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施工指南

桩基础施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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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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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础施工指南

1.施工准备

勘察设计:首先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工作,依据地质报告选择合适的桩型与施工方法。

技术交底:确保所有参与人员熟悉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及安全规范。

2.桩位放样

根据设计图纸精确测量定位桩的位置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变形测量-路基,并做好标记。

3.成孔作业

根据地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成孔机械(如钻机、冲击锤等)。

钻进过程中需注意控制孔径大小和垂直度,确保符合要求。

4.桩身制作与灌注

在现场制作钢筋笼,并保证其质量合格。

使用混凝土或钢护筒护壁后进行成孔处的灌浆工作,确保桩体强度达到设计标准。

5.桩顶处理

施工完成后需对桩头部位进行必要的凿毛、清理等工作,确保后续工序顺利进行。

注意事项

1.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3.质量控制是关键,特别是混凝土浇筑和养护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4.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天气、设备等因素影响进度。

(4)附近地面有严重隆起现象。

(5)打桩架发生偏斜或晃动。

同一基础,当土质与设计不符,致使桩的入土深度相差很大时,应提交设计部门确定,采取适当措施。

8)沉桩时,每根桩均应及时填写沉桩记录和沉桩记录整理表,并按每一墩、台桩基绘制桩位示意图。

9)沉桩开始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试桩施工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相关桥涵施工标准的规定。

10)单桩承载力应按下列各种情况确定:

(1)按静载试验取得的极限荷载除以设计规定的安全系数,作为单桩允许承载力。

(2)结构要求必须限制位移时,应按设计要求的单桩位移量确定单桩允许承载力。对于未开挖基坑即沉入的桩,其承台底面以上部分或局部冲刷线以上部分以及计入负摩擦力部分桩的摩擦力应予扣除。

(3)允许的抗拔力和承推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11)基桩的复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发生“假极限”现象的桩、有上浮现象的桩,必须复打。

(2)复打前的“休息”天数和复打要求,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相关桥涵施工标准的有关规定。

12)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桩,在沉桩前桩身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

2 钢筋混凝土桩和预应力混凝土桩现场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材料、拌制、浇筑、张拉等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混凝土与砌体以及桥涵施工标准的有关规定。

2)桩身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不得中断,并应填写制桩记录。桩身混凝土应达到吊运要求的强度,且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吊运,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使用。

3)桩的钢筋或预应力筋的技术标准、加工、接头和安装,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混凝土与砌体施工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要求。桩的主筋宜采用整根钢筋,当须接长时,应采用对接焊接。箍筋或螺旋筋必须箍紧主筋,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桩节间的连接部件应满足设计强度对和耐久性要求,采用法兰盘连接时,接头位置不受限制。当采用钢套筒焊接接头时,应满足设计要求。法兰盘和桩靴的中心必须在桩的中轴线上。接桩铁件应作防锈处理。

5)现场用重叠法浇筑钢筋混凝土桩时,预制场地应平整、坚实,并防止浸水沉陷和不均匀沉降。桩与桩间接触面不得互相粘连;相邻桩或上层桩的浇筑,应邻桩或下层桩的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50%后进行施工。桩的重叠层数应按地面容许荷载、桩径大小及种类和施工条件确定,但不宜超过3层。桩上应标明编号和制作日期。

3 桩的下沉可根据地质条件、桩型和桩体承载能力等采用锤击法或振动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锤击沉桩应采用与桩和锤相适应的桩帽及适合桩帽大小的弹性衬垫。顶面和底面应平整并与桩的中轴线相垂直。

(2)采用送桩沉桩时,桩与送桩的纵轴线应保持在同一直线上。送桩紧接桩顶部分,应有保护桩顶的装置,送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长度。安放送桩前,应截除桩头损坏部分并保持桩顶平整。

(3)锤击沉桩开始时应用较低落距,并在纵横两方向观察、控制桩位和桩的竖直度或倾斜度,待桩入土一定深度并确认位置正确和方向无误后,再按规定落距进行锤击。坠锤落距不宜大于2m,单打汽锤落距不宜大于1m,柴油锤应使锤芯冲程正常。在桩的沉入过程中,应观察桩锤、桩帽和桩身是否保持在同一轴线上。锤击沉桩应连续进行,不应中途停顿。

(4)钢筋混凝土桩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桩,在预计或有迹象表明桩尖进入软土层时,应改用较低落距锤击。

(5)当落锤高度已达规定最大值和每击贯入度小于等于2mm时,立即停锤。但沉桩深度还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明原因,采用换锤等措施。

(6)桩尖设计位于硬塑及半干硬状态的黏性土、碎石土、中密状态以上的砂类土或风化岩层时,按贯入度变化和工程地质资料,经与有关单位会商,确认桩尖已沉入设计土层,贯入度符合要求时即可停锤。当设计考虑硬层有冲刷时,应采取措施使桩尖达到设计高程。

(7)桩尖设计位于一般土层时,应以桩尖设计高程控制为主,贯入度为辅。桩尖达到设计高程,但贯入度与试桩所确定的最终贯入度相比,或与地质资料对比有出入时,应与设计部门研究停锤控制标准。

