设施不符合本细则规定规范要求的,进行告诫整改,必要时可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责令停工整顿。

   (七)违反本细则的其它规定,经教育不改者,处以50—300元罚款。

db44/t 1497-2014 隧道场所用led照明产品技术规范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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