(8)水上沉桩,可用固定平台、浮式平台或打桩船进行施工。有潮汐的水域,宜用固定平台或专用打桩船施工。如采用专用打桩船,当波浪超过2级(波峰高0.25~0.5m)、流速大于1.5m/s或风力超过5级(风速大于8.0~10.7m/s)时,均不宜沉桩。其他船舶通过施工区,船行波影响打桩船稳定时,宜暂停沉桩。已沉好的水中桩,应用钢制杆件把相邻桩连成一体加以防护,并在水面设置标志。严禁在已沉好的桩上系缆。

(9)使用打桩船进行沉桩施工时,对锚锭布置、船的停位及移动顺序等均应做好设计。施工过程中,应保持船体平衡。

(1)振动沉桩一般适用于松软的或塑态的黏性土和较松散的砂土中,在紧密黏性土和砂质土中可用射水配合施工。

(2)振动锤的振动力应大于下沉桩的土摩阻力。振动打桩机和机座(桩帽)必须与桩顶连接紧密、牢固。

(3)在插好桩后,初期宜依靠桩和振动锤的自重下沉,待桩身入土达到一定深度并确认桩位和竖直度符合要求后再振动下沉。每根桩的沉桩作业应连续完成,接桩和停水干振时间不可过久。

(4)采用振动为主射水配合沉桩时,桩尖沉至距设计高程2m时应停止射水并将射水管提高,应即进行干振直至设计高程,当最后下沉贯入度≤试桩最后下沉贯入度、振幅符合规定时,即可认为沉桩合格。

(5)同一基础的基桩全部沉完后,宜将全部基桩再进行一次干振,保证全部基桩达到合格标准。

3.2.2 钻孔桩基础

1 钻孔桩施工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场地在旱地时,应清除杂物、换除软土、平整压实,场地位于陡坡时,也可用枕木、型钢等搭设工作平台。

2)在浅水中,宜用筑岛围堰法施工,筑岛面积应按钻孔方法、设备大小等决定。

3)钻孔场地在深水中或淤泥较厚时,可搭设工作平台进行施工,平台须坚固稳定,能承受施工作业时所有静、活荷载,同时应考虑施工设备能安全进、退场。如水流平稳时,钻机可设在船舶或浮箱上进行钻孔作业,但须锚锭稳固保证桩位准确。

4)采用回转法或冲击法钻孔时,需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应在计划施工场地或工作平台时一并考虑。

5)钻孔前应设置坚固、不漏水的孔口护筒。护筒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使用旋转钻机钻孔应比钻头大约20cm,使用冲击钻机钻孔应比钻头大约40cm。护筒顶面宜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2m,还应满足孔内泥浆面的高度要求,在旱地或筑岛时还应高出施工地面0.5m。护筒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岸滩上,黏性土应不小于1m,砂类土应不小于2m。当表层土松软时,宜将护筒埋置到较坚硬密实的土层中至少0.5m。岸滩上埋设护筒,应在护筒四周回填黏土并分层夯实。可用锤击、加压、振动等方法下沉护筒。

(2)水中筑岛上,护筒宜埋入河床面以下1m;水中平台上可按最高施工水位、流速、冲刷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埋深,必要时打入不透水层。

在水中平台上下沉护筒,应有导向设备控制护筒位置。

(3) 护筒顶面中心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倾斜度不得大于1%。

2 在砂类土、碎(卵)石土或黏土夹层中钻孔,宜采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黏性土中钻孔,当塑性指数大于15,浮碴能力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利用孔内原土造浆护壁。冲击钻机钻孔,可将黏土加工后投入孔中,利用钻头冲击造浆。

泥浆性能指标,应按钻孔方法和地质情况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泥浆比重:正循环旋转钻机、冲击钻机使用管形钻头钻孔时,入孔泥浆比重为1.1~1.3;冲击钻机使用实心钻头钻孔时,孔底泥浆比重不宜大于:砂黏土为1.3;大漂石、卵石层为1.4;岩石为1.2。反循环旋转钻机入孔泥浆比重可为1.05~1.15。

黏度:一般地层16~22s,松散易坍地层19~28s。

含砂率:新制泥浆不大于4%。

胶体率:不小于95%。

PH值:应大于6.5。

为提高泥浆粘度和胶体率,可在泥浆中掺入适量的碳酸钠、烧碱等,其掺量应经试验决定。造浆后应试验全部性能指标,钻孔过程中应随时检验泥浆比重和含砂率成自泸高速公路与输气管道交叉段(仁寿段)改线工程碰口,并填写泥浆试验记录表。

(1)安装钻机前,底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和沉陷。钻机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拉紧,钻头或钻杆中心与护筒中心偏差不得大于5cm。

(2)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钻孔,开孔的孔位必须准确,应使初成孔壁竖直、圆顺、坚实。

(3)钻孔时,孔内水位宜高于护筒底脚0.5m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上1.5~2.0m。在冲击钻进中取渣和停钻后北广场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应及时向孔内补水或泥浆,保持孔内水头高度和泥浆比重及粘度。

(4)钻孔时,起、落钻头速度宜均匀,不得过猛或骤然变速,孔内出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

(5)钻孔作业应连续进行,因故停钻时,有钻杆的钻机应将钻头提离孔底5m以上,其他钻机应将钻头提出孔外,孔口应加护盖。钻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并记录土层变化情况,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钻孔到达设计深度后,应对孔位、孔径、孔深和孔形进行检验,并填写钻孔记录表。孔位偏差不得大于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